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井承包协议书关于朱家庵村八组机井的承包经营权的协议如下:甲方:贾学义乙方:贾聚良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原有八组所在地甲方的机井,所有的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经营,承包费每年捌仟元,承包期六年,承包时间 2014 年元月 30 日至 2019 年元月 30 日。每年在 10 月份前必须交清承包费用。在承包期间,机井所有线路,以及电管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机井院内所有的设备和机井维修费用以及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二、甲方责任:在乙方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干涉经营方式,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承包协议,如有者,甲方给乙方赔偿六年的经济损失每年捌仟元。本村与组的土地使用问题由甲方承担,村组所发生的纠纷甲方有义务
2、帮助乙方解决。三、乙方责任:1、在承包期满前乙方必须按设备清单完好无损的交给甲方,和机井的正常抽水,如有设备和机井的损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2、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承包协议,如果终止承包协议,乙方按承包期付清所有承包费方可终止。3、乙方在承包期间,乙方以成本的价格供应本组群众的生活用水,并且免费供应三个投资者的生活用水(每年每个人不得超过六十吨) 。四、双方签字生效,后备有设备清单。此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年 月 日机井院内设备清单1、50 千瓦变压器一台2、室内电盘一个3、启动柜两个4、两寸 300 米扬程水泵两台(30 千瓦电机)5、两寸 350 米扬程水泵一台(50 千瓦电机)6、8 吨无塔供水器一台7、30 吨水罐一个8、100 立方的水池一座9、两寸 50 米扬程水泵两台(4.5 千瓦电机)甲方:乙方: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