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2关于外聘教师管理的暂行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外聘老师的管理,建立一支稳定的、高质量的外聘教师队伍,改善师资结构、提高整体素质, 使我系管理更加规范,特制定以下规定:一、聘用教师的基本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同时符合教师的素质要求;、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造诣或有特长的人员可适当放宽聘用条件。二、聘用程序、根据我系发展和教案工作的需要,由教研室主任提出所需聘用教师的岗位及人数,系领导审批确定后,下达使用聘用教师计划;、聘用前将对教师进行教案考核,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教案质量评
2、价,教案考核情况将随时通报给教师本人。、考核合格后通知聘用教师上课时间及地点。、受聘后需填写履历表并附最后学历证明的复印件。三、聘用教师教案管理规定、按时上课、下课,不得擅自调课、停课,不得任意让其他人员进行代课,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课,请及时与教务取得联系,经同意后方可执行。、课前应仔细备课,上课一周后将教案交与教务。授课时要严格按照指导性教案计划进行,课程内容如有变动,应及时与教务联2 / 2系。、上课时应仔细组织课堂纪律,按时点名,不得将点名册交予学生管理。、教案过程中,耐心与学生进行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便于我们更好地做好学生工作,使教案工作顺利地进行 。、教师担任的课程如需要教具、音
3、像资料、讲义、教科书等,请提前与教务联系,以便能够及时使用、在考试前一周将理论课程考卷交教务。考试后,教师必须在一周内将考卷与成绩单、成绩分析表、专业考试成绩交教务。上交以后的成绩不得擅自更改,如有特殊情况请与教务联系。四、考核、聘用教师业务考核各教研室和系领导负责。教务部门建立外聘教师档案。、应向受聘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各教研室负责受聘教师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受聘教师必须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爱护公物和设备,完成好本职工作。、在下列情况下,我系可解除或终止聘用协议:()在聘期内不能履行规定的教案职责;()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出现重大教案事故;舞蹈学院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