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egal System And Society2009.4( 下 )论 国 有 企 业 督 察 工 作 的 重 要 性高 万 钊摘 要 督 察 工 作 是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过 程 中 的 一 个 重 要 管 理 环 节 和 管 理 手 段 , 是 国 有 企 业 管 理 系 统 中 的 一 项 重 要 工 作 , 对 推动 企 业 各 项 工 作 的 有 效 落 实 、 提 高 执 行 力 起 着 非 常 重 要 的 作 用 。 本 文 结 合 企 业 督 察 管 理 工 作 过 程 中 的 实 际 , 从 多 个 发 面 阐述 了 督 察 工 作 在 企 业 中 的 重 要 性 。
2、关 键 词 企 业 督 察 规 范 强 化中 图 分 类 号 : D630.9 文 献 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 1009-0592(2009)04-253-01长 治 钢 铁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是 一 个 有 着 60 多 年 发 展 历 史 , 集 采 矿 、炼 焦 、 炼 铁 、 炼 钢 、 轧 材 、 水 泥 制 造 、 工 程 建 设 、 锻 压 机 械 制 造 、 房 地 产 开发 于 一 体 , 钢 铁 生 产 能 力 达 360 万 吨 的 大 型 国 有 企 业 。 公 司 在 经 历 过业 务 流 程 再 造 , 人 力 资 源 结 构 整 合
3、之 后 , 整 体 面 貌 发 生 了 根 本 的 改 变 ,各 项 工 作 都 呈 现 出 新 起 色 。 但 通 过 一 段 时 间 的 实 践 和 调 查 发 现 , 尽 管制 度 制 定 的 比 较 健 全 和 完 善 , 但 在 制 度 落 实 上 还 存 在 着 许 多 不 尽 人 意的 地 方 , 由 于 这 些 因 素 的 存 在 , 制 约 了 企 业 整 体 管 理 水 平 的 提 升 。 2002年 年 初 , 公 司 成 立 了 集 监 督 、 检 查 、 督 察 、 考 核 于 一 体 的 综 合 权 威 执 法部 门 综 合 督 察 办 公 室 。 笔 者 直 接
4、参 与 企 业 的 督 察 工 作 , 一 直 比 较 关 注督 察 工 作 。 因 此 , 对 督 察 工 作 有 一 些 肤 浅 的 认 识 。一 、 企 业 督 察 的 理 论 依 据按 照 现 代 管 理 学 的 系 统 整 体 原 理 和 结 构 功 能 原 理 , 系 统 是 由 各 要素 组 成 的 有 机 整 体 , 各 要 素 之 间 的 相 互 联 系 、 相 互 作 用 , 使 系 统 整 体 具有 特 定 的 功 能 。 企 业 是 一 个 管 理 系 统 , 其 整 体 性 以 及 特 定 的 功 能 , 是由 其 内 部 设 置 的 各 机 构 的 特 性 和 功
5、能 所 体 现 的 。 根 据 国 有 企 业 这 一系 统 整 体 的 功 能 来 设 计 或 调 整 组 织 机 构 , 明 确 分 工 , 划 定 权 限 , 理 顺 关系 , 是 进 行 有 效 管 理 的 前 提 条 件 。分 析 督 察 部 门 这 一 系 统 的 功 能 , 主 要 是 执 行 规 则 、 检 查 执 行 、 沟 通上 下 级 信 息 、 辅 助 领 导 工 作 等 。 其 中 , 实 施 行 政 检 查 , 是 督 察 部 门 保 证各 项 工 作 顺 利 进 行 的 重 要 手 段 。 因 此 , 从 理 论 上 讲 , 设 立 督 察 机 构 , 加强 查
