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告状行为的研究一、告状行为的含义告状行为是我国儿童特有的一种比较典型的社会行为,是儿童社会话过程中常见的行为之一。他是儿童与教师之间的一种互动。具体地说,告状行为是指儿童处于同伴侵犯或发现同伴某种行为不符合集体规则等原因而发起的指向教师的言语行为。二、幼儿告状行为的特点幼儿已有了一定的社会交往能力,“争抢玩具”类的纠纷逐渐减少,“引起成人注意”“维护荣誉”类的纠纷与告状开始占主要地位。只要我们稍加留心就会发现中班幼儿常常向老师告一些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壮。比如:哪个小朋友抢别人的东西,哪个小朋友不遵守纪律,哪个小朋友扰乱别人的游戏等等。幼儿告状的目的多数是为了同伴和成人的注意,特别是老师的注意
2、。他们告状并不要求对事情的好坏作出反应,或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这时只要成人点一下头或是“恩”一声,他们就会感到心满意足。此外,幼儿的告状行为还有以下的特点:男孩比女孩有更多告状行为,也更多地成为“被告”;活泼外向型儿童较内向型儿童更爱告状,也更易成为别人告状的对象;在引发告状行为的原因中以“寻求保护”为主,这可能源于人类自我保护的本能。三、幼儿告状行为的影响因素(一)幼儿的告状行为与幼儿道德发展的特点有关在对待游戏规则的态度上,这一阶段的儿童尽管自己掌握不全但却把规则看作是神圣不可违背的,儿童对行为作出判断时主要是依据行为的物质后果,即行为符合或违反规则的程度!而不考虑行为者的主观动机.幼儿
3、道德发展的这一特点,当同伴的行为与教师制定的规则不符时,往往会引发幼儿的告状行为,而不会去考虑同伴的主观动机。( 二)幼儿的告状行为与幼儿活动类型有关在游戏当中幼儿的注意力非常集中,同伴偶尔招惹,幼儿由于专心玩也顾不上告状了,而在幼儿注意力不集中时,同伴稍微碰一下,幼儿也要告状。”幼儿的自由活动多集中在狭小的活动室内,或在活动室外的楼道里、走廊里,空间非常有限,受规范约束的幼儿不能自主决定,只能消极等待。而幼儿的年龄特征之一就是“活泼、好动”,在“无事可做” 或必须等待的过程中,自然容易“招惹”同伴,从而引发幼儿的告状行为。 在狭小的空间还难免会发生无意的碰撞,这也是引发幼儿告状的原因之一。(
4、 三) 幼儿的告状行为与幼儿认知及社会性发展水平有关幼儿处于思维发展的具体形象阶段,其主要特点之一是自我中心性,“ 倾向于从自己的立场、观点认识事物,而不太能从客观事物本身的内在规律以及他人的角度认识事物。” 所以,幼儿对同伴情景信号的识别常会发生偏差,误解同伴的行为动机而造成攻击性反应,从而引发同伴的告状行为。四、如何看待幼儿的告状以解决方法但与同伴的意见发生分歧时,由于他们缺乏基本的社会经验和技能,不会很好地处理纠纷,解决矛盾,甚至矛盾激化,于是告状频频发生。幼儿在游戏中的告状是他们在社会性发展中出现的正常现象,我们不可一概而论地把这种现象作为幼儿本身的错误加以后否定,或任意把它作为幼儿的
5、“犯规”行为加以贬斥,否则必然带来一些负效应。而如果我们能够弄清幼儿告状的原因并加以正确引导和教育,会有利于促进儿童社会性的发展。但是在具体处理孩子的告状,老师和家长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分清幼儿告状的性质,所谓“性质”就是指幼儿告状的动机。幼儿告状的动机是多方面的一有些告状是变相的询问,二有些告状是为了让老师关注自己的表现,三是有些告状是求得承认的同情与帮助,四有些告状是出于对同伴或集体的关心,五有些告状是出于幼儿的妒忌或报复心理。所以,作为幼教工作者和家长,应该具体分析幼儿的告状,从幼儿的告状中,了解孩子的心理需求,了解其他孩子的活动情况,然后根据孩子的活动情况心理需求,选择合适的教育内
6、容和教育方法。培养幼儿对家长的信任感和亲近感,使幼儿的自尊心得到保护。第二,要教育幼儿处理伙伴之间的矛盾。幼儿的依赖性较强,即使一点小矛盾也总也想依赖承认帮助解决。因此,老师和家长不要听幼儿告状就插手他们之间的事,要指导他们自己处理矛盾纠纷。而老师和家长具体处理幼儿的告状过程中,也对幼儿起着潜移默化的示范作用,幼儿从中明白了谁是谁非,在遇到类似问题的时候,幼儿会自己想办法解决,这样,既锻炼了幼儿的能力,又减少了告状次数。第三,要教育幼儿看到别人的长处。幼儿常常是依赖于同别人的对照而进行自我评价的,因而在幼儿“询问”、“请问”、“要求被关注、被承认”时,总习惯于用别人的不是来说明自己如何好。所以,老师和家长应注意克服孩子的思维局限和评价习惯,让孩子学会独立地进行自我评价,而不是借助于别人的缺点来评价自己,要善于别人的长处,找出自己的不足,这样一来,幼儿告状的次数也就会逐渐减少了。此外,还要教育幼儿自觉地做伙伴的榜样,不能用批评别人的办法来抬高自己。第四,要教育幼儿有什么事、有什么话要敢于直说,要让幼儿相信,老师或家长对于有话直说的人很赞赏的。如果幼儿说话“绕弯弯”,则可采取佯装不懂的方法,此时幼儿有话非明不可。把握好这一点,对培养幼儿的良好品德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