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我市已通过或正在实施 CMMI 三级以上评估的软件企业进行补助的工作程序一、申请企业范围和基本条件凡已经取得 CMMI 三级(含三级)以上评估通过证明文件或已经与具有从事 CMMI 评估咨询服务资质的公司签定正式的顾问协议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申请资金补助。(一)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业经软件企业认定机构认定且年审合格的软件企业或专门从事软件外包业务的企业;(二)软件出口合同业经市商务局合同登记;(三)具有软件出口海关报关记录。评估费用已享受或已申请享受其它政策支持的,不再享受此资金补助。二、申请、审批和拨付程序(一)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于 2005 年 8 月 31 日前向市
2、商务局科技发展和技术贸易处提交下列资料(均一式两份):1、补助申请表(见附件);2、企业法律地位文件复印件、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3、评估通过证明文件或顾问协议复印件(外文协议需附翻译件);4、顾问公司法律地位文件复印件、公司以往业绩情况说明、所聘主任评估师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二)市商务局收到企业申请后,会同市财政局按企业取得评估通过证明文件时间分别进行审核和拨付。对 2005 年 1 月 1 日以前取得评估通过证明文件的,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 CMMI 应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通过的,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一次直接拨付给申请企业;对 2005 年 1 月 1 日以后取得评估通过
3、证明文件或已签定顾问协议的,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的 50%直接拨付给申请企业,企业取得评估通过证明文件一年以后,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 CMMI 应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通过后,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剩余部分直接拨付给申请企业;检查没通过的,停止拨付补助资金剩余部分,并视具体情况按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补助标准通过或正在进行 CMMI 三级评估的,补助 30 万元人民币;在通过 CMMI 三级评估基础上通过或正在进行 CMMI四级评估的,增加补助 10 万元人民币;在通过 CMMI 四级评估基础上通过或正在进行 CMMI 五级评估的,再增加补助10 万元人民币。附件北京市软件企业 CMMI 评估资金补助申请表企业名称联系人 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企业基本情况和近二年软件报关出口情况我企业于年月取得 CMMI 级评估通过证明文件 (或于年月与公司签署了正式的 CMMI 级评估顾问合同,计划于年月完成评估工作) 。评估费用未享受(或未申请享受)其它政策支持, 符合通知申请评估补助的要求。 为此,特申请评估补助万元人民币。兹声明以上申请内容无讹并承担法律责任。企业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公章)市商务局审核意见年 月 日(公章)市财政局审核意见年 月 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