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新 疆 广 汇 实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新广函字2015034 号关于印发广汇集团采购管理工作考核办法(2015 年修订) 的通知 各公司,各职能部门:为进一步加强集团范围内各产业、公司采购发包管理工作,规范采购行为、提升管理水平、提高采购效益,针对采购发包工作监督管理和考核中出现的问题,结合集团电子采购系统平台的运行要求,集团公司对采购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采购管理工作考核办法(2011年修订)(新广函字2011043 号)同时废止。附件:广汇集团采购管理工作考核办法(2015 年修订)二一五年十月十二日主题词:经济管理
2、购置 考核 办法 通知2015 年 10 月 12 日印发 共打印 3 份 存档 2 份2附件:广汇集团采购管理工作考核办法(2015 年 10 月修订)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各产业公司采购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根据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 招标监督管理办法 、招标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关于不适用于招标项目采购管理办法 、 电子采购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考核办法。第二条 集团将采购管理工作考核作为专项控制指标,纳入各产业公司绩效考核。第三条 考核范围(一)集团公司下属独立经营的全资、控股企业。(二)对各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
3、等)的行为进行考核评定。考核分为采购管理基础工作情况、采购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采购效益情况、合同履约执行情况、服务质量及反馈情况、采购人执业行为六部分。第四条 考核方法(一)考核按规定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集团督查预警部牵头组织,根据需要由风险控制与审计部、法律事务部、财务部、纪检部门人员以及采购单位等参加。(二)考核小组在考核工作开始前,提前一周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接到考核通知后,按考核要求进行自我检查,形成自查报告,并按要求准备考核所需文件及资料。3(三)考核采取定期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检查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上半年检查主要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和纠偏,不进行考核,但如果出
4、现违规且无法挽回的情况,则作为年度考核扣分项,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确定年度考核不合格。下半年检查主要对上半年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全年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各产业集团的考核结果,按照其各下属公司考核评分,加权平均确定(以各下属单位的招标数量为权数) 。(四)考核采取量化打分的方法,总分为 100 分。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和监督检查情况进行评分。实得分 96 分(不含)以上 为 优 秀 , 85 分 至 96 分 为 合 格 , 85 分 ( 不 含 ) 以 下 为 不 合 格 。(五)考核期内招标项目金额低于采购发包项目总金额(剔除单一来源采购金额)70%的;以招标方式签订的采购发包合同数量低于全部采
5、购发包合同数量的 50%的;考核期内招标项目少于 8个的单位无评优资格,考核分值将直接从 96 分开始计减。(六)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考核分值将直接从 84 分开始计减。不合格单位除根据上述规定给予经济处罚以外,同时依据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六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拒绝集团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实施监督检查的或在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2采购招标单位违反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的。3在招 标 采 购 过 程 中 接 受 贿 赂 或
6、者 获 取 其 他 不 正 当 利 益 的 。4与投标人恶意串通,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泄露其他投标人的4名称、数量、报价、招标项目标底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5不履行正常的招标程序,擅自指定中标人;设置限制性条款排斥其他供应商,影响中标结果的;不按中标结果、条件签订合同,给企业造成损失大于 1 万元的;在采购发包过程中有其他违规行为,给集团公司造成损失超过 5 万元的。6属于集团全程监督的采购招标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启用备选单位的。7由于采购人的违规违法行为,损害企业信誉,破坏企业形象或造成经济损失超过 5 万元的。8采购发包项目合同履行过程存在违规行为,损害企业信誉,破坏企业形
