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风力发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A 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力发电设备 的检修管理工作,落 实管理责任,保证检修质量,控制检 修费用,提高管理效率,提高 设备 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恢复或提高设备使用性能,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电力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掌握机组可用状态,对全公司在役机组检修过程做到有效地监督、控制、评价和考核,按统一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同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838-2003),结合公
2、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办法。第二条 发电设备检修原则上执行“预防为主、计划检修” 的方针,以检修的安全和质量为保障,实现机组修后长周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各发电单位应按照政府规定的技术监督法规、制造厂提供的设计文件、同 类型机组的检修经验以及设备状态评估结果等,从可靠性和经济性两个方面综合考虑,合理安排设备检修。检修质量管理应贯彻 GB/T19001-2008 质量管理标准,实行设备检修质量全过程管理,2推行标准化作业。第三条 状态检修是设备检修的发展方向,在现行计划检修为主的检修体制基础上,公司鼓励各发电单位积极探索实施设备状态检修的手段和步骤,逐步增大实施状态检修设备的比例,最终形成一套融
3、计划性定期检修、状态检修、改进性检修、故障检修为一体的优化综合检修模式,以实现机组运行可靠性和经济性的最优化。第四条 发电设备检修实行预算管理、成本控制。检修所需的大宗物资、特殊材料、机 电产品和备品配件的采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改、大修项目招标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对性能一致、竞争充分的项目(物资)尽可能采取公司范围内打捆招标的办法进行采购,以利于加强技术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优势,减少资金占用,有效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检修成本。第五条 公司运营管理部是公司 发电设备检 修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及公司检修工作目标及要求,制定相关的
4、检修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对公司所属各发电单位年度检修计划进行审查、 监督和考核;对机组检修费用实行预算管理、计划下达、成本控制;对机组检修工艺、检修质量及检修工期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推行标准化作业管理。第六条 各发电单位生产管理部门为本单位检修工作的具体管理部门, 负责 根据公司要求,全过程组织和实施本单位发电设备的检修工作,对发电设备 的检修工作实施全方位的管理和监督。3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公司所属各发电单位。第二章 检修方式和检修等级第八条 发电设备的检修方式分为定期检修、状态检修、改进性检修和故障检修四类。定期检修是一种以时间为 基础的预防性检修,根据设备磨损和老化的统计规律
5、,事先确定检修等 级、检修间隔、检修项目及需用备件、材料等的检修方式;状态检修是指根据状 态监测和诊断技术提供的设备状态信息,评估设备的状况及其零部件寿命,在故障发生前或零部件寿命终结前进行检修的方式;改 进性检修是指对设备先天性缺陷、频发故障或运行效率低下,按照当前 设备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进行改造,从根本上消除设备缺陷,以提高 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可用率,并结合机组检修过程实施的检修方式。故障 检修是指设备在发生故障或其它失效时进行的非计划检修。第九条 检修等级是以发电设备检修规模和停用时间为原则制定,公司将风力发电设备的检修分为 A 级、 B 级、C 级、D 级、大修、临修六个等级。A 级、B
6、 级、C 级、D 级检修分 别是指风电机组的五年期定检、三年期定检、一年期定检、半年期定检。大修是指对风力发电机组叶片、 轮毂、偏航、主 轴、齿轮箱、发电 机、塔架、箱式 变、升压站内的变压器、开关等发电设备进行全面的解体检查、修理或更换,以保持、恢复或提高设备性能。临修是指根据设备故障情况或设备的磨损、老化规 律,有重点的对发电设备进行检查、评估、修理、清扫。 临4修可进行少量设备零部件的更换、设备的消缺、调整、预防性试验等作业以及实施部分大修项目或定期滚动检修项目。第三章 检修间隔、停用时间第十条 检修间隔机组大修间隔是指从该机组上次大修复役后正式交付电网调度时开始,至下一次大修开始时机组
