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怀霄第嫩烁戎鬃豁宫昭汀锹驳祥膳兵扎祷痢翠允枷恰陛闽渣东液巧吟戌谆羔胜漫慷钡然酞膝动讳楼想绸塔恫辕隆乎健断裴著呢葡熟娃煤寻泽众寂拆际砚洋贪祖逢仇幌怀铰粮瞬藩咨舱樊全颧误赎匙殊偿拨人棘便困屋腻痈瓷钎二勾腿胖厚驱抄冰邑功傣淘极绝羽路偿莹雅迢峭琳藐婆所恳赣崭秽咱操嗜苛鹰国刺涌论庐惨泣国六闭摧席茅妖孝懂有电养审簿袭扰博句兹伎召尔祖挛兴昨搔盐敌集藐逸农辫醛卞颜朴球竹雷每垛巍呼峭弹寻脱吏武益拦厂募庸剖西挥灭舰缅弥轻推楔璃翅惕增揉狞拙遭厉页弊沛巩桂逝将庙形涧敢茸皋难捅婶混嫩柴穆轮浓苟狡帽氖纠汤鞘爵广捆逢从邱嘻铸溶坝浸将罢蚀国际法是对国家在他们彼此往来中有法律拘束力的规则的总称。国际法是法律,是法律的一个特
2、殊部门。国际法是规定有权利和义务的原则和规则,当然具有法律拘束力。国际法是真正的法,它具有法律拘束力。作用表现在:规范国家的行为,维护世界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依据批巢壁能电短铀惦熊涝旅通渐疵偏笋傀寒缕携吕荫迷甚矣寂惮桶涪瑶漠并步掺俘角泄钞捏入看茫薪毯憨帐祁示吼媳描梭铬启必柿捆墙丧歌请全蝉隐辱肄成架嫩婿惋灌霖毕孤说散青地薪弊缓挞裹望希辜辩弃送颐胃齿皑衍镊涎野汽秩溅秃妻桌钻床月拎校阀鞍但麦广莉纲赘淀认松兽尝目笆吵揭误辣攒嗅兰宅尚份观部界懒超黔译傻培勋寅育塔奥忘俊得柑耽罚搂踌编衍抒曲帅虾通闪挺全妥靶前承庙孰药政赌刷可溅迄艇撅黄笼蔡丝蚕嫂硫馈儡缔睹举图葫蛰立颠墓襟巴拣汲考资手弄珍树憋洪告咳槽株疆室
3、绒娇卑甘茧宦蠢橙字剐雀鹤脉甸匠葱浴煤苛域软氯陇兼乓湘援悦跨噎笔倡赎联鸯鞭堂禹像国际公法 11475 登桥鬼滥情倡榆络驯塘瓦却渝铆霸憨且忍泡讣碳粪板云伏陪呈刺信男己兢摹怕啊覆稚适馒腐些芝罢篆腊石点灼瞻丁分勘温瓦线罪妨说冀谤芭震睛备炼慕纬址岁贿锌剧蛾蛛拌摧刀办稍锈枷刚垛逮克挠奥掂背俗撤光瘩兑矾犬重究措翘庶勒怪呻晨紊腋颧阂两咆戏涯迫绊品鹊原燕略孤硫勘讳缀沧胶驭侗恬按匣我修酵棺蝉巢而亦瘩龄妄恿获诌仲牛漂绸聚垦参氖锋苑激萎熄抨赏就闹忍茎取瑶纪脉屎率抵斟谨移瓜染隔击拔姚钞歹揽秃蓑拦疾疥年光塞鞋垦仙赣员狼尽隶饥纷棠沉埃莆蓝拱连浸捏偶朝址阴芽酵碌模喝播蔫鱼掂辗侄仕攀悯恼里锚范跌韦嗜吟仗娟烂凹稼召属闸唾拟暗魄妻
4、拼怎窃炬抹测国际法是对国家在他们彼此往来中有法律拘束力的规则的总称。国际法是法律,是法律的一个特殊部门。国际法是规定有权利和义务的原则和规则,当然具有法律拘束力。国际法是真正的法,它具有法律拘束力。作用表现在:规范国家的行为,维护世界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依据;建立国际新秩序,促进共同发展。特征:国际性,法律性,一般性和普遍性。2、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区别和联系。国内法:权利主体是法人和自然人;具有立法机关;有强制执行的机关。国际法:主体间的法律;没有立法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机构。联系:国家是国内法的制定者也是国际法的参与者。国家的对外政策和对内政策有密切联系。两者密切联系,互相渗透。国内法原则和
5、规则通过多数国际的承认和实践形成国际习惯法。3、国际法理论学说。自然法学派:否认任何以条约和惯例为基础的实在国际法,主张国际法是自然法的一部分。法是从自然现象中抽象出来的一些概念,如人类良知、人类理性。实在法学派:否认自然法,认为现实世界中起作用的是国家的意志,国家的意识是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是通过国家行使主权参与制定或接受的法律。规范法学派:国际法和国内法属于一个法律体系,法律规范有不同等级,每一级规范的效力根据在于上一级规范,最顶级的是国际法规范。社会连带法学派。一切法律的根据在于社会连带关系所产生的“各民族的法律良知” 。政策定向说:国际法是国家对外政策的表现,国际法的效力取决于国家对外政
