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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道传染病应急处置操作规程.doc

上传人:kpmy5893 文档编号:9309791 上传时间:2019-08-01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4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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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呼吸道传染病应急处置操作规程1 目的 通过制订呼吸道传染病应急处置操作规程,规范我市的呼吸道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置工作,达到反应迅速、科学防治、处置高效的目的。2 适用范围2.1 适用于常见呼吸道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包括鼠疫、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肺结核、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猩红热、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以及其他呼吸道传染性疾病如不明原因肺炎、水痘、流感样病例等。3 人员职责 31 应急队长:负责对事件的核实和对应急队员的管理及现场指挥、人员分工。 32 流行病学调查组:组长负责对事件提出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制定采样方案,确

2、定检测项目,队员负责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协助采样并开列采样单及检测送检单。 33 检验组:检验部门负责准备采样器材、试剂,检验人员配合流调人员完成相关采样工作并及时送实验室检测。 34 消毒组:组长负责制定现场消毒方案,指导消毒用药剂量,检查消毒效果。相关应急队员服从组长指挥,依据工作步骤2完成现场消毒处理工作,并做好消毒前、后环境样品盼采集、编号、填写检测送检单及时送检。4 工作步骤 41 疫情接收与核实疫情值班人员或法定疫情报告人接到疫情报告后,均要详细询问并记录报告人的联系方式和事件经过,然后报告中心业务处,由业务处负责对报告信息分类处理。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疫情、可疑院

3、感事件、不明原因疾病等由流行病预防控制所或其它相关处所进行疾病检诊、流调、采样、处置,流调及处置结果报业务处,同时提供所发生呼吸道传染病的详细个案流调资料及采取的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要求,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对达到或可能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事件,业务处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领导报告,得到指令后再电话报告市卫生局,同时通知值班应急队队长;应急队队长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全体应急队员到指定地点集中,并安排应急队检验组人员准备采样用具,流调人员到应急库房领取应急处置物资,消毒组人员着手准备消毒器材、药品,30 分钟内做好相关工作,前往事发现场。 4.2.1 应急资料:工具书、各种传染病诊断标准、

4、相关技术资料、相关个案调查表、相关疫情的流调专用记录表、消毒工作记录、病人疑似病人隔离转运通知书、病人疑似病人隔离控制通知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暴发疫情处置技术指导建议3书等。 4.2.2 应急器材:体温表、消毒棉花及酒精、喷雾器、灭菌粉片、消毒桶和消毒盆等。 4.2.3 采样器具:静脉采血器具、咽拭管、表面样采样管、取水瓶、食品袋等。 4.2.4 防护用品:防护服、防护口罩、全面型呼吸防护器、防护眼镜、橡胶手套、鞋套、长筒胶鞋、医用工作服、医用工作帽、防蚤袜、三角头巾。 425 防护级别 4.2.5.l 一 级 防 护 戴 16 层 棉 纱 口 罩 (使 用 4 小 时 后 ,消 毒更 换 )

5、,穿 工 作 服 ,戴 工 作 帽 和 乳 胶 手 套 ;必 要 时 戴 防 护 眼 睛 、穿长 筒 胶 鞋 、带 橡 胶 手 套 。适 用 于 SARS、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不 明 原因 肺 炎 病 例 的 密 切 接 触 者 调 查 ,麻 疹 、流 感 、流 腮 等 病 人 和 疑 似病 人 的 流 调 、消 毒 、采 样 。 4.2.5.2 二级防护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外罩一层防护服、戴防护眼镜和防护口罩(离开污染县后更换),戴乳胶手套、穿鞋套;必要时应戴橡胶手套,穿长筒胶鞋。适用于 SARS、高致病性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病人和疑似病人的流调、消毒、采样。 4.2.5.3

6、 三级防护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外罩一层防护服、戴全面型呼吸防护器(离开污染县后更换),戴乳胶手套、穿鞋套;必要时应戴橡胶手套,穿长筒胶鞋;鼠疫防护必须扎三角4头巾、穿防蚤袜,袖口、领口必须扎紧,处置完毕后需进行灭蚤、消毒、沐浴更衣。适用于鼠疫、肺炭疽、SARS、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病人吸痰、咽部采样。 4.3 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4.3.l 现场负责人访谈:找到现场负责人了解事件情况,并查看现场,明确下一步调查控制工作内容和重点;必要时先向现场指挥提出应急控制措施,控制局面。 4.3.2 应急队员分工:流调组分别询问病人、病人家属、密切接触者、医生、执法监督人员、其他相关人员

7、;检验组立即收集患者或事件相关标本,防止标本流失;消毒组及时做好消毒准备工作,协助流调和采样。 433 流行病学调查4.3.3.1 全面收集信息:选用相应个案调查表,除详细收集调查表中信息,尽量不留空白外,还要重点收集以下信息: 是否有发热:体温,持续时间,体温升降的影响因素;是否有皮疹:皮疹出现时间,部位,形态,持续时间,与发热的先后顺序,消退后是否有斑、点、痕; 是否伴有上呼吸道症状:打喷嚏,流涕,鼻塞,咳嗽,咽痛等; 全身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全身疼痛,头痛等;浅表淋巴或腺体:胀大,部位,大小,形状,触痛等; 5是否伴有消化道症状:恶心,呕吐(呕吐方式,呕吐物性状) ,腹泻(腹泻方式,大便