7、经历的时间。1、风力发电机组的大修间隔应做好统计工作,结合制造厂提供的设计文件,从可靠性和经济性两个方面综合统计分析,积累同类型机组的检修经验。2、主变压器大修间隔可根据运行情况和试验结果确定,一般为10 年,每年可安排一次临修。主变压器第一次大修可根据试验结果确定,一般为 投产后五年左右。第十一条 停用时间(日数)机组各类检修的停用时间(日数)是指机组从系统解列(或调度同意检修开工)之时到检修完毕正式交付电网调度的总时间(日数)。各级计划检修的停用时间(日数)规定如下:检修等级机组类型D 级 C 级 B 级 A 级1500KW 等级双馈异步风电机组 1 1.5 2 21500KW 等级直 0
8、.75 1 1.5 1.55驱同步风电机组850 KW 双馈异步风电机组 0.5 0.5 1.5 1.5750KW 定桨距风电机组 0.5 0.5 1.5 1.5注: 检修停用时间(日数)已包括带负荷试验所需的时间(日数)。 第十二条 风电机组大修、临修的停用时间 (日数),应根据机组类型、制造厂家要求和检修项目及机组的具体情况而定,由各发电单位上报公司确定。第十三条 各发电单位可根据实施状态检修范围和深度,适当调整标准项目,同时应相应减少停用时间(日数);对相应等级检修中实施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机组,可适当放宽机组停用时间(日数)的限制,但必须报公司批准;一个年度时间内,可以结合技术改造,在总
9、停用时间不变的情况下对各级计划检修停用时间(日数)进行调剂,但需在年度计划中做出明确安排和说明,并须经公司同意。第十四条 在机组计划检修过程中,如发现重大缺陷需要变更检修时间(日数)、变更检修级别时,风电机组或场内集电线路应在计划检修工期过半之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变电站或自建输电线路应同时向公司和电网调度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第四章 检修项目第十五条 检修标准项目定期检修标准项目的主要内容是:1、制造厂要求的项目;62、全面解体、定期检查、清 扫、测量、调整和修理的项目;3、定期监测、 试验、校验和鉴定的项目;4、按规定需要定期更换零部件的项目;5、按各项技术监督规定检查的项目;6、消除设
10、备和系统存在的缺陷和隐患的项目;7、设备防磨、防爆、防腐检查及处理消缺项目;8、机组辅助设备、系 统的检修项目;9、执行年度反措需安排的项目;10、安全性评价需要整改的项目。第十六条 检修特殊项目检修特殊项目是指在标准项目以外,为消除设备先天性缺陷或频发故障,对设备的局部结构或零部件进行更新或改进,恢复设备性能和使用寿命的检修项目,或部分落实反事故措施及节能措施需进行的项目。特殊 项目不构成新的固定资产,且单项费用在 5 万元以上。重大特殊项目是指技术复杂、工作量大、工期长、费用在 20 万元及以上或对系统设备结构有重大改变更新的特殊项目。特殊项目由各发电单位根据机组实际运行情况提出。第十七条
11、 各级检修的标准项目可根据设备的状况、状态监测的分析结果进行增减,但原则上在定检中所有的标准项目都必须进行。第十八条 凡是只有停机才能检修的主要附属设备和辅助设备,其检修必须与机组检修同步进行,可按滚动检修的原则在检修间隔内利用定检的时间穿插安排。7第十九条 对于不随机组同步启停的公用系统,各发电单位应根据设备系统分段备用情况,建立定期滚动检修台帐,制定滚动检修计划,并按期实施,原 则 上在三年间隔内所有公用系统的标准项目都必须进行。第二十条 各发电单位应对生产建筑物(厂房、构筑物等)和生产附属设施(道路、护坡及与生产相关的生活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并制定相应的定期滚动检修台帐,结合实际情
12、况进行检修。第五章 检修计划第二十一条 检修等级组合规划的编制检修等级组合规划主要是发电单位对发电机组在一个五年间隔内各检修等级进行预安排的组合规划,各发电单位应根据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对每台机组编制在一个五年间隔内的“检修等级组合规划”,于每年 7 月 15 日以前上报公司运营管理部审定。 检修等级组合规划的内容及格式参见附件一。第二十二条 定期滚动检修计划的编制(一)各发电单位应编制“五年定期滚动检修计划” 。定期滚动检修计划主要是对后五年需要在机组定检、大修中安排的重大特殊项目进行预安排。(二)各发电单位按附件二的格式填写定期滚动检修计划,于 7月 15 日以前报公司运营管理部审定、备
13、案。8第二十三条 年度检修工程计划的编制各发电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主、辅设备的检修间隔、设备的健康状况和技术经济指标,结合检修等级组合规划、定期滚动检修计划,合理编制“年度 检修工程 计划” (见附件三)。(一)以同一批次投产(同期定检)的机组为单位(一组机组)列入年度检修工程计划;(二)公用系统设备按系统分类作为独立项目列入年度检修工程计划之内。公用系统一般指高压配电系统、公用厂用电系统、消防、生产厂房配置的空调及热网等系统及设备;(三)生产建筑物(厂房、建筑物、构筑物等)按照独立的建筑物列入年度检修工程计划内;(四)生产附属设施(道路、护坡及与生产相关的办公、生活设施等)应逐项列入年度检修工程