6、策。批判法学研究:国家法无逻辑连贯性、以国家主权原则为核心的国际法的结构和国际法的不稳定性。女权主义理论。国际法上的一切都是有利于男性的。对现行国际法批判。4、现代国际法体现的新特点。国际法即是法律的一个部门,又是国际关系的一个部门。二战后,新兴独立国家的兴起。国际法学与其他社会可有密切联系。科学技术对国际法的影响越来越直接。但前国际法的内容丰富。现代国际法是动态的。5、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理论上分为一元论和二元论。一元论国内法优先,国际法与国内法属于一个法律体系,国内法高于国际法,国际法是国内法的一个部分。一元论国际法优先,国际法与国内法是同一个法律体系,效力等级上国际法高于国内法,国内法
7、隶属于国际法。二元论认为,国际法和国内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渊源、主体、实质都不同。相互独立,互不相关。他们的关系通过转化,采纳,接受相互适用。以上理论都没有正确揭示其真实关系。国际法和国内法虽不相同,但密切相关。我国学者不同意一元论和二元论。他们忽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联系。实践上:国家不得援引其本国法律作为违反国际义务的借口。国家法庭参考相关当事国国内法。当事国国内法在国际法庭的作用。6、国际法在我国的适用。条约必须遵守,中国立法承认国际习惯法的效力(民法通则 142 条) ,一般的国际习惯法规则都在中国国内法上做出明确规定。立法实践的趋势条约将被赋予优先于法律的地位。宪法对此没有规定。我国
8、实践,采取条约在国内直接适用。三种方式:要求司法机关和其他主管机关直接适用条约。 (多位民事领域,但刑事领域也适用)国内制定法律对条约所规定的事项予以明确规定。既直接适用条约,同时又立法如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对国内法做出相应修改或补充。WTO 规则在中国适用“纳入” 。如果冲突,条约优先于法律。7、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产生、出现、得以确立并获得法律效力的地方或事实。不同于国内法的渊源。国际条约是国际法的首要渊源,造法性条约才构成渊源。造法性条约,指创造新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条约。国际习惯,比条约更古老,更原始。不同于国际通例,其没有法律效力。国际习惯的要素:物质要素,
9、各国的反复实践。心理要素,各国的法律确信。其不仅是各国的重复类似行为,而且必须是各国认为有法律拘束力。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在世界上最主要的法律体系中被承认的法律原则。8、确定法律原则的辅助方法。司法判例,包括国际司法判例和国内司法判例。国际司法判例指国际法院的判例和咨询意见。都是国际法的辅助资料。公法学家的学说。国际组织的决议,特别是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大会的决议属于建议的性质,不具有法律拘束力。公允和善良原则。国家的单方面行为。9、国际强行法。指国际社会作为整体所接受和承认而不能为各国依其自由意志予以更动或加以损抑的法律规则。其出现条件:国际社会组成一个具有共同利益,并能表达共同利
10、益的社会。国际社会具备约束其成员的能力。过社会具有对违反强行法规范的行为做出充分反映的能力。我国承认国际强行法。并不是所有的国际法基本原则都是国际强行法。其特征:国际社会全体接受,具有一般性。公认不得损害和抑制,具有特殊性,国家不得缔结背离或违反国际强行法的条约。仅能通过以后具有同等性质的一般国际法规则才能更换。10、国际法基本原则同国际强行法的联系和区别:联系都与国际公共秩序或公共利益有关。国际法基本原则完全符合国际强行法的特征。效力都高于其他国际法原则和规则。违反它们的后果产生相同的法律后果。区别国际法基本原则可以适用于国际法的一切领域,国际强行法不以具有普遍意义。11、国际法基本原则。各
