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协议甲方(债权转让方):乙方(债权受让方): 丙方(债 务 人): 本协议各方为达到转让债权之目的,以甲方所享有的丙方到期的混凝土物流款抵消甲方所欠乙方的款项,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约定如下:第一条 债权转让内容1、 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向乙方转让其对丙方享有的到期混凝土物流款债权,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甲方受让该债权。2、 该转让债权为:甲方对其丙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中的 款 元。3、 甲乙丙同意,甲方对其丙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中的 元(大写: )转让给乙方以抵消甲方所拖欠乙方 元的款项。第二条 债权转让物流款及支付1、 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3 日内,甲方向乙方移交相关债权凭证后,乙方即向甲方开具相关收款证明,甲乙双方即履行完全部的债权转让协议。2、 甲方须向丙方开具全额发票;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全额发票。3、 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请求所受让的债权,乙方在实现债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及损失概与甲方无关。4、 丙方向乙方支付方式及期限: 第 3 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 4 条 本协议为不可撤销协议。第 5 条 其他规定1、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2、 本协议于三方盖章后即生效。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