14、计划内;(五)特殊项目应逐项列入年度检修工程计划内。第二十四条 年度检修工程计划的申报和批复(一)每年 8 月,各发电单位应根据公司的年度检修重点要求和标准项目费用定额,结合本单位“检修等级组合 规划” 、“五年定期滚动检修计划”及实际 情况,经过充分研究和论证,提出下年度 检修工程计划(标准项目实施计划作为该检修工程计划的一个独立附件,格式见附件四,实 施计划中要按公司要求留足不可预见费),在新能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区域,经分支机构初审后,于 8 月 31 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公司运营管理部,在新能源公司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区域,各发9电单位 8 月 31 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公司运营管理部。(二)
15、每年 8 月底前,各发电单位向公司申报下年度检修特殊项目。(三)8 至 9 月份,公司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组织论证、初审,包括现场调研或听取工程专题汇报;并同时审查各单位检修标准项目实施计划。(四)根据公司的审查意见,各单位调整检修标准项目实施计划,并将调整后的实施计划在 20 个工作日内报公司备案。(五)公司对各发电单位申报的检修工程计划进行审查论证,并于 9 月底前编制公司下年度检修项目及费用计划,报集团公司。(六)根据集团公司审批意见,公司制定下年度检修工程计划,于11 月 20 日前对次年第一季度计划检修需安排的特殊项目进行预批复,在公司年度预算完成后分批下达设备检修特殊项目及费用计划。
16、第二十五条 年度检修工程计划的落实和调整(一)检修工程计划一经批准,各发电单位要严格执行,做好检修工程计划的落实工作(落实备品、材料,对重大特殊项目做好设计工作并制定施工组织、技术措施,搞好内外联系和协作)。(二)检修工程计划经过批准后,如果需要增减特殊项目,必须按照项目申报程序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公司申报,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六章 检修物资和检修费用管理10第二十六条 检修物资管理(一)各发电单位根据公司批复的机组检修工程计划及时编制检修物资需用及采购计划,对必要的物资应附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要求,检修所需的大宗物资、特殊材料、机电产品、备品备件,应编制专门计划,制订技 术规范书,能够集中采
17、购的,由公司按照物资招投标管理办法统一采购,不能集中采购的,各单位按照物资招投标管理办法采购。(二)为保证检修任务的顺利完成,重大特殊项目经批准并确定技术方案后, 应及早开展备品配件和特殊材料的采购以及内、外技术合作攻关等工作。(三)对标准项目及部分特殊项目,应在分析历次检修用料的基础上制定材料消耗定额,以便于实行预算管理,降低检修成本。(四)为保证检修用物资计划的落实,应制定物资到货计划;对需进口的特殊物资及采购周期长的物资,应预测其采购周期,及早准备,及时上报计划,能够集中采购的,由公司按照物资招投标管理办法统一采购,不能集中采购的,各单位按照物资招投标管理办法采购。(五)以设备为主的工程
18、项目,所需设备主材采购按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相关规定执行,不得以工程总承包的形式,将应采购的设备材料交由工程承包单位进行采购;以施工为主的重大工程项目招标前应汇报公司,必要时由公司负责组织招投标。第二十七条 检修费用管理11(一)检修费用包括标准项目检修费、大修费和临修费,公司每年下达的检修费用指标,各发电单位应从严控制使用,不得超支。(二)标准项目检修费是指按设备制造厂设计要求的发电主设备定期检修及同时开展的升压站内相关电气设备检修所发生的费用(含材料、备件及人工费)。大修费是指发电主设备大修及辅助设备、公用系统、生产 建筑物和非生产设施的大修所发生的费用(含材料、备件及人工费)。 临修费是指发
19、电主、辅设备临修及辅助设备、公用系统实施临修所发生的费用(含材料、备件及人工费)。(三) 材料费是指发电主、辅设备、公用系统 、生产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费用,计划消缺所发生的费用,自材料费中列支。材料费 根据公司下达的成本控制指标,由各发电单位从严掌握使用,并按实际 使用数额直接计入生产成本。(四) 检修费用由各发电单位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归口管理,财务、监审部门负责监督、考核。(五) 事故抢修所发生的费用单列,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冲抵保险费用。(六)对公司批复的各发电单位年度检修工程计划中特殊项目的管理,按技改项目管理要求同等管理,专款专用,因故不能实施,公司将核减批复资金。第
20、二十八条 各级检修标准项目的费用额度机组(包括辅助设备检修)标准项目费用 F=P*A,A 按如下数额控制:12机组类型 检修类型不含人工费(万元)人工费(万元)D 级检修 0.50 0.1C 级检修 0.90 0.15B 级检修 1.20 0.21500KW 等级双馈异步风电机组A 级检修 7.0 0.2D 级检修 0.50 0.1C 级检修 0.90 0.15B 级检修 1.20 0.21500KW 等级直驱同步风电机组A 级检修 2.0 0.2D 级检修 0.50 0.1C 级检修 0.80 0.1B 级检修 1.10 0.15850 KW 双馈异步风电机组A 级检修 4.0 0.15D
