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苏建办2015188 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统一规范使用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南京、徐州、连云港、镇江市规划局, 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各相关单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以下简称验收资料)自 2002 年发布实施以来,对规范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修编为 GB50300-2013,相配套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也陆续进行了修编。为适应现行标准要求,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DGJ32/TJ143-2012 我厅对 2002 版验收资料进行
2、了修编完善,新版验收资料于 2015 年 4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适用范围为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做好新版验收资料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要认真组织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学习、掌握新版验收资料。根据新版验收资料,检验批验收记录填写时应具有现场检查原始记录,验收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并在原始记录表上签字,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抽查应核查原始记录。二、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和档案建立,必须与施工工序同步,以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同时按照相关标准建立电子档案。三、各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应对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进行抽查。没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的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各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接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纸质和电子档案,并进行审核、验收,出具相应的验收意见。四、省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将根据国家和省工程质量相关标准调整情况,对验收资料进行动态修编。五、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请从“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网”下载。使用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省住建厅联系。联系人:质监总站 唐祖萍,025-51868719;建设档案办公室 袁玉恒,025-51868939。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