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电厂工作标准一、在水电厂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全泵站的生产运行管理和行政管理,是泵站安全生产的副职负责人。二、密切联系群众,做好员工政治思想工作;经常深入生产现场,了解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工作和思想上存在的问题。三、负责召开本部门员工大会,认真贯彻和执行管理局和水电厂各项规章制度和会议决定,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安排生产工作,使员工明确生产任务,勤奋工作。四、负责努力完成水电厂下达的生产任务,保证送水计划及供电任务全面完成。五、负责督促泵站合理的经济运行调度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六、负责督促本部门配合完成每年一度的设备检修试验任务。七、负责编制、审查主要技术方案和“双措”计划工作
2、以及组织运行规程的修订。八、负责开展运行分析,总结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呈报分局有关职能部门。九、大型操作或突发事故时,亲临现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十、负责签定各岗位的责任书,并进行月考核和评价。十一、监督并协调运行岗位动态管理,确保各岗位配备合格人员。十二、协调运行内外关系,保证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十三、参加分局组织的有关会议,并及时传达和落实会议精神。十四、负责提高本部门员工素质,做好培训工作。十五、负责本部门人员的休假审批工作。十六、负责督促本部门的考勤表、工资表、奖金表、请假报销、各项考评、考核等其它小指标的完成。十七、负责督促做好生产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十八、指导、督促各值搞各值建设工作。十九、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