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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销贸易的种类及做法.doc

上传人:dcs1276 文档编号:9376532 上传时间:2019-08-04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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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对销贸易方式包括的内容很多,主要有易货贸易、回购贸易、互购贸易与转手贸易等。 (一)易货贸易 易货贸易(Barter)是一种古老的贸易方式。它是指单纯的货物交换,不使用货币支付,也不涉及第三者。其基本做法是双方签订易货合同,规定双方交换的货物和时间。每一方既是自己出口货物的出口人,又是对方出口货物的进口人。双方交换的货物,可以是单项货物的交换,也可以是多种货物的综合易货或所谓一揽子易货,基本原则是双方交换货物必须是等值的 易货贸易的特点是:它是一次性的交易行为,只有进口人与出口人两个当事人,不涉及其他的第三者;双方只签订一个进出口合同,包括双方交易的货物;双方交换的货物均须明确地载明在合同上

2、易货贸易的做法是双方签订一个各自所需交换货物的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给对方。各自交付货物的时间可以是同时,也可有先有后,分别交付。上述做法是古老的贸易方法。现在易货贸易已改为通过货款支付清算方式,达到货物交换的目的。在货款支付结算上,既可笔笔平衡,也可定期结算,综合平衡;既可付现,也可记账;在时间上,既可进出口同时进行,也可有先有后。总之,易货贸易的做法逐渐灵活多样。 所谓笔笔支付平衡,是指双方采取对开信用证方式,所开立的信用证都以双方为受益人,信用证的金额相等或大体相等。由于分别结算,开证时间有先有后,但为了保证对方履行购买的义务,约束对方在第一张信用证上规定以收到对方开立金额相同的信

3、用证时方可生效所谓记账平衡,是指双方在承担按合同规定购买对方等值货物的义务前提下,由双方银行互设账户记账,货物出口后由银行记账,互相冲账抵销,如有余额或逆差,则仍以货物冲抵或支付现汇。但是,易货贸易做起来很不方便,有一定的局限性。例如,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产品出口的企业大部分是私营的,他们专业化程度较高,我们提供的货物不一定是他们对口经营的货物,达成交易比较困难。现在我们同原苏联和东欧国家的贸易可以采取这种方式,以解决双方外汇紧缺的问题。但须注意采取记账方式,在我货先出口或出现顺逆时,对方的货物一时供应不上,或所供非所需,便造成外汇积压,经济上受损失 (二)回购贸易 回购贸易(Products B

4、uy Back Trade) ,是指出口一方同意从进口一方买回由其提供的机器设备所生产制造的产品。它与补偿贸易有很多相同之处,但二者的区别主要是出口方回购的产品仅限于由出口机器设备所生产的产品。其回购产品价值可能是出口机器设备的全部价值,也可能是部分价值,甚至可能超过其出口全部价值。 回购贸易最早是产生在能源与原材料部门的生产技术、设备的交易。东欧各国家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进口生产技术、设备等,先不支付现汇,而用这些生产技术、设备生产出来的产品回销抵偿对方的价款,分期偿付。之后,随着这种贸易形式不断扩大,一些机器制造业和其他方面也采用了这种方式。但是逐渐改变了原来回购贸易的概念,特别是在回购产品

5、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由原来的直接产品偿付,发展到以其他产品(间接产品)或部分直接产品和部分间接产品结合偿还。由于回购贸易做法的变化,在实际业务中,它与补偿贸易就没有区别了。有人认为它是补偿贸易的一种形式。 (三)互购贸易 互购贸易(Counter Purchase) ,又称互惠贸易(Reciprocal)和平行贸易(Parallel Trade) ,是指出口的一方向进口一方承担购买相当于他出口货值一定比例的产品。即双方签订两份既独立又有联系的合同:一份是约定先由进口的一方用现汇购买对方的货物;另一份则由先出口的一方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购买对方的货物 互购贸易的做法与补偿贸易的差别是两笔交易都用现

6、汇,一般是通过即期信用证或即期付款交单,有时也可采用远期信用证付款。因此,先出口的一方除非是接受远期信用证,否则不会出现垫付资金的问题,相反还可以在收到出口货款到支付回头货款这段时间内,利用对方资金。这种方式,一般先由发达国家提供设备,这对进口国家来说,不但得不到资金方面的好处,还要先付一笔资金,这样必定要承担一定汇率变动的风险,惟一可取的地方可以带动本国货物的出口。 (四)转手贸易 转手贸易(Switch Transaction) ,是指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企业向东欧各国家出口机器设备,利用专门从事转手贸易中间商和第三世界国家与东欧各国家之间的美元清算账户进行外汇转手,使西方出口企业与东欧各国家

7、贸易达到平衡的贸易做法转手贸易是一种涉及面比较广的贸易方式。具体做法是西方出口企业先向东欧某一国家出口机器设备或其他货物,西方出口企业取得清偿账户的权益,然后将这种权益转给专门从事转手贸易的中间商,中间商再从第三世界国家购买货物,而不支付外汇。由东欧某一国家与第三世界国家按双边清算协定结算。中间商将出口货物销售给其他买主,取得现汇,将现汇扣掉佣金后支付给西方进口企业,完成这笔转手贸易业务 转手贸易从其做法可以看出,第三世界国家在转手贸易中只能根据与东欧某一国家的双边贸易账户而出口,第三世界国家出口的货物由中间商销售到其他市场取得现汇,但是对第三世界国家非但拿不到丝毫的硬通货,还可能因对方的低价转售而影响他对其他市场的正常出口和国际市场价格。因此,许多第三世界国家对于这种转手贸易并不感兴趣,这也是近几年来,转手贸易明显减少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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