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菜订购合同合同编号:供方姓名:_ 身份证号码:_ 现住址:_县_乡_村_组 联系电话: _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保证方姓名:_ 身份证号码:_现住址:_县_乡_村_组 联系电话: _经三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1、供方必须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内向需方交售青菜 吨。只能允许上下浮动 10%,交售量未达到约定交售量者,需方不退供方已交定金,超过约定的交售量 10%以上的部分,需方有权拒绝或议价收购。当种植受到非人为因素影响,估计不能完成合同时,供方应提前通知保证方,保证方统计本地区域内种植面积、受损面积、受损比例后,需方安排专人签字确认后,未完
2、成约定量视为不违约,供方待产品交付需方完毕后,由需方供应部签字确认,可以如数退还定金;反之,未经签字确认,供方构成违约。2、价格为 元/吨,不因为市价及其他因素而调整。3、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商执行。4、供方须向需方缴纳合同定金为 20 元/吨,共定_ 吨,合计 元(大写 元整)人民币,定金不计利息。第二条 质量标准1、供需双方商定质量标准为:(1)品种为包包青菜,每株 0.75kg 以上,凉晒蔫(2)无苔、无头、无黄叶、无泥沙、无病虫害、无农残(不能含有禁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允许使用农药残留量不超过国家相关无公害蔬菜或绿色食品蔬菜农残标准)
3、;(3)杜绝黄叶,公司下菜时安排人员代挑选,剔出的黄叶按黄叶重量每公斤扣 0.20 元剔选费;(4)未晒蔫拒收,如连续下雨请提前与公司联系。2、供方不得将优质品选出后,将剩余的交需方。3、供方交售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若涉及植物检疫则一切人工及其费用全由供方承担,若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需方有权拒收,供方自行处理货物且一切损失全由供方承担。第三条 交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1、交货方式:由供方将产品送到需方指定的地方,运费由供方承担。2、验收:供方将青菜运达需方指定的地方后,需方质技部或指定人员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需方的规定程序验收。需方出具验收合格后方
4、完成交售,若验收不合格则需方拒收,供方自行处理,一切损失和责任全由供方承担。3、货款结算方法:供方交售产品经验收合格入库后,需方应在交售入库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款,具体付款日期由需方在付款期内另行通知。货款不计利息。4、供方交售和领款时必须交验本合同,结算时另须提供供方身份证及需方出具的全部票据(验质单、该磅单、入库单、定金收据) ,再由供方本人领取款项。第三人持本人身份证和供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合 同和需方出具的全部票据来领款的,视为供方已委托第三人领款。第四条 供方特别承诺1、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承诺 :供方所以产品必须无条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否则给需方造成的
5、一切损失全由供方赔偿,需方可以立即终止合同。2、诚信承诺:若供方在不提供不能完成合同的种植信息及供货过程中弄虚作假,则需方可即时终止合同,供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第五条 违约责任1、 供方未按时或保质保量履行合同构成违约的,需方不退供方所交定金,且有权要求供方赔偿损失,以后不再与供方合作。2、 若供方将优质品选出后再交售需方,则需方有权拒收。3、 供方产品符合合同约定而需方无故拒收的,需方双倍返还保证金,超过双倍保证金的损失部分,由需方据实赔偿。第六条 保证方责任保证方对供方合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供方在合同规定的合同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义务的,需方可以要求供方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供方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为合同履行届满之日起的两年内。第七条 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若三方发生争议按相关规定解决。若要诉讼由需方所在地方法院管辖。第八条 本合同待供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三方签字且加盖需方公章后生效。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持一份,有效期一年。第十条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供方: 需方:代表:保证方: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