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因素、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程序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编 号: EHS- 01xxxxx有限公司1环境因 素 、危 险 源识 别 和风 险 评价 控 制程序编 号 :E HS-01版 本 :B /1编 制 日 期 :2 013-1-22生 效 日 期 :2 013-1-301.目 的为 了 识 别 、 评 价 公 司 能 够 控 制 以 及 可 施 加 影 响 的 环 境 因 素 、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危 害 , 确 定 、 更 新 重 要 环 境因 素 、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危 害 , 并 对 其 进 行 管 理 , 特 制 定 本 程 序 。2.范 围本 程 序
2、适 用 于 活 动 、 产 品 或 服 务 过 程 中 环 境 因 素 、 危 险 源 的 识 别 、 评 价 、 更 新 和 管 理 。3.职 责3.1 安 全 部3.1.1 环 境 因 素 、 危 险 源 辨 识 和 风 险 因 素 评 价 的 归 口 管 理 部 门 。3.1.2 负 责 组 织 各 部 门 所 有 过 程 中 环 境 因 素 、 危 险 源 和 风 险 因 素 进 行 评 价 工 作 。3.2 各部 门 负 责 本 部 门 的 的 环 境 因 素 、 危 险 源 辨 识 和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3.3 总 经 理负 责 审 批 重 要 环 境 因 素 、 重 大
3、危 险 源 和 风 险 因 素 。4.工 作 程 序41 环 境 因 素 、 危 险 源 辨 识 和 风 险 因 素 评 价 及 控 制 过 程4.1.1 环 境 因 素 、 危 险 辨 识 、 风 险 评 估 控 制 图 如 下 :法 律 及 其 他 要 求 初 始 评 审 识 别 各 类 因 素 新 设 计 、 新 项 目 或 重 大 变 更评 价 重 要 因 素列 入 重 要 清 单 并 确 定 风 险 等 级EHS 方 针 的 策 划 设 定 目 标 、 指 标制 定 EHS 管 理 方 案 和 文 件为 本 程 序 的 要 求24.1.2 风 险 评 价 的 基 本 过 程 如 下
4、图风险评价和 确定过程 本程序的条 款对照确 定 危 害 及 其 影 响建 立 判 别 准 则评 价 危 害 和 影 响记 录 重 要 危 害 和 影 响建 立 详 细 目 标 和 表 现 准 则确 定 和 评 价 风 险 控 制 措 施4.2 环 境 因 素 、 危 险 源 和 风 险 因 素 识 别 评 价适 用 的 法 律 法 规 、 其 他 要 求 、 评 价 准 则 等4.3 重 要 环 境 因 素 、 重 大 危 险 源 和 风 险 因 素4.4 确 认 风 险 等 级 并 予 以 记 录在 公 司 各 层 次 上 建 立 目 标 和 表 现 准 则制 定 有 效 的 程 序 、
5、作 业 文 件 和 应 急 预 案实 施 选 定 的 风 险 控 制 措 施4.2环 境 因 素 、 危 险 源 和 风 险 因 素 识 别 评 价4.2.1 环 境 因 素 、 危 险 源 和 风 险 因 素 的 识 别4.2.1.1 环 境 因 素 的 识 别 范 围 :a) 各 部 门 工 作 区 域 中 的 活 动、 产 品 和 服 务 中 产 生 的 环 境 污 染、 能 源 消 耗 、资 源 消 耗 等 , 参 见 表 1。b) 环 境 因 素 的 识 别 应 包 括 与 所 有 活 动 、 产 品 和 服 务 过 程 中 可 控 制 和 可 对 相 关 方 施 加 影 响 的 环
