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湖南省电信公司缴费卡业务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电信缴费卡”业务的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规定了“电信缴费卡”业务的业务定义、业务功能、组织管理、编号方案、资费原则及账务要求等。本管理办法适宜各级电信企业对“电信缴费卡”业务的管理。第二章 业务定义和特性第三条 业务定义“电信缴费卡”业务是湖南电信为广大电信客户提供的一种缴纳各种电信业务费用的新业务。它允许用户在湖南电信的任一固定电话机(含小灵通)上使用专用的电信缴费卡为指定的任一固定电话用户缴费,同时能够方便用户查询电信业务费用。用户使用本项业务时,只需输入接入码 96292,然后根据语音提示输入
2、卡号、密码,由华为智能网对卡号、密码进行鉴权确认以后,持卡用户便可对任一固定电话进行充值缴费。第四条 业务特性“电信缴费卡”业务具有以下业务特性:(一)缴费卡功能电信缴费卡采用从现有 200 卡卡号中划分出专门号段,开放代缴冲抵固定电话话费或其他电信业务费用的功能,但是不能充值、转账和通话。用户能够在开通范围之内随时随地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来缴费。(二)缴费卡有效性电信缴费卡为一次性卡,充值后即作废。缴费卡上要标明充值截止日期,过期作废。电信缴费卡由省公司统一发行,全省通用。(三)地域区分在缴费卡专用号段内,以本地网为单位区别发行不同号段的缴费卡。可以2限制或允许异地缴费。(四)缴费方式分本机缴
3、费和异机缴费。本机缴费即通过用户在话机上操作登记,缴费卡与正在进行业务拨打的电话捆绑建立固定关联,用户对该电话进行缴费操作时无须输入被缴费的电话号码,只需拨卡号和密码,通过鉴权后,再经被缴费的电话号码确认后按后续缴费流程操作。异机缴费即由电话用户随意通过一张缴费卡进行缴费,呼叫缴费接入号,带区号输入被缴费的电话号码,然后输入缴费卡的卡号和密码,通过鉴权后,再经被缴费的电话号码确认后按后续缴费流程操作。(五)缴费查询电信缴费卡只提供简单的语音业务查询功能。查询内容只包括“应缴费用”和“预存款余额”两部分内容,是否使用异机缴费查询功能由用户通过管理流程进行确定。(六)缴费日志当用户进行电话缴费操作
4、时,系统将记录相应的日志,以备以后的查询和对帐。(七)对帐一个交易日对帐一次。对帐分为两个步骤:第一个步骤是总对帐,第二个步骤是单条对帐。总对帐是指对帐一个交易日内所有的交易金额之和,如果对帐双方的交易金额之和相同,则不再进行单条对帐,对帐至此结束。如果对帐双方的交易金额之和不同,则还要进行单条对帐,即逐条地对帐一个交易日内的每笔交易,直至将所有的交易对完为止。总对帐和单条对帐都是由对帐双方通过消息的交互实现的。(八)异常日志功能系统在任何地方出错时都要记录详细日志,包括出错步骤、原因(数据异常、超时等)(九)语言提示和收集信息向用户发出提示音或提示语言并收集用户发出的信息的能力。3第三章 业
5、务编码第五条 业务编码业务接入码:96292接入码长度:5 位业务键为:225缴费卡编码:从 200 卡号段中划出的专一号段,卡的编码长度 12 位,密码为 6 位。在缴费卡体上和缴费业务流程中,将卡号和密码捆绑使用,即为 18 位。第四章 资费原则第六条 “电信缴费卡”业务资费标准为:(一)拨打业务接入码免收本地接入费。(二)缴费卡业务实现的缴费与现金缴费同等对待,资费标准完全参照现行固定电话的标准。(三)业务管理上保证缴费卡的销售折扣不得低于省公司的规定。第五章 业务处理规定第七条 “电信缴费卡”主要采用省公司统一管理,各级卡代理商分级代销的方式售卡,卡的归口发行管理单位是省公用电话局。第
6、八条 各市州电信分公司、县(市)电信局营业部门均应开通“缴费卡”业务,多渠向用户推荐使用缴费卡。第九条 “电信缴费卡”全省要按省公司文件精神统一销售策略。 “电信缴费卡”是一种现金卡,原则上不进行折扣销售。如因实际业务需要对其进行折扣处理,必须从业务上保证卡的销售折扣不得底于省公司的规定。第十条 各市州电信分公司、县(市)电信局在领取缴费卡时须先交纳一定比例的款项。第十一条 “电信缴费卡”为充值类的现金卡,不兑现不挂失。如遇用户改号、拆机、改变付费方式等,电信负责为用户完成缴费卡余额的转账工作。4相关单位要多渠道给用户做好业务解释。第十二条 “电信缴费卡”的制作、销售、管理、真伪等问题由省公用
7、电话局负责把关。如果分公司接到用户关于缴费卡方面的有理投诉,可采用分级处理的原则。首先尽量由分公司出面协调解决,确实存在纠纷而分公司不能解决的问题通过 800 热线反馈到省公用电话局,并报告省公司市场经营部。第十二条 “电信缴费卡”业务系统的管理单位使省电信业务结算局智能网中心,各市州电信分公司、县(市)电信局的业务人员可以拨打 8006730180的内部技术服务热线请求支持。该热线不对一般的电信用户开放。第十三条 “电信缴费卡”系统平台建在省电信业务结算局,该平台通过 DCN 与智能网和各分公司本地网计费账务系统相连。网络服务由各分公司运行维护部门负责。缴费卡智能网业务语音流程由分公司交换部
8、门负责,华为提供技术支持。缴费卡系统与业务支撑系统的接口服务由分公司本地网计费账务中心负责,天辰和创发公司提供技术支持。省中心缴费平台的维护管理服务由省业务结算局负责。第六章 账务处理原则及相关规定第十四条 “电信缴费卡”计费处理工作。使用电信缴费卡进行缴费视同营业现金缴费对待。缴费卡所支付的费用要统一到本地网计费系统中进行冲帐处理。银行托收用户不采用缴费卡方式进行缴费。第十五条 “电信缴费卡”结算处理工作。暂不开通异地缴费,系统不作结算处理。业务发展到一定程度如需要进行结算,省公司将另文明确。第十六条 “电信缴费卡”统计管理工作。对于卡的发行、缴费、有效期(包括冻结、失效和残值) 、对帐和结算等,系统具备较强的统计管理功能,并能提供相应报表。相关单位要按期进行数据统计。第十七条 “电信缴费卡”业务分析工作。主要包括分析智能网业务收入的分布情况,不同付费方式给企业带来的好处,智能网业务的话务分配情况。通过抽查分析高端用户、普通用户和低端用户消费电信业务的情况,掌握智能网业务的主要消费群体。第十八条 “电信缴费卡”业务的报表由相关单位直行在本地计费账务报5表中体现。省电信业务结算局配合省公司市场部定期进行业务检查。第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省电信公司市场经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