6、处 违 规 案 例 的 力 量 , 增 强 依 法 实 施 行 政 处 罚 的 功 能 , 是 保 障 企 业高 效 运 作 的 需 要 。二 、 企 业 督 察 是 政 策 所 需党 的 十 五 届 四 中 全 会 通 过 的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和 发 展若 干 重 大 问 题 的 决 定 是 指 导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的 纲 领 性 文 件 。“ 决 定 ” 在构 筑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整 体 框 架 中 明 确 提 出 了 加 强 企 业 监 督 约 束 机 制 建设 问 题 , 提 高 对 这 个 问 题 的 认 识 是 认 真 落 实 四 中
7、 全 会 精 神 , 抓 好 这 项工 作 的 前 提 和 关 键 。建 立 现 代 化 企 业 制 度 , 必 须 遵 循 产 权 清 晰 、 权 责 明 确 、 政 企 分 开 、管 理 科 学 的 要 求 。 其 中 , 强 化 企 业 管 理 、 加 强 监 督 约 束 机 制 建 设 是 建立 现 代 化 企 业 制 度 的 内 在 要 求 , 也 是 国 有 企 业 扭 亏 为 盈 、 提 高 竞 争 力的 重 要 途 径 。 从 目 前 的 情 况 来 看 , 大 多 数 企 业 是 比 较 重 视 和 加 强 企 业管 理 的 , 制 定 了 一 些 相 应 管 理 制 度 ,
8、 使 企 业 管 理 基 础 薄 弱 的 情 况 有 所改 善 。 但 是 , 管 理 混 乱 、 有 章 不 循 、 无 章 可 循 的 现 象 在 一 些 企 业 还 有 不同 程 度 的 存 在 , 成 为 一 些 企 业 经 营 困 难 、 竞 争 乏 力 的 重 要 原 因 。 这 些问 题 不 解 决 , 建 立 现 代 化 企 业 制 度 , 依 法 管 理 企 业 也 就 无 从 谈 起 。三 、 企 业 督 察 的 效 果 和 作 用( 一 ) 督 察 工 作 对 履 职 行 为 有 规 范 作 用所 谓 督 察 是 一 种 管 理 督 察 , 涉 及 到 管 理 行 为 的
9、 监 督 检 查 , 目 的 是督 促 督 察 对 象 执 行 企 业 规 章 制 度 , 履 行 好 职 责 。 通 过 事 前 督 察 , 或 者是 惩 戒 性 的 事 后 督 察 考 核 通 报 , 都 可 以 对 督 察 对 象 的 管 理 行 为 作 出 评判 , 从 而 约 束 和 规 范 督 察 对 象 的 履 职 行 为 。 通 过 综 合 督 察 的 运 行 , 不仅 加 强 了 全 厂 所 有 人 员 的 自 律 , 而 且 在 全 公 司 形 成 了 “ 人 人 有 责 任 、 事事 有 程 序 、 时 时 有 控 制 、 环 环 有 考 核 、 奖 惩 有 规 定 、
10、不 良 有 纠 正 ” 的 流 程顺 畅 、 考 核 闭 环 的 制 度 保 障 体 系 , 为 更 好 地 履 行 职 责 起 到 了 警 示 作 用 。( 二 ) 督 察 工 作 对 企 业 管 理 有 强 化 作 用企 业 督 察 可 以 发 现 管 理 的 漏 洞 和 薄 弱 环 节 , 协 助 企 业 领 导 和 有 关部 门 建 立 、 修 订 和 完 善 规 章 制 度 , 使 管 理 工 作 得 到 完 善 和 加 强 。 通 过督 察 的 责 任 追 究 , 罚 款 或 考 核 , 规 范 了 职 能 部 门 的 管 理 行 为 , 强 化 了 企业 内 部 管 理 。( 三
11、 ) 督 察 工 作 对 企 业 增 效 有 促 进 作 用督 察 工 作 在 经 营 管 理 的 效 率 、 效 益 上 有 促 进 作 用 , 如 对 工 程 项 目和 物 资 采 购 实 行 督 察 , 降 低 了 投 资 和 采 购 成 本 , 产 生 直 接 经 济 效 益 。督 察 在 管 理 行 为 、 能 力 、 运 转 状 态 上 也 有 促 进 作 用 , 如 对 执 行 安 全 、 质量 、 规 章 制 度 情 况 实 施 督 察 , 防 止 了 发 生 质 量 差 错 、 安 全 事 故 , 就 能 产生 间 接 经 济 效 益 。( 四 ) 督 察 工 作 提 高 了