6、 境 因 素 。c) 识 别 环 境 因 素 应 考 虑 以 下 三 种 状 态 ( 正 常 、 异 常 、 紧 急 ) 和 三 种 时 态 ( 过 去 、 现 在 、 将 来:正 常 指 正 常 活 动 情 况异 常 指 关 闭 与 启 动 、 检 修 等 条 件 下 或 可 合 理 预 见 的 其 它 情 况三 种 状 态紧 急 不 可 预 见 何 时 发 生 , 对 环 境 造 成 较 大 影 响 的 情 况过 去 以 往 遗 留 的 环 境 问 题现 在 现 场 的 、 现 有 的 污 染 及 环 境 问 题三 种 时 态将 来 将 来 潜 在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其 他 要 求
7、, 以 及 计 划 中 的 活 动 可 能 带 来 的 环 境 问 题4.2.1.2 危 险 源 和 风 险 因 素 的 辨 识 范 围 :3各 部 门 活 动、 产 品 和 服 务 中 可 能 的 职 业 病、 健 康 因 素、 危 险 源 、 存 在 的 风 险 因 素 等 , 参 见 表 1。危 险 源 和 风 险 因 素 的 辨 识 过 程 应 包 括1) 活 动 、 产 品 或 服 务 全 过 程 ;2) 常 规 和 非 常 规 的 工 作 环 境 及 操 作 条 件 ;3) 事 件 及 潜 在 的 紧 急 情 况 , 包 括 来 自 : a 材 料 的 缺 陷 ; b 结 构 失
8、效 ; c 气 候 、 地 理 及 其 它 外 部 自 然灾 害 ; d 违 反 法 规 、 安 全 规 程 及 健 康 卫 生 要 求 ;4) 以 往 活 动 遗 留 下 来 的 潜 在 危 害 和 影 响 ;5) 所 有 进 入 工 作 场 所 的 人 员 ( 包 括 合 同 方 人 员 和 访 问 者 ) 的 活 动 ;6) 工 作 场 所 的 设 施 ( 无 论 由 本 公 司 还 是 外 界 所 提 供。4.2.1.3 将 识 别 出 的 环 境 因 素 、 危 险 源 和 风 险 因 素 登 记 在 环 境 因 素 识 别 和 评 价 表 和 危 险 源 辨 识 和 评 价表 中
9、, 按 照 4.2.2 条 款 的 要 求 进 行 评 价 。表 1 识 别 环 境 因 素 、 危 险 源 和 风 险 因 素 应 考 虑 下 列 类 型 ( 但 不 限 于 )环 境 因 素 的 识 别 危险 源和 风险 因 素的 辨识向 大 气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车 辆 伤 害 ( 交 通 )向 水 体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触 电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物 火 灾 ( 燃 烧 介 质 、 应 急 准 备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高 处 坠 落 、 高 空 坠 物有 毒 有 害 废 弃 物 物 体 打 击 ( 设 施 、 设 备 、 材 料 的 接 触 )土 壤
10、 污 染 机 械 伤 害 ( 设 施 、 设 备 、 工 具 的 使 用 )植 被 破 坏 烫 伤辐 射 污 染 物 理 爆 炸 ( 压 力 容 器 )对 周 围 社 区 及 居 民 生 活 的 环 境 影 响 化 学 爆 炸 ( 危 险 化 学 品 )燃 气 、 煤 炭 、 电 等 的 能 源 消 耗 自 然 灾 害 ( 水 灾 、 地 震 、 突 发 事 件 )水 、 材 料 、 办 公 及 生 活 用 品 等 资 源 消 耗 塌 方管 理 过 程 中 的 环 境 影 响 中 毒 和 窒 息 ( 有 毒 有 害 化 学 品 )特 定 敏 感 区 域 的 环 境 影 响 地 方 病 、 中
11、暑 、 冻 伤 等其 他4.2.2 环 境 因 素 、 危 险 源 和 风 险 因 素 的 评 价4.2.2.1 环 境 因 素 的 评 价 方 法见 表 24表 2 重 要 环 境 因 素 的 评 价 方 法分 值项 目 代 码5 4 3 2 1影 响 范 围 A 全 球 范 围 周 围 社 区 周 边 小 范 围 周 边 5 人 以 上 周 边 14 人影 响 程 度 B 严 重 较 严 重 一 般 较 轻 轻 微污 染 量 C 非 常 大 较 大 中 等 较 小 极 小发 生 频 次 D 持 续 发 生 间 歇 发 生 夜 间 发 生 白 天 发 生 偶 然 发 生法 规 符 合 性 E
