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协议书甲方:浙江多多福食品连锁有限公司乙方: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甲、乙双方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经双方平等协商,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就乙方培训支付问题特达成如下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充内容,具有同等效力。一、甲、乙双方重申乙方的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甲方在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按月支付乙方月工资的前提下,乙方同意甲方收取每月培训费用 200 元。三、在服务期限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为其安排的工作岗位,严格履行该岗位的工作职责,履行双方签订的服务的期限。在甲、乙方履行服务期限届满的基础上,甲方一次性返还培训费用。四、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提前解除或终止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甲方将不返还培训费用,并应当按照我国劳动法律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六、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劳动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对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约定。本协议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