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 全 操 作 规 程山 东 鑫 国 重 机 科 技 有 限 公 司2011 年 10 月一、安全用电守则1、除电气人员外,任何人不准擅自触动和修理电气机具。电气机具在运转中发现问题,除立即停电外,应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2、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措施。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并戴好绝缘手套操作。3、行灯和机床、钳台局部照明用电压不得超过 36 伏。容器内和危险潮湿地点不得超过 12 伏。4、电焊工作物品和金属工作台同大地相隔的时候,都要有保护性接地。5、不属于本人操作的电气设备和机械禁止开动。6、凡属停电检修或进行其工作
2、,在不查明原因的情况下禁止送电,更不准用非法方式强行送电。7、不准在架空线路之垂直下方生火、按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和投掷物品。8、不准在转动的电动机上坐立,不准在电气开关附近堆放杂物,禁止在电气设备上放置潮湿物品。9、电器设备失火,要立即切断电源,用沙及避电灭火器灭火,不准带电时用水救火。10、电气机械和照明设备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如果电线必须保留,应将电源切断,将线头绝缘。11、凡遇不明确地事情,不能盲目操作,须迅速找电工或其专业人员处理。12、凡由于不执行本守则而造成人身触电、停电或设备事故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适当处理。二、防 火 守 则1、在一般情况下如需动火,生火地
3、点必须合乎防火的要求,方可进行。2、在有木材、油脂、气瓶存放地以及其它可能引起燃烧、爆炸之场所 10米以内不准动火。如在上述规定距离内确需动火时,必须经有关部门领导视情况批准后方可进行。上述地点应悬挂“严禁烟火”等醒目的警告标志,不准携带火种入内。动油工作人员不允许将大量的油脂和稀料存放工作室,以免引起火灾。3、动火时必须设专人看火。油类及其易燃物品需加热时,应特别注意温度不得过高,生火地点必须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干沙等。4、技术部门和基建部门在进行设计或制订施工方案时,必须合乎防火的要求,并提出可靠的防火措施。5、仓库存放有关易燃易爆物品时,除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外,还应严格把关并禁止闲
4、人出入,避免带入火种,以确保仓库安全。6、各部门应根据各自具体情况,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铁锨等。各种消防用具应经常保持完好、有效。7、严禁在架空线路附近吊装及操作其他大型机械作业,更不准在架空线路之垂直下方生火。8、电气设备失火,要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油料着火,用干砂、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电气设备、油料着火时,都不准用水救火。9、风力在六级或六级以上时,禁止在高空进行电、汽焊和其他各项工作。10、各部门要都精通安全消防工作。并经常对本范围内的安全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并消除火险隐患。11、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消防管理部门对消防器
5、材的完备和有效情况至少每半年应组织进行一次检查。12、遇有火警发生,除立即通知消防队和切断电源,关闭各种气门外,并应组织力量奋力抢救,保护企业财产安全。13、下 班 前 要 将 余 火 熄 灭 ,并 详 细 进 行检查,确无问题方可离开。三、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以上(含 2 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对于工作斜面坡度大于 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的地方,也属于高处作业范围。2、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登高作业。3、高处作业时,裤脚、袖口要扎紧,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
