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CSR9001-2009 1 船用产品制造厂 专业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Professional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Requirements for Marine Product Manufacturer 2009 年 发布 2009 年 实施 中 国 船 级 社 发布 CCSR9001-2009 2前 言 中国船级社(CCS)是由中国有关 法律授权的、经法律登记注册的从事船舶入级服务与法定服务的专业技术机构/组织, 是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的正式会员。 根据 CCS 规范要求,为了保证船用产品满足认可和检验要求,促进船用产品质量的全面提高,提升中国制造的
2、品质,本社编制了船用产品制造厂专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 本文件覆盖了 ISO 9001:2000 的全部要求,并增加了对船用产品制造厂的专业要求。为了便于识别,本文件为 ISO 9001:2000 标准的要求部分加了方框,对船用产品制造厂的专业要求部分用附加要求的方式表示。同时,为了便于船用产品制造厂使用,本文件对一些需要进一步说明的地方增加了指南,以便于船用产品制造厂理解和实施。 本文件对船用产品制造厂提出了专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也为相关机构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评审提供依据。 CCSR9001-2009 3目 录 1 范围 6 1.1 总则 6 1.2 应用 .6 2 引用标准 .6 3 术语
3、和定义 7 4 质量管理体系 8 4.1 总要求 .8 4.2 文件要求 .9 4.2.1 总则 9 4.2.2 质量手册 9 4.2.3 文件控制 9 4.2.4 记录的控制 10 5 管理职责 10 5.1 管理承诺 10 5.2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11 5.3 质量方针 11 5.4 策划 11 5.4.1 质量目标 .11 5.4.2 质量管理体系策划 .11 5.5 职责、权限和沟通 12 5.5.1 职责和权限 .12 5.5.2 管理者代表 12 5.5.3 内部沟通 .12 5.6 管理评审 .12 5.6.1 总则 .12 5.6.2 评审输入 13 5.6.3 评审输出 .
4、13 6 资源管理 13 6.1 资源的提供 .13 6.2 人力资源 14 CCSR9001-2009 46.2.1 总则 14 6.2.2 能力、意识和培训 .14 6.3 基础设施 .14 6.4 工作环境 15 7 产品实现 15 7.1 产品实现的策划 15 7.2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16 7.2.1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 .16 7.2.2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 .16 7.2.3 顾客沟通 .17 7.3 设计和开发 17 7.3.1 设计和开发策划 .17 7.3.2 设计和开发输入 .18 7.3.3 设计和开发输出 .18 7.3.4 设计和开发评审 .19 7.3.5
5、 设计和开发验证 .19 7.3.6 设计和开发确认 .20 7.3.7 设计和开发更改的控制 .20 7.4 采购 20 7.4.1 采购过程 .20 7.4.2 采购信息 21 7.4.3 采购产品的验证 21 7.5 生产和服务提供 22 7.5.1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22 7.5.2 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 .23 7.5.3 标识和可追溯性 .23 7.5.4 顾客财产 24 7.5.5 产品防护 .24 7. 6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25 8 测量、分析和改进 26 8.1 总则 .266 8.2 监视和测量 .26 8.2.1 顾客满意 .26 8.2.2 内部审核
6、26 CCSR9001-2009 58.2.3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27 8.2.4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27 8.3 不合格品控制 28 8.4 数据分析 29 8.5 改进 29 8.5.1 持续改进 .29 8.5.2 纠正措施 .30 8.5.3 预防措施 .30 CCSR9001-2009 6船用产品制造厂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1 范围 1.1 总则 本文件为有下列需求的船用产品制造厂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a)需要证实其有能力稳定地提供 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并希望得到本社型式认可或工厂认可 (同时也适用于已获得本社认可的产品制造厂 ),当船用产品制造厂仅申请设计认可
