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录四:社会实践团队成员纪律条例为保证本次社会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以及大家的人身安全,确保实践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特制定本管理条例,希望全体队员在本次活动中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发扬团队精神,严格遵守此次活动的各项规章制度。1、实践队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外出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2、所有团队成员在外出社会实践时要服从队长的统一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3、禁止私自外出,有事外出须事先向团队领导请假,未经团队领导允许禁止擅自行动。夜间全部人员在指定区域内活动,不得无故外出。4、日常活动中要注意安全,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等;严禁到危险地带和没有
2、人身安全保障的地方游玩,如登山,游泳等活动。5、活动期间要保持低调,不张扬,不招惹是非,为人谦虚谨慎,不能做有损学校形象的事,穿着要朴素大方。6、要有强烈的组织纪律性,懂得从大局出发,多为团队整体利益考虑。7、所有队员在外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携带贵重物品的队员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基础上要努力保管好相关财物。8、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团队成员自行解散,不准组织其他形式的活动。9、实行每天零汇报制度。所有团队不论是否发生意外情况,必须于每天下午 6 点前向学院团总支汇报安全状况。10、在驻地住宿期间严禁私接电线、私动危险电器,严禁点燃明火或存放易燃易爆品。在有易燃危险区域内,禁止使用明火。遵守景区内关于禁吸烟、禁明火的规定。11、每次活动结束返回驻地后要认真做好总结,并能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为下一次活动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在每天晚上的总结会中。认真总结当天的工作和计划明天的活动安排,各成员按时参加。以上管理条例供参加社会实践全体人员共同遵守,对违反管理规定者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如若因违反管理条例而造成的损失和损害,由个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