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 年咨询工程师报考条件 2019 年咨 询工 程师报考 条件暂 未 公布,各 位考生 可 先参考 2018 年咨询工 程师报 考 条件: ( 一) 参加全 部 科目( 考全科) 考 试 的条件。 遵守 国家法 律、 法规, 恪守职 业道 德,并 符合下 列条 件之一 的, 均可申请 参加咨 询 工程师( 投资) 职业资格考试 : 1. 取 得工学 学 科门类专 业, 或者 经济学类、 管理科 学与工程 类专 业大学专 科学历 , 累计从事 工程咨 询 业务满 8 年; 2. 取 得工学 学 科门类专 业, 或者 经济学类、 管理科 学与工程 类专 业大学本 科学历 或 者学位, 累计从
2、 事 工程咨询 业务满6 年; 3. 取 得含工 学 学科门类 专业, 或 者经济学 类、 管理 科学与工 程类 专业在内 的双学 士 学位, 或者 工学学 科门类专 业研究 生 班毕业, 累 计 从事工程 咨询业 务 满4 年; 4. 取 得工学 学 科门类专 业, 或者 经济学类、 管理科 学与工程 类专 业硕士学 位,累 计 从事工程 咨询业 务 满 3 年; 5. 取 得工学 学 科门类专 业, 或者 经济学类、 管理科 学与工程 类专 业博士学 位,累 计 从事工程 咨询业 务 满 2 年; 6. 取 得经济 学 、 管理学学 科门类 其他专业, 或者其 他学科门 类各 专业的上 述
3、学历 或 者学位人 员, 累 计从 事工程咨 询业务 年 限相应增 加 2 年。 ( 二) 部分科 目 免试( 免2 科) 条件。 凡符 合上述( 一) 报名 条件规 定内容 , 并具备下 列一项 条件者, 可 免 试宏 观经济 政策 与发展 规划 工程 项目组 织与管 理 科目, 只 参加 项目决 策分 析与评价 和 现 代咨询方 法与实 务 2 个科目 的 考试。 参加2 个科 目考试的 人员, 须 在连续2 个考试 年 度内通过 应试 科目的考 试。 1. 获得 全国 优秀 工程 咨询 成果 奖项 目或 者全 国优 秀工 程勘 察设 计奖项目 的主要 完 成人; 2. 通 过全国 统 一
4、考试取 得工程 技 术类职业 资格证 书, 并从事工 程 咨询业务 工作满8 年。 ( 三) 有关报 名 条件的说 明: 1. 按 照原人 事部 、国家 发展计 划委 员会 关于印 发 和 的 通知( 人发 2001 127 号) 规 定符合 报名 条 件并参加 过注册 咨 询工程师( 投资) 执 业资格考 试但未 通 过的人员 , 可 继续报名 参加咨 询 工程师( 投资) 职业资格考试 。 2.( 一) 中所 称 “专业” 是指教 育 部印发的 普通 高 等学校本 科专 业目录(2012 年) (教高 2012 9 号) 中 所设置的 有关学 科 门类专业 , 具 体如下 : “工学 学科
5、 门类” 专业是 指“ 工学” 学科门 类下 的所有 专 业; “经济 学类” 专业 是指“ 经济学 ”学 科门类 下“经 济学 类”中 的 经 济学专 业和经 济统 计学专 业; “管 理科 学与工 程类” 专业 是指“ 管 理学” 学科 门类下 “管理科学 与工程 类” 中的管 理科学 专业、 信息 管 理与信息 系统专 业 、 工程管理 专业、 房 地产开发 与管理 专 业以及工 程造价专业。 上述专 业范围以 外的其 它 专业的报 考人员, 其累计从 事工 程咨询业 务的年 限 均相应增 加满 2 年。 3. 报 名条件 中 所要求的 学历和 学 位, 是指 国家承 认的 国民教育 系
6、 列学历和 学位。 4.( 一) 中规 定 的 “从业年 限” 是指 报考人员 累计从 事 工程咨询 相 关 业务时 间的总 和, 从取得 大专学历( 最 低学历 要求) 后参 加工作 之 日起计算 ,截止 考 试报名年 度当年 年底。 5.( 一) 中所 称 “ 工程咨询 业务” 是 工程咨询 单位资 格 认定办法 ( 国家 发展改 革委令2005 年第29 号) 中 规定的工 程咨询 单 位服务范 围, 即规划咨 询、 编 制 项目建议 书、 编 制 项目可行 性研究 报 告、 项目 申请 报 告和资 金申请 报告 、评估 咨询、 工程 设计、 招标代 理、 工程监 理、 设备监理 、 工
7、程 项目 管理以及 国家发 展 改革委规 定的其 他 工程咨询 业 务。 其中, 工程 设 计、 招标代理、 工 程监理、 设备 监理 业务, 以国务 院有关部 门颁发 的 单位资格 证书中 的 规定为准 。 6.( 二)1 中 所称 获奖项目 的 “主 要 完成人” 是指中 国 工程咨询 协 会组织评 选的全 国 优秀工程 咨询成 果 一、 二、 三等奖 以及 住房城乡 建 设部组织 评选的 优 秀工程设 计和优 秀 工程勘察 金、 银、 铜 奖所附获 奖 证书或获 奖名单 中 所列人员 。 7.( 二)2 中所称 “工程 技术 类职业 资格证 书 ” , 应当满 足三个 条 件: 一是 该
8、资格 证书 须是人力 资源社 会 保障部会 同国家 有 关业务主 管 部 门共同 设立的; 二是 须是与 工程技 术相 关的; 三 是该证 书须 是通 过 全国统一 考试取 得 的。 由人 力资源 社会 保障部会 同有关 业 务主管部 门设立的有 关工程 技 术类职业 资格的 证 书包括: 一 级注册 建筑师、 一 级 建造师, 一 级注册 结构工程 师、 注册 城市规划 师、 造价 工程师、 监 理 工程师、 注 册设备 监理师、 招 标师、 投资建设 项目管 理 师、 注册土 木 工 程师、 注册电 气工 程师、 注册公 用设 备工程 师、注 册化 工工程 师、 注册核安 全工程 师 、 注册安 全工程 师 、 注册环 保工程 师 、 环境影 响评 价工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