7、时,其质量管理体系可参照本文件。 b)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持续改进 体系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与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进顾客满意。 注:在本文件中,术语 ”产品 ”仅适用于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 1.2 应用 本文件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的船用产品制造厂。 当本文件的任何要求由于各船用产品制造厂产品特点不适用时, 可以考虑进行删减。 除非删减仅限于第 7 章中那些不影响船用产品制造厂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或责任的要求 , 否则不能声称符合本文件。 指南:对于船用产品制造厂,删减原则上限于 7.3,7.5.4 小
8、节。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文件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文件的条文。本文件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文件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ISO9000:2005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中国船级社 钢制海船入级规范 (以下简称“本社规范” ) CCSR9001-2009 7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使用 ISO 9000:2005 中的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表述供应链使用以下术语: 供方 组织 顾客 本文件中的术语“组织”是指“船用产品制造 厂” ,术语“供方”是指向船用产品制造厂提供原辅材料、配套件及其他相关服务的一方,术语“顾客”是指产品接受方
9、,包括最终顾客。 本文件中所出现的术语“产品” ,也可指“服务” 。 3.1 产品检验:系指通过设计评估、对最终产品和/或其制造过程中检查和试验,对产品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过程。 3.2 设计认可:系指本社准予设计在特定条件下适用于规定用途的认定过程,一般包括图纸审查和原型/型式试验(如适用时)。 3.3 型式认可:系指本社通过产 品的设计认可和制造管理体系审核,以确认申请认可的制造厂具备持续生产符合本社规范要求的产品的能力的评定过程, 根据产品制造管理体系的证实程度,为型式认 可A和B 两级。 3.4 工厂认可:系指本社通过制造厂的资料审查、认可试验和产品制造过程的审核,对产品制造厂的产品生产
10、条件和能力予以确认的评定过程。 3.5 型式试验:系指按规定的试验方法对产品样品,包括其材料和部件所进行的试验,以确认其符合指定标准或技术规范的全部要求。型式试验可以采用破坏性试验。 3.6 原型试验:系指为评价产品的 设计,对产品原型包括其材料和部件所进行的试验和测试。原型试验可以采用破坏性试验。 3.7 原型:系指为评价设计的符合性而按设计制造的模型产品。 3.8 样品:系指用于试验/检验的 代表性的产品。样品的选取能在特性、特征、制造质量上代表或覆盖申请产品检验的产品或系列产品。 3.9 单件/单批检验:系指由本社 验船师为签发产品证书,对产品逐件或逐批进行的检验。 3.10 检验:系指
11、由验船师在产品生产前、和 /或制造过程中、和/或完工后对本社规范要求的项目进行验证、检验和试验。 3.11 最终试验:系指检验的一种方式,旨在 为接受产品所进行的所有在产品检验证书中记载的试验。 3.12 设计:系指所有描述产品的性能、安装 和制造工艺的相关图纸、文件和计算报告。 3.13 证件:系指证明设计、产品、服务和过程符合规定要求的正式文件。 CCSR9001-2009 83.14 关键过程:对形成产品质量起决定作用的过程。一般包括形成关键、重要特性的过程;加工难度大、质量不稳定、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过程等。 4 质量管理体系 4.1 总要求 船用产品制造厂应按本文件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
12、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船用产品制造厂应: a) 识别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及其在船用产品制造厂中的应用(见 1.2) ; b) 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 c) 确定为确保这些过程的有效运行和控制所需的准则和方法; d) 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 以支持这些过程的运行和对这些过程的监视; e) 测量、监视和分析这些过程; f) 实施必要的措施, 以实现对这些过程所策划的结果和对这些过程的持续改进。 船用产品制造厂应按本文件的要求管理这些过程。 针对船用产品制造厂所选择的任何影响产品符合要求的外包过程, 船用产品制造厂应确保对其实施控制。 对此类外包过程
13、的控制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识别。 注:上述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应当包括与管理活动、资源提供、产品实现和测量有关的过程。 附加要求:如果外包过程是本社认定构成产品质量的关键过程,其外包应得到本社同意且外包方应得到本社认可。 CCSR9001-2009 94.2 文件要求 4.2.1 总则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a) 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b) 质量手册; c) 本规范所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程序; d) 船用产品制造厂为确保其过程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 e) 本规范所要求的记录(见 4.2.4) 。 注 1:本规范出现 “形成文件的程序”之处,即要求建立该程序,形成文件,并