6、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构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4、登高前,工作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工作交底。5、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 ,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6、风力在六级或六级以上时,不准露天进行高处作业。7、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或用绳子栓好,禁止从高处向下掷物件,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8、工作完好应及时将工具、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9、雨雪霜冻后,应及时清扫作业地点,并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10、在靠近电气设备及线路作业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7、,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必要时应由电工人员监护。11、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处所。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不得进行工作。12、高处作业区应设安全围栏,挂安全标示牌,交叉作业要有安全网。13、严禁在高处无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14、卷扬机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上下载人。15、上吊车或在吊车道轨上工作,首先应和有关方面及司机联系好,并在两端设道轨卡子,挂上“禁止通行”的警告标志,必要时应派人监护。16、在石棉瓦或铁板屋面上工作,要安设桥板,不得随意走动,防止踏破石棉瓦或滑倒坠落伤人。17、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 270 公斤,如必须加大负荷量,架子应适当加固。18、超过 3 米长的铺板
8、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19、在高处进行焊、割工作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20、 梯 子 必 须 坚 实 , 不 得 缺 层 , 梯 阶 的 间 距 不 能 大 于 四 十 厘 米 。21、两梯连接使用时,在连接处要用金属卡子卡牢,或用铁丝绑牢,必要时可设支撑加固。22、梯子要搭在坚固的支持物上,如果底端放在平滑的地面,应采取防滑措施,立梯的坡度以 60 度为宜,必要时需有扶梯。23、不准站在梯子的最上两阶进行工作,不准两人同时站在一架梯子上工作,不准带人移动梯子,不准重荷上下梯子。24、使用人字梯时,两梯之间必须用拉链挂牢。四、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1、砂轮机要安装在专用房内
9、,底座要坚固可靠,砂轮转动时,不得有震动现象。2、砂轮机的防护罩和砂轮两边的夹板,不准用铸铁材料制作。夹板内部须有 1.5 毫米的凹,夹板的厚度和大小,应根据砂轮配制,夹板直径不得小于砂轮直径的一半。3、砂轮直径超过 15 厘米时,应有两套夹板。夹板与砂轮之间,需放软性衬垫。衬垫应比夹板稍大。4、换新砂轮时,必须经过认真选择,有裂纹、破损的砂轮以及砂轮轴与砂轮孔配合不好的砂轮,不准使用。5、换砂轮上螺丝时用力需均匀,不可上得过松或过紧。装砂轮时,要加垫、平衡,经修整、平衡和校验并试转 1-2 分钟,确无问题方可使用。6、 砂 轮 机 在 开 动 前 , 要 认 真 察 看 砂 轮 机 与 防
10、护 罩 之 间 有 无 杂 物 。7、使用砂轮时要戴眼镜,砂轮开动后,需等砂轮转到正常速度,方可研磨工件,冬季更要注意砂轮破裂。8、不准两人同时使用一块砂轮,不准用砂轮的侧面磨削。使用砂轮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机的侧面,不准站在砂轮机的正面,以防砂轮崩裂发生事故。9、不准在砂轮上磨削有色金属、胶木、木头等软质的物品。磨工具用的专用砂轮,不准磨其它任何工件和材料。10、使用砂轮需备有冷却液。但砂轮上不准沾水,要经常保持干燥,以防湿水后失去平衡发生事故。11、磨削完了必须切断电源,勿使砂轮空转。五、电动手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1、电动手砂轮必须有牢固的防护罩和良好的接地线,并必须在砂轮机上安装开关,防止
