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2 变电所 17.2.1、17.2.2 规定了直流快速自动开关安装前外观检查和安装的一般要求。17.2.3 便于及时、准确区分不同电压、不同电流制及不同用途的母线。 17.2.4 本条是为保证人身安全及采用“排” 、“堵”双重方法,限制直流系统运行中杂散电流对结构钢筋及金属管道产生腐蚀而制定的。 17.3 牵引电网 17.3.1 牵引电网是以走行轨为基准进行安装的,故作本条规定。 (I)接触轨 17.3.3 对设备、器材安装前外观检查提出的一般要求。“锈蚀” 是指轨条表面呈黄褐色起皮状态,起皮除净后,轨条表面有麻点。 17.3.4 变形或损伤的轨条,难以保证工程质量。 17.3.5 对底
2、座安装提出的要求。 底座安装的水平距离及高程允许偏差土 2mm,是考虑底座施工偏差和绝缘子、轨条安装后的积累偏差,不超过设计允许值(北京地铁为士 6mm)而制定的。 17.3.6 绝缘子与底座出现间隙时,可用 12mm 厚的铁片垫平找正,但铁片最多不宜超过 3 片,以免增加绝缘子的不稳定性。 17.3.7 根据北京地下铁道一、二期工程实践经验制定。 保证电动车组受流器和接触轨相对运动中的可靠接触;允许偏差为:水平距离土 6mm,高程士 6mm 实践证明是可行的。 轨条接续长度“ 允许偏差为士 2%”是考虑施工配轨时尽量减少锯轨或短轨焊接而制定的。 第 4、8 款的允许偏差值是根据施工经验制定的
3、。 端部弯头和侧面弯头安装如不符要求,则会出现受流器与接触轨初始接触不良,甚至碰坏受流器。 17.3.8 减少接触电阻,并保证取流良好。 17.3.11 突出接触轨限界将危及行车安全。 17,3.12 对接触轨设备安装做出的一般规定: l 北京地下铁道曾发生过车辆通过时因振动或隧道风而使设备柜门开启影响行车、损坏设备的事故,故提出此要求; 2 接触轨用的直流柜体,按其安装位置及用途有:隧道开关柜、隧道联络柜(手动、电动)、检修线开关柜等。 17.3.13、17.3.14 供电点采用软连接是为缓冲列车通过时的振动对设备的影响,回流点采用过渡板连接是为检修方便。 ()架空接触网 17.3.15 同
4、本规范第 17.3.3 条说明。 17.3.16 跨距允许调整+2m 是根据上海地铁施工经验并参考国家现行标准铁路电力牵引供电施工规范TBJ 208 制定的。 17.3.17 本条是根据上海地下铁道施工经验,并参考国家现行标准铁路电力牵引供电施工规范TBJ 208 的相应规定制定的,其中实际埋深允许偏差值土 100mm 为 DIN 标准。 17.3.18 本条是对隧道外接触网支持结构安装提出的要求。其中定位管在支持器外露长度国家现行标准铁路电力牵引供电施工规范TBJ 208 规定为50l00mm,DIN 标准规定为 20mm,根据上海地 F 铁道施工经验定为不大于50mm。 17.3.19 跨
5、距允许调整值士 0.5mm是根据上海地铁施工经验制定的。 17.3.20 底座定位允许偏差士 l00mm,弹性支撑下垂角度不得超过 35。为DIN 标准。 17.3.22 新敷设的接触导线、承力索以锚段计,DIN 标准规定不准有接头,上海地铁在执行此标准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了馈电线、接地线连续敷设时有关接头的具体规定 17.3.23 制动块与棘轮齿间的距离 25 士 5mm 为 DIN 标准。 17.3.24 为保证接触网的滑行质量,对吊弦、中心锚结、“之” 字值和拉出值、接触线高度等允许偏差值均根据 DIN 标准作了规定。 17.3.26 为保证交叉点处接触线随温度变化而自由纵向移动,制定本