7、象或造成经济损失超过 5 万元的。9对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出的合理意见,未及时、有效整改的。10其它严重违反采购发包管理制度的行为。(七) 集团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直接向供应商了解情况,征求意见,作为考核参考依据。第五条 采购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详见附表)第六条 考核结果(一)考核小组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对考核打分情况进行统计,形成考核报告,并通知被考核单位。1考核期内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相应增加被考核单位考核期内经营责任书招投标管理专项控制指标考核分值;全年综合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奖励人民币 5000 元,其中奖金的 30%奖励第一责任人,其余部分由第一责任人奖励有关人员。2考
8、核期内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不奖不罚,但对其工作中存5在的不足必须限期整改。3考核期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相应扣减被考核单位考核期内经营责任书招投标管理专项控制指标考核分值;全年综合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罚款人民币 5000 元;每低于标准(85 分)2 分增罚 1000 元。其中罚款由第一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各承担 30%,其余部分由第一责任人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4考核期内,因“采购人执业行为情况”项目考核导致被考核单位不合格的(累计扣分超过 15 分的) ,应对直接责任人及主管领导进行岗位调整;企业采购管理工作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单位,除按本办法进行处罚外,应对直接责任人及主管领导进行岗位调整。(二)
9、对考 核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 集 团 采 购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要 在 考 核报 告 中 提 出 整 改 意 见 , 采 购 单 位 必 须 按 照 提 出 的 意 见 进 行 整 改 。第七条 本办法由集团督查预警部招标监督管理团队负责解释。集团各产业公司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6附表: 采购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考 核 结 果序号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方法及评分标准评分范围 扣分 得分(一) 建立健全有关采购操作程序和实施细则、质量控制、检验验收、监督制约机制、考核奖惩、业务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5 分)听汇
10、报,查看文件和资料、系统数据等1、未按照集团相关采购管理制度,结合自身采购业务的特点制 定 实 施 细 则 和 业 务 流 程 等 相 关 管 理 制 度 的 , 扣 3-5 分 。 相 关 管 理 制 度 存 在 重 大 缺陷 的 , 扣 2-3 分 ; 存 在 一 般 缺 陷 的 , 出 现 一 处 扣 1 分 。2、监督机制不健全,没有明确行使监督职能的部门或人员,扣 1-3 分。采购经办人、监督审核人和项目验收人没有相互分离的,扣 1-2 分。3、电子采购平台用户发生新增、离职、调岗以及组织架构调整、人员变动造成业务、审批流程变化等情况,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系统管理员备案并及时调整权限、流
11、程、关闭账户等处理的,一次扣 1-2 分,由此造成系统信息泄露,危害系统安全的,出现一次扣 3-5 分。造成严重影响的可直接确定不合格。4、电子采购平台集团内部用户未及时更改初始密码设置的,致使其他人员可以随意利用其账户登陆系统的,发现一次扣其所在单位考核分数 1-2 分。造成泄密的扣其所在单位考核分数 3-5 分,并取消其系统账户。5、由于各产业及下属开评标室硬件或软件维护问题造成电子交易平台故障,影响采购招标业务的,一次扣 2-3 分。0-5(二) 制定采购发包项目工作计划的情况(5 分)听汇报,查看文件、资料、报表、系统数据等1、 没 有 制 定 采 购 发 包 计 划 申 请 的 ,
12、扣 1-3 分 ; 采 购 发 包 计 划 申 请 未 按 规 定 时 间 上 报 的 , 一 次 扣 0.5-1 分 ( 各 产 业 公 司 要 制 定 详 细 的 采 购 招 标 月 度计 划 , 于 每 月 25 日 前 上 报 , 集 团 将 对 计 划 制 定 的 完 整 性 、 准 确 性 、 上 报 的 及 时 性 和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考 核 ) 。2、 制定采购发包项目工作计划明显脱离实际,明显缺乏计划性的,实际完成正负偏差率大于 30%的,一次扣 0.5 分;正负偏差大于 50%的扣1 分。实际完成正负偏差率=(实际采购发包项目-计划完成项目)计划完成项目100%3、
13、 应 包 含 在 月 度 计 划 内 上 报 的 采 购 申 请 计 划 , 在 月 度 计 划 期 内 又 临 时 追 加 采 购 计 划 次 数 超 过 3 次 ( 不 含 ) 以 上 的 , 超 过 一 次 扣 0.5 分 。4、 采购发包项目未按规定在电子采购平台运作(审核通过的除外) ,擅自进行线下采购发包的。达到招标额度的项目,一项扣 2-3 分;招标额度以下,规定上线金额以上的项目,一项扣 1-2 分。0-5(三) 业务档案管理情况(5 分)听汇报,查看档案、资料、报表、系统数据等1、没有建立企业采购、发包项目合同台账的,扣 2-3 分;更新、上报不及时的,一次扣 0.5-1 分