12、 超 标 超 标 不 多 接 近 标 准 标 准 值 以 下不 多 标 准 值 50%以 下环 境 污 染社 区 关 注 程 度 F 强 较 强 一 般 较 弱 弱年 耗 量 G 大 较 大 中 较 小 小能 源 消耗 可 节 约 程 度 H加 强 管 理 后明 显 见 效稍 加 投 资 后可 明 显 见 效增 加 投 资 后可 明 显 见 效加 大 投 资 后才 能 见 效 较 难 节 约4.2.2.2 确 认 重 要 环 境 因 素将 上 述 前 六 项 之 和 大 于 17 的 环 境 因 素 或 后 两 项 之 和 大 于7 的 环 境 因 素 确 定 为 重 要 环 境 因 素 。如
13、 下 情 况 可 直 接 判 为 重 要 环 境 因 素 :a) 凡 不 符 合 法 律 、 法 规 、 标 准 和 要 求 的 环 境 行 为 ;b) 潜 在 的 环 境 事 故 和 紧 急 事 件 ;c) 国 家 重 点 控 制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 危 险 废 弃 物 的 处 置 ;d) 污 染 物 排 放 指 标 接 近 国 家 规 定 的 排 放 标 准 ;e) 火 灾 和 爆 炸 ;f) 凡 不 符 合 公 司 EHS 方 针 的 ;g) 凡 不 符 合 与 相 关 方 ( 特 别 是 顾 客 ) 达 成 合 同 的 有 关 规 定 的 。4.2.2.3 危 险 源 和 风
14、险 因 素 的 评 价危 险 源 和 风 险 因 素 的 评 价 采 用 LEC 法 , 参 见 表 3。如 下 情 况 可 直 接 判 为 重 大 风 险 因 素 :a) 凡 不 符 合 法 律 、 法 规 要 求 的 行 为 ;b) 潜 在 的 事 故 和 紧 急 事 件 ;c) 国 家 重 点 控 制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使 用 ;d) 易 发 生 火 灾 和 爆 炸 危 险 的 场 所 和 作 业 ;e) 易 发 生 物 体 打 击 、 机 械 伤 害 、 触 电 和 高 处 坠 落 危 险 作 业 ;f) 国 家 规 定 的 职 业 病 作 业 范 围 , 未 采 取 任 何
15、 防 护 措 施 的 ;g) 凡 不 符 合 公 司 EHS 方 针 的 ;5h) 凡 不 符 合 与 相 关 方 ( 特 别 是 顾 客 ) 达 成 合 同 的 有 关 规 定 的 ;i) 凡 不 符 合 相 应 的 健 康 安 全 标 准 的 ;4.2.2.4 环 境 因 素 、 危 险 源 和 风 险 因 素 的 评 价 , 重 点 应 对 照 适 用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其 他 要 求 , 参 见 法 律 、 法 规和 其 他 要 求 控 制 程 序 。 公 司 采 用 LEC 评 价 法 对 危 险 源 和 风 险 因 素 进 行 评 价 , 具体 评价 标准 见表3。D80 为
16、重 大 危 险 源 。4.3 重 要 环 境 因 素 、 重 大 危 险 源 和 风 险 因 素4.3.1 各部 门应 将 评 价 出 的 重 要 环 境 因 素 、 重 大 危 险 源 和 风 险 因 素, 登 记 在 重 要 环 境 因 素 清 单 和 重 大 危险 源 和 风 险 因 素 清 单 中 , 经所 在 部 门 经 理 审 核 批 准 后上 报 至安 全 部 进 行 汇 总 。4.3.2 安 全 部 对 各 部 门的 环 境因 素识 别和 评价 表 重 要环 境因 素清 单 危 险源 辨识 和评价 表 和 重 大危 险 源 和 风 险 因 素 清 单 进 行 分 类 汇 总 ,
17、 形 成 公 司的 记 录 。4.3.3 安 全 部 建 立 公 司 的 重 要 环 境 因 素 清 单 和 重 大 危 险 源 和 风 险 因 素 清 单 , 用 以 作 为 对 现场 各 类 隐 患 的 关 键 控 制 点 。 在 EHS 管 理 和 检 查 过 程 中, 通 过 对 各 类 隐 患 的 检 查 和 监 督, 实 现 优 化 控 制 ( 执 行 绩 效 测 量 和 监 视 控 制 程 序 合 规 性 评 价 控 制 程 序 的 规 定 ) 。4.4 重 大 风 险 因 素 的 风 险 等 级 评 估 和 确 定4.4.1 安 全 部 组 织 各 部 门 建 立 重 大 风