6、条规定。17.3.27 电分段绝缘器安装中心线与轨道中心线允许偏差为士 50mm 为 DIN标准。 17.3.28 安全距离为 IEC 标准。 17.3.30 接地系统是接触网重要的组成部分,本条重点强调了牢固、可靠,确保供电安全。 17.3.31 本条文是根据上海地铁施工经验制定的 17.4 配线及动力电控设备 17.4.2 施 L 期间隧道内的湿度较大,其粘接质量不易控制,为保证供电和行车安全,本条做出了规定。 17.4.3 保证结构和配电线路不进水 17.4.4 对隔断门两侧配线线路进行密闭处理,是为满足防火、防水淹等非常情况下的需要。 17.4.5 本条是对地下铁道隧道中动力箱、电控箱
7、(柜)安装做出的规定。行车线路两侧设备的门扇要求配锁闭装置,是为保证行车和供电安全。 隧道要定期冲洗,故设备应有防水淋措施。 考虑到地下铁道的内部环境条件,对排水站、隔断门等处的箱、柜基础规定应高出地面 150250mm,以防设备进水,危及供电安全。 17.4.6 同本规范第 17.2.4 条说明。 17.5 电缆线路与接地装置 (I)电缆线路 17.5.1 地下铁道内的电缆,一般采用轨道车牵引平板车运输,如电缆盘捆绑不牢,容易发生电缆盘滑动、摆动,甚至倾倒酿成书故。 17.5.2 电缆施工期间有时需要在隧道内渡线、岔线或风道口等地点行存少虽的电缆,这些电缆应尽可能远离轨道存放,以免施工运输车
8、辆通过时碰伤电缆或酿成事故。站台上暂存的电缆盘,其底部应以支垫,防止站台板受力集中,电缆盘两侧应打楔,防 If电缆盘滑动。但在接触网试送电前,必须清至隧道外。 17.5.3 本条说明如下: l 电缆管穿过结构外墙处设置防水套管是为保证结构不渗水; 2 电缆管管口露出地面 100300mm,是防止地面积水进入电缆管。 17.5.5 电缆敷设前对经过的通道进行检查,特别是隧道内走行轨两侧有无影响牵引车辆通行的障碍物,照明是否满足要求等以免影响施工。 17.5.6 因为高压电缆头发生故障时产生大的声音并排出有害气体,并不便于抢修,为保证运营安全和维修方便做出了此规定 固定电缆头的绝缘板伸出电缆头两侧
9、不应小于 200mm,是根据实践经验制定的 1.5.7 北京地下铁道隧道内的电缆,是用轨道车牵引电缆平板车,在平板车上设置电缆导向架进行敷设的。实践证明牵引车的速度不应大于 20m/min 是可行的。 17.5.8 本条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 第 5.1.20 条与地下铁道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17.5.9 为防止电缆金属外皮带电时,对人的危害,故要求电缆金属外皮需接地。另一端浮空是断开直流牵引系统的杂散电流沿电缆金属外皮的通路,防止电腐蚀 (1)接地装置 17.5.10 北京地下铁道一、二期工程接地体(线)的材质为钢材,目前北京、七海等地下铁道
10、的设计均采用铜材,故本条文提出当设计无规定时,应采用铜质材料。 17.5.11 间距规定主要考虑接地体互相的屏蔽影响。与接地体连接时,要求沿铜管的周边焊接,目的是为了增大接触面和提高连接处的强度。 17.5.13 确保接地可靠 17.5.14 接地线引入隧道,不论何种方式,均应做防腐蚀、防水和绝缘处理,以保证隧道结构钢筋不锈蚀、不受杂散电流的腐蚀和不渗漏水。 17.5.15 隧道外接地线与隧道内接地干线,通过隧道内设置的接地箱连接,便于维护、检查。 17.5.16 本条系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 第 2.3.7 条并结合地下铁道特点制定的。 17.