14、;有漏报的项目的,一项扣 1-2 分。2、线下存档采购文件与上报备案的采购文件或与上传电子采购系统的文件资料内容不一致的,发现一份扣 0.5-1 分。3、线上或线下存档采购资料混乱、调阅困难,扣 1-2 分。资料不完整的,一处扣 0.5-1 分。4、线上或线下采购项目存档资料不完整,关键内容及附件缺失的,如采购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资质文件及授权、评标资料、原始报价单、会谈纪要以及与招标、投标报价有关的图纸、方案、清单、澄清、说明、变更等资料文件缺失的,缺一项扣 0.5 分。5、未按照规定对采购发包项目的视频、音频以及电子文档资料进行存储和备份的,一项扣 0.5-2 分。不满足存储年限要求的,一
15、项扣 1-2分。6、随意篡改或删除与采购发包项目有关的存档历史资料、文件、数据、流程、记录,造成不能全面、完整、真实的反映采购招标活动的。一项扣 3-5 分。0-5一基础管理工作情况 (25 分)(四) 供应商管理(10 分)1、阻挠或限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注册到广汇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发现一次扣 2-5 分。供应商注册完成后审核单位未按规定及时处理和反馈意见的,一次扣 1-2 分。2、供应商上传资质文件与原件不符或提供虚假资料或必传资质、文件不完整,审核单位未及时发现并审核通过的,一次扣 1-2 分。应与原件核对未核对或核对原件与上传文件不符仍然审核通过的,一次扣 1-3 分。注册时应线下存档
16、的原件资料(如授权介绍信、社保证明等为注册事宜专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未存档,一项扣 0.5-1 分。3、擅自将有不良记录,投标资格被取消的供应商或已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通过审核的,一次扣 2-5 分。4、未按规定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考核、日常评价和记录的,未进行定期考核一次扣 3-5 分。未进行供应商日常评价和记录的,一个项目合同扣 1-2 分;提供虚假记录,一个项目合同扣 1-3 分。供应商日常评价和记录不完整、内容不全,一个项目合同扣 0.5-1 分。考核评估的结果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一次扣 2-3 分。5、未按 规 定 要 求 通 过 注 册 审 核 的 供 应 商 , 签 署 供 方 承 诺
17、书 和 诚 信 投 标 承 诺 书 的 , 或 未 按 规 定 的 内 容 和 格 式 签 署 的 , 一 家 单 位 扣 1-2 分 。6、未对考核不合格或已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进行规避或不执行供应商等级和类别管理,一次扣 2-5 分。7、供应商存在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或出现质量、安全等问题,未及时上报集团监督部门的或未及时录入电子采购平台的。一次扣 1-3 分。0-107序号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方法及评分标准 评分范围 考 核 结 果扣分 得分8、在定期考评范围内,应该纳入考核的供应商或施工单位,而未进行考核的,发现一家扣 1-2 分。考核时弄虚作假或伪造考核结果或未严格按照考
18、核办法实施考评的,一次扣 2-5 分。二 采购管理制度执行情况(35 分)(一) 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15 分)查看文件、档案和资料,记录、系统数据等1、未按规定的时间上报、上传或发布采购发包信息、公告、文件、资料的;采购项目时间节点的设定,不符合要求的,出现一次扣 1-2 分。【在电子采购平台发布采购信息公告,招标(含竞价)公告时长不得少于 5 日,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上传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 5 日;自招标公告发布到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 7 日,技术复杂项目不得少于 15 日。询价公告时长不得少于 3 日,询价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 3 日,自询价公告发布到报价截止时间不得少于
19、 5 日。2、未按规定公告采购信息的,未公告的(除不能公开的项目以外),一次扣 2-3 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扣 1-2 分。3、招标公告发布后,其内容(标的内容、关键时间节点、投标人资格条件等信息)发生实质性变更且影响投标单位投标的,采购发包单位未按规定重新发布变更或澄清公告的,一次扣 1-2 分;实质性变更影响投标单位投标未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一次扣 1-2 分。4、采购招标文件编制不完整、不规范、不合理或发放的采购文件内容、时间不统一的,出现一次扣 1 分。5、招标文件设定的投标单位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一项扣 2-3 分
20、;采购文件中设置限制性条款排斥其他供应商或存在明显倾向性或特定指向某一家或少数几家供应商的条款,一项扣 2-5 分。严重影响公平、公正的,并既成事实的,可以直接评为不合格。6、未在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中,按设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全面筛选投标单位,一次扣 2-5 分。不向已筛选出的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发出邀请或无正当理由擅自删除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发现一次扣 1-3 分。7、采用公开方式的采购发包项目,无故不受理潜在投标单位的报名申请或限制、拖延受理,致使合格投标单位无法参与投标的,一次扣 1-3 分。有资格预审要求的项目没有按照资格预审的条件审核或投标单位提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二日
