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德丰集团销售公司对销售人员的考核与管理一、销售人员工作职责:负责产品销售、售后服务及应收款回收等工作。二、合同订立1、销售负责人具体开拓市场、寻找客户、洽谈合同,按不低于公司规定的销售价格,不违背公司利益的付款方式等相关要求开展销售工作。对客户需求意向填写书面合同评审单 ,交各部门会签意见,与客户草签合同,经销售部长审核后交销售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分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生效。合同签订后,原件交由办公室保管存档,复印件交销售副总保管,销售副总负责监督合同履行情况。2、凡与客户发生业务往来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属增补、减少、电话通知等都必须补办相关书面手续,经总经理签字后才能生效。3、订立
2、合同要严肃认真,条款完整无误,特别是付款日期、方式、种类等关键内容不能含糊,一定要有确切的时间期限,并且强调付预付款或定金作为所订立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4、订立合同时应提醒用户报出需求计划、数量等,力求准确,如需改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公司,否则造成的“多生产少提货” 的损失,一律由销售员负责。三、合同实施合同订立后,销售部应立即将合同条款书面分解到技术部、质检科、生产部、财务部(仓库) 、运输科等相关部门,并跟踪实施情况,业务员亦应全程跟踪并协调各部门,确保合同条款的顺利实施。四、出货管理产品出货时,销售员应及时跟进了解产品运输、装卸、使用情况,并及时予以信息反馈,跟踪货物、货款与合同
3、条款的履行情况。五、货款收回1、销售员对货物款项的收回负全责。销售员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确保货款及时到账。如因客户特殊情况,必须书面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2、为确保公司经济正常运行,在认真做好老应收款收回的同时,当年资金到账率必须达到 95%以上。每个销售员应制定每月收款计划,填写月计划收款表,并认真落实计划实施。3、销售公司、销售员必须严肃履行合同,采取送货与付款相结合的办法,对不按合同实施,拖欠货款的单位控制送货,促进资金回笼;对于销售员强行盲目要求送货的,由个人签字办好书面承诺手续后,方可执行。如果因此造成资金不能及时回收到位,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一切损失全部计入承诺人个人账户中。4、销
4、售员应本着对企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对老的应收款配合有关人员对清账目,没有对账单的、没有办好还款手续的,由销售员本人负责,计入个人账户,从本人工资或业务费中逐步扣除。六、发票管理1、业务员必须根据工程进度、送货量、合同规定及财务规定,及时开具正规发票。2、发票信息必须和合同上面信息一致。3、发票交与需方时,应让需方代表(该代表应能代表需方履行权利)签收发票。 (签收原则上应盖能代表需方的公章或财务章) 。4、禁止多开、虚开发票,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七、对账管理销售员每月 25 日前必须到财务部打印出对账清单,签好字,并到需方进行有效确认。八、客户回访销售员对用户使用产品状况必须作详细了解,签署
5、客户回访函,将客户要求及时回馈相关部门。九、生活费发放与社会保险缴纳的考核办法(一) 、生活费发放(a)每月 1200 元/人,以季为结算单位,月平均全年任务量的比例(所有产品折算) ,季满全年任务的比例,季生活费 3600 元由公司承担,季不足全年任务的比例的,以百分比方式计算。(b)季业务量不足全年的任务量的,暂停生活费发放。(c)月出差不得少于 10 天,不出差的一律到公司销售部上班,由部长据考勤发放生活费,缺勤一天扣除 50 元,直至生活费扣完为止。(二)社会保险缴纳以年为结算单位,销售人员完成全年销售额任务,货款回收达到 95%以上的,社保五险集体缴纳部分由公司缴纳;未能完成全年销售
6、额任务的销售人员,公司以缴纳部分从业务费中扣除。十、产品质量异议或问题处理办法1、销售员接到用户提出的质量异议后,销售员应立即到施工现场了解情况,如能当场协调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回公司后向部长汇报,并写出简单的书面报告,由部长向有关部门寻求办法。2、销售员有责任、义务陪同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查看产品质量及施工情况,并做好备忘录,由技术部门签字留作处理质量异议的依据。无书面汇报,无质检部门的书面意见及签字,公司概不承担质量异议造成的任何损失。如不属产品质量问题,销售员也应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并协助查找原因,取得用户信任。3、解决由质量问题产生的产品报损或赔偿必须在出现问题后一个月内解决,
7、同时必须手续齐全,要有销售员的书面报告,销售部长、技术部长的签字及处理意见,由销售部长签字报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门处理。4、造成质量问题的退货或者由于其他原因的退货,要填写退货入库申请,由总经理签字后成品库才能接受。不属质量问题的退货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十一、销售人员纪律1、销售人员应具备较高素质及道德修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企业的事业负责,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耻”的荣辱观,做到不出卖公司的利益,不做有损公司的事。凡发现任何有损于公司业务的行为,将根据情况予以严肃处理,重者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2、遵守劳动纪律,做到出差有请示,回公司有汇报。按时参加公司的各类学习。会议、活动,特别是月度销售会议,无论任何原因,必须参加,不参加会议者罚款 100 元/次。3、销售员外出应遵守当地的地方政策、交通法规、地方风情等习俗,文明、健康开展工作,如有违法乱纪行为,按规定处理。4、销售员不得擅自离开销售队伍,凡离开销售队伍的,应全面清收应收款,书面移交正在履行的合同,财务对清往来后,方可结算工资、业务费。在清收、移交过程中,发现经济问题拒不清欠的,将追究个人法律责任。5、禁止挪用公款,侵吞公款,禁止现金换承兑交款,禁止虚报回扣自吞现象,禁止私自外购外发产品,禁止营私舞弊等现象,一经发现将追究个人经济、法律责任。江苏德丰集团销售公司2012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