11、6 监控系统 17.6.2 监控系统控制中心与远动终端之间的通道,按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铁道设计规范GB50157 的要求,宜统一通信电缆内。 如果监控系统数据通道区间光缆单独施毛或车站内光缆的施工,应按本规范第 15.2 节有关规定执行。 17.6.3 强电设备的操作,将使强电回路及其操作回路的电流产生突变,与强电回路并排走线的弱电信号输入线上,将会感应出干扰脉冲,影响主机正常工作。 17.7 调整试验 (I)牵引供电系统 17.7.1 直流快速自动开关为地下铁道牵引供电系统重要设备,经常切断很大的负荷电流和故障电流,故对开关的主要参数提出了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要求。 直流快速自动开关动作试验是
12、检验开关机械和电气性能的必要手段,鉴于现场试验条件,故对 115和 90额定操作电压分、合闸试验不作严格规定。直流牵引供电要求可靠性高,直流快速自动开关在系统故障时应及时动作,正常过负荷时不允许动作。鉴于目前产品刻度标志误差很大,所以规定直流快速自动开关应进行实际动作电流整定。 17.7.2 接触轨焊接接头不仅要求足够的机械强度,而且电气性能要求也很严格,故对焊接接头无损检测和电阻试验做出了规定。 为了反映实际安装情况和使用要求,规定绝缘电阻试验按供电分段进行。绝缘电阻因受环境条件(气候、湿度、污染等)、线路条件(安装方式、长度等)及安装地点等诸多因素影响,数值变化很大,故具体数值不作规定。
13、17.7.3 冷滑行试验是在接触网不带电的情况下,利用电动车组的被动运行,通过电动车组的受流装置与接触网的滑行摩擦,来检查接触网的安装质量,为正式开通运行提供可靠依据。接触网开通前所有股道均应安排冷滑行试验。 由于冷滑行试验的车速是逐次提高的,如果低速试验中发现的问题未解决,则可能在高速试验中重复出现并扩大,甚至造成碰坏受流装置等事故。冷滑行试验不合格,则可能造成送电开通时停电、中断行车等事故,因此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17.7.5 接触网送电开通前的绝缘测试,是检查接触网绝缘状况的重要依据,根据实践经验,接触网绝缘电阻值随着气候、隧道内的湿度环境影响相差很大,特别是隧道内开通初期比较潮湿,绝
14、缘子的绝缘电阻值接近于零,此时只要确认没有接地现象,即可考虑强行送电,实践证明,由于电晕作用,绝缘子表面将自行干燥,恢复绝缘强度。 17.7.6 变电所的直流快速开关合闸 3 次,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 第 24.0.5 条的规定制定的。 17.7.7 空载运行 lh 及负载运行 24h 的规定,是参照国家现行标准 铁路电力牵引供电施工规范TBJ 208 的有关规定制定的。 17.7.8 为保证牵引变电所安全、可靠的运行,故对牵引变电所控制、信号及保护功能试验规定了试验方式。 保护功能试验采用模拟形式,要求模拟信号尽可能接近真实情况;如电流、电压
15、信号直接取自互感器二次侧,接点宜采用保护源的接点。 17.7.9 牵引变电所供电跃离很长,供电电流很大,由于线路阻抗影响,供电距离末端单纯依靠电流值大小很难区别列车起动电流和直流短路电流,目前采用电流增量保护和双边联跳保护。鉴于地铁供电安全性要求高,电流增量保护应按实际情况检验其可靠性,同时为减少试验次数,只采用单边供电距离最远的地方短路。双边联跳保护,采用实际情况下的模拟试验。 17.7.10 牵引变电所直流短路在运行中经常会发生。该试验目的是为考核牵引变电所在正常运行情况下承受突发短路的能力,同时检验继电保护动作的可靠性、选择性。鉴于该项试验影响设备的正常寿命,故规定只选择一个双边供电区段