14、加以实施和保持。 注 2:不同船用产品制造厂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多少与详略程度取决于: a) 船用产品制造厂的规模和活动的类型; b) 过程及其相互作用的复杂程度; c) 人员的能力。 注 3:文件可采用任何形式或类型的媒体。 指南:船用产品制造厂为确保其过程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可以是:质量手册、质量计划、程序、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规定、安排、方法、准则等。 4.2.2 质量手册 船用产品制造厂应编制和保持质量手册,质量手册包括: a) 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包括任何删减的细节与合理性(见 1.2) ; b) 为质量管理体系编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对其引用; c) 质量管理体系过程的相
15、互作用的表述。 4.2.3 文件控制 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予以控制。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应依据 4.2.4 的要求进行控制。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CCSR9001-2009 10a)文件发布前得到批准,以确保文件是充分与适宜的; b)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与更新,并再次批准; c)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 d)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 e)确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 f)确保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 g)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若因任何原因而保留作废文件时,对这些文件进行适当的标识。 附加要求:船用产品制造厂应具有
16、获取与产品有关的最新的 CCS 规范、国际公约、技术标准等文件的渠道,所使用的这些文件应为最新版本。 指南: 船用产品制造厂文件控制的范围包括了质量 管理体系文件、作业文件、设计文件、工艺文件、采购文件、检 验文件、技术标准和规范等,含 CCS批准的图纸和文件。 4.2.4 记录的控制 应建立并保持记录,以提供符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记录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所需的控制。 附加要求 1:记录保存时间应满足本社、顾客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附加要求 2:应建立本社为船用产品制造厂颁发的各类证书的保存和使用管
17、理准则,防止不适当使用。 5 管理职责 5.1 管理承诺 最高管理者应通过以下活动,对其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的承诺提供证据: a) 向船用产品制造厂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b) 制定质量方针; c) 确保质量目标的制定; CCSR9001-2009 11d) 进行管理评审; e) 确保资源的获得。 5.2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最高管理者应以增进顾客满意为目的, 确保顾客的要求得到确定并予以满足(见 7.2.1 和 8.2.1) 。 5.3 质量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质量方针: a) 与船用产品制造厂的宗旨相适应; b) 包括对满足要求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
18、的承诺; c) 提供制定和评审质量目标的框架; d) 在船用产品制造厂内得到沟通和理解; e) 在持续适宜性方面得到评审。 指南:船用产品厂的质量方针应包括满足公约、 IMO、 CCS 强制性规范 / 规则等要求的承诺。 5.4 策划 5.4.1 质量目标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船用产品制造厂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 质量目标包括满足产品要求所需的内容 见 7.1 a) 。质量目标应是可测量的,并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 5.4.2 质量管理体系策划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 a) 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策划,以满足质量目标以及 4.1 的要求。 b) 在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进行策划和实施时,保持质量管