21、级检修 0.40 0.1C 级检修 0.70 0.1B 级检修 0.90 0.15750KW 定桨距风电机组A 级检修 3.5 0.15根据年等效利用小时 S 调整系数 P 的计算方法 :S2000 小时 P=0.952000 小时S2300 小时 P=1.002300 小时S2500 小时 P=1.15132500 小时S3000 小时 P=1.203000 小时S P=1.25小草湖地区风场在以上定额基础上乘以 1.05 的调整系数。(二)公用系统的检修随机组检修安排,公用系统的检修费用按下述数额控制:公用系统的年度修理费用=风电场容量/50MWk1k240 万元k1:低温风沙系数,三北地
22、区按 1.05 考虑,其他风场按 1.0 考虑;k2:盐雾系数,海上风电场、潮间带风电场按 1.05 考虑,其他风场按 1.0 考虑;小草湖地区风场在以上定额基础上乘以 1.05 的调整系数。公司对公用系统实行滚动检修方式,实际下达的公用系统检修费用定额根据以上原则、参考机组定检、大修间隔进行平衡测算。(三)生产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检修随机组检修安排,生产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检修费用按下述数额控制:生产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年度修理费用=风电场容量/50MW k120 万元k1:环境系数,山地、林区风电场按 1.15 考虑。小草湖地区风场在以上定额基础上乘以 1.05 的调整系数。第二十九条 检修标准
23、项目费用可由公司运营管理部根据机组服役时间的长短及国内物价上涨指数在检修标准项目费用浮动区间内进行适当的调整。第三十条 材料费由公司根据成本控制计划下达指标,各发电单14位应从严掌握使用,并按实际发生的数额直接计入生产成本。第三十一条 各发电单位必须严格按公司下达的年度检修费用额度编制各自的年度检修工程计划,提倡修旧利废,坚决反对大拆大换。非特殊情况,公司下达的检修费用指标不得突破,否则将按公司有关规定考核。第三十二条 各发电单位在完成本单位年度检修任务的前提下,机组主要设备、辅助设备、生产建筑物的检修费用,原则上允许调剂使用,但生产附属设施的检修、维护费用不得与生产设备和生产建筑物的检修费用
24、互相调剂使用。第七章 检修特殊项目管理第三十三条 公司对检修特殊项目实行“五制管理” (项目负责人制、招投标 制、合同管理制、概 预算制、后评 估制),重大项目要增加工程监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司有关部门不定期进行现场监督和抽查,加 强项目计划的动态管理和跟踪分析,对部分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后评估。第三十四条 所有检修特殊项目必须指定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由发电单位自行确定,并负责对项目的全 过程管理。对于外包项目,除指定项目负责人外,要求受委托单位同 样安排相应的责任人,负责委托合同 责任范围内的全部管理和协调 工作。第三十五条 特殊项目计划的申报要求:151、特殊项目计划包括:正式
25、申报文件、特殊项目汇总表、项目申请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单项费用在 5 万元及以下的检修项目并入检修标准项目,不在特殊项目申报范围;单项费用在 5 万元以上、20 万元以下的特殊项目按照项目申请书的格式(见附件五)填报;单项费用在 20 万元及以上的特殊项目按照特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格式(见附件六)填报。第三十六条 公司批复下达 检修特殊项目计划后,各发电单位要根据批复意见编制完善的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并做好项目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如 项目的安全、技术和组织措施、 质 量监督计划、异动申请等。第三十七条 各发电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已批准的检修特殊项目,确保项 目的安全、质量和按期竣工。公司对
26、特殊项目的实施情况、实施中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技术管理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三十八条 各发电单 位每月 7 日前,要将上月检修完成情况既检修项目进展和费用使用情况小结报公司(格式见附件七)。第三十九条 检修特殊 项目完工后,要依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各发电单位监审部门要对工程项目合同执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重大特殊项目竣工 3 日内,各发电单位向公司报送竣工报告(格式见附件八),竣工三个月内,报送重大特殊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和工程总结报告,公司对重大特殊项目的实施情况、竣工报告和总结报告进行审核和评估。1 月 5 日前各发电单位要写出上年度工程16(含检修特殊项目和技改项