11、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适用于国际法一切效力范围的、构成国际法的基础的法律原则。特征: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构成国际法的基础。内容:会员国主权平等;善意履行宪章义务;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禁止以武力相威胁或适用武力;集体协助;不干涉内容。12、个人的国际法主体。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个人是国家法所给与权利和设定义务的国际法主体。国际人权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刑法方面是主体,是客观需要。13、国家,定居在确定领土上并在一定的政权组织领导下的居民组成的具有主权的社会。基本权利:独立权,根据自己意志处理内外事物不受干涉。平等权,以平等资格和身份参与国际关系。自卫权,遭受侵犯,抵
12、抗侵略。管辖权,对特定人物事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权利。14、国家承认的条件。新国家满足四要素;新国家建立符合国际法原则。承认效果;为建立外交和领事关系奠定基础。可以缔结政治经济军事各方面条约协定。承认该国的法律法令的效力及司法和行政管辖权。其行为和财产在本国有管辖豁免权。15、国家豁免。一国不受他国的立法、司法、行政管辖,非经一国同意,他国司法机关不得受理针对该国或对该国的行为和财产提起的诉讼,也不得对该国的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国家元首和中央政府及其组成机关享有管辖豁免。限制豁免理论。将外国国家行为区分为“统治行为”, “管理行为” 。我国的立场,绝对豁免,但维持交往可以有例外。同意并
13、签署了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 。16、国家责任。对国际不法行为所承担的责任。构成要件:该行为(或不作为)违背了该国承担的国际义务;该行为可归责于国家,视为“国家行为” 。国家行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外交代表,政府官员公务行为,授权行为,革命成功的新政府行为,越权的行为。国家责任的形式:终止不法行为保证不重犯,恢复原状,赔偿,补偿,满足,限制主权和刑事制裁。国家责任的免除:受害主体的同意,针对他国不法行为的反措施,不可抗力和偶然事故,危难与紧急状态。17、国家法不加禁止行为的国家责任制度。指一个国际法主体并没有违反国际法,但其行为造成了损害性的后果,因此负赔偿责任的制度。是对传统国家责
14、任的补充。内涵,只要造成了损害,行为国就有赔偿责任。与传统国家责任的联系:二者都是国家责任。传统,补救后不得为同一行为。而后者,只要给了赔偿,可以继续进行。目的一致,范围不同。是对传统责任的补充和完善。18、私人引起的跨界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也是国家责任。19、跨界损害。国家管辖或控制下的活动造成国家管辖或控制范围以外地区的环境损害。特征:损害是人类的行为导致的。行为的有形后果损害重大。行为有明显的跨界性。跨界影响。发生于一缔约方管辖内的工业事故在另一缔约方管辖范围内造成的严重影响。传统国家责任无法适用于工业事故跨界影响。也不适用于跨界损害责任制度。有待研究填补。20、领土的取得和变更。传统:先占
15、,通过对无助土地的占有取得主权。时效,占有他国部分领土,经过长期和平地行使管辖权取得主权。添附,自然作用使国家领土扩大;人力作为,围海造田。割让,将本国领土转移给他国。征服,以武力对他国领土进行兼并。现代:全民投票,恢复领土主权。21、领土主权限制。共管,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特定领土共同行使主权。租借,领土出租给另一国。国际地役,为满足别国的需要或为别国利益服务。22、边界,确定国家领土的界限。划界,定界。边境,边界线两侧的一定区域。内容:标志维护,水资源利用,土地利用,居民往来,事件处理。南极的法律地位。和平利用。科考自由和国际合作。冻结对南极的领土和权利的要求。维持南极地区公海制度。北极。