19、理体系的完整 性。 CCSR9001-2009 125.5 职责、权限和沟通 5.5.1 职责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船用产品制造厂内的职责、权限得到规定和沟通。 附加要求:船用产品制造厂应: a) 具有确定的组织机构,规定船用产品制造厂内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 限,包括具有质量检验和控制职能人员的职责和资格; b) 通过适宜的方式使各部门和岗位之间了解有关职责和权限。 c)负责检验的部门或人员应该独立于生产部门,不受其影响。 5.5.2 管理者代表 最高管理者应指定一名管理者,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20、b)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和任何改进的需求; c)确保在整个组织内提高满足顾客要求的意识。 注:管理者代表的职责可包括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外部联络。 5.5.3 内部沟通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船用产品制造厂内建立适当的沟通过程, 并确保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沟通。 5.6 管理评审 5.6.1 总则 最高管理者应按策划的时间间隔评审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包括评价质量管理体系改进的机会和变更的需要,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应保持管理评审的记录(见 4.2.4)。 CCSR9001-2009 13附加要求:船用产品制造厂管理评审的时间间隔不应
21、超过十二个月。 5.6.2 评审输入 管理评审的输入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 a) 审核结果; b) 顾客反馈; c) 过程的业绩和产品的符合性; d) 预防和纠正措施的状况; e) 以往管理评审的跟踪措施; f) 可能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 g) 改进的建议 。 指南:船用产品厂管理评审的输入应包括 CCS 规范、 IMO、 SOLAS 公约等变化情况 。 5.6.3 评审输出 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与以下方面有关的任何决定和措施: a) 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 b) 与顾客要求有关的产品的改进; c) 资源需求。 6 资源管理 6.1 资源的提供 船用产品制造厂应确定并提供以下方
22、面所需的资源: a) 实施、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b) 通过满足顾客要求,增强顾客满意。 CCSR9001-2009 146.2 人力资源 6.2.1 总则 基于适当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应是能够胜任的。 6.2.2 能力、意识和培训 船用产品制造厂应: a) 确定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所必要的能力; b) 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以满足这些需求; c) 评价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d) 确保员工认识到所从事活动的相关性和重 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贡献; e) 保持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适当记录(见 4.2.4) 。 附加要求 1:从事
23、重要产品、关键部位焊接(如:锅炉、压力容器、管系、重要机械构件等)的人员应取得本社颁发的证书,并且从事与证书的种类和等级相符的焊接工作。 附加要求 2:无损检测作业人员应该持有本社颁发的或接受的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 ,并从事与证书的种类和等级相符的无损检测工作。 附加要求 3:理化人员(包括金相检验、机械性能、化学分析三个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并有证据证明其熟悉公约、规范要求,能严格执行相关的要求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技术工作。 6.3 基础设施 船用产品制造厂应确定、提供并维护为达到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基础设施。适用时,基础设施包括: a) 建筑物、工作场所和相关的设施; b) 过程设
24、备(硬件和软件) ; c) 支持性服务(如运输或通讯) 。 附加要求 1:船用产品制造厂的基础设施应具有持续生产符合本社规范要求CCSR9001-2009 15的产品的能力。 附加要求 2:船用产品制造厂应建立制度对这些基础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 6.4 工作环境 船用产品制造厂应确定和管理为达到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工作环境。 附加要求: 船用产品制造厂应该识别为使产品达到要求所需的工作环境并使其达到要求; 指南:对于船用产品制造厂,重要的工作环境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现场、产品贮存场所、检验 /试验场所、计量校准场所。 7 产品实现 7.1 产品实现的策划 船用产品制造厂应策划和开发产品实现 所需的