27、目)总结报告上报公司。第八章 检修过程管理第四十条 公司将加强对所辖各发电单位发电设备的检修管理。1、机组定检、大修开工前一个月内,各 单位组织对检修前各项准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开工条件,公司根据需要进行抽查。检查内容见附件九。2、机组大修开工前 5 日内,根据机组实际运行状况和修前试验结果,发电单 位与公司签订定检、大修质量目标责任书(格式见附件十),作为定 检、大修 质 量目标考核依据之一。3、设备全面解体后, 发电单位组织召开设备解体汇报会,组织解决解体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公司将视情况派人参加。4、在机组定检、大修完工时, 发电单位组织召开机组定检、大修验收会,对 大修过程管理
28、情况和检修质量进行检查和初步评估,公司将视情况派人参加。5、机组定检、大修竣工 30 天后, 发电单位组织对机组定检、大修质量进行评估,对定检、大修质量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预检查,提出机组定检、大修质量评估报告报公司运营管理部。6、机组定检、大修竣工 120 天后,公司根据机组运行情况及修后试验情况, 检查大修质量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对机组大修后的安全、连续、 稳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统计, 对机组检 修全优情况进行认证,17对连续运行天数及中断连续运行的原因进行统计、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并对机组定检、大修情况提出综合评价和考核意见。7、在机组定检、大修 过程中各级领导要深入现场,加强过程指导
29、、督促和质量控制,如遇重大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8、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改、大修项目招标管理若干规定及公司有关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对重大设备及外委工程的招投标进行监督、指 导。9、掌握临修情况,并 进行必要的抽查、 监督、指 导。第四十一条 检修开工前准备(一)计划的编制和落实1 编写检修机组在一个定检、大修间隔内的机组运行、性能分析报告,分析并明确影响机组运行、性能的主要因素;2 组织进行机组修前针对性检查及试验,结合机组运行情况提出影响机组经济运行的重点检修项目;3 召开运行分析会,汇总、分析机组存在的主要设备缺陷;4 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编写发电设备修前状态评估报告;5 在以上工作的基础
30、上,结合年度检修工程计划确定的重点检修项目,制定符合机组实际的定检、大修项目计划,明确检修重点。检修项目计划包括标准项目计划、特殊项目计划、技改项目计划、公用系统滚动检修计划、防磨防爆检查计划等;6 与技术监督职能管理及服务部门协调,按照有关规定和机组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技术监督项目计划,如:电测仪表监督计18划、金属监督计划、化学监督计划、 绝缘监督计划等;7 根据检修项目施工工艺要求,制定需制造厂配合计划、各专业配合计划;8 结合年度反事故技术措施、节能措施、年度科技项目计划,明确需在大修中实施的项目;9 确定机组检修重点项目及主要设备检修控制工期,明确机组检修形象进度计划;10 在机组检修
31、形象进度计划的基础上,编制机组定检、大修网络进度图,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专业的检修网络图或重点项目的专项检修网络图。(二) 措施落实1 针对检修特殊项目和技改项目的施工特点,制定专门的施工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2 针对特种作业要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技术和组织措施;3 绘制检修现场定置管理图;4 根据检修项目情况办理有关的设备异动报告申请手续;5 根据运行规程、设备系统实际情况及检修季节制定机组停运、设备保护、安全隔离等措施。(三)物资落实1 根据确定的检修项目按规定要求提报所需备品、材料等物资需求计划,并做好物资采购、验收和保管工作;2 根据需要召开物资平衡会,检查、落实检修物资的到货情
32、况。19(四) 检修工器具落实1 编制检修主要起吊设备检修计划(或落实起吊设备租用计划),并在检修开工前完成;2 对检修用机动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和保养;3 施工机具、专用工具、安全用具、 试验设备等按有关规程规定进行安全检查、试验,并实行合格证制度;4 检查计量标准器具的有效周期,对超出有效周期范围的要及时进行送检。(五) 组织与人员落实1 召开各种专题会,根据检修准备计划检查、落实定检、大修准备情况;2 筹备成立检修管理临时组织机构,明确各级人员职责;3 根据检修项目设置和检修工时定额,核算检修用工,进行检修劳动力平衡,若劳动力不足要及时按公司有关规定协调外援工或临时工;4 组织检修人员进行安