8、性状,是否伴腹痛)等; 查看临床诊断及实验室检测结果:三大常规,肝肾功,胸片等; 是否有人传人线索或动物传人可能:患者发病前所在地县、单位、学校、家庭有无类似病例,患者发病后与之生活、工作、学习、娱乐中密切接触的人员有无类似病人。是否有动物疫情发生或流行; 一定要查找首发病例和典型病例; 收集相关基础信息:地理环境,卫生条件,医疗资源,影响范围,所在家庭、单位、学校的人数等。 4332 核实诊断:根据病例的临床表现、临床诊断及实验室检查结果与流行病学进行综合分析作出判断, 4333 类似病例检索:一旦确定为具有传染性的吸吸道疾病,必须立即着手对事发地所在县域内人群的类似病例或有相似症状患者进行

9、快速检索。对学校、集体用工单位等发生的群体突发呼吸道疾病,使用快速流调检索表对相关人群进行快速排查,必要时对学校或单位全部人员进行排查,排查时要问症状、测体温、查体征,对可疑症状者进行登记。 4334 建立病例定义:根据首发病例、典型病例的疾病特征及上述排查的结果,确定该起事件病例纳入标准病例定义,再根据病例定义对 4333 检索结果进行病例筛选。 64335 统计描述分析,确定暴发或流行的存在:统计筛选确定的病例数,描述发病特征(三间分布);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立即电话向业务处、应急领导小组领导报告疫情,随后填写突发事件报告审批表,撰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初次报告。4336 病因调

10、查及补充调查:突发事件发生即要提出多种病因假设,着手病因追踪调查,查找流行病学、生物学、理化学病因及最终来源;在控制处理过程中,不断对前期流调工作进行补充、完善,对控制措施提出改进意见。 44 现场样品采集:根据病例的临床表现、临床诊断及临床实验室检查结果与流行病学调查进行综合分析作出判断,决定本次疫情所采样本的人员和种类,立即进行样本采集(如:血、鼻咽拭子、脑脊液、皮疹液等)后,由流调人员开列检测送检单送实验室作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测确诊。 441 如怀疑:鼠疫、麻疹、流感、SARS、人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一采急性期(发病 7 天内)静脉血 5mL(不抗凝)、鼻咽拭子、下呼吸道标本(气管分泌物、

11、气管吸取物)、20 天后采恢复期静脉血 5mL, 442 如怀疑:流脑一采脑脊液(医院配合)、静脉血、咽拭、皮疹涂片;伴随有消化道症状者采集呕吐物、排泄物、肛拭;443 如怀疑:手足口病一有明确脑膜脑炎或脑炎症状采7集脑脊液(急性期)lmL,血清(病后 5 天内、5-15 天、发病 3 周后)各 1ml,粪便( 急性期)l 份,有出疹症状者采集血清和咽拭。444 样品送检:样品采集后,尽快送实验室检测,收样人员核对采样单和送检单,完善交接登记手续; 445 必 要 时 对 消 毒 前 后 采 样 检 测 ,评 价 消 毒 效 果 或 对 消 毒药 物 进 行 抽 样 ,检 测 有 效 成 份

12、含 量 。 446 各 类 样 品 应 按 规 范 要 求 采 集 、保 存 ,确 保 生 物 安 全 ,务必 在 最 短 时 间 内 送 至 实 验 室 。 45 控制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中应坚持“控制优先“原则,尤其在事发之初,控制现场局面、控制事态扩大应放在首要位置;到达现场的应急队应根据事件发展的不同阶段,及时提出调整工作重点的技术建议,填写“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导建议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有关单位或部门,另一份存档。451 现场分县: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可分红色、黄色、绿色三类警戒县,其他疾病可分为隔离县和非隔离县,离开各县均需经消洗处理;应注意

13、将公众、新闻记者、观光者及其他试图进入现场的无关人员控制在绿色警戒线以外,并做好群众疏散工作。 452 隔离治疗病人;甲类或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到指定8隔离地点隔离,乙、丙类传染病原则上可以居家隔离,对于影响大、条件许可的乙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也可以集中隔离病人、疑似病人、医学观察病例严格分县隔离,设置隔离标识,禁止人员交叉流动;较大规模暴发疫情要有专人负责隔离县管理;及时开展相关样品采集和临床检验,评价治疗效果。参与鼠疫、SARS 防治的工作人员,需隔离观察一个最长潜伏期。 453 医学观察:对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的原则是“ 宜散不宜收” ,特殊 紧急情况除外。 454 服预