18、险 等 级 评 估 确 认 表 , , 安 全 部 负 责 公 司 的 重 大 风 险 等 级评 估确认表 。4.4.2 重 大 风 险 等 级 评 估 确 认 表 中 的 具 体 量 化 要 求 :a) 风 险 评 估 结 果 中 “人 员 ”分 为 无 伤 害 、 轻 微 伤 害 、 一 般 伤 害 、 重 大 伤 害 、 一 人 死 亡 、 多 人 死 亡 等6 个等 级 。b) 风 险 评 估 结 果 中 “财 产 ”分 为 无 损 失 、 轻 微 损 失 、 一 般 损 失 、 局 部 损 失 、 重 大 损 失 、 特 大 损 失 等6 个等 级 。c) 风 险 评 估 结 果 中
19、 “环 境 ”分 为 无 影 响 、 轻 微 影 响 、 一 般 影 响 、 局 部 影 响 、 重 大 影 响 、 巨 大 影 响 等6 个等 级 。d) 风 险 评 估 结 果 中 “名 誉 ”分 为 无 影 响 、 轻 微 影 响 、 有 限 影 响 、 很 大 影 响 、 全 国 影 响 、 国 际 影 响 等 6 个等 级 。e) 6 个 等 级 的 影 响 值 ( 严 重 级 别 ) 分 别 为 0、1、2 、3、4、5。f) “风 险 几 率 ”分 为 业 界 从 未 发 生 A、 业 界 发 生 过 B、 本 单 位 发 生 过 C、 本 单 位 每 年 多 次 发 生 D、
20、本 单位 某 岗 位 多 次 发 生 E 等 5 个 等 级 。g) 风 险 等 级 以 “1B”“3 C”“5 A”“2E”等 表 示 。6表 3 LEC 评 价 法LEC 评 价 法事 故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暴 露 于 危 险 环 境 的 频 繁 程 度 发 生 事 故 产 生 的 后 果 危 险 等 级 划 分D=L*E*C可 能 性 程 度 L 频 繁 程 度 E 严 重 程 度 C 危 险 程 度 D完 全 可 以 预 料 10 连 续 暴 露 10 数 人 死 亡 或 财 产 损 失 50 万 元 以 上 100 极其 危险 , 不能 继续 作业 320相 当 可 能 6 每
21、 天 工 作 时 间 暴 露 6 1 人死 亡或 造成 永久 性能 力丧 失, 财务 损失10-50 万40 高 度 危 险 .需 立 即 整 改 160320可 能 但 不 经 常 3 每 天 几 次 或 偶 然 暴 露 3某 些 工 作 能 力 永 久 性 丧 失 或 10 天 以 上 不 能 工作 , 财 务 损 失 1-10 万 元 15 显 著 危 险 .需 要 整 改 80160可 能 性 小. 完全意 外1 每 月 几 次 暴 露 2 休 息 2-10 天, 财务 损 失 1000-1 万 元 7 一 般 危 险 .需 要 注 意 4580很 不 可 能. 可以设 想0.5 每
22、年 几 次 暴 露 1 休 息 1 天 , 财 务 损 失 400-1000 元 3 稍 有 危 险 .可 以 接 受 45极 不 可 能 0.2 非 常 罕 见 地 暴 露 0.5 轻 微 伤 害 , 损 失 财 产 400 元 以 下 1实 际 不 可 能 0.17图 形 描 述轻 微 风 险一 般 风 险重 要 风 险严 重 风 险不 可 容 许的 风 险4.4.3 重 大 风 险 因 素 的 风 险 等 级 的 控 制 要 求 参 见 表 4表 4 重 大 风 险 因 素 的 风 险 等 级 的 控 制 要 求 矩 阵 表严 重 级 别 A B C D E012345可通 过常 规制
23、度和 措施 ,加 强管理 实 现 控 制应 建 立 相 应 的 指 导 书 、 制 度 、 应 急 措施 , 必 要 时 包 括 程 序应 有 程 序 、 应 急 预 案 、 计 划 书 /指导 书 等应 建 立 风 险 削 减 措 施 , 必 要 时 应 设 置目 标 、 表 现 准 则 等注必 须 停 工 整 改 , 直 至 风 险 降 至 可 容 许 的 范 围 。4.5 环 境 因 素 、 危 险 源 和 风 险 因 素 的 更 新4.5.1 环 境 因 素 、 危 险 源 和 风 险 因 素 的 识 别 、 评 价 原 则 上 每 年 进 行 一 次 。4.5.2 遇 有 下 列 情