21、内未予受理的。一次扣 1-2 分。8、未按规定收取保证金的,一次扣 1-3 分;收取保证金不符合要求、标准不统一的,一次扣 1-2 分;未按规定返还投标保证金的,每次扣1 分。9、对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标书费的投标单位擅自开通相应权限的,一次扣 1-3 分。对已正常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标书费,招标负责人未在一个工作日内开通相应权限的;一次扣 1 分。没有按照规定上传投标保证金或标书费的收费凭证的或收费凭证不符合要求(金额或交费单位名称不符合要求的) ,一次扣 1-2 分。10、评标专家的选择和抽取不符合集团招标管理制度的规定的,一次扣 1-2 分。评标专家抽取的比例或数量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扣 1-
22、2 分。11、抽取的评标人员无故不参加或不按时参加评标或拒绝参加的,一次扣除其所在单位年度考核分数 1-2 分。评标人员考核期内三次无故不参加或不按时参加评标的,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12、应在电子采购平台上运作的采购发包项目未经批准擅自进行线下采购的,一次扣 1-3 分;实施线下采购发包项目的过程及结果文件资料未按规定及时(确定合作单位起 7 日内)补录到电子采购平台的,一项扣 0.5-1 分;上传的数据不完整,一项扣 0.5-1 分;提供虚假、伪造资料的,一项扣 3-5 分;情节严重的损害企业利益的可以直接评为不合格。13、对于技术复杂的项目未组织技术交底或答疑,影响投标单位报价或造成评标困
23、难,一次扣 1-2 分。采购招标项目可以采取网上答疑的,招标单位在开标前擅自组织投标单位线下集中答疑,可能造成投标单位数量、名称泄露的,一次扣 1-3 分。因此造成投标单位围标、串标的,一次扣 5 分。造成损失的可以直接确定为不合格。14、属于集团采购监督部门监督范围内的采购发包项目,未按规定通知监督人员参与监督,自行组织采购招标的,一次扣 1-2 分。 【招标项目在开标前不少于 3 日通知集团公司监督办】 。15、金额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采购发包项目,采购招标组织单位擅自允许二类供应商参与投标报价的,一次扣 1-2 分。16、投标单位的数量不满足要求,未按规定上报核准备案,擅自开标的,不满足五
24、家出现一次扣 1-3 分;不满足三家出现一次扣 2-5 分。17、采购项目邀请投标或报价单位的数量较少且为非主流群体的;或不具备供货(施工)能力的;出现一次扣 2-3 分。招标单位邀请投标单位数量少、范围窄、相对固定,造成投标单位围标、串标现象发生的,未造成损失的,一次扣 5 分;造成损失的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招标单位存在违规、违法行为致使投标单位围标、串标的除直接确定为不合格以外,同时依据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六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0-158序号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方法及评分标准 评分范围 考 核 结 果扣分 得分18、同类或同品种的采购发包项目可以进行集中采购的,而未进行集中采购,
25、一项扣 1-3 分。应由产业招采中心牵头组织的采购发包项目,擅自分派给下属企业采购发包的或应由产业招采中心牵头组织的采购发包项目,下属企业擅自自行组织采购发包的,一项扣 1-3 分。19、采购招标有关收费项目不合理的,一次扣 1-2 分。违反财务制度,收取的相关费用未进账或进行坐支的,一项扣 3-5 分。(二)项目采购过程(10 分)查看文件、档案和资料、系统数据、现场监督检查、记录等。1、对于技术较为复杂的采购发包项目没有遵循先开技术标或商务标、最后开报价的原则,致使开标后,技术方案反复变更、调整,无法连续完成评标,可能造成价格泄露的,一次扣 1-3 分。造成投标报价泄露的,影响中标结果的,
26、发生一次扣 3-5 分。2、未按规定的采购程序或方式进行采购,情节轻微的,出现一次扣 1-5 分。情节严重的可直接判定为不合格。3、采购发包项目各环节应进行审核、审批、备案的,未按规定流程进行报批、备案的,一项扣 1-3 分。应报审批未报的,擅自实施采购发包给企业造成损失,可直接评为不合格。4、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由于审查不严格造成投标单位资质、授权不符合要求、不完整或要求标准不统一的,出现一次扣 1-2 分。5、非招标采购发包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比价方式未满足三家以上的(确实少于三家的除外)或流于形式的。出现一次扣 2-5 分。未满足三家以上,未经审核擅自采购发包的,一项
27、扣 1-2 分。询价比价资料不完整的,一项扣 0.5-2 分。6、采购招标项目单批次金额达到 3 万元以上未在电子采购平台上运作的,一项扣 1-5 分。线下采购发包项目未及时上传采购发包过程、结果等数据资料的,一项扣 1-2 分。0-10(三)采购项目实施情况(10 分)查看文件、档案、票据、报表,系统数据、现场调查等。1、采购招标项目有多家单位中标的,任务分配原则不明确或分配方案不确定的,一次扣 1-3 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明显任务分配不公平或未按既定方案分配的,一项扣 3-5 分。2、不符合或违反跟标采购的适用条件,擅自采用跟标采购的或适合采用跟标采购方式续签或增补合同金额的,擅自采用