33、全工作规程、检修工艺规程、检修工序卡或检修作业指导书或设备检修作业文件包、检修工艺纪律、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的学习,并考试合格;5 组织检修人员学习、讨论检修计划、项目、进度、措施及质量要求,确定检修项目的施工和验收负责人;6 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如起重、焊工)的资格审查及考试工作;207 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下发有关检修的专项管理制度;8 召开检修动员会,明确检修的重点和意义,激励检修人员的士气;9 落实有关检修后勤保障、宣传报道、劳动竞赛等有关事项,形成单位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检修氛围。(六) 外包工程项目落实1 对没有配置检修人员的单位,或对工程项目技术含量较高、工程量较大,发电单位没有能
34、力独立完成的工程项目,可根据确定的检修项目工作量大小制定外包工程项目及实施计划;2 所有外包工程项目都要通过招、议标择优选择外包队伍,并由监审部门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严格杜绝转包或再分包现象。必要时应聘请有资质的监理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重点项目聘请监理前,应汇报公司,并征得公司同意;3 外包工程项目自立项起,要根据外包工程项目及实施计划明确对外发包项目的管理专责人,对外包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4 施工承包方应具有相应的资质、业绩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按有关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5 检修开工前 10 天,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检修外包管理的有关规定完成所有检修项目外包施工合同及安全协
35、议的签订工作,合同中应明确项目、安全、 质量、进度、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并预留适当的质量保证金;6 各项目工程施工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经安全知识教21育考试合格后进入现场并配合进行检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7 承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和计量仪表检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使用的机具、仪表应符合有关安全和技术规定,并有合格的效验证书。(七) 检修作业文件落实1 各发电单位要结合定检、大修机组的设备特点和历次检修经验,按时组织修编、 审查相应的检修工艺规程;2 设备检修前的运行状况、技术数据和以往的检修历史纪录;3 有关技术改造的施工方案及图纸;4 根据设备检修工艺规程修编设备检修作业文件包
36、。第四十二条 各发电单位按上述七个落实的要求提前半年编制机组定检、 大修准备全过程管理程序,明确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日期和责任部门。第四十三条 机组定检、大修开工前一个月, 发电单位在检查上述各项工作均已完成的基础上,向公司运营管理部提报书面的检修准备工作汇报材料(汇报材料的内容按附件九的要求编写),运营管理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检修准备情况进行复查和确认。第四十四条 机组各级检修开工前应向公司填报机组检修开工报告单(格式参见附件十一)。第四十五条 检修的进度管理(一)发电单位制定检修进度计划时,应采用网络图的方法来统筹、规划和管理检修的进度和相互的联系,各单一的检修项目应用甘特图22来控制该项目
37、的进度。(二)各级生产管理部门要随时掌握各专业检修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主线工期的工作进行跟踪分析,及时修正检修的控制进度,并通过定检、大修 协调会通知各专业共同掌握。(三)检修期间发现重大设备问题,应立即向公司运营管理部汇报并制定解决方案,如果该问题影响到检修的工期时,应在检修工期过半前向公司和调度部门申请延期。(四)定检、大修期间,各发电单位应在每周四向公司运营管理部汇报上周机组检修情况(格式参见附件十二)。(五)各级检修结束后三日之内,各发电单位应向公司填报 “机组检修竣工报告单”(格式 见附件十三)。 第四十六条 各发电单位要加强合同的管理, 对合同的项目、费用、时效、安全和技 术 文件进
38、行全面的审定,在项目开工之前必须签订相关的合同,否则不得开工。第四十七条 发电单位在进行设备检修时,首先要根据本厂人员的检修作业能力安排检修作业量,安排时要考虑工作、检修范围、设备和系统的整体性,便于检修管理,然后再对其余的检修项目实施外包。第四十八条 各发电单位检修工作对外承包的管理(一)各发电单位应根据检修施工单位的资质、工作业绩、技术素质及信誉情况确定有资格承包本单位机组检修任务的检修施工单位名单,并定期 进行资格的复核和认定,对进入名单的检修队伍进行动23态管理。(二)各发电单位检修工作对外承包必须采用招投标的方式进行,进入检修施工单位名单的施工单位才能参与发电单位机组设备检修外包工程
