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安居工程、保障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的操作程序一、资金来源:已经国家批准解冻的资金,按照国家政府的安排,款项直接投放到全国一、二级或地级市的安居、保障、廉租、棚户区改造回购房等工程的项目建设。二、用款申请的项目单位须上交的文件资料:1、企业的六证一卡;2、资质证;3、政府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授权委托书(须用政府标头文件纸打印) 。4、申请书;5、政府、发改委、住建局的项目批文;三、资质;安居、保障、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用款企业必须有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 。四、申请额度:1、款低不少于 15 亿元人民币。2、该资金不需要还本付息 ,不需要抵押担保 ,没有前期费用 ,只须承担承办人的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五、资金到位后,项目企业 57%,并按以下返还支付:1 支付资金安排单位 10%。2、返还银行名下 20%。3、服务费含有关领导 10%。4、中介费 3%。用款项目方上报材料,要真实可靠。2012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