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 东 省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文 件鲁经贸改字2009143 号关于印发山东省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重点项目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09 43 号)要求, 现将山东省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重点项目印发给你们,请与规划一并组织实施。规划提出的调整振兴重点项目共 85 项。其中,技术改造项目 30 项,总投资 219 亿元;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研发 20项,研发投入 1.89 亿元; 重点研发的关键共性技术 10 项,科技投入 9200 万元;重点建设的船
2、舶生产加工配送体系 15 项, 投资 17.6 亿;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平台建设 10 项。这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实现我省船舶工业调整振兴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各市要抓紧组织企业完善环保、土地、规划、安全、节能、备案(核准)等相关手续,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按照国家和省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权限和有关要求报批项目。未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核准)、且手续不完备的,不得开工建设。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协调,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主题词:经济管理 船舶 规划 项目 通知抄报: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 2009 年 4 月 2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