25、过程。产品实现的策划应与质量管理体系其他过程的要求相一致(见 4.1) 。 在对产品进行策划时,船用产品制造厂应在适当时确定以下方面的内容: a) 产品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b) 针对产品确定过程、文件和资源的需求; c) 产品所要求的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活动,以及产品接收准则; d) 为实现过程及其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记录。 策划的输出形式应适于船用产品制造厂的运作方式。 注 1:对应用于特定产品、项目或合同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包括产品实现过程) 和资源作出规定的文件可称之为质量计划。 注 2:船用产品制造厂也可将条款 7.3 的要求应用于产品实现过程的开发。 附加要求 1:在
26、对产品实现进行策划时,策划结果应明确产品实现过程中质量保证、技术实现、控制要点和控制方法,并建立保证质量、技术稳定的控制文件,特别应反映本社规范要求的检验和试验要求。当发生产品要求、制造过程、资源的变化时,或过程能力不足时,必须重新 评审和更新控制文件。认可工艺、结构的更改应该取得本社批准。 附加要求 2:船用产品制造厂应根据本社规范、船用产品的相关标准及具体CCSR9001-2009 16特性确定产品的具体要求,如本社规范没有规定或无相关船用产品标准,则应确定产品的技术要求或标准并报本社接受; 附加要求 3:产品试验应满足本社工厂认可、型式认可时的各项技术要求,如有变化,则重新申请相关试验。
27、 指南 1:策划的输出形式包括制造控制计划、流程图、工艺文件、产品技术要求或标准或产品接收准则等。 指南 2:产品接收准则可以包含在 型式试验大纲和/或出厂检验大纲、过程控制文件、产品技术要求等文件中。 7.2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7.2.1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 船用产品制造厂应确定: a) 顾客规定的要求,包括对交付及交付后活动的要求; b) 顾客虽然没有规定,但规定的用途或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 c) 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d) 船用产品制造厂确定的任何附加要求。 附加要求 1:船用产品制造厂应明确本社规范及法定产品检验规则要求,产品标准及最终使用者的要求,包括维护保养的要求
28、。还应明确产品的特殊使用环境要求,如:海洋环境、倾斜、摇摆、振动等。 附加要求 2:申请本社认可、检验的产品,其:产品铭牌、使用指示牌、使用 /操作说明书、质量证明书(应包括依据标准,产品性能,质量保证及责任等信息)均应采用中英文对照(如船用产品生产地母语为非中文,可采用当地母语和英文对照) 。否则,产品将被限制只能用于国内航行船舶。 7.2.2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 船用产品制造厂应评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评审应在船用产品制造厂向顾客作出提供产品的承诺之前进行(如:提交标书、接受合同或订单及接收合同或订单的更改) ,并应确保: a) 产品要求得到规定; b) 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订单的要
29、求已予解决; CCSR9001-2009 17c) 船用产品制造厂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评审结果及评审所引发的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 4.2.4) 。 若顾客提供的要求没有形成文件,船用产品制造厂在接收顾客要求前应对顾客要求进行确认。 若产品要求发生变更,船用产品制造厂应确保相关文件得到修改,并确保相关人员知道已变更的要求。 注:在某些情况中,如网上销售,对每一个订单进行正式的评审可能是不实际的,而代之对有关的产品信息,如产品目录、产品广告内容等进行评审。 指南:船用产品制造厂在签订生产某种产品的合同之前,应分析并确定制造该产品的可行性。可行性是指在所需的过程能力和规定的产量下,对某一种产品
30、的设计、材料或加工是否符合所有工程要求的适用性的评定。 7.2.3 顾客沟通 船用产品制造厂应对以下有关方面确定并实施与顾客沟通的有效安排: a) 产品信息; b) 问询、合同或订单的处理,包括对其的修改; c) 顾客反馈,包括顾客投诉。 附加要求 1:船用产品制造厂应确保对顾客提出的问题及时反馈。 附加要求 2:当交付后的产品出现重大不合格时,船用产品制造厂应及时报告本社。 附加要求 3:与顾客的沟通包括:维护保养、安装、提供使用说明书等方面。 附加要求 4:船用产品厂应明确与顾客的沟通渠道,保证与顾客(含船旗国政府、船级社、客户等)的沟通畅通。 7.3 设计和开发 7.3.1 设计和开发策
31、划 船用产品制造厂应对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进行策划和控制。 在进行设计和开发策划时,船用产品制造厂应确定: a) 设计和开发阶段; b) 适合每个设计和开发阶段的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 CCSR9001-2009 18c) 设计和开发的职责和权限。 船用产品制造厂应对参与设计和开发的不同小 组之间的接口实施管理,以确保有效的沟通,并明确职责分工。 策划的输出应随设计和开发的进展,在适当时予以更新。 附加要求:在策划设计和开发活动时,船用产品制造厂还应确保: a) 识别并确定设计开发中本社规范的要求或适用的标准; b) 确定适用的产品设计计算程序或软件; c) 原型/型式试验的要求得到安排。 7.3
