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法规学习(2)A1.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及公民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A2.建设法规调整对象:调整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及相关的民事关系。 法律地位:属行政法、经济法范畴A3.行政法规:计划法、税法、城市规划法、建筑法、勘察设计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A4.建设技术法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建设工程定额A5.民事法规: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建设关系的法律法规总称。民法、建设合同法、建筑企业法、住宅法A6.建设法规立法的基本原则:(1)
2、市场经济规律原则(2)责任权利相一致原则A7. 我国建设法规体系由五个层次组成:(1)建设法律(2)建设行政法规(3)建设部门规章(4)地方性建设法规(5)地方建设规章 【建设法规的法律效力最高,越往下法律效力越低。法律效力低不等于与法律效力高的法律相抵触】A8.执法包括行政决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B9. 工程项目建设:指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建设装修装饰等国家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及技改等技术项目。B10.工程建设的特殊性:(1)投资额大,建设周期短(2)建设生产过程的连续性,工作协作性(3)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影响性B11.工程建设程序的概念:指的是一个建设
3、项目从设想或建设意图的提出到项目的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直到交工、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经遵循的先后顺序?B12.工程建设前期阶段:(1)投资意向投资机会分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审批立项(2)工程建设准备阶段:规划征地拆迁报建工程发包和承包(3)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生产准备(4)工程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B13.投资后评价:自评、主管部门评价、各级计划部门评价C14.建筑许可的概念:建筑行政的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准许、变更和终止公民和其他组织从事建筑活动的具体行政行为。建筑许可的表现形式: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资质证书、执业资格证
4、书。三种制度:施工许可制度、单位资质、个人资质制度。C15.建筑许可的特点:(1)主体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目的是对建筑活动进行行政管理(3)依据是依单位和个人的申请而做出的行政行为。C16.商品房销售应具备的五证:建设用地规范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C17.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划分: (1)房地产开发企业(2)工程总承包企业(3)勘察设计企业(4)工程监理企业(5)建筑业企业 工程建设从业单位资质等级的划分:(1)房地产开发企业:分为一、二、三、四共 4 级(2)工程总承包企业:分为一、二、三共 3 级(4)勘察设计企业:按综合类、专业
5、类(5)工程总承包企业:分为特级、一、二、三级C18 执业资格制度的含义:专业人员在各自的专业范围内参加全国或行业组织的统一考试,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在资格许可的范围内执业的制度。C19.建筑业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种类:注册建造师、结构师、建筑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师、房产估价师、咨询师、招投标师C20.执业资格的共同点:(1)均需参加统一考试(2)均需要注册(3)均有各自的执业范围(4)均需接受继续教育E21.发包与承包的概念:指发包方通过合同委托承包方为其完成某一工程的全部或其中一部分上午工作的交易行为。 【发包方:建设单位 承包方:施工单位】E22.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方式有两种
6、:招标投标和直接发包E23.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一般规定:(1)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2)建设工程承发包中,禁止行贿受贿(3)承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格(4)提倡总承包、禁止肢解分包和转包。E24.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一般形式:(1)全过程承包:从可行性研究到交付使用为止(2)设计施工总承包:从勘察设计到交付使用为止(3)施工总承包:对施工全过程承包E25.特殊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可直接进行发包:(1)勘察设计要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2)再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原中标人具备承包能力的(3)施工企业自建自用且该企业资质在允许范围内的。E26.
7、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就拟建工程发布通告,以法定方式吸引承包单位参加竞争,从中择优选定工程承包方的法律行为。 E27.工程招标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E28.招标的种类:全过程招标、勘察设计招标、材料设备招标E29.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具备一定条件的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E30.建设单位自行招标应具备的资格:(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法人资格(2)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3)有从事同类招标工程的经验(4)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有 3 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E31.招标工程应具备的条件:(1)招标人已依法成立(2
8、)初步设计及概算已批准(3)招标范围、方式均已批准(4)有相应资金,其来源已落实(5)有招标所需的技术资料和设计图纸E32.招标方式:(1)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前来投标(2)邀请招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来进行投标,应当向三个及以上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信。两种招标方式的区别: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选择承办人的范围不同,公开的程度不同,资审的次序不同,时间和费用不同E33.投标人是指相应投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人。E34.联合体投标:由两个及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共同参与投标。联合体法律地位:由多个法人
9、组成,但在投标时,作为一个独立的投标人出现联合体各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投标资格,由同一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各方应承担共同的投标协议,对项目承担连带责任。E35.投标要求:(1)投标文件内容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2)投标时间要求:文件在投标截至时间前,送达投标地点,未送达为废标(3)投标行为要求:保密、合理排价、诚实守信(4)投保人数量的要求: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E36.开标概念:指投标截止后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启招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及
10、其他内容E37.开标的时间地点: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时间E38.有关开标的相关规定:(1)参加人: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监督(2)投标书密封的现场确定(3)当众宣读、记录E39.评标就是依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投标文件所进行的审查和比较。F40.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包括房屋财产和土地财产F41.房地产的几层含义:(1)是房产与地产的结合,房地不能分离(2)是实体,财产与财产权的有机结合,包括有形财产和由此形成的各项权利(3)是一个统一体,地产居于主导和核心位置,土地能够独立的成为不动产,而房产处于次要和依附地位,不存在独立意义的房产F42.房屋拆迁方式:(
11、1)自行拆迁:拆迁人自己拥有迁拆机构的,一般是自行拆迁(2)委托拆迁:拆迁人将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给具有拆迁资质的单位进行F43.拆迁协议:(1)安置协议: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的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的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2)拆迁纠纷:达不成协议由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当事人不服可上诉至法庭(3)补偿的对象和范围:对象是被拆迁人的房屋,范围是房屋及附属物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违章建筑物不补偿(4)补偿方式:货币、产权调换F44.房地产交易形式: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地产租赁F45.交易价格管理:价格定期的公布制度、价格评估制度、价格申报制度F46.房地产交易已登记为准: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产权交易不被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