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章 资产(三)第二章 资产(三)第三节 存货的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第十一条至十五条主要规范了小企业存货的确认和计量。小企业取得存货应按成本计量;发出存货应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其成本。小企业在日常核算中采用计划成本法或售价金额核算法核算的存货成本,实质上也是存货的实际成本。比如,采用计划成本法,通过“材料成本差异”或“产品成本差异”科目将材料或产成品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通过“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将商品的售价调整为实际成本(进价) 。小企业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应当按照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集。本节着重讲解了小企业取得存货的计量、发出存货的计量
2、、生产成本的核算和存货清查的账务处理等问题。按实际成本计价(会计科目设置,核算讲解)按计划成本计价(会计科目设置,核算讲解)1发出存货取消后进先出法2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相关科目的新旧变化与衔接1 “在途物资”科目的新旧变化与衔接。小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在途物资”科目。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较,主要不同表现在:(1)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 ,在“销售费用”科目核算,不在“在途物资”科目核算,直接计入“销售费用” 。原制度没有规定。(2)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3、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物资的实际采购成本。并将在途物资的核算分为三类,做出该科目会计处理的详细规定。而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已支付货款但尚未运抵验收入库的材料或商品的实际成本。转账时,将原账中“在途物资”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在途物资”科目。新账中相应科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加以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2 “原材料”科目的新旧变化与衔接。小企业会计准则新增设了“原材料”科目,取消了原制度的“材料”科目。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较,两者主要不同表现在:(1)核算范围稍有不同。 小企业
4、会计准则规定:“原材料”科目核算小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 、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 、包装材料、燃料等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而原制度规定:“材料”科目核算小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 、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 、燃料、包装物等的实际成本。可见,新准则规定包装物是在“周转材料”科目核算,而原制度规定包装物是在“材料”科目核算。(2)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原材料”科目可以核算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新准则新增规定了材料的计划成本核算方法。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小企业,日常领用、发出原材料均
5、按照计划成本记账。月末,按照发出各种原材料的计划成本计算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借记“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 “销售费用” 、 “管理费用” 、 “委托加工物资”、 “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而原制度规定:“材料”科目核算小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没有对计划成本核算方法作出规定。(3)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取得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成本按照评估价值规定。而原制度规定:取得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成本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规定。(4) 小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接受捐赠原材料核算的规定。而原制度规定:小企业接受捐赠的材料,如捐赠方提供了有关
6、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材料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借记“材料”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 、 “银行存款”等科目。(5)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取消了原制度下发出存货的后进先出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原制度规定:小企业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计算确定。对不同的材料可以采用
7、不同的计价方法。(6) 小企业会计准则新增规定:购入的材料已经到达并已验收入库,但在月末尚未办理结算手续的,可按照暂估价值入账,借记“原材料” 、 “周转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做同样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收到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时,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账务处理。(7) 小企业会计准则新增“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用来核算原材料的盘盈、盘亏、毁损。清查盘点,发现盘盈、盘亏、毁损的原材料,按照实际成本(或估计价值) ,借记或贷记“原材料”科目,贷记或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转账时,分析原账中“材料”科目余额,将原账中“材料
8、”科目中包装物余额和其余余额分别转入新账中“周转材料”科目和“原材料”科目。新账中相应科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加以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3 “材料采购”科目的新旧变化与衔接。小企业会计准则新增设了“材料采购”科目,核算小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采用计划成本进行存货核算,存货收发都按照计划成本计价,存货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通过设置“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进行核算。4 “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新旧变化与衔接。小企业会计准则新增设了“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小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材料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额。二、
9、库存商品:(一)库存商品的概念与科目设置库存商品是指小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库存商品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二)商品流通企业库存商品从事商品流通的小企业,其库存商品主要指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从事商品流通的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 ,不计入购入商
10、品的实际成本,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的销售费用。1 “库存商品”科目的新旧变化与衔接。小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库存商品”科目,与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库存商品”科目相比较,两者主要不同表现在:(1) 小企业会计准则明确和补充了“库存商品”科目的核算范围。新准则规定:一是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也在“库存商品”科目核算,但应与合格产品分开记账。二是已经完成销售手续,但购买单位在月末未提取的库存产成品,应作为代管产品处理,单独设置代管产品备查簿,不再通过“库存商品”科目核算。原制度无相关规定。三是小企业(农、林、牧、渔业)可将“库存商品”科目改为“1405 农产品”科目。(2) 小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小企业
11、会计制度中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库存商品采用进价核算下,计算已销商品的销售成本的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毛利率法。(3)对库存商品盘盈、盘亏的核算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库存商品盘盈、盘亏的核算要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处理,批准后并将库存商品盘盈、盘亏的净损益计入营业外收支。而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清查盘点中发现的库存商品盘盈,应按该商品的市价或同类、类似商品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发现的库存商品盘亏或毁损,其相应的成本及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后,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即如当期营业外支出;属于其他情况的,计入当期管理费用。(4) 小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规定。转账时,将原账中“库存商品”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库存商品”科目。新账中相应科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加以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2 “商品进销差价”科目的新旧变化与衔接。小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与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基本相同。转账时,将原账中“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新账中相应科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加以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