11、停电后由于误操作而造成事故。2、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螺丝有无松动,砂轮片有无裂纹,金属外壳和电源线有无漏电之处,发现问题必须修好后方可使用。3、使用时,要先对砂轮进行空转试验,无问题时方可进行操作。4、工作中操作者不准正对砂轮,必须站在侧面。砂轮机拿稳,并要缓慢接触工件,不准撞击和猛压。要用砂轮正面,禁止使用砂轮侧面。5、砂轮转动的前、后方向不准站人,以防火砂飞溅伤人或其他事故的发生。6、砂轮在开动或停稳前,不准放在地上或其它物件上,防止转动伤人。7、电源线缠卷打结时,要耐心解开,不得手提电线或砂轮机强行拉动。8、换砂轮时,要认真检查砂轮片有无裂纹或缺损。用扳手紧螺冒,松紧要适当。9、砂轮
12、机要存放在干燥处,不准使砂轮及电机受潮,以免损坏电机绝缘或使用时破裂伤人。10、砂轮机要有专人保管,定期检修。六、手工电焊安全操作规程1、应掌握一般电气知识,熟悉灭火技术,触电急救及人工呼吸方法。2、工作前先检查电焊机电源线、引出线及各接线点是否良好,线路横越通道应架空或加保护盖,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有良好接地,焊条的夹钳绝缘必须良好。3、电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 2 米,电焊机接地零线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物品上,也不准用房架、铁轨、管路、机床设备等连接电焊机地点。工作回线应绝缘良好。4、下雨天不准露天电焊,工作地点潮湿,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5、移动式电焊机从
13、线路上接线或检修以及接地等工作,均应由电工进行。6、移动电焊机位置,须先停机断电。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7、离开工作地点 15 分钟以上或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电焊机电源切断。8、在人多之处焊接时,应安设遮栏挡住弧光,无遮栏时应提醒周围人员不要直视弧光。9、换焊条时要戴好手套,身体不要靠在铁板或其它导电物件上。10、工作中经常检查电焊机温度,不得超过 70。刨药皮时,脸不得直冲工作物,以免药皮崩入眼内。11、高处作业在两米以上要扎好安全带,递送电焊把子要用手套装好,以免触坏铁丝绳等。12、焊接有色金属器件时,应加强通风排毒,必要时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七、手工气焊(割)安全操作规程(一)
14、 一 般 规 定1、严格遵守“一般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乙炔发生器、水封安全器、橡胶软管、氧气瓶等安全使用规则和焊(割)炬安全操作规程。2、工作前必须把氧气瓶、发生器分开存放在无人的安全之处,不可放在通行道和接近人员的地方。3、对所用工具如发生器、保险壶、氧气瓶(表)及胶管把子、嘴子等要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及泥垢。4、检查设备、附件及管路漏气,只准肥皂水试验。试验时,周围不准有明火,不准抽烟。严禁用火试验漏气。5、发生器、氧气瓶的存放地点必须距明火 10 米以上,不准放置在架空线路的垂直下方。6、氧气瓶不准和乙炔器、油脂及易燃物品同放一处。7、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
15、气或乙炔气阀门。8、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要用40的温水溶化。乙炔发生器、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热水或蒸汽解冻。或用2330%的氯化钠热水溶液解冻、保温。严禁用氧气吹乙炔管及回火防止器。9、焊接场地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露天作业应防止阳光直射在氧气瓶或乙炔发生器上。10、开放氧气瓶及安装压力表时,应轻拿轻放,严禁瓶口直冲人体,以免伤人。11、工作时不宜过早地打开乙炔开关,防止由于大面积的乙炔气体散出而引起点火爆炸。12、夜间工作时严禁用火种检查乙炔发生器。13、氧气管、乙炔管不得混合使用。14、不准将正在燃烧的焊(割)炬放在工件上或地面上。15、完工后应及时关闭
16、焊(割)炬及气瓶阀门,除去减压器压力,以避免出现意外事故。(二) 橡 胶 软 管1、橡胶软管必须经压力试验,氧气软管试验压力为 20 个大气压,乙炔软管试验压力为 5 个大气压。未经压力试验的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上油脂的胶管不准使用。2、软管长度一般为 1020 米,不准使用过短或过长的软管。接头必须用专用卡子或退火的金属丝卡紧扎牢。3、氧气软管为红色,乙炔软管为绿色,与焊炬连接时不可错乱,也不可混合使用。氧气管两头要扎紧,乙炔管能插上即可,不可太紧。4、乙炔软管使用中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气瓶阀门,停止供氧。不