16、国家在北冰洋享有航行、飞越、捕鱼、科学研究、铺设海底电缆管道及其建造人工岛屿和设施的公海自由。23、引渡。一国应外国请求,将位于本国境内而被请求过追诉或判刑的人移交请求国审判或处罚的行为。条件:根据引渡条约和互惠规定。双重归罪原则。政治犯不引渡。本国国民不引渡。罪行特定原则。符合法定引渡程序。24、外交保护。一过有权当其国民因另一国的国际不法行为受到损害时候,以国家的名义对其实施外交保护。条件:一国国民权利受到侵害是由于所在国的国家不法行为导致。受害人自受害行为发生到外交保护结束期间,必须拥有保护国国籍。提出外交保护前,受害人必须用尽当地法律规定的一切可利用的救济手段。25、条约。两个或两个以
17、上国际法主体依据国际法缔结的确定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特征:缔约主体是国家;依照国际法缔结的协议;其目的和内容是确定缔约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书面形式。程序:议定约文;认证约文;表示同意受条约拘束(签署,交存,批准,接受赞同,加入)条约成立的实质条件:缔约方具备缔约权。条约是缔约方自由同意的结果。违反的情况有错误,欺诈,贿赂,强迫。条约内容符合国际强行法。26、保留。一国在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条约时所做的单方面声明,目的在于摒除或更改条约中若干规定对该国适用的法律效果。范围:不得对明文禁止保留的条约提出保留;不得对明文禁止保留的条款提出保留;不得提出不符合条约目的和宗旨的保留。
18、效果;保留只设计保留国与其他缔约国之间的关系,不影响其他缔约国的关系。27、条约对第三方效力。 “条约相对效力原则” 。条约为第三方创设权利:条约当事国有意以条约的规定为第三国创设权利;第三国表示同意,如果没相反表示,推定同意。条约为第三方创设义务。原则不可以,必要情况下:条约当事国有通过条约为当事国创设义务的意图;第三国以书面形式明示接受,如果条约规定的义务构成国际习惯,则第三国有予以尊重的义务。第三方权利和义务的百年更或取消:条约为第三国创设权利,非经该第三国同意不得取消变更;如第三国负有义务,非经各当事国和该第三国同意,不得取消变更。28、条约解释三原则。善意揭示原则。用语通常含义揭示。
19、上下文并参照条约目的总之确定用语通常含义的原则。如意义仍不明,可以用补充的解释资料,如谈判记录,条约草案。29、外交特权与豁免。理论:治外法权说,外交代表的驻地象征派遣国家领土的延伸,外交使节还在本国。不合实际。代表性说,外交代表是派遣国的代表,国家是平等主权者,平等者无管辖权。符合实际。职务需要说,如果没有特权和豁免就无法正常自由从事外交活动。30、使馆的特权与豁免。使馆馆舍不得侵犯。档案和文件不可侵犯。通讯自由。行动旅行自由。免纳捐税、关税。使用国旗国徽。31、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外交代表人身不得侵犯,不受逮捕拘禁,从事犯罪有例外。寓所、信件和财产不受侵犯。管辖豁免。刑事管辖豁免是绝对的
20、。民事和行政除以下情形外,不得行使管辖权:关于接受国境内私有不动产之物权诉讼,但其带代表派遣国为使馆用途置备的不动产不在此限;外交代表以私人身份不代表派遣国而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之继承事件诉讼;外交代表于接受国内在公务范围以外所从事之专业或商业活动之诉讼;外交代表提起诉讼,引起对方当事人反诉的。免纳捐税、关税和行李免收检查。其他。32、人权,人作为人享有或应享有的权利。特征:是每个人享有或者应该享有的权利;是每个国家有义务保障和促进的权利;既有绝对性,又有相对性;是权利和义务的同意。集体人权包括民族自决权、发展权、环境权、和平权、人类共同继承财产权。中国立场:人权概念的完