12、 企 业 执 行 力执 行 力 , 就 一 个 人 而 言 , 是 要 具 备 成 功 解 决 预 期 事 务 的 能 力 ; 对 于企 业 , 则 是 将 长 期 战 略 一 步 步 落 到 实 处 的 能 力 。 执 行 力 是 决 定 企 业 成败 的 一 个 重 要 因 素 , 我 公 司 督 察 部 门 确 立 了 “ 以 目 标 管 理 为 核 心 , 以 制度 建 设 为 基 础 , 以 综 合 督 察 为 保 证 ” 的 工 作 思 路 , 强 化 执 行 过 程 的 监 督考 核 , 进 一 步 提 高 各 单 位 和 职 能 部 门 的 制 度 落 实 能 力 、 工 作
13、责 任 及 效率 。 考 核 部 门 、 员 工 对 企 业 明 确 赋 予 的 “ 责 无 旁 贷 ” 的 工 作 职 责 做 到 了不 折 不 扣 地 执 行 , 通 过 综 合 督 察 规 范 了 管 理 对 象 的 自 主 行 为 , 增 强 了员 工 的 工 作 责 任 心 , 消 除 企 业 内 部 管 理 中 的 软 弱 涣 散 现 象 , 实 现 了 企业 的 意 志 和 行 动 统 一 , 提 升 了 企 业 执 行 力 , 提 升 了 队 伍 素 质 。四 、 长 期 执 行 督 察 工 作 的 几 点 心 得第 一 , 把 握 好 督 察 工 作 的 特 点 , 提 高
14、质 量 。 抓 住 督 察 工 作 的 特 点 ,运 用 科 学 、 恰 当 的 方 法 , 督 察 工 作 就 能 “ 游 刃 有 余 ” , 事 半 功 倍 。 一 是 要突 出 一 个 “ 细 ” 字 。 督 察 事 项 、 落 实 时 限 、 责 任 分 工 ; 二 是 要 力 求 一 个“ 快 ” 字 。 工 作 雷 厉 风 行 、 说 干 就 干 ; 三 是 确 保 一 个 “ 准 ” 字 。 督 察 过 程中 , 要 察 实 情 , 说 实 话 , 办 实 事 , 有 喜 报 喜 , 有 忧 报 忧 , 准 确 反 馈 督 察 结果 , 不 能 人 为 地 弄 虚 作 假 , 欺
15、 上 瞒 下 。第 二 , 讲 究 艺 术 , 不 断 提 高 督 察 督 办 工 作 的 水 平 。 在 工 作 中 , 不 但要 注 重 形 式 和 程 序 , 同 时 更 要 注 意 工 作 的 方 式 方 法 和 督 办 手 段 的 多 样化 、 艺 术 性 , 注 意 原 则 性 和 灵 活 性 的 有 机 结 合 , 不 断 提 高 督 察 工 作 的 水平 和 实 效 性 。 从 方 式 方 法 上 来 讲 , 主 要 有 书 面 督 察 , 即 通 过 下 发 督 察通 知 等 正 式 书 面 文 件 的 形 式 进 行 督 察 。 电 话 督 察 , 即 通 过 电 话 沟
16、通交 流 的 形 式 进 行 督 察 。 现 场 督 察 , 即 通 过 督 办 责 任 人 亲 自 到 现 场 检查 、 督 促 的 形 式 进 行 督 察 这 几 种 。 这 几 种 方 式 都 是 督 察 督 办 工 作 的 有效 形 式 和 手 段 , 既 可 以 单 独 使 用 , 也 可 以 综 合 使 用 , 但 在 督 察 过 程 中 要针 对 督 察 事 项 的 性 质 有 针 对 性 地 选 择 使 用 。 一 般 来 说 , 对 于 系 统 性的 、 长 期 的 、 比 较 严 肃 的 工 作 , 宜 采 用 书 面 督 察 的 形 式 , 在 过 程 中 亦 可采 取
17、电 话 督 察 的 形 式 进 行 督 察 ; 对 于 一 次 性 的 、 临 时 的 事 项 在 距 离 比较 远 的 情 况 下 , 宜 采 用 电 话 督 察 的 形 式 ; 对 于 专 项 的 、 比 较 重 要 的 工作 , 可 采 用 现 场 督 察 或 书 面 督 察 与 现 场 督 察 相 结 合 的 形 式 。督 察 工 作 是 企 业 系 统 的 一 个 重 要 工 作 平 台 。 只 有 充 分 利 用 这 一工 作 帮 手 , 才 可 以 有 效 地 推 动 各 项 工 作 贯 彻 落 实 , 不 断 提 高 企 业 的 执行 力 , 督 察 系 统 自 身 价 值 也 就 能 得 以 充 分 体 现 和 彰 显 。作 者 简 介 : 高 万 钊 , 山 西 省 长 治 钢 铁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机 关 工 委 副 书 记 。 管 理 视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