32、.2 设计和开发输入 应确定与产品要求有关的输入,并保持记录(见 4.2.4) 。这些输入应包括: a) 功能和性能要求; b) 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c) 适用时,以前类似设计提供的信息; d) 设计和开发所必需的其他要求。 应对这些输入进行评审,以确保输入是充分与适宜的。要求应完整、清楚,并且不能自相矛盾。 附加要求:设计输入要求应明确并文件化,并包括: a) 质量和可靠性 b) 产品功能和性能、预定用途 c) 安全性、使用环境 d) 可安装性、可用性和可维护性 e ) 设计约束条件 f ) 产品应满足的标准 7.3.3 设计和开发输出 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应以能够针对设计和开 发的输入进行验
33、证的方式提出 , 并应在放行前得到批准。 设计和开发输出应: a) 满足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要求 ; b) 为采购、生产和服务提供适当的信息; CCSR9001-2009 19c) 包含或引用产品接收准则 ; d) 规定对产品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产品特性。 附加要求:产品设计文件应能清楚载明其有关材料、制造、性能和使用等方面规定。 指南:典型的设计和开发输出包括: a)图样; b)设计说明书; c) 阐明产品用途、型式、规格和性能的文件,包括维修保养、使用说明等; d)原型/型式试验大纲; e)产品必要的工程计算和分析报告; f)外购、外协件清单及验收标准; g) 产品工艺文件等。 7.3.4
34、 设计和开发评审 在适宜的阶段,应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系统的评审,以便: a) 评价设计和开发的结果满足要求的能力; b) 识别任何问题并提出必要的措施。 评审的参加者应包括与所评审的设计和开发阶段有关的职能的代表。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 4.2.4) 。 7.3.5 设计和开发验证 为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以满足输入的要求,应对设计和开发进行验证。验证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 4.2.4) 。 附加要求 1:型式试验部分或所有项目,可以在制造者提供的试验条件下进行,但其试验条件应经 CCS 确认具有相应的试验能力。 附加要求 2:制造厂将要求的试验安排在中国国家试验室认
35、证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试验室或 CCS 接受的其他国外试验室进行, 如该试验室经 CCS 评估符合船用产品试验规定,CCS 可考虑接受其试验结果,必要时,可要求重做试验。 CCSR9001-2009 207.3.6 设计和开发确认 为确保产品能够满足规定的或已知预期使用或应用的要求,应按所策划的安排(见 7.3.1)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确认。只要可行,确认 应在产品交付或实施之前完成。确认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 4.2.4) 。 附加要求: 船用产品制造厂应按本社要求将相关产品图纸技术资料提交本社审查。设备和系统类产品的设计应经本社进行设计认可,设计认可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
36、 7.3.7 设计和开发更改的控制 应识别设计和开发的更改,并保持记录。在适当时,应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设计和开发更改的评审应包括评价更改对已交付产品及其组成部分的影响。 更改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 4.2.4) 。 附加要求 1:应保持生产图纸与本社批准图纸的一致性。如果图纸在批准后有修改,或在原批准的基础上扩大批准范围,则应报本社重新批准。即对批准图纸的任何修改(包括涉及影响产品设计、主要制造材料、关键工艺或产品特性和特征的修改)均应书面通知本社。 附加要求 2:型式试验样机及产品应与图纸要求一致。 7.4 采购 7.4.1 采购过
37、程 船用产品制造厂应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对供方及采购的产品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应取决于采购的产品对随后的产品实现或最终产品的影响。 船用产品制造厂应根据供方按船用产 品制造厂的要求提供产品的能力评价和选择供方。应制定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发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 4.2.4) 。 附加要求 1:船用产品制造厂应识别其采购过程中本社的专业要求。 CCSR9001-2009 21附加要求 2:供方的选择、评价和定期重新评价(至少每年应重新评价一次)的准则中应考虑本社对相应产品的要求。 附加要求 3: 船用产品制造厂应提供重要零部件、 原材料的清单报本社备