28、其他采购方式的。一项扣 2-3 分。 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发包单位无故不按规定时间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的,一项扣 3-5 分。4、一次性采购发包项目金额达到 3 万元以上未签订合同的,一项扣 2-3 分;合同签订单位有关资质、代理人授权不完整的,一项扣 1-2 分。5、合同签订内容与中标结果、条件不符(价格、合作条件更优惠的除外) ;合同签订内容存在漏洞和风险的,一次扣 1-3 分;给企业造成损失小于 1 万元的,一项扣 3-5 分;大于 1 万元的可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线下签订完成的合同文本未按规定及时(合同签订完成后 7 日内)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的,一次扣 0.5-2 分。6、未按规定将
29、合同约定的关键时间节点(工程进度节点、供货、付款等节点)录入电子采购平台,一个合同扣 0.5-2 分。7、电子采购平台的定单管理、货款支付、物资入库等采购业务环节,在线下完成的相关表单及数据未按规定及时(相关业务完成后 7 日内)录入到系统中,一个管理模块扣 3-5 分。资料不完整的,一项扣 0.5-1 分。0-10三采购效益情况( 8 分 )采购发包项目的可行性、合理性、收益情况(8 分)听汇报,查看档案、资料、报表、市场调查、系统数据等1、项目未经立项批准进行采购发包的(抢修、抢险的除外) ,一次扣 3-5 分。2、采购价格明显高于当期市场平均价格(剔除市场价格变动,考虑付款方式及采购量等
30、因素) ,发现一项扣 3 分。3、采购发包项目由于采购单位确定的方案不合理、定位不准确、技术要求存在问题。造成购入设备、材料或工程建成后闲置、浪费、返工等情况的,未造成大的损失的,一次扣 3-5 分;造成较大损失的(5 万元以上)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项目完成后实际收益情况与项目立项、可研上报的收益数据存在明显差异的,一项扣 3-5 分;项目立项、可研上报的收益数据严重失实、弄虚造假致使项目建成后无收益或损失的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0-89序号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方法及评分标准 评分范围 考 核 结 果扣分 得分四采购合同履约执行情况(15 分)工程建设项目工期(供货期) 、质量、现场管理
31、、财务管理(15 分)查阅报表、原始合同和档案、财务账目、系统数据、现场监督检查等1、由于采购发包单位的原因造成合同工期未按约定完成,致使经营目标无法实现的;一项扣 2-5 分,造成严重损失的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2、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采购发包单位未按规定组织验收或验收不及时、不到位造成产品、工程质量问题或返工的;一项扣 2-5 分,造成严重损失的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3、合同变更追加、经济签证未履行审批程序或程序不规范的。一项扣 1-3 分,经核查变更追加与实际工作量不符造成损失的,一项扣 2-5分;造成严重损失的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4、合同履行付款程序不规范,违反财务管理制度或在付款时无故对各
32、施工(供货)单位采取差别待遇的,一项扣 2-5 分,造成施工(供货)单位有效投诉三次以上的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5、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项目单位未及时协调、纠正,以至引起合同纠纷的;一项扣 2-5 分,造成严重损失的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6、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侵权行为,合同承办单位或承办人隐瞒不报或不实施维权追究的;一次扣 2-5 分,造成严重损失的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7、未按规定报送备案合同、合同履行统计报表的;一次扣 1-3 分;报送不及时的,一项扣 1 分;隐匿备案合同不按规定上报的,一项扣 2-5 分 。8、经检查发现合同履行统计报表缺乏真实性的;发现一项扣 2-3 分。9、合同
33、承办人或承办单位在合同磋商过程中未严格履行职责,使合同存在重大瑕疵,履行过程中引起合同争议的、一项扣 3-5 分;造成严重损失的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10、各产业、公司合同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的履行情况疏于管理的,一次扣 3-5 分。11、合同履行过程其它造成集团及项目单位名誉和经济损失的行为,酌情扣分,造成严重损失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0-15各产业公司及成员企业领导查阅原始合同和档案、现场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客户调查等1、违反规定批条子、打招呼、插手、干预、操纵招投标活动的,情节轻微的,一项扣 3-5 分,影响中标结果或造成严重损失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2、擅自参与招投标交易活动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34、的,情节轻微的,一项扣 3-5 分,造成严重损失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3、干扰招标、投标活动,致使招标、投标无法正常进行的,情节轻微的,一次扣 3-5 分,造成严重损失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4、发现采购招标项目存在违规违法现象没有及时制止,一次扣 3-5 分。严重渎职的或造成严重损失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5、其他违反采购招标制度行为的,酌情扣分;情节严重的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五采购人执业行为(10 分)招标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1、应当招标的项目而未招标,或者违反规定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 ;未既成事实的,一项扣 3-5 分,既成事实造成损失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2、违