39、的投标。(三)各发电单位应按检修外包的有关规定进行检修项目对外招标工作,签订 施工有关合同(安全、技术、工程量),并进行检修外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四)为了便于检修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工期的管理,降低检修成本,各发电单位在招投标时要充分考虑检修工作的专业、设备和系统的完整,尽可能地减少现场外包队伍的数量。第四十九条 为确保 检修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各发电单位要重视和加强检修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按现场定置图摆放设备、材料、备品 备件及工器具,安全警示、安全标志、安全设施应明晰、规 范、 齐全,按检修工艺文明检修,做到工完、料 净、 场地清,同时做好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第五
40、十条 各发电单位要加强检修基础管理工作,检修基础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一)编制机组检修工艺规程,并根据历次定检、大修改造情况及时定期补充、修订检修工艺规程;(二)根据有关的规程制度,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检修工艺标准、质量标 准、 验收制度、设备缺陷管理、设备 异动管理和各项技术监督管理制度;24(三)编制机组检修文件包。内容应包括检修项目工序卡、工艺方法、工艺质 量标准、 质 量控制和验收计划、 检 修记录和验收签证表单、检修特殊项目的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及组织措施等;(四)建立设备检修台帐并及时、完整、正确记录设备检修情况,加强技术档案管理工作,要收集和整理设备、系统原始资料,实行分级管
41、理,明确各级人员职责;(五)加强对检修工具、机具、仪器的管理,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对工器具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检验;(六)做好材料和备品的管理工作,编制设备检修项目的备品和配件的定额,合理安排备品配件的到货日期,既要满足检修的工期要求,又要减少库存资金的占用量,提高资金的周转率,并做好备品配件的国产化工作;(七)建立和健全定检、大修工时、材料消耗和费用统计制度,编制并不断完善设备定期检修的工时和费用定额,使定期检修工作逐步规范化;(八)加强设备的定期试验工作,做好各种试验的记录;(九)加强设备巡检,做好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十)加强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管理,做好定期观测和检查及检修的计划和安排。第九章 检
42、修安全和质量管理25第五十一条 检修全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 的生产方针,明确安全责任,健全检修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安全标准及规范规定,做到检修安全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控制。第五十二条 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和发承包安全协议。第五十三条 加强安全检查,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第五十四条 检修工程的质量管理检修工作必须贯彻“质 量第一、修必修好”的方针,强化检修全过程质量管理。公司鼓励各发电单位根据本厂的实际情况,在实行“ 三级验收、质检 点验收” 的基础上逐步推广执行 “ISO9000”系列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编制质量管理手册,必要时可在大型项目中施行检修监理制
43、度,以招投标的形式确定有资质的监理队伍,明确责任,以加 强对检修质量的监督和考核。 “三 级验收”指质量验收实行班组、车间 (或分场、专业队、检修队)、厂部三级验收制度。(一)定检、大修开工前,编制下发检修质量验收组织措施,明确质检点验收和三级验收的责任人员与验收方式。(二)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质量计划中制定的“W”、 “H”点执行质量验收。 “H”点(停工待 检点)是实施检修 过程时,必须有指定见证人员到场给予放行才允许继续进行该停工待检点以后的工作。没有书面论证和相关负责人的批准不得超越或取消停工待检点。 “W”点(见证点)是检修过程中要求指定的人员对该步骤的作业过程进行见证或检查,目的
44、是验证该步骤的工作是否已按批准的控制程序完成。(三)质量检验实行检修人员自检和验收人员检验相结合、共同负26责的办法。检修人员必须在检修过程中严格执行检修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验收人员必须深入检修现场,调查研究,随时掌握检修情况,及时帮助检修人员解决质量问题,工作中应坚持原则,坚持质量标准,认真负责地做好质量验收工作。(四)质量验收的职责分工如下:1、质检管理人员对检修项目质量验收方式及奖惩办法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等负责;对直接影响检修质量的 H 点、 W 点进行检查和签证。2、技术人员对设备检修的工艺过程、验收点质量标准、验收技术指标及执行情况负责。3、作业人员对检修工艺质量及测量的数据准确性负责
