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实现人才强处战略,积极引进我处业务工作所需的专业技术人才,现结合单位长远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保证人才引进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一、引进原则1、根据长远发展需要,坚持按需引进;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引进人才的质量;3、不引进兼职人员。二、引进条件1、身体健康,无违法乱纪行为;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市政道桥、或单位紧缺的相关专业,年龄在 25周岁以下;3、研究生以上学历,取得高级职称或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才,年龄可放宽至 35周岁以下。三、引进程序1、由处劳动人事科于每年 3月底前拟定当年度人才引进计划,报处党总支集体研究审批;2、引进人才时间根据引进计划和工作需要灵活确定;3、人才引进前,须由处分管人事的领导、组织劳动人事科对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并报经处党总支研究通过后方可引进;4、人才引进手续按照住建委的统一规定办理,以取得住建委下达的新进人员通知单为准。四、引进人才的待遇1、工资待遇:我处严格按照人事部门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结构及标准,为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套改工资;2、福利待遇: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享受与我处其他正式职工同等的福利待遇;3、社会保险:我处严格按照国家政策,为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交纳各项社会保险。五、附则本办法由劳动人事科负责解释,自党总支会议集体研究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