35、反规定泄露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保密情况和资料的,一项扣 1-3 分;与投标人串通损害集团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一项扣 5 分,造成企业损失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3、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或限制投标人之间公平竞争的;一项扣 2-3 分。造成有效投诉的,一次扣 5 分。有效投诉超过三次的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4、违反规定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它情况的,或者泄露其它应当保密资料的;一项扣 2-3 分。5、弄虚作假指定评委,或者在评标过程中暗示或诱导评委倾向某投标人的;一项扣 3-5 分,造成严重损
36、失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6、在制定评分标准时,故意偏向某投标人的;一次扣 2-3 分。7、在评标阶段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评标办法,或者无故拒绝与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一项扣 3-5 分,造成严重损失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8、违反规定为施工单位指定材料、厂家或供应商,或其它强行向施工队提供有偿服务的;一项扣 3-5 分,造成严重损失的直接确定为不合0-1010序号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方法及评分标准 评分范围 考 核 结 果扣分 得分格。9、在资金支付或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有吃、拿、卡、要行为的。情节轻微的,一次扣 3-5 分,情节严重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
37、有关工作人员1、违反规定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为投标人谋取中标的;情节轻微的,一次扣 3-5 分,情节严重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2、违反规定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的;情节轻微的,一次扣 3-5 分,情节严重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3、工作不认真负责,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情节轻微的,一次扣 2-3 分,情节严重的一次扣 5 分。影响中标结果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4、评委相互串通,弄虚作假、违反规定推荐中标单位的,或者作为投标单位代理人参与投标活动的;情节轻微的,一次扣 3-5 分,情节严重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5、评标人员在评标过程中暗示、诱导投
38、标单位或用倾向性的言论诱导其他评委的或无事实依据诋毁投标单位的,情节轻微的出现一次扣 3-5 分。情节严重,影响中标结果的可直接判定为不合格。6、评标委员将账号和密码透露给他人或由他人代替评标的,一次扣 3 分。项目组人员及评标委员将账号和密码透露给投标单位,一次扣除其所属单位或推荐单位 5 分,造成泄密的,影响中标结果的,取消评标人员的评标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相关制度给予处分和处罚。7、有其它不遵守评标纪律行为的,酌情扣分。8、以上人员违反相关规定除按照以上条款扣除其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考核分数以外,情节严重的取消有关人员的评委资格或调离工作岗位,同时依据集团相关制度给予处分。六服务质量及反馈情
39、况( 7 分 )使用部门(单位)对采购物资和服务的反馈情况。供应商质疑、投诉情况(7 分)听汇报、客户调查、投诉举报等1、对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施工单位有不公平、不公正待遇,情节轻微的,一次扣 3 分。造成供应商或施工单位投诉的,一次有效投诉扣 3-5 分。有效投诉超过三次的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2、使用部门(单位)对采购的物资、工程、服务满意度较低,一次有效投诉扣 1-3 分。3、未对投标单位或中标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或对已列入不良记录投标单位名单未采取规避措施的;出现一次扣 3-5 分。4、其它由于采购发包单位的违规问题、管理问题,造成投标单位、使用单位等有关单位有效投诉的,一次有效投诉扣 3-5 分;有效投诉超过三次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0-7合计 100说明:本表由考核小组人员填写并在附表中注明扣分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