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餐馆设置标准延安市小型餐馆设置标准(试行)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有固定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 150以下或经营规模在 75 座以下,且食品处理区中加工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不能独立隔间的经营性餐馆、快餐店和小吃店。二、设置标准:(一)与污染源要有 25 米以上的隔离距离;(二)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齐全。(三)操作间与用餐间分设,厨房墙壁从底到顶全部用瓷砖或其他不透水材质装饰砌贴;对经营地方风味品种单一的面皮店、包子店等,可不设操作间,但要有 1.5 米以上与顾客隔离的设施。(四)操作间及从业人员具备“八有”:有上下水,三池(洗菜、洗肉、洗碗)分设分用;有五柜:冰柜(冰箱) 、消毒保洁柜、http:/http:/www.wenK 原料储存柜(架) 、食品添加剂专柜、更衣柜;有罩式抽油烟设施;有非手动带盖垃圾桶;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有生、熟分用分放的刀、案(墩) 、容器等用具;有明显的分区、分用标识,各功能区布局合理;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健康档案、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和清洁浅色工作衣帽。三、特别规定:不能按规定设置凉菜专间的小餐馆,不得经营凉荤菜。百度搜索“就爱阅读”,专业资料,生活学习,尽在就爱阅读网,您的在线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