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榕辉大厦工程基坑、基槽挖土监理 实施细则1 项目特征1.1、 项目名称:上海榕辉大厦项目1.2、 项目建设地点:上海市虹口区1.3、 建设单位:上海榕辉家具有限公司1.4、 设计单位: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地下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岩土工程勘察设计院监理单位:上海建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上海荣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 项目建设的目的和内容2.1 、本工程占地面积 1179 平方米,建筑面 积 24328 平方米,(地上 20146 平方米加地下 4182 平方米) ,主楼 18 层,建筑高度 63 米。2.2、 工程性质和耐火等 级:商业和办公综合楼 为一类高层建筑,建筑使用年限为 5
2、0 年,耐火等级为一级。2.3、 新建一栋地上十八层,地下一层的商业和办公综合楼建筑。2.4 、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2.5、 新建人防工程等 级为战时为一个二等人员掩隐部,防护等级为 6 级。地下室总面积 3018 平方米,人防建筑总面积为 1292 米,人防使用面积为 1015 平方米,人防掩隐面积为 900 平方米,掩隐人2数为 900 人,非人防建筑面积为 1726 平方米,人防主要出入口为汽车坡道,地面建筑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故不设防倒塌框架3基坑工程质量控制监理要点:3.1 基坑准备工作监控:基坑开挖前,应根据榕辉大厦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提供的 资料,对地质条件、周 围环境、
3、地面荷载、支护结构形式、工期、气候、 环境保护措施、监测 方案等资料制定方案,经审后方可施工。3.2 土方工程施工前,应对降水、排水措施进行设计,系统应经检查和试运转一切正常后才能进行施工。3.3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遵循“先撑后挖、分层开挖、 严禁超挖” 的原则。挖方时不应碰撞或损伤支护结构及降水设施。并 对支护结构、周围环 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3.4 本工程遇暗浜部分进行换土,经复核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地下室底板施工。3.5 基坑超挖或槽内有暗浜时,应将淤泥清除干净,换以粗砂或细砂石分层回填,分层厚度300mm 。3.6 基坑方土工程验
4、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采用机械设备作业挖土至设计标高 0.2m 停挖,然后用人工挖土至设计标高,并对坑底进行保护。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垫层施工,必要时 可加强垫层。3.7 基础施工的全过程应配合以严密的环境监测,包括对基坑回3护支撑体系及周围地面建筑物的水平与垂直位移的观测和地下水位的观察,以确保周围建筑、管线和本工程建筑物自身的安全。3.8 待地下室结构全部施工完毕,外墙防水实施完后,方可进行回填土施工。填方施工应分层土压实和测定压实后的干容重,检验其压实系数和压实范围符合规范要求后,才能填上一层。分层厚度宜300mm。4、监理依据4.1、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安全
5、生产的法规、法令与法规准则;4.2、安全施工规程、 规范;4.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施工合同及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施工方案与措施;4.4、安全施工评定标准。5、监理事先控制:5.1、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资质、施工单位安保体系;5.2、审核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施工措施与急需措施;5.3、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5.4、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用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5.5、施工单位应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6、施工过程中监理控制6.01、挖土前要了解危及地下环境及土质情况,制定应急保护措施。4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地下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
6、处理;6.02、挖土时要注意土壁及维护设施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倾塌可能时,作 业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6.03、人工清挖时,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应小于 2-3 米,土堆要砸在 1 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 1.5 米;6.04、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坑壁及维护设施支撑稳定情况,并且不得将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及围护设施上,作业人员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6.05、机械挖土设备在启动前应仔细检查离合器等各种机械设备。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6.06、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 应过猛;6.07、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或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
7、近距离必须符合安装操作规程要求;6.08、挖土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 2 米停驶。运土汽车不准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6.09、电缆两侧 1 米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6.10、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作业人员,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内工作;6.11、向汽车装土应在车子停稳后进行,严禁挖斗从汽车驾驶室5上越过;6.12、基坑四周必须设置 1.5 公尺高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6.13、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保养,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由专人负责指挥引道;6.14、车辆进出厂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必须铺设厚
8、钢板或浇捣混凝土加固;6.15、在开挖基槽、基坑时,必 须设置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6.16、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方案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土体位移、围护设施位移、支撑破坏;6.17、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时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拉损;6.18、夜间施工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潮湿环境下作业时,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的接地与接零漏电保护装置,电线与电缆应完好,作业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6.19、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六大纪律,正确戴好安全帽;6.20、深基坑机械挖土必须按照自上而下逐层开挖、逐级放坡、防止超挖、严禁一挖到底。7、施工过程中
9、安全检查的主要工作手段7.1、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67.2、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安全隐患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先电话报告安全监督部门,后补书 面报告;7.3、做好安全监理日记,巡视旁站记录需详细、完整。每月初及时编写安全月报并报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7.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
10、安全生产检查;7.5、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7.6、复核施工承包单位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 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施工机械、安全实施等不得投入工程使用。8、安全监理的资料管理8.1、安全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报审使用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附录 A2 表,分包单位资质审查使用 A3 表,监理通知单和整改回复单使用 B1、A6 表, 现场巡视旁站检查记录使用本市现行的巡视旁站检查表沪 B1 表;8.2、施工机械、安全设施核查表(沪 A2 表);8.3、安全监理月报表(沪 C1 表);78.4、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机械、安全 设施与安全技术交底及验收情况检查总表(沪 C2 表);8.5、安全监理人员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隐患问题,总监应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8.6、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安全监理月报,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好评述;8.7、对严重的施工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采用音像纪录,并摘重要的音像资料附入安全月报中;8.8、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