1、建立国际海底制度的启示城规 07 董华磊 075110204 摘要:国际海底制度是调整有关国际机构和国家之间在勘探和开发海底活动过程中相互关系的原则和规范的总称。本文重点阐述国际海底资源的公共性,是全人类共同继承的遗产,以及我们从中得到的启示。关键词:海底制度;共同;影响;启示; 一、国际海底区域与资源是全人类共同继承的遗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国际海底区域制定了一项以“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 为基础、以“平行开发制”为特征的国际海底区域制度,联合国秘书长磋商所达成的 关于执行第十一部分的协定仍然维系了国际海底区域制度的这一基本框架,即在“区域 及其资源是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这一原则下,其开发一方
2、面由代表全人类利益的国际海底管理局通过其企业部直接进行,另一方面由各缔约国及其公私企业通过与国际海底管理局签订勘探和(或) 开发合同的方式进行。具体地说, :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包含三个基本内容:一、共同共有。国际海底及其资源是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属于世界各国人民所共有, 代表这些人民的所有国家是共同财产的共同所有人。就所有权来说, 共同财产是不可分割、占有和让渡的, 它的任何部分都不能属于个别国家或个人, 只能共同地属于所有国家。因此, “ 任何国家或自然人或法人, 也不应将区域 的任何部分据为己有。第 二、共同管理。国际海底及其资源为世界各国人民所共有, 也应当由世界各国共同管理。共同管理
3、的表现形式就是建立国际海底管理局, 各国通过该局共同参加海底区域及其资源的管理第 三、共同分享。国际海底及其资源既然是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 则来自共同财产的一切收益, 当然应为全人类, 也即由所有国家共同分享。二、建立海底制度的作用海底拥有大量的资源,有能力的国家当然会去开发获利,这当中就会发生很多问题。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海底制度的问题上也存在很多问题。由于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在国际海底资源开发体制上, 存在严重分歧, 出现了僵局, 而为打破该僵局, 美国提出了平行开发制。即国际海底机构与缔约国公、私营企业都可在国际海底实施资源开发活动。同时, 美国提出了各国接受平行开发制的条件或建议
4、。主要为第一, 以资助、转让技术及培训人员为前提。即美国将资助国际海底机构并促使私人企业把相关技术转让给想要开发海底资源的发展中国家, 以及培训其人员为条件第二, 实施审查制度的建议。即每隔年国际海底机构举行会议, 审查国际海底资源的平行开发制是否应改变或继续。对此, 发展中国家认为, 上述政策与措施有利于国际海底机构尽快独立地实施国际海底资源开发制度, 作了妥协。因为开发问题会起冲突,造成僵局;也可能开发不当引发一系列问题;对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和未成立的国家不公平所以,建立海底制度还是很有必要的,可以统筹大局,维护海洋权益,保护海洋资源,做到公平公正,同时对环境,各国关系都起到协调作用。三.海
5、底制度的影响力国际海底制度的建立是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最终确定的,以压倒性的票数通过的。虽然有些国家仍反对,存在分歧,但是它的国际地位不容忽视。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签字同意了此项决议,这意味着它对海底资源的控制力还是很大的。四、海底制度建立给我们的启示 虽然海底制度早在七十年代便已通过,但是仍存在分歧, 海洋法公约也就此修改过。1977年之后,发达国家有关海底制度的国内立法及小型条约虽然违背了“国际海底区域为人类共同继承遗产”的原则,但却在国际社会产生了强大的政治效应。但并不是所有的单方面行动都能达到其目的,发达国家的要求之所以能够实现是以其强大的资金和技术实力为后盾的;相反,资金、技术的不足,以及
6、有关海底情报信息的缺失则是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磋商中的软肋,使得其表决权优势在与发达国家强大经济技术实力的对决中处于下风。从建立国际海洋新秩序角度看, 公约第11部分的修改无疑是发展中国家在争取国际经济新秩序过程中遭遇的一次挫折,这是发展中国家迫于发达国家压力的一次重大妥协,它也表明这种妥协只是一方的暂时退让,双方严重的分歧并未得以弥合。从海底政治的发展轨迹来看,随着发展中国家综合国力的增强,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逐步建立健全,有关海底制度的暂时平静将被打破的可能性依然存在。由以上的事件也可以看出,目前国际海底制度领域的主导权仍在海洋强国手中,我们首要的是发展经济,发展远洋技术。同时,制度的维护也是不可或缺的,发展中国家始终要团结在一起,坚持公平原则,坚持公约条款。参考文献1 刘中民. 国际海底之争J.ocean world,2007(1):28-34 2 高之国. 论国际海底制度的几个问题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1984(1) 3 李裕国. 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与国际海底制度J. 外交学院学报,1986(2)3 金永明. 国际海底资源开发制度研究J.社会科学,2006(3):11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