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病房安全管理制度一、严格按照护理级别落实巡视要求。二、严格执行母乳喂养有关规定。三、新生儿住院期间需佩戴腕带,如有损坏、丢失,应当及时补填,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四、新生儿出入病房时,工作人员应当对接送人员和出入时间进行登记,并对接收人身份进行有效识别。五、规范新生儿出入院交接流程。新生儿出入院应当由医护人员对其家属身份进行验证后,由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并记录新生儿出入院时间。六、新生儿病房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降低医院感染发生风险。七、新生儿室应当制订消防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八、对于无监护人的新生儿,要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公安和民政等部门妥善安置,并记录安置结果。九、对于死婴,医疗机构应当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沟通确认,并加强管理;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婴。对于有传染性疾病的死婴,经医疗机构征得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同意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应当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医疗机构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 、 殡葬管理条例等妥善处理,不得交由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自行处理。违反传染病防治法 、 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