17、准用弯折的办法来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前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5、禁止把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也不准用重的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不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使用时应防止割破。软管经过车行道时须加护套或盖板。6、工作时不准将软管背在身上操作。(三) 焊(割)炬操作1、喷火嘴堵塞时应用黄铜丝疏通,不准用其他金属丝。2、使用前应检查焊炬或割炬的焊射吸能力,办法是:先接上氧气管,打开乙炔阀和氧气阀(此时乙炔管与焊、割炬应脱开) ,用手指轻轻接触焊炬上乙炔进气口处,如有吸力,说明射吸能力良好。接上乙炔气管时,应先检查乙炔气流正常,然后接上。3、喷火嘴温度不能过高,以免
18、引起爆炸。温度过高时,应暂停操作或关闭乙炔气门。但不得关闭氧气,然后将喷火嘴置于冷水中冷却。4、根据工件厚度,选择适当的焊(割)炬及焊(割)嘴,避免使用焊炬或小割嘴切割较厚的金属。5、工作地点要备有清水,供冷却焊(割)嘴用。当焊(割)炬由于受热而发出“辟啪”的炸鸣声时,要立即关闭乙炔供气阀门,并将焊(割)炬放入水中冷却,注意最好不关氧气阀。6、焊(割)炬点燃操作规程:点火前,应速开启焊(割)炬阀门,用氧吹风,检查喷嘴的出口,但不要对准脸部试风,无风时不得使用。在容器内焊、割时,点火和熄火都应在容器外进行。使用射吸式焊(割)炬点火时,应先稍开启焊(割)炬上的氧气阀,再开乙炔阀,然后点燃再调节两把
19、手阀门来控制火焰。使用乙炔切割机时,应先放乙炔气,再放氯气引火。熄灭火焰时,焊炬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割炬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和预热氧气阀门。发生回火时,胶管或回火防止器上喷火,应迅速关闭焊炬上的氧气阀和乙炔阀。再关上一级氧气阀和乙炔阀门,然后采取灭火措施。禁止使用焊(割)炬的火焰照明。(四) 氧 气 瓶1、每个气瓶必须装设两个防震胶圈,要有瓶帽和安全阀。氧气瓶与其它易燃气瓶、油脂和其它易燃物品要分别放置,更不准同车运输。禁止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2、氧气瓶应直立安放在固定支架上,并用链子栏好。若平放时,必须使气门比底座稍高。3、氧气瓶附件有毛病或缺损,阀门螺杆滑丝,压力调节器、压力表
20、不正常,无铅封或安全阀不可靠时禁止使用。4、禁止将氧气瓶放在靠近火源、热源的地方,防止碰撞和在阳光下曝晒。5、氧气瓶与明火、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之间的距离,都应在 10 米以上。6、氧气瓶上不许沾有油脂,不准用有油渍的手套或工具去开氧气瓶。7、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8、不准将瓶中的氧气全部用完,至少应留 0.5 公斤/平方厘米的剩余压力,并将阀门拧紧,写上“空瓶”标记。9、开启氧气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要面对减压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活正常。八、自动(半自动)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1、遵守“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和“手工电焊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2、检查机电设备的接地、防
21、护、限位装置及电气线路是否完好和符合安全要求,机械运转部分是否灵活,并加润滑油。检查设备周围有无障碍物。场地必须通风良好,不准潮湿,必要时加设风扇及绝缘垫。3、送电时要戴手套,不准脸直冲开关,合闸后不准任意拔掉控制箱通向变压器及焊接机头(如小车)的插销。4、焊剂要干燥,潮湿时必须烘干。5、焊接时导线要放好,以免被溶渣烧坏。导线损坏要及时更换或用胶布包好。6、登机架时注意力要集中,防止滑落跌倒。十、桥式吊车安全操作规程1、开始工作前,首先看电开关是否拉下,再检查抱闸、钢丝绳、电气等部分是否安全妥当,并试开空车,确无问题再正式运转。2、起重时,不要使绳索和载重超过规定的安全负荷。3、载重超过规定负