14、药物:对呼吸道传染性疾病,一般不主张服用预防药物如大锅中药。对疫苗可预防疾病,如麻疹、风疹等的密切接触者可考虑使用丙种球蛋白,麻疹、流腮、水痘等传染病的一般接触者可选择应急接种。 455 加强通风换气:是呼吸道疾病预防与控制的有效手段。 456 加强疫情监测与报告:临近各医疗卫生单位加强痰l 青巡视、检诊、报告;学校严格开展学生晨检,必要时开展晚检;实行定时疫情报告制,必要时实行零报告制。 457 加强健康教育:针对性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健康教育,发放健教处方。 46 疫源地消毒处理 通 风 换 气 是 呼 吸 道 疾 病 预 防 的 重 要 措 施 ,必 要 时 按 以 下 方 法对 污 染 物

15、 品 或 场 所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 9461 空气消毒:可采用过氧乙酸喷雾或薰蒸、紫外线消毒、臭氧消毒器等进行处理,30 分钟后开门窗通风换气。 462 地面及物体表面:用 1000mgL 2000mgL 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 30 分钟以后可用清洁水清洁处理。 463 有污染的衣被(有明显血、脓、便污染的衣被):在用热水洗涤前,先用冷洗涤液或 12冷碱水将血、脓、便等有机物洗净,将该洗液煮沸消毒,再按用含二氧化氯或有效氯500mgL 的消毒洗衣粉溶液洗涤 30 min60 min,然后用清水漂净;鼠疫、SARS、高致病性禽流感等 污染物就地就近焚烧深埋处理。 464 一 般 衣

16、 被 的 洗 涤 消 毒 (指 无 明 显 污 染 及 无 传 染 性 的 衣被 ):将 衣 被 收 集 袋 打 开 ,棉 质 衣 被 用 1 消 毒 洗 涤 剂 70以 上 温度 (化 纤 衣 被 只 宜 40 45)在 洗 衣 机 内 洗 25min,再 用 清 水 漂洗 。 465 传染病房和烧伤病房的衣被,必须用含二氧化氯或有效氯 500mgL 的消毒洗衣粉溶液洗 涤 30 min60 min,然后用清水漂净。 4.6.6 餐饮具消毒:消毒方法可选用流通蒸汽消毒 20min(温度为 100)、煮沸消毒 15 min、远红外 线消毒箱 j 温度达到125C,维持 15min,消毒后温度应

17、降至 40以下再开箱,以防止碗盘炸裂、自动冲洗消毒洗碗机消毒、用 250mgL 有效氯消毒液浸泡 20min-30min。 104.67 尸体的处理:甲类传染病或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含疑似病例) 死亡尸体应立即消毒,以浸有2000mgL 3000mg L 有效氯的含氯消毒剂或 O5过氧乙酸棉球将口、鼻、肛门、阴道等开放处堵塞,并以浸有上述浓度消毒液的被单包裹尸体后装入不透水的塑料袋内,密封就近焚烧、深埋。朊毒体病死者尸体以同样方法处理,但消毒剂改用lmol L 的 NaOH 液。 4.6.8 现场废弃物处置:吞纺布帽子、工作衣、口罩等用后放污物袋内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废弃标本如尿、胸水、腹水、

18、脑脊液、唾液、胃液、肠液、关节腔液等每 lOOmL 加漂白粉 5g 或二氯异氰尿酸钠 2g,搅匀后作用 2h4h 倒入厕所或粪池内:痰、脓、血、粪( 包括动物粪便)及其它固形标本,焚烧或加 2 倍量漂白粉溶液或二氯异氰尿酸钠溶液,拌匀后作用 2h4h,若为肝炎或结核病者则作用时间应延长至 6h 后倒厕所或化粪池,所有现场废弃物均需经过严格消毒处理,有条件的可以焚烧处置。4.6.9 媒介生物杀灭处理:呼吸道传染病中的鼠疫可通过蚤传播,因而需进行杀虫处理,可用溴氰菊酯(敌杀死)、氯氰菊酯(兴棉宝)、戊氰菊酯 (速灭杀丁)等处理。 5 后续处理 51 每次实施防治处理后应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52

19、 消毒清洗防护用品、用具、车辆。 115.3 应急物质清理归还:应急队现场处置结束后,应现场对应急物资进行清点,未污染物品可直接归还到应急库房;不能在现场处置的污染物品用污物袋收集后集中统一处理,不可回收的一般性污染物可按医疗垃圾处理,传染性污染物应焚烧或消毒后按医疗垃圾处理,可回收的隔离服、工作衣、鞋帽等物品回到中一心后交由专人消毒清洗,消毒清洗后应急物资及时送回应急库房。 54 疫情处置书面报告撰写:按照应急值班电脑内的撰写格式书写。 5.5 疫情报告信息发送:所有调查结果、检验结果由业务处向外发出,其他业务部门或个人均不得向外报告;业务处将收集的疫情信息及时向中心领导和市卫生局报告,经领导批准后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突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向新闻媒体提供事件的个案信息、预警信息。6 支持性文件6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 年 8 月 28 日)6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 年 6 月 9 日) 63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64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66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防案(试行)6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1268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69疫源地消毒总则610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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