16、和一个单边供电区段并按对开关分断能力最为苛刻的条件进行。 ()监控系统 17.7.1217.7.14 中央处理装置、辅助存贮装置和输入输出设备是计算机系统组成的三部分,本规范即按此划分来调试的。 17.7.15 不间断电源供电给计算机、调制调解器、打印机、图形发生器、模拟盘驱动器、显示器等,它能在交流电源断电的情况下,满载维持供电20min,使电力监控系统能继续进行工作。为此,它的试验项目中“满负荷放电时间”试验非常重要,在试验时要认真、准确。通过试验能真正反映出不间断电源的负载能力,满足设计的要求 17.7.16 模拟盘是控制中心的一部分,本条的检查是属于单机调试项目。 17.7.17 远动
17、终端设备在进行单机调试前,应进行设备的保安试验,其项目包括绝缘电阻、绝缘强度试验和连续通电试验,试验合格后再进行单体装置调试,以保证装置在调试中的安全。 17.7.18 模拟量输入通道由采样器、数据放大器和模数转换器等组成,模拟量转换数字量时,将产生一个偏差,即模拟量输入精度。模拟量输出通道由输出控制器、数模转换器和执行器等组成,数字量转换模拟量也将产生一个偏差,即模拟童输出精度。 关于模拟量输入输出精度第测试,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远动终端通用技术条件GB/T 13729 中第“4.4 功能试验” 一节。 17.7.19 数据传输通道,在数据传输时有效信号衰减和抗噪音能力,是两个重要指标。有效信
18、号的衰减测量方法,可采用在远动终端的调制调解器的线路内,接入衰减器,不断向通道传送信号,在通信失效前,测量衰减的量值。此值在规定范围内时视为合格。 抗噪音能力的测试方法,即在上边测试衰减的线路里连接个噪音发生器,增加噪音频率输入,直到远动终端设备通信失效,在每个失效点记录下噪音频率值及电平值。后者在规定范围内时视为合格。 17.7.20 计算机软件分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系统软件调试主要内容有:建立基本系统;建立空闲区和工作文件区;组成所需的用户系统;编制磁盘目录和用命令测试确认程序运行正常等。应用软件调试内容有:程序装入、排障、汇编等工作;原始数据管理程序调试;数据收集程序调试和设置计算程序调
19、试等。 对数据收集程序的调试,应进行通道测试和信号模拟测试,打印出的报表,数据准确。对设定的计算程序,确认计算正确。 17.7.21 监控系统设备的系统功能测试前,应先作系统基本功能测试,符合要求后再作系统功能测试 17.7.22 过程输入输出设备与被监控设备间的接口装置的试验, 分静态接口试验和动态接门试验。 静态接口试验是不带动被监控设备的试验,只检查确认信息传输到继电器和电磁开关的动作或末级输出信号为止。 动态接口试验是带动被监控设备,作无负载的运行试验。 17.7.23 监控系统设备与被监控设备进行动态接口试验后,再考核监控系统设备带动被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其监控系统设备的功能和监控精度
20、等指标,须达到设计规定。但能否完全达到使用要求,还需作其他项目的考核。 17.7.24 连续运行试验时,可能出现关连性故障或非关连性故障,有关故障定义及判别为: 关连性故障是受试样品预期会出现的故障,通常都是由产品本身条件引起的。它是在解释试验结果和计算可靠性特征值时,必须要计入的故障。属于关连性故障判断依据为: 1 必须经更换元器件、零部件或设备才能排除的故障。 2 损耗件(如电池等)在其寿命期内发生的故障。 3 需要对甚湘件、电缆等进行修整,以消除短路和接触不良,方可排除的故障。 4 在试验过程中,需要重新对硬磁盘进行格式化才能排除的故障。 5 出现造成测试和维护使用人员的不安全和危险或造成受试样品和设备严重损坏而必须立即中止试验的故障。 6 程序的偶然停运或运行失常,但无须做任何维修和调整,再经启动就能恢复正常,这种偶然的跳动故障,凡积累数达 3 次者(指同一受试样品)计为 1 次关连性故障,不足 3 次者均做非关连性故障处理; 7 不是同一因素引起而同时发生两个以上的关连性故障,则应加数计入。如果是同一因素引起的,则只计 1 次。 8 承担确认试验的检验单位,根据故障情况和分析结果,有资格认定某种故障为关连性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