22、荷时,驾驶人员有权拒绝工作,如确实需要应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并采取可靠的措施方可执行。4、驾驶人员只接受指挥和预先规定的信号联系工作,无指挥信号一律不准随意起落和行走。5、两台吊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6、工作停歇时,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7、起吊物件时,要轻起轻落,移动物体时,指挥者应走在吊物前面,警告其他人员离开 ,并指挥吊物放置地点,必要时需有人扶着吊物(扶吊物时要防止挤手并离开身体) 。8、检修吊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或派专人监护。地面要设围栏,悬挂“禁止
23、通行”的标记,以防落物伤人。9、重吨位物件起吊时,要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牢靠,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10、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或调整机件。11、严禁在吊钩或负荷上吊人,如吊物下面有人通过或站立,应立即警告离开。12、运行中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打到“”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13、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14、行车运转时,如未停止严禁改开倒车,行车行至接近轨道两端时,勿开动过猛,以免将车和建筑物撞坏或越出,停车地点距工房墙不得少于 1 米。15、吊车未吊物件需要移动时,必须将吊钩提高到 2 米以上方可开
24、动行车。16、行车工必须坚持做到“十不吊”:超过额定负荷不吊;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视线不清不吊;歪拉斜挂不吊;吊物捆绑不牢及吊具钩挂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或放有活动件的不吊;各种气瓶及有压力的容器或有爆炸危险的物品不吊;棱角缺口不垫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或带电设备不吊;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因素不吊。17、交接班、检修吊车或更换零件时必须停电,严禁带电工作,以免发生危险。18、非驾驶人员不经领导批准不准进入驾驶室或私自开车。19、指挥吊车者对吊车钩头以下的天平、链条、钢丝绳等使用前要作详细检查,不准凑付使用。20、驾驶人员工作时精力要集中,不准谈笑、打闹、睡觉,以免发生意外。十一、
25、乙炔气瓶使用、运输、储存安全规程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或储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 40,如超过上述温度应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一) 使 用1、禁止敲击、碰撞。2、不得靠近热源或电器设备,夏季要防止曝晒,与明火距离不得少于 10米(高空作业时,应是与地面垂直处的平行距离) 。3、瓶阀及减压器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 40以下的热水解冻。4、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5、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装在专用的小车上,氧气瓶和乙炔瓶同时使用时,不准放在同一地点。6、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7、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开启时
26、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缓慢。8、使用压力不得超过 1.5 公斤力/平方厘米,输气流速度不得超过 1.5 立方米/时瓶;9、 严 禁 将 瓶 内 气 体 用 尽 ,必 须 留 有 不 低 于 下 表 规 定 的 剩 余 压 力。乙炔气瓶内剩余压力与环境温度的关系环境温度 0 0-15 15-25 25-40剩余压力 kgf/cm2 0.5 1 2 3(二) 运 输1、要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2、用车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时,应横向排放,头部应朝向一方,不准超过车厢高度;直立排放时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3、夏季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炎热天气应避免白天运输。4
