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起某大学学生食物中毒调查报告摘要:2015 年 7 月 17 日,某大学 96 名师生到五常市实习,在回龙山庄集体就餐后发生食物中毒,发病率为 22.91%,主要症状为腹痛、腹泻、发烧、恶心等症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表现、实验室检验结果分析,判定为一起不明治病因子引起的食物中毒。关键词:食物中毒 调查报告正文:2015 年 7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某区疾控中心接到某大学医院报告,有 22 名疑似食物中毒患者在该校医院医学观察。区疾控中心立即组成 7 人食物中毒调查组于 15 时 00 分赶赴学校医院进行调查核实,现报告如下:一、 基本情况经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就诊的 22 名
2、患者均为某大学的在校学生,此次共有 96 名师生到五常市回龙山实习,并吃住在五常市回龙山山庄。2015 年 7 月 16 日 17 时,共同在山庄餐厅进行晚餐。饭后约 1 小时起陆续有人出现恶心、呕吐、发烧等症状。7 月 17 日接报时共有 22 名学生到某大学校医院就诊,无重症及死亡病例。经救治后患者症状均得到缓解,病情平稳。根据患者主诉医院初步诊断为急性胃肠炎,17 日晚已开始陆续离院,并无后续病例出现。二、流行病学调查、潜伏期:经调查首发病例时间:2015 年 7 月 16 日 18 点,潜伏期 1 小时;末发病例时间:2015 年 7 月 17 日 5 时,潜伏期 12 小时;平均潜伏
3、期:7 小时。、临床症状:22 名患者以恶心、呕吐、发烧为主要症状,血常规初步检验结果 15 人正常,7人白细胞略高。、可疑食物来源:22 名患者集体食用炸鲫鱼、葱炒鸡蛋、尖椒干豆腐、芹菜炒粉条、大米饭,由回龙山庄食堂提供。、病人的三间分布:)地点:22 名患者均在五常市回龙山庄共同就餐。)时间:22 名患者均在 2015 年月 16 日晚饭后发病。)流行因素:22 名患者集体食用炸鲫鱼、葱炒鸡蛋、尖椒干豆腐、芹菜炒粉条、大米饭。、医疗救治:接诊时间 7 月 17 日上午 11 时,22 名患者被集体送回到某大学医院就诊。主要症状:呕吐、腹泻,临床诊断:急性胃肠炎,治疗情况:补液、抗炎、对症治
4、疗。其中主要药物为葡萄糖、维生素注射液、左氧氟沙星、复方氯化钠注射液.三、现场卫生学调查及控制措施。某区疾控中心到达现场后对就诊人员按照疑似食物中毒监测方案进行了处理,填写了食物中毒个案调查登记表,并对患者、带队老师及主治医生进行了询问调查,并采取控制措施如下:、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发现异常及时救治并按要求上报。、及时与市疾控及某区卫计局联系,汇报情况。、要求该大学校医院搜索有无新发病例,发现病例及时就诊治疗。四、实验室检测:、食品样品:由于患者是在五常市回龙山发病,所食用的食品无法采集样本。2、此 22 人在发病初期由当地乡医给服用了药品(藿香正气水),区疾控中心检验人员到达现场时已采集不到泄
5、吐物,后采集肛拭 19 份。经检测,分别在第 13 号样本和第 17 号样本中检测出沙门氏菌和产毒大肠埃希氏菌 O15:K?各一株。五、讨论分析与结论经调查发病的 22 名患者均食用了炸鲫鱼、葱炒鸡蛋、尖椒干豆腐、芹菜炒粉条、大米饭;发病者在同一时间发病,有共同的症状、体征,符合食物中毒的特征,患者对症治疗,症状很快缓解,并无后续病例出现。由于缺少食品样本和环境样本结果的支持,该起事件虽然检测出沙门氏菌和产毒大肠埃希氏菌 O15:K?各一株,但不能判定是由此而引起的食物中毒。根据卫生学、流行病调查、临床诊断,依据国标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原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判断该起事件为不明治病因子引起的食物中毒。 参考文献 1一起食物中毒的调查报告,安徽预防医学杂志,2013 年第 1 期,谢晓敏2一起食物中毒的调查报告,基层医学论坛,2012 年第 04 期,吴艳利、郭振坤、房本兰3一起村宴引起的食物中毒调查处理报告,中国健康营养(中旬刊)2012 年第 8 期,张树兰、王丽、李宏伟、金翠芬4一起金黄色葡萄球菌污染引起食物中毒的调查报告,临床医学,2011 年第 1 期,王丽华、萨日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