38、查,对于有持证要求产品应取得本社认可 /产品检验证书。 附加要求 4:采购的原材料、零部件应与型式试验时所使用的原材料、零部件保持一致。 7.4.2 采购信息 采购信息应表述拟采购的产品,适当时包括: a) 产品、程序、过程和设备批准的要求: b) 人员资格的要求; c) 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在与供方沟通前,船用产品制造厂应确保规定的采购要求是充分的。 附加要求:对本社有专业要求 的采购产品(如: CCS 规范有持证要求的零部件) ,采购信息应要求供方提供其产品符合本社专业要求的证据。 7.4.3 采购产品的验证 船用产品制造厂应建立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
39、要求。 当船用产品制造厂或其顾客拟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时,船用产品制造厂应在采购信息中对拟验证的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作出规定。 附加要求 1:需经本社认可或检验的采购产品,应获得并保存与其相对应的产品符合本社专业要求的证据,如:重要零部件、原材料的验收。 附加要求 2:制定对采购产品的验证要求,并按照要求实施了验证。该验收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 (1)按采购的要求核查采购产品的技术符合性; (2)检验和试验,如:外观检查、抽样试验(适用时)等; ( 3)核查采购产品与证明文件的一致性。 附加要求 3:对采购的产品应标识,具备可追溯性,并且有适当的储存和保管条件。 CCSR9001-2009 22
40、7.5 生产和服务提供 7.5.1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附加要求 1:生产和服务提供使用的计算机软件,应通过对首件确认的方式进行,并履行批准手续。 附加要求 2:认可后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主要材料和部件如需要更换或替代应报本社批准。 附加要求 3:船用产品制造厂应识别关键过程,并编制和执行关键过程控制文件。这些关键过程包括对形成产品质量起决定作用、形成关键、重要特性的过程和加工难度大、质量不稳定、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过程等。关键过程控制内容除符合上述的要求外还应包括: a) 在控制文件中对关键过程进行标识; b) 设置控制点,对过程参数和产品关键或重要特性进行监视和控制; c) 对首件产品进
41、行自检和专检,并作实测记录; d) 可行时,对关键或重要特性实施百分之百检验; e) 适用时,运用统计技术,特别是在产品质量不稳定或采用抽样方案时,应采用统计技术,对产品质量特性趋势进行监视; f) 填写质量记录,保持可追溯性。 g) 关键过程要有作业指导书。 组织应策划并在受控条件下进行生产和服务提供。适用时,受控条件应包括: a)获得表述产品特性的信息; b)必要时,获得作业指导书; c)使用适宜的设备; d)获得和使用监视和测量装置; e)实施监视和测量; f)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的实施。 CCSR9001-2009 237.5.2 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 当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输出
42、不能由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时,船用产品制造厂应对任何这样的过程实施确认。 这包括仅在产品使用或服务已交付之后缺陷才变得明显的过程。 确认应证实这些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 船用产品制造厂应规定确认这些过程的安排,适用时包括: a) 为过程的评审和批准所规定的准则; b) 设备的认可和人员资格的鉴定; c) 使用特定的方法和程序; d) 记录的要求(见 4.2.4) ; e) 再确认。 附加要求:必要时,船用产品制造厂应将过程确认的程序和结果报本社批准或审查。本社验船师需参与确认时,船用产品制造厂应对此作出安排。 指南 1:过程确认示例:重要受力结构件、压力容器及管道、船体结构件等的焊接
43、工艺评定、焊接工艺批准等。 指南 2:生产和服务提供使用的软件如符合上述过程特征也应得到确认。 7.5.3 标识和可追溯性 适当时,船用产品制造厂应在产品实 现的全过程中使用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 船用产品制造厂应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 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船用产品制造厂应控制并记录产品的唯一性标识(见 4.2.4) 。 注:在某些行业,技术状态管理是保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一种方法。 附加要求 1:经本社认可和检验的产品以及检验标志,其标识的内容、形式及使用应符合本社规范关于“检验标志的使用和条件”要求。 附加要求 2:本社产品认可标志使用要求如下: a)制造厂经本社同意可在广告和
44、宣传材料中使用本社的产品认可专用标识,但仅限于该认可产品证书所载明的产品和服务范围, 不得用于与认可产品和服务范围无关的其他产品和服务范围; CCSR9001-2009 24b)认可专用认可标识不能直接使用在产品或产品包装上,不应导致被认为个体产品本身经本社检验合格; c)如与其他标识一起使用时,应确保避免导致任何的误解。本社可以要求制造者停止使用本社不接受的标识; d)在认可证书失效后,制造成应立即停止在所有方面使用本社专用标识,并销毁带有专用标识的资料; e)专用标识的尺寸不限,但应采用同比例。制造厂不得任意改变专用标识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范围使用专用标识; f)未经本社授权,