24、 况 , 及 时 更 新 环 境 因 素 和 风 险 信 息 :a) 有 关 的 法 律 、 法 规 与 标 准 提 出 新 的 要 求 ;b) 活 动 、 产 品 和 服 务 现 场 性 质 发 生 变 化 ;c) 采 用 了 新 工 艺 、 新 技 术 和 新 材 料 ;d) 相 关 方 有 合 理 的 抱 怨 ;e)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性 质 发 生 了 较 大 的 变 化 ;f) 环 境 因 素 、 危 险 源 和 风 险 因 素 的 识 别 有 遗 漏 。4.6 环 境 因 素 、 危 险 源 和 风 险 因 素 的 控 制4.6.1 各 类 风 险 的 控 制 方
25、 式 参 见 表 4。1)除 管 理 程 序 外 , 其 它 控 制 措 施 应 由基 层 单位 制定 , 按 文 件控 制程 序 完成 审批 后 , 报 安 全 部备 案;2)公 司 普 遍 存 在 的 重 大 ( 包 括 ) 以 上 风 险 的 控 制 措 施 由 安 全 部 统 一 组 织 指 导 制 定 , 由 安 全 部 经 理 审 批 ,总 经 理 批 准 后 下 发 实 施 。3) 所 有措 施 由 基 层 组 织 实 施 , 各 项 职 责 落 实 到 岗 位 , 由 部 门 兼 职 安 全 员 检 查 措 施 实 施 效 果 。 安 全 部 定 期组 织 进 行 监 督 检
26、查 。4.6.2 重 要 环 境 因 素 和 重 大 风 险 通 过 制 定 EHS 体系 管理 方案 执行 相应 的运 行控 制程 序及 应急 准备 与响 应控 制 程 序 加 以 控 制 。4.6.4 与环 境、 风险 因素 有直 接关 系的 操作 人员 必须 通过 培训 , 对各 种因 素进 行理 解并 掌握 控 制措 施 的 实8施 。5 记 录5.1 环 境 因 素 识 别 和 评 价 表 5.2 危 险 源 辨 识 和 评 价 表 5.3 重 要 环 境 因 素 清 单 5.4 重 大 危 险 源 和 风 险 因 素 清 单 5.5 重 大 风 险 等 级 评 估 确 认 表 9环
27、 境 因 素 识 别 和 评 价 表 ( 部 门 名 称 )部 门 : 编 制: 审 批 : 日 期 :环 境 污 染 因 素序 号产 品 /活 动 /服 务环 境 因 素 时 态 状 态是 否 合 规影 响 范 围影 响 程 度社 会关 注 程 度发 生 频 次污 染 量 合 值重 要因 素 判 定责 任 主 体现 行 措 施/制 度 文 件 要 求10能 源 消 耗 因 素序 号产 品 / 活 动 /服 务 环 境 因 素 时 态 状 态 年 耗 量 可 节 约 程 度 合 值重 要 因素 判 定责 任 主 体 现 行 措 施/ 制 度 文 件 要 求11重 要 环 境 因 素 清 单 (
28、 部 门 名 称 )部 门 :: 编 制 : 审 批 : 日 期 :区 域 序 号 产 品/ 活 动/服 务重 要 环 境 因 素 职 能部 门目 标 指 标 管 理 方 案 运 行 措 施 应 急 措 施12危 险 源 辨 识 和 评 价 表 ( 部 门 名 称 )部 门 : 编 制: 审 批 : 日 期 :伤 害 的 可能 性繁处 于 风 险中频繁 程 度伤 害 的 严重 程 度风 险 值序 号 岗 位业务活动 危 险 源 可能导致 事故L E C D现 行 风 险措 施 /制 度 文 件 要 求 责 任 部 门13重大 危险 源 和风 险因 素清 单( 部门 名称 )部 门 : 编 制: 批 准: 日 期 :序号产 品/ 活动/ 服 务重 大 危 险 源 重 大 风 险因 素主 要 职 能/部 门目 标 指 标 管 理 方 案 运 行 措 施 应 急 措 施 备 注14EHS 重 大 风 险 等 级 评 估 确 认 表部 门 : 编 制 : 审 批 : 日 期 :风 险 后 果 评 估 现 行 措 施 及 改 进序 号重 大 危 险 源 和 风 险因 素 / 重 要 环 境 因 素 描 述 人 员 财 产 环 境 名 誉风 险 几 率风 险 等 级涉 及 岗 位发 生 的 可能 原 因程 序 制 度 应 急 改 进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