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 1 / 4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 单元号: 单元 室。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 乙方 居住 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本房屋 个月起租 , 每 个月续租一次。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千 百 拾 元整 。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则按新标准调整租金;除此之外,甲 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
2、五条 付款方式 每 次租赁或续租 开始前 日 ,乙方 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下 一租赁期 租金 元。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交易后如有未清事项,房屋租赁合同 2 / 4 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
3、,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 自行 支付: 1水、电、燃气、取暖费; 2宽带 /电视网络费; 3物业管理及卫生费; 4其他费用: 第十条 房屋 保证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 元人民币作为 保证金 。 保证金 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租赁期结束时,甲方对乙方在租赁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租、物品损坏短缺等)扣除清算后一次性返还。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
4、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义务: 1、 甲方 负责 室内外正常 大修 ; 2、 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否则算作违约处理; 3、在租赁期内甲方进入该房屋须征得 乙方同意。 房屋租赁合同 3 / 4 乙方义务: 1、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和其 它 费用;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 自把该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转租他人; 3、 本合同终止时,需对甲方提供的设施 进行清点、移交,如有损坏短缺按照市价赔偿; 4、 乙方因使用不当损坏房屋、装修 应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补偿; 5、 因水电气及房屋设施等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及意外事故,
5、与甲方无关。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 1、 如甲方违反合同或擅自终止合同,应按照一 个 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证金; 2、如 乙方 非正当理由 擅自终止合同,甲方应退回剩余房款,保证金不退回; 3、 如乙方违反合同中乙方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没收剩余房款及保证金,如不足 抵 过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 4、 如租赁期已超过,乙方未提出续租要求也不退房,则视为乙方放弃续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保证金不退。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本协议不能全面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
6、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 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房屋租赁合同 4 / 4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 甲 方为 乙方 提供物品如下: ( 1) ( 2) ( 3) ( 4) (二)当前的水、电 等表状况: 水表现为: 方 ; 电表现为: 度; 燃气表现为: 方 。 防盗门钥匙: 把;车库钥匙: 把。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 九 条 附约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账号: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