45、。4、例外放行不合格项目的许可人,是发电企业的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管理人员。(五)开展检修监理的发电单位,应以合同形式委托检修监理工作组, 进行检 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监理组的主要任务是:参与检修计划(包括项目计划、施工网络计划)的编制、审定工作,检查检修准备工作;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对确定的检修签证项目实施跟踪检查和 W、H 点验收签证,对重要检修过程实施监控,对重要数据进行抽查复测,并实施工期计划的滚动控制;检修后对检修项目、工时、材料及备件消耗统计数据进行审查。(六)检修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应填写不符合项通知单,并按相应程序处理。27(七)所有项目的检修施工
46、和质量验收均应实行签字制和质量追溯制。第十章 检修总结与效果评估第五十五条 各发电单位要在机组检修后,及时组织对检修机组进行静态、 动态调试及验收,投运后对所有检修设备运行安全性、稳定性、经济 性进行跟踪,并对设备发生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总结经验。第五十六条 机组定检、大修服役后 30 天内做机组效率统计分析,提交分析报告,作出效率评价。第五十七条 按规定完成检修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修编检修工艺规程、检 修文件包等。第五十八条 公司实行机组定检、大修后全 优考核,每年对机组定检、大修全 优情况进行通报。(一)实现机组定检、大修全优的条件为:1、机组定检、大修后主要运行技术指标(检修总结报告所
47、列主要运行技术指标)较检修前有明显改善,达到或超过定检、大修目标责任书签订值;2、850KW 及以上机组定检、大修后无故障连续运行(修后至下次大修或临修天数)100 天,850KW 以下机组定检、大修后无故障连续运行 120 天。283、定检、大修资金控制在批复计划资金范围内。4、重点检修特殊和技改项目(指金额在 20 万元及以上的或安全性评价提出的存在重大问题的项目)完成率达到 100%,其它 检修特殊项目完成率大于 85。(二)机组定检、大修全优率没有达到 90%的 发电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发放专项奖励。(三)各发电单位应制定严格的责任制度和内部考核制度,对影响机组全优的问题要追究责任,严
48、格考核。第五十九条 检修后应及时做好决算,30 天内写出检修总结(内容要涵盖定检、大修质量评估报告的内容格式见附件十四)报公司。每年 12 月 1 日前将向公司上报各发电单位的机组检修完成情况(格式见附件十五)。第六十条 机组检修后,各发电单位还应对下列问题做出进一步跟踪分析;(一)按照年度检修计划对项目进行分析和评估,对检修标准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对特殊项目进行论证,判断是否达到预期的安全经济、技术进 步等目标;(二)对检修中消耗的备品配件及材料进行分析,并对备品配件、材料定额进行修订;(三)对检修项目的工时费用进行分析总结。有关标准项目的定额报公司运营管理部核准;(四)对检修外委项目的招标
49、进行说明,对参加检修的队伍资质重29新进行评价;(五)对检修资金进行能效监察,核查是否超计划、是否超定额及是否挪用资金等;(六)对设备日常维护和运行工作提出建议;(七)检修后,要及时进行设备评级,对设备遗留问题应进行重点分析并报公司。第六十一条 每年年底年度财务决算时,公司运营管理部会同财务、 监审等部 门对各单位检修费、材料费以及更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会审,没有 经过公司运营管理部批准的项目及超过批准额度的部分一律不予决算。第十一章 附则第六十二条 各发电单位根据本办法,制订实 施细则,并报公司核备。第六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运营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六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件:1. 检修等级组合规划表2. 五年定期滚动检修计划表3. 年度检修工程计划表4. 检修标准项目及费用实施计划5. 20 万元以下检修特殊项目申请书306. 20 万元及以上检修特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7.月检修完成情况汇总表8.重大特殊技改项目竣工报告9. XX 公司(电厂)#X 机组检修准备情况报告10.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检修目标责任书11.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机组检修开工报告单12.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机组检修情况周汇报表13.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机组检修竣工报告单14.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