27、、车上禁止烟火,需备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5、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易爆物品同车运输。6、严格遵守交通和公交部门颁发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三) 储 存1、在使用乙炔瓶的现场,储存量不得超过 5 瓶,储存量在 5 瓶以上不超过 20 瓶时,应在现场或车间内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墙隔成单独的储存间,应有一面靠外墙;超过 20 瓶应设置乙炔瓶库;储存量不超过 40 瓶的乙炔瓶库,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生产厂房毗连建造,其毗连的墙应是无门、窗和洞的防火墙,严禁任何管线穿过。2、储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 15 米,并不准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
28、3、储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在其附近应设有消防栓和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4、存放乙炔瓶时要保持直立位置,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5、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易爆物品同放一处。6、储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应设置“乙炔危险” 、 “严禁烟火”等警告标志。7、乙炔瓶库的设计和建造,应符合 T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TJ31乙炔站设计规范 (运行)的有关规定。十二、钻床安全操作规程1、工作前,必须对设备及工作场地进行周密检查,衣袖要扎紧,帽子要戴好,女工发辫应挽在帽子内,禁止戴手套、围巾。2、钻眼时,要用专用工具将工件夹
29、紧,防止转动,不准用手拿着工件操作,钻大型或长型工件时必须垫稳、垫紧、垫牢固。钻硬工件需要冷却液,要开慢车,注意钻头情况。3、钻薄工件时,要垫木板,以防挤手。钻厚工件时,钻一定时间应倒出铁屑,以免折断钻头。4、装卸工件、钻头、钻卡、变换车速时,必须停车进行,开车时不准用手摸钻头及对样板量尺寸、紧螺丝等。5、钻头上不准缠绕长铁屑,应经常停车消除,清除钻屑时,要用适当工具,不准用手抹或嘴吹。6、超过 300 毫米长的接杆钻头,转速每分钟不得超过 300 转。7、电气失灵要找电工检查,不得擅自处理。8、不许钻半边孔,必要时必须镶同类材料,钻斜孔应轻轻下钻,划平后再挂走刀。9、钻孔时听到尖叫声,要停车
30、查明原因。如遇突然停电,要退出钻头,切断电源。10、如发现钻头不快,禁止继续工作。11、钻孔开始 或 工 件 要 钻 透 时 ,用 力 要 轻 ,以 防 工件转动或甩出。12、钻孔直径不得超过钻床所规定的最大尺寸。13、油眼要经常浇油,每日至少两次,浇油时要停车。14、钻床周围应经常保持清洁,禁止存放其他杂物。十三、普通车床安全操作规程一、 操作者必须熟悉机床的一般性能结构、传动系统,严禁超性能使用。二、工作前按点检卡内容进行点检,作好记录,并检查各部手柄是否在规定的空位上。三、按机床润滑图表规定加油,检查油标油量,油路是否畅通,保持润滑系统清洁,油杯、油眼不得敞开。四、装卸花盘、卡盘或较重的
31、工件、夹具时,应在床面上垫好木板。五、装卡工件要牢固可靠,禁止在顶尖上或床身导轨上校正工件和锤击卡盘上工件,以免损坏机床,影响加工精度。六、不得用反正车电闸刹车及校正工件。七、普通车削走刀应使用光杠,只有车削螺纹时才用丝杠。八、加工铸件时,必须将铸件清理干净,并将机床导轨擦净。九、使用自动走刀时,应先检查互锁或自停机构是否正确灵活。十、使用中心架,跟刀架及锥度附件时,与工件接触面及滑动部位应保持良好,各部委的定位螺丝要拧紧。十一、使用顶尖工作时要必须注意:1、使用顶尖工作重型工件,顶尖伸部分不得超过全厂的 1/3,一般工件不得超过 1/2。2、不准使用锥度不符合要求或者磨损、缺裂的顶尖进行工作