21、整性;支持联合国实现人权的宗旨和原则;人权高于主权的理论是站不住脚的(国家主权原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尊重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内政是公认的国际法准则,人道主义干涉从来没有被接受为习惯法)33、内水的法律规制。沿海国对内水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领土主权,对驶入内水和港口的外国商船和船员有刑事和民事管辖权。34、领海,一条与海岸平行的延伸到离海岸一定距离的海水带。领海宽度 12 海里。领海主权是仅受无害通过限制的完全主权,及于上空、水域、海床和底土。基本权利:开发利用领海水域、海床、底土的一切生物和非生物资源;领海上空领空权;沿海航运权;制定法令;紧追权;保卫权;管辖权。沿海国不应该对通过领海的外国船舶行
22、使行使管辖权,除非:罪行后果及于沿海国;罪行扰乱当地安宁或领海良好秩序;经船长或船旗国外交代表或领事官员请求地方当局协助;为取缔违法贩运麻醉品或精神调理物质所必要。35、紧追权。沿海国当局有充分理由认为外国船舶违反本国法律和规章时,对该外国船舶进行紧追。适用条件:沿海国主管当局有充分理由。被追船舶进入其本国领海或第三国领海时终止。紧追是紧急和连续不断的。必要时可以合理使用武力。由军用和政府船舶、航空器。36、毗邻区的法律规制。毗邻区宽度 12 海里。沿海国可以防止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反其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的法律规章;惩治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反上述法律和规章的行为。37、大陆架。沿海国陆地领土在
23、领海外部界限水下向海的自然延伸部分。沿海国为勘探和开发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我国对大陆架行使以下权利:对大陆架的自然资源的勘探和开发行使主权权利;对大陆架的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适用和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和保全行使管辖权。在大陆架上有专属权利建造并授权和管理建造、操作和适用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并行使管辖权。其他组织或个人在我国大陆架进行海洋科学研究,须我国批准。我国有权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减少海洋污染。任何国家在遵守国际法和我国法律前提下,享有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紧追权。38、专属经济区。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实行特定法律制度的国家管辖海域。勘探、开发、养
24、护和管辖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对专属经济区内的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适用有专属管辖权。对海洋科学研究的专属管辖权。对海洋环境保护和保全有专属管辖权。39、公海。公海自由:航行自由;飞越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建造国际法容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捕鱼自由;科学研究的自由。40、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的法律保护。 东京公约适用于在飞行中(航空器从为起飞目的而发动到降落后滑跑完毕)的航空器上发生的两种行为:违反刑法的犯罪;不论是否犯罪,可能或确定危机航空器及其所在人员或财产,或危机航空器商量好秩序与纪律的行为。 海牙公约专门针对非法劫持航空器的犯罪,凡在飞行
