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桩基础检查与验收:在城乡建筑工程中,桩基础都是一种常见的深基础形式,它由桩和桩顶的承台组成。当天然地基上浅基础的沉降量较大或基础稳定性不能满足建筑物的要求时,通常设计为桩基础。一、 常见桩基的分类与特点 桩可按荷载机理、材料、形状、直径(或断面)、长度、使用性能及桩端支承情况等多种范畴进行分类。近年来,施工方法的变化、完善、更新可以说是日新月异。如果再细分,桩的施工方法超过百种。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GJ94-200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桩基的分类主要有如下几种:1、按承载性状分类(1)摩擦型桩:摩擦桩: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载由桩侧阻力承受,桩端阻力小到可忽
2、略不计;端承摩擦桩: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载主要由桩侧阻力承受。(2)端承型桩:端承桩: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载由桩端阻力承受,桩侧阻力小到可忽略不计;摩擦端承桩: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载主要由桩端阻力承受。2、按成桩方法分类(1)非挤土桩:干作业法钻(挖)孔灌注桩、泥浆护壁法钻(挖)孔灌注桩、套管护壁法钻(挖)孔灌注桩;(2)部分挤土桩:冲孔灌注桩、钻孔挤扩灌注桩、搅拌劲芯桩、预钻孔打入(静压)预制桩、打入(静压)式敞口钢管桩、敞口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和 H 型钢桩;(3)挤土桩:沉管灌注桩、沉管夯(挤)扩灌注桩、打入(静压)预制桩、闭口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和闭口钢
3、管桩。3、按桩径(设计直径 d)大小分类(1)小直径桩 :d250mm;(2)中等直径桩: 250mmd800mm;(3)大直径桩 :d800mm;二、桩基质量的检测方式与适用范围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明确指出:“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检测和桩身完整性检测。”这是确保桩基质量的重要举措。基桩的检测方法应根据检测目的按国家有关规范进行选择。成桩的质量检验有两种基本方法:一种是静载试验法(或称破坏试验),另外一种是动测法(或称无破坏试验)。 静荷载试验可直观地反映桩的承载力和混凝土的浇筑质量,数据可靠。但其装置较复杂笨重,装、卸操作费工费时,成本高,测试数量有限,并且易破坏桩基。另一种检测方法是
4、动测法(也称动力无损检测法),是检测桩基承载力及桩身完整性质量的一项新技术,动测法应用波在混凝土介质内的传播速度,传播时间和反射情况,可用来检验桩身是否存在断裂、夹层、颈缩、空洞等质量缺陷。根据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桩基质量的检测方法主要有如下几种:1、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适用于检测单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当埋设有测量桩身应力、应变、桩底反力的传感器或位移杆时,可测定桩的分层侧阻力和端阻力或桩身截面的位移量。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应加载至破坏;当桩的承载力以桩身强度控制时,可按设计要求的加载量进行。对工程桩抽样检测时,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要求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的 2.0
5、 倍。2、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适用于检测单桩的竖向抗拔承载力。当埋设有桩身应力、应变测量传感器时,或桩端埋设有位移测量杆时,可直接测量桩侧抗拔摩阻力,或桩端上拔量。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应加载至桩侧土破坏或桩身材料达到设计强度;对工程桩抽样检测时,可按设计要求确定最大加载量。3、单桩水平静载试验:适用于检测单桩的水平承载力,推定地基土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当埋设有桩身应变测量传感器时,可测量相应水平荷载作用下的桩身应力,并由此计算桩身弯矩。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宜加载至桩顶出现较大水平位移或桩身结构破坏;对工程桩抽样检测,可按设计要求的水平位移允许值控制加载。4、钻芯法:适用于检测混凝土灌注桩
6、的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桩底沉渣厚度和桩身完整性,判定或鉴别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5、低应变法:适用于检测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判定桩身缺陷的程度及位置。6、高应变法:适用于检测基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监测预制桩打入时的桩身应力和锤击能量传递比,为沉桩工艺参数及桩长选择提供依据。进行灌注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时,应具有现场实测经验和本地区相近条件下的可靠对比验证资料。对于大直径扩底桩和 Q-s 曲线具有缓变型特征的大直径灌注桩,不宜采用本方法进行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7、声波透射法:适用于已预埋声测管的混凝土灌注桩桩身完整性检测,判定桩身缺陷的程度并确定其位置。三、桩基的质量检测数量与方
7、法选择桩身完整性检测宜采用两种或多种合适的检测方法进行。 当采用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检测时,受检桩混凝土强度至少达到设计强度的 70,且不小于 15MPa。当采用钻芯法检测时,受检桩的混凝土龄期达到 28d 或预留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承载力检测前的休止时间除应达到规定的混凝土强度外,当无成熟的地区经验时,尚不应少于规定的时间,其中砂土不少于 7 天,粉土不少于 10 天,非饱和黏性土不少于 15 天,饱和黏性土不少于 25 天。对泥浆护壁灌注桩宜适当延长休止时间。 施工后,宜先进行工程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后进行承载力检测。当基础埋深较大时,桩身完整性检测应在基坑开挖至基底标高后进