32、。3、紧固好尾座及套筒螺钉。4、开动前现在顶尖处加油,运转中要保持润滑良好。5、工作中有过热或发响时要调整顶尖距离。6、从床头上取下顶尖时,不得用锤敲机取下,应从主轴尾部顶出,并防止碰撞落地。十二、粗车工件时,不能吃刀停车,需停车时应将车刀退回。十三、加工偏心工件时,要加均衡铁,将配重固定螺丝上紧,并用手扳动 2-3 转,确认无碍后方可开车。十四、工件完毕或下班时,应将拖板箱及尾座移到床身尾端,各手柄放在非工作位置上,清扫机床,保持清洁,并在导轨上涂油防锈。十五、机床上各类部件及防护装置不得随意拆除,附件要妥善保管,保持完好。十六、机床发生异常现象或故障,应立即停机排除,或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十
33、四、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一、对空压机连接部分进行检查,不得松动,使皮带牢固可靠手板动飞轮转动 2-3 转,确认正常。二、检查注油后,油箱面高度用于摇动油泵,是各润滑点充满润滑油。三、开启冷却阀门,调整给水量,适当上升 1-2 级,油水分离后,吹灰空气放气阀,自动调节阀,空压机空载转动。四、先合阐接通电源,方可打开初期监荷阀,关闭吹灰阀和空气放空阀,使空压机运行正常。五用柴油清洗物件,必须空负荷运转 10 分钟再投入正常工作。六、空压机在运转中或设备有压力的情况不得进行砂化捡检工作。七、经常注意压力表变化,严禁超出规定压力。八、开车前先开冷却水门,再检查水量,若无冷却水,应开供水阀供水,水压超过
34、0.5 个表压时才能开车,并去循环水泵房检查没水的原因及时检修水泵正常供水后,关闭供水系统阀门,水压超过 0.5 个表压时,继续开车。九、每日的白班放贮气缸内油及水一次。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肛、串岗,擅自离职、十一、空压机附近严禁乱放杂物,保持清洁卫生。十五、空气等离子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一、操作人员在操作前穿着工作服、绝缘鞋、手套,并佩戴遮光眼睛。二、切割机应专人操作。三、每次在安装、检查、更换割炬的喷嘴、电极时,必须将电源开关旋至“关机”位置,严禁开机后手与喷嘴接触。四、割炬应保持清洁、干燥,禁止接触水、油或其它液体和粉尘。五、割炬应轻拿轻放,不应摔碰炬瓷嘴,切割电缆禁止踩压。六、在通风
35、不良的场合切割时,操作者应带防尘口罩。七、切割机禁止在有易燃、易爆气体或物体及腐蚀性,降低电气绝缘强度的气体、粉尘的场合作用。八、切割机禁止靠近热源,阳光直射和没有良好防雨防潮措施的场合使用。九、切割电源与操作者的距离应在 3 米以上。十、切割机应保持清洁、干燥,并安置在通风良好的地点。十六、CO 2气体保护焊机安全操作规程一、操作前必须穿好防护用品。二、使用前,首先检查焊机的接地情况是否良好。三、检查焊机的把线、地线及其它控制线是否松动,并检查绝缘情况。四、检查 CO2表与 CO2瓶是否正常,气路有无破损。五、检查送丝机各转动部位是否正常,送丝轮与矫正轮是否磨损。六、检查送丝和导电阻及外护套
36、是否阻塞和变形,并及时清洗及更换。七、使用时,根据焊件的不通,正确调整焊机的电流、电压及 CO2气压的大小。八、使用时,要检查焊机的冷却装置是否运转正常。九、使用时,对于各种导线要与其它高温物体隔离,以防烙坏绝缘层而发生触电和短路,使设备损坏。十、使用时,送丝机和焊枪之间的把线要伸直使用,不能弯曲、打折。十一、使用时,要及时使用方防堵膏,以防飞溅物赌赛焊嘴而连电,烧坏导电阻。十二、使用完毕后,务必关掉焊机电源开关。十三、除日常维修外,每三个月或半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查,以清楚内部飞溅物及尘埃,以延长焊机使用寿命。十七、锯床安全操作规程1.操作前要穿紧身防护服,袖口扣紧,上衣下摆不能敞开,严禁戴手套
37、,不得在开动的机床旁穿、脱换衣服,或围布于身上,防止机器绞伤。必须戴好安全帽,辫子应放入帽内,不得穿裙子、拖鞋。2.机器开动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虎钳安装使锯料中心位于料锯行程中间。原料在虎钳上放成水平,与锯条成直角;若要锯斜角度料,则先把虎钳调整成所需角度,锯料尺寸不得大于该机床最大锯料尺寸。3.锯条必须拉紧,锯前试车空转 35 分钟,以打出液压筒中和液压传动装置上各油沟中的空气,并检查锯床有无故障、润滑油路是否正常。4.锯割管材或薄板型材,齿距不应小于材料的厚度。在锯割时应将手柄退到慢的位置,并减少进刀量。5.锯床在运转中,不准中途变速,锯料要放正、卡紧、卡牢,按材质硬度和锯条质量决定进刀量。6.必须专用液压油和润滑油液压传动及润滑装置中,冷却液必须清洁,并按周期替换或过滤。7.在材料即将锯断时,要加强观察,注意安全操作。8.工作完毕,切断电源,把各操纵手柄放回空位上,并做好打扫工作。9.机床运转时如发现故障,应立即停车报告设备科与维修人员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