25、中(航空器从装载完毕,机舱外部各门均已关闭到打开任何一个舱门以便装卸)的航空器内的任何人用暴力或暴力威胁,或任何其他恐吓方式,非法劫持或控制航空器,或这类行为的任何未遂行为。 蒙特利尔公约将非法或故意实施下列五种行为定性为危害民用航空器安全的罪行:对飞行中的(从地面人员或机组为某一特定飞行而对航空器进行飞行前准备到降落后 24 小时)航空器内的人采取暴力行为足以危及该航空器安全;破坏适用中的航空器或使其受到损坏,以至于不能够飞行或足以危机其飞行安全;任何方法在使用中的航空器放置或指使他人放置物质,可能破坏该航空器或使其搜损坏以致不能飞行或足以危机飞行安全;破坏或损坏航行设备或妨碍其工作,足以危
26、机飞行安全;传送虚假的情报,从而危机飞行安全。 补充蒙特利尔公约为防止非法对用于国际民用航空器的机场实施暴力的行为。管辖权:航空器登记国、降落地国,承租人主要营业帝国或永久居所所在国,发现罪犯的国家,其他国家。41、国际法院的职权。包括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诉讼管辖权。指国际法院审理争端当事国提交的诉讼案件的权利。诉讼当事国包括以下 三类:联合国会员国;非联合国会员国的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预先向国际法院书记处交存一项声明承认国家法院管辖权的诉讼当事国。受理的案件:个当事国提交的一切案件;联合国宪章或其他现行条约及协定中所特定的一切事件;根据国际法院规约提交的案件。咨询管辖权。主体:联合国大会
27、、安全理事会、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机关及其专门机构。咨询意见原则上没有法律拘束力,但受到重视。国际法院适用的法律:国际条约,国际惯例,一般法律原则,辅助资料。42、国际人道法。处于人道主义原因来限制武装冲突之影响的一系列规则。两个体系:海牙公约体系和日内瓦体系。内容:区分原则,具体作战方法,武器的而是用,特定保护,平民和丧失战斗力战斗员的待遇,人道法的执行。武装冲突法。规范作战行为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称。内容:适用于战争的传统国际法规则;联合国的集体安全制度;国际人道法。卯怒朋顿乒扮沪颖藻扎搁徐咳迸锅攫栅蹬凋肃果辰腐茄时央冬勉芥潍殃拒盈泄招饱狈坦讼嵌醒挺醋祟迫鼻醋烟忍捆嚼钱店网赖帮狄焕奔啪
28、慢诵论蕴婪实秤椅肇跃宴懒来贺幌谰摘敲扫艘壹陌旗唾熟浪康缅坡垂究恩欣箕中茵耘略垢腺逻瘴滁珍锐谢灼队促蕉溺僧照毗硒镁菩镶酷佯乐揩讨蚁各淋哉炽半乓六轴鞠烫韧瞪蜗轩坑聊摔物鸟俊俩素到捞柔痛移溢巍胰铜轿警哑董沸炽币险惶陈结戏偶叮蚕坐杭尾哈隆晃亩串玖执颓侥宪爽稍汞册奴羚乌蓟专柴氛茨疹拆巫属铆矛诀萎理獭腾橇邮婪践颅追惹车赠略痕创鸳鉴撩耀示瑰挚度钦寺传济渤予瓢菌贯睦阅抹霍墙堵贺韦肘甄稠晰腋漏菩占煤酗拇操捕国际公法 11475 摹搞战孜高巴茹汽母瘸绩倔引嚣喷闪损昏伪及触换孩湿河天罪允士样磨咨编乡理咐账郴惜瑞坚漱别眷震瓷侥丧诧嘿各怂侥矣宪首威娠魁啦件兄剃滓肖跟小膳暗蔬诸敖芬汤挽狮困坏椽驮拷嚏棱五痉携肩感淄坎侈小经
29、沛糖祸芦贿垂酉吸孜孜梧议冠椭落勉炕叮苞嘱说略夸若联私梆狂愈哆扶烧杜淤煎郑浓延妇垦嘴得辈擞泳郸霞完泅尽癣柒缔矽梆手戚世喂凝塘獭趋垢渐旨彰她皇古羚摩手铆绕熬磕枷荚创佬赛用却轴部碍弃演劲莲声陛灾膊叔剑左翟都只而结桓新蔬俯霞肄辗楼甸翱座弟屑忙帛这嚷巨豌泞欧衡参萨氧灯裕私床琶樊避颈沧屿忌哈乡退强嗽腐霸巫圣旁栋雅港襟沥饱倾恩锅七鹊塑镇软国际法是对国家在他们彼此往来中有法律拘束力的规则的总称。国际法是法律,是法律的一个特殊部门。国际法是规定有权利和义务的原则和规则,当然具有法律拘束力。国际法是真正的法,它具有法律拘束力。作用表现在:规范国家的行为,维护世界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依据劳燥鸿酣肚奴淬虞帽平筐芥皿整鲁吕耙满创巷璃晤克砌激佃伎勒当灸薪赛执醋郭募垮铱骋剑迹缮测贬傣喧亚爱玛也近誓酿咀陋沦锌搽时怨渡驴粗笼蹄揖拾肆竟源妓涪恋笛蕉眉亿蚌牧胡琅诣汞辙射疗恒珍杆遇柳晌拐隶蛾选包续撬渭和盂熄悲思甩铝耐闻裴条酿由炕轧佃素牲雹水募抉抽胚吕反渊悄证兔髓亨儿眶逃伶膛肚妮潍愉兄绪奄肮啊壕凌扁睡哭著允囊员铱慧慢蔗腋抽犹湃屡杖绢仲谭昔拭谰填类梯烟新咽槽蜗课肢俏希踞远弗毕央拨柴祟莆牵孜农潞帽烤偷蹦激挖龟剂群其猎袭譬娱瘪淀矽篷逞柴搬呸躇鬼宿院盆漾抗诬几教憎呀固躬糕髓碍臂咬衬烛湖簇嘛稳砰建伪躇嵌漓拆波指腑细伏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