8、行。1、当设计有要求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施工前应采用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1)、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桩基;(2)、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3)、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检测数量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 3 根,且不宜少于总桩数的 1;当工程桩总数在 50 根以内时,不应少于 2 根。2、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抽样检测的受检桩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质量有疑问的桩;(2)、设计方认为重要的桩;(3)、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的桩;(4)、施工工艺不同的桩;(5)、承载力验收检测时适量选择完整性检测中判定的类桩;(6)、除上述规定外,同类型桩宜均匀随机分布。3
9、、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抽检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 1 根。(2)、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 30,且不得少于 20 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 10 根。(3)、对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应在上述两款规定的抽检桩数范围内,选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对部分受检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 10。(4)、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桩端持力层已通过核验的人工挖孔桩,以及单节混凝土预制桩,抽检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总桩数的 10,且不应少于 10 根。
10、 4、对单位工程内且在同一条件下的工程桩,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载试验进行验收检测:(1)、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2)、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3)、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4)、挤土群桩施工产生挤土效应。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 1,且不少于 3 根;当总桩数在 50 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 根。5、对上条规定条件外的预制桩和满足高应变法适用检测范围的灌注桩,可采用高应变法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当有本地区相近条件的对比验证资料时,高应变法也可作为上条规定条件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的补充。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 5,且不得少于 5
11、根。6、对于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当受设备或现场条件限制无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可采用钻芯法测定桩底沉渣厚度并钻取桩端持力层岩土芯样检验桩端持力层。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 10,且不应少于 10 根。7、对于承受拔力和水平力较大的桩基,应进行单桩竖向抗拔、水平承载力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 1,且不应少于 3 根四、桩基的质量验证与扩大检测1、在桩基检测中当出现以下所列情况时,应进行验证检测。验证方法宜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对于嵌岩灌注桩,可采用钻芯法验证。(1)、实测信号复杂,无规律,无法对其进行准确评价。(2)、桩身截面渐变或多变,且变化幅度较大的混凝土灌注桩。(3)、桩身
12、存在缺陷,无法判定桩的竖向承载力。(4)、桩身缺陷对水平承载力有影响。(5)、单击贯入度大,桩底同向反射强烈且反射峰较宽,侧阻力波、端阻力波反射弱,即波形表现出竖向承载性状明显与勘察报告中的地质条件不符合。(6)、对于嵌岩桩,桩底时域反射信号为单一反射波且与锤击脉冲信号同向时,应采取其他方法核验桩端嵌岩情况。嵌岩桩桩底同向反射强烈,且在时间 2L/c 后无明显端阻力反射;也可采用钻芯法核验。2、桩身浅部缺陷可采用开挖验证。3、桩身或接头存在裂隙的预制桩可采用高应变法验证。4、单孔钻芯检测发现桩身混凝土质量问题时,宜在同一基桩增加钻孔验证。5、桩身完整性质量评价分为四类:I 类桩 表示桩身完整;
13、II 类桩 表示桩身有轻微缺陷,不会影响桩身结构承载力的正常发挥;III 类桩 表示桩身有明显缺陷,对桩身结构承载力有影响;IV 类桩表示 桩身存在严重缺陷。III 类桩应经检测确认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IV 类桩应进行工程处理。6、对低应变法检测中不能明确完整性类别的桩或类桩,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静载法、钻芯法、高应变法、开挖等适宜的方法验证检测。7、当单桩承载力或钻芯法抽检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分析原因,并经确认后扩大抽检。8、当采用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和声波透射法抽检桩身完整性所发现的、类桩之和大于抽检桩数的 20时,应查明原因;同时采用原检测方法(声波透射法可改用钻芯法),在未检
