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件编码: 拟制:发布日期:2018-9-13 审核:文件名称 工装治具管理制度版本:A0 页码:1/3 批准:1.0 目的本文件规范公司工装夹具、模具(以下简称夹具)的申请、领用、发放、送检、回收、送修、报管理流程,确保工装夹具处于受控状态,更好地满足生产需要,使生产能够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2.0 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各个车间的所有工装夹具。3.0 定义工装、治具所有生产所需的篮具、转台、推车、烙铁、测试夹具等 辅助设备/工具的统称。4.0 职责4.1 工装、治具的管理与保管由夹具管理员负责。4.2 工装、治具的设计由工程技术部负责。采购部负责采购。4.3 工装、治具的安装、
2、调试由工程技术部主导,夹具管理员协助。4.3.1 工装、治具制造完成后,应由供应商负责调试,工程技术部与夹具管理员负责验收。5.0 工作程序5.1 采购流程5.1.1 申请5.1.1.1 新产品导入时,由开发部根据客户需要和产品的特殊性或生产要求集中提出采购申请;所有治具需打上产品编号以便使用,治具产品编号由:产品型号+流水号+名称(比如:1505-001 锁固定板与马达螺丝) 。5.1.1.2 新产品导入。工程技术部下试产单后,工程技术部负责跟踪产品所需使用治具回司日期以免影响试产。5.1.1.3 量产过程中现场生产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实际生产需要提出(数量添置/制成改善)采购申请。
3、5.1.1.4 所有的申请必须填写物品申购单 ,申请单须注明工装、治具名称、规格、用途和数量要求,对自行设计的工装、治具须有使用要求说明。5.1.2 批准:经审核后的申请单交总经理批准,只有经总经理批准的申请单方可进入定制、采购 程序。5.2 定制、采购5.2.1 工装、治具的定制、采购,采购对象(供应商)应在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单中选择。5.2.2 工装治具由采购部负责采购,特殊治具需要图纸定制工程技术部协助出图纸。5.3 工装、治具的验收5.3.1 工装、治具由工程技术部与夹具管理员验收及进行测试。5.3.2 工装、治具验收的同时,要清点附件技术资料和维修配件、填写设备夹具验收/移交单 。文件
4、编码:发布日期:2018-9-13文件名称 工装治具管理制度版本:A0 页码:2/35.3.3 验收合格后将验收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归档案室,维修配件由夹具管理员保管。5.3.4 如验收不合格,交还给厂家,直至验收合格。5.4 工装、治具的使用管理5.4.1 工程技术部工装、治具夹具管理员建立公司工装设备台帐,记录表格为工装、治具清单 ,台帐每月月初核对一次。必要时建立“工装、治具履历卡” ,以记录工装、治具大的维修和保养。5.4.2 生产部拉组长领用任何夹具须通知工装、治具夹具管理员,并在工装夹具领取登记表上填写型号、日期、数量、夹具名称,最后签名。5.4.3 生产部拉组长工装、治具使用完后,
5、此批型号所有夹具须全部拿回夹具管理房,经工装、治具夹具管理员确认 OK 后,生产部人员再把工装、治具摆回指定位置,并在工装夹具领取登记表填写归还日期,并签名确认,方可领用下一个型号工装、治具。如生产部拉组长没有全数归还工装、治具(除共用夹具外) ,工装、治具夹具管理员有权不让其领用。5.6 工装、治具保养: 5.6.1 工装、治具保养由操作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操作人员负责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点检保养,技术人员负责月点检保养。5.6.2.夹具管理员根据工装、治具使用状况,制定“各工装、治具、设备保养记录表” ,以明确保养项目和保养日期。5.6.3 工装、治具日常保养由操作者负责,要做到外观干净整洁、
6、润滑正常和备件齐全。拉组长负责监督填写“各工装、治具、设备保养记录表”并在确认栏内签名。5.7 工装、设备维修5.7.1 工装、治具的维修应由生产人员提出申请,工装、治具的一般维修由夹具管理员负责。 。5.7.2 大修应在工装、治具无法保证精度或故障频繁时,才能大修,大修计划由夹具管理员根据订单情况安排进行。5.8 工装、设备的报废5.8.1 报废条件5.8.1.1 超过使用年限,无修理价值。5.8.1.2 加工精度无法修复。5.8.1.3 生产过程中损坏。5.8.1.4 耗能大。5.8.2 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生产主管和工程主管确认,总经理审批后执行。6.0 管理流程6.1 工装夹具的申
7、请。文件编码:发布日期:2018-9-13文件名称 工装治具管理制度版本:A0 页码:3/36.1.1 工艺改变、生产订单增加,扩大生产规模、原有工装夹具损坏、失效不可用等由所需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交由工程技术部门安排工装夹具制作。6.1.2工装夹具制作申请表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及由主管批准,再经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审批后,并可安排进行制作。6.1.3 工装夹具制成后,应由工程技术部及使用部门验收。然后将验收合格的工装夹具摆放于夹具管理房。7.0 检查与考核7.1 本标准中的相关部门未按本标准履行职责的,对其相应部门负责人至少处以 100 元/次的罚款。7.2 各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责时,不按规
8、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相应责任部门负责人至少处以 50 元/次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至少处以 30 元/次的罚款。7.3 如使用者由于工作马虎、责任心不强等主观原因,造成工装在使用过程中损坏、丢失或报废的,公司除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外,还视其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对直接责任人处以 50300 元/次的罚款,对相应车间负责人至少处以 30 元/次的罚款,对相应部门负责人至少处以 30 元/次的罚款。7.4 工装的使用和维修人员未按规定要求对其进行维护保养的,公司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处以 1050 元/次的罚款。7.5 标准由总经办考核小组文件规范公司工装夹负责检查,结合每年一次的清查,编制检查报告。7.6 总经理负责检查报告的考核。8.0 记录与表单8.1 物品申购单8.2 工装、治具清单8.3 工装夹具制作申请表8.4 工装夹具领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