45、制造厂不得以任何 形式和理由将专用标识许可第三方使用; g)制造厂制定并实施CCS 产品认可专用标志的使用及管理办法 。 附加要求 3:标号应有形成文件的规定,重要的产品原材料、零部件应有可追溯性。 7.5.4 顾客财产 船用产品制造厂应爱护在船用产品制 造厂控制下或船用产品制造厂使用的顾客财产。船用产品制造厂应识别、验证、保护和维护供其使用或构成产品一部分的顾客财产。 当顾客财产发生丢失、 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时, 应报告顾客,并保持记录(见 4.2.4) 。 注:顾客财产可包括知识产权。 指南:顾客财产包括顾客提供的图纸、文件、加工件等。 7.5.5 产品防护 在内部处理和交付到预定的地
46、点期间,船用产品制造厂应针对产品的符合性提供防护,这种防护应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防护也应适用于产品的组成部分。 附加要求:半成品的清洗应该有制度保证,不影响其质量。 CCSR9001-2009 257. 6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船用产品制造厂应确定需实施的监视 和测量,以及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见 7.2.1)提供证据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 船用产品制造厂应建立过程,以确保监视和测量活动可行并以与监视和测量的要求相一致的方式实施。 当有必要确保有效结果时,测量设备应: a) 对照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基准的测量基准 ,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或验证。当不存在上述基准时,
47、应记录校准或验证的依据; b) 必要时进行调整或再调整; c) 得到识别,以确定其校准状态; d) 防止可能使测量结果失效的调整; e) 在搬运、维护和贮存期间防止损坏或失效; 此外,当发现设备不符合要求时,船用产品制造厂应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 船用产品制造厂应对该设备和任何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校准和验证结果的记录应予保持(见 4.2.4) 。 当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时,计算机软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应予以确认。确认应在初次使用前进行,并在必要时予以重新确认。 注:作为指南,参见 GB/T 19022-2 003 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 附加要求 1
48、:船用产品制造厂提供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应能满足经本社批准的检验和试验大纲中检验项目实现的要求, 包括满足对采购验证或分包质量现场控制以及船用产品制造厂制造过程的监测要求。日常的监视和测量不能外包。无论是船用产品制造厂内部还是外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在进行检验试验之前,应得到本社的确认。 附加要求 2:船用产品制造厂的试验室必须: a) 试验室至少必须使其产生正确计量结果的活动都文件化。 b) 当相应的规范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或环境条件可能影响到试验结果时,应对环境条件进行监视、控制和记录。应建立和保持环境条件的要求。 c) 对于根据计量结果作出专业判断的试验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背景和经验。 CCSR9
49、001-2009 268 测量、分析和改进 8.1 总则 船用产品制造厂应策划并实施以下方面所需的监视、 测量、 分析和改进过程:a) 证实产品的符合性; b)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 c) 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这应包括对统计技术在内的适用方法及其应用程度的确定。 8.2 监视和测量 8.2.1 顾客满意 作为对质量管理体系业绩的一种测量, 船用产品制造厂应对顾客有关船用产品制造厂是否满足其要求的感受的信息进行监视, 并确定获取和利用这种信息的方法。 指南 1:当发现顾客不满意时,应进行调查,适当时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 指南 2:适当时,对顾客满意信息的监视应不局限于直接顾客,也应对最终顾客满意的信息进行监视。 附加要求 1:应建立相应的产品质量反馈制度; 附加要求 2:当船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产品厂应暂停该产品的生产,及时通知本社,并对其产品装船后产生的质量问题或投诉进行原因分析;对非偶然因素引发的质量问题, 产品厂应停止使用该产品; 只有在质量问题得到合理纠正、经验证合格并经本社确认后,产品厂方可恢复其生产。 附加要求 2:对于重大质量异议分析处理应通知本社; 附加要求 3:对外应有明确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客户联系。 8.2.2 内部审核 船用产品制造厂应按策划的时间间隔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