14、桩中继续扩大抽检,若仍有 III、IV 类桩,则应全数进行完整性检测。五、 桩基的验收组织与不合格问题的处理1、桩基的验收组织:根据 GB 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桩基是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中的子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由于地基基础技术性能要求严格,技术性强,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安全,因此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也应参加桩基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2、不合格问题的处理:当桩基工程出现一些不符合规范的问题时,必须提交设计、勘测等部门分析处理,所有质量隐患必须尽快消灭在萌芽状态,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
15、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5)、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严禁验收。六、桩基的实物质量验收与评定桩基的实物质量必须符合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JGJ 94-2008建筑桩基技术规
16、范等有关规定。(1)、关于预制桩的实物质量检查验收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允许偏差见下表 1表 1 预制桩(打入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1 盖有基础梁的桩1. 垂直基础梁的中心线2. 沿基础梁的中心线 1000.01H1500.01H2 桩数为 1-3 根桩基中的桩 1003 桩数为 4-6 根桩基中的桩 1/2 桩径或边长4 桩数大于 16 根桩基中的桩1. 最外边的桩2. 中间桩 1/3 桩径或边长1/2 桩径或边长注:H 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2)、关于灌注桩的实物质量检查验收灌注桩在成桩后的桩位偏差应符合下表 2 规定,桩
17、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 500。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分别按规范的要求进行。表 2 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表 序号 成孔方法 桩位允许偏差() 垂直度允许偏差() 桩位允许偏差()13 根桩、单排桩基垂直于中心线方向和群桩桩基础的边桩 条形桩基沿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中间桩1 泥浆护壁钻孔桩 D1000 50 1 D/6 且不大于 100 D/4 且不大于 150D1000 50 1000.01H 1500.01H2 套管成孔灌注桩 D500 20 1 70 150D500 20 100 1503 干成孔灌注桩 20 1 70 1504 人工挖孔桩 混凝土
18、护壁 50 0.5 50 150钢套管护壁 50 1 100 200注:1.桩径允许偏差的负值是指个别端面。2.采用复打、反插法施工的桩,其桩径允许偏差不受上表限制。3.H 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D 为设计桩径。此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关于桩基混凝土试件的数量,由于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02 和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 的要求有差异,其中: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02 第 5.1.4 条规定:“每浇筑 50m3必须有一组试件,小于 50m3 的桩,每根桩必须有一组试件。”而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
19、-2008 第 6.2.7 条规定:“直径大于 1m 的桩或单桩混凝土量不超过 25m3 的桩,每个灌注台班不得少于 1 组;每组试件应留有 3 件。”根据国家有关法理,笔者认为,在实际验收中,只要混凝土试件符合两条规范中的其中一条,即认为符合规范要求,可以进行桩基验收。七、 桩基的技术档案资料验收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0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统一用表等规定,桩基工程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2)桩基施工图;(3)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记录;
20、(4)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执行中的变更单;(5)钢筋出厂质量合格证、试验报告; (6)钢筋焊条质量证明书、焊接试验报告;(7)水泥出厂质量合格证、试验报告;(8)砂、石检测报告;(9)桩基砼配合比检测报告; (10)桩基砼试块检测报告,并进行强度评定;(11)桩基定位测量放线图,包括工程桩位复核签证单;(12)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证的桩基竣工图,包括 基坑挖至设计标高的基桩竣工平面图及桩顶标高图;(13)桩基质量检测报告、单桩承载力检测报告;(包括静载试验报告、高应变检测报告、低应变检测报告、钻芯检测报告等等);(14)桩基施工日记;(15)桩基技术交底记录;(16)桩基施工记录;(17)桩基砼施工记录;(18)砼配合比申请单;(19)灌注桩隐蔽工程记录;(20)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I);(21)混凝土灌注桩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II); (22)混凝土灌注桩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3)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停工整改通知等文件;(22)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4)桩基单项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4)桩基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报告;(26)桩基施工质量总结;(27)桩基施工合同;(28)桩基施工单位资质证书以及有关技术负责人员证书;(29)桩基检测单位资质证书、桩基检测合同;(30)其他必要的文件、记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