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73.080D51B 10 102 1020,B 10 103 1030 DB 41河 南 省 地 方 标 准DB 41/ T XXXXXXXXX岩盐、天然碱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Green Mine Construction Specication of Rock salt trona mine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征求意见稿)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河 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DB41/ T XXXXXXXXXI目 次前 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25 矿区环
2、境 25.1 矿容矿貌 25.2 环境保护 25.3 矿区绿化 36 资源开发利用 36.1 开采方式与方法 36.2 加工工艺 36.3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 37 资源综合利用 47.1 伴生资源利用 47.2 固体废弃物利用 47.3 废水利用 48 节能减排 48.1 节能降耗 48.2 减排 59 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 59.1 科技创新 59.2 数字化矿山 510 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 .510.1 企业管理 .510.2 企业文化 .510.3 企业诚信 .510.4 企地和谐 .6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天然碱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 .7参 考 文 献 .8DB
3、XX/ XXXXXXXXXII前 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国土资源科学研究院、河南天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河南省矿业协会、河南省地质学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学宏、刘大全、姚书长、秦正、张长普、杜春彦、孙耀坤。本标准参加起草人:陶波、潘晔、范春雷、周凯、张军营、范向伟、郭新华、彭建谋、陈守民、王茵、宋绍永、卢东亚、田举博、刘静静、龚哲彦。DB41/ T XXXXXXXXX1岩盐、天然碱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岩盐、天然碱行业绿色矿山建设的总则、矿区环境、资源开发利用、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
4、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岩盐、天然碱矿水溶开采(包括井场、采集卤站、管线、加工厂)新建、改扩建和生产矿山绿色矿山的建设、评估、认定、核查等。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4161 矿山安全标志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50
5、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16423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252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 13306 标牌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一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二部分 物理因素AQ/T 900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TD/T 1036 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HG/T 22815 化工矿山钻井水溶法采矿设计规范QB/T 1571 井矿盐工业劳动安全技术规程QBJ 203 井矿盐钻井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 绿色矿山 green
6、mineDBXX/ XXXXXXXXX2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实施科学有序开采,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制范围内,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矿山。3.2 矿区绿化覆盖率 geen coverage rate of the mining area矿区土地绿化面积占矿山采集卤站、加工厂、站厂外部连接专用道路两侧绿化带等厂界内可绿化面积的百分比。3.3 科技创新投入 input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资金投入。科技创新活动包括科研开发、技术引进,技
7、术创新、改造和推广,设备更新,以及科技培训、信息交流、科技协作等。4 总则4.1 矿山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依法办矿。4.2 矿山应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遵循因矿制宜的原则,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的资源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复垦、企业文化和企地和谐等统筹兼顾、全面发展。4.3 矿山应以人为本,保护职工身体健康,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4.4 新建、改扩建矿山应根据本标准建设,生产矿山应根据本标准进行升级改造。绿色矿山建设应贯穿设计、建设、生产、闭坑全过程。4.5 新建、改扩建矿山在技术经济评价时应当将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土地
8、复垦等费用纳入矿山建设投资、生产成本。5 矿区环境5.1 矿容矿貌5.1.1 矿区所处位置应符合相关规划,不应在规定的禁止、限制开采范围,资源开采应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相协调,周边安全距离应符合要求。5.1.2 井场、采集卤站、管线、加工厂、办公、生活区等矿山主要功能区选址、布局应符合 GB 50187和 QB/T 1571规定。5.1.3 生产区应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机械设备、物资材料应摆放有序、场地保持清洁。5.1.4 办公、生活区设施应齐全,宿舍、食堂、澡堂、厕所应干净卫生,符合相关要求,会议室、文体活动场所应布置有序。5.1.5 矿山标牌、安全、环保等警示标志应齐全
9、、规范,标牌设置应符合 GB/T 13306规定,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应符合 GB 14161规定。5.2 环境保护5.2.1 矿山固体废弃物堆存与处置应符合以下规定:a) 固体废弃物应有专用堆积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符合 GB 18599的规定,符合安全、环保等规定。DB41/ T XXXXXXXXX3b) 钻井泥浆、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岩盐中的石膏、石膏泥,热电厂的灰渣,脱硝脱硫产生的废渣)等固体废弃物应分类处理,持续利用,处置率应达到 100%。鼓励废渣的资源化利用。c) 剥离表土应符合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处置率应达到 100%。d) 矿山办公、生活垃圾排放与处置应符合环保、安全规定
10、。e)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应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矿山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指标控制及堆存处置应符合环保和职业健康要求。5.2.2 矿山废水、污水处置与排放应符合以下要求:a) 废水收集系统应健全完善,生产废水、冲洗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等排放应符合 GB 8978规定。b) 采集卤、输卤过程中应采取防止跑、冒、滴、漏卤水的措施,并应建有完善的收集系统。5.2.3 应采用消声、减振、隔振、密闭等合理有效的技术措施对高噪音设备(各种泵类等)进行降噪处理,工作场所噪声接触限值应符合 GBZ 2.2的规定,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限值应符合 GB 12348规定,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应符合 GB 12
11、523的规定。5.2.4 矿山粉尘和废气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a) 应采取有效的粉尘防治措施和处理设施,工作场所粉尘浓度应符合 GBZ 2.1规定的粉尘容许浓度要求,采集卤站和加工厂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 GB 3095规定。对环保有特别要求的区域和时段,粉尘排放应达到其要求的标准。b) 生产、运输、输送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有毒有害气体(岩盐中的 H2S,天然碱及加工中的天然气、CO 2等)防治措施,矿山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指标控制应符合 GB 16297规定。5.2.5 矿山地质灾害隐患应设有警示标志,符合治理条件的应得到治理。5.3 矿区绿化5.3.1 矿山应因地制宜绿化、美化矿区环境,绿化覆盖
12、率应达到 100%。5.3.2 绿化树种及植物应搭配合理,长势良好。6 资源开发利用6.1 开采方式与方法6.1.1 新建、改扩建矿山设计应符合 HG/T 22815规定。6.1.2 矿山建设和开采活动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扰动和破坏,兼顾矿山闭坑时生态环境恢复和土地资源的复垦利用,选择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发方式。6.1.3 采矿方法应先进合理,开采回采率应不低于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和附录 A(天然碱)限定指标。6.1.4 采输卤工艺应先进,不得使用国家明文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技术、材料、装备。6.1.5 宜选用资源利用率高、废物产生量小、对生态破坏小的采矿技术、工艺与装备,符合清洁生产
13、要求。6.1.6 井场应符合标准化站场要求,配备规范的废液回收设施。6.1.7 对地埋的采输卤金属管线应采用完善的阴极保护措施。6.2 加工工艺6.2.1 加工工艺应先进、环保、安全,不得使用国家明文规定限制类和淘汰类技术、材料、装备。DBXX/ XXXXXXXXX46.2.2 在经济合理的情况下,主矿产及伴生矿产应得到充分利用、利用率不低于设计指标,主矿产应分级加工、优质优用,伴生矿产综合利用应符合相关规定。6.3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6.3.1 矿山建设、生产活动应统筹部署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使矿山地质环境能恢复、易恢复,土地复垦效果好。6.3.2 企业应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
14、地复垦相关义务,落实经费和各项措施,按计划完成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和土地复垦、监测、管护等目标任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和土地复垦率应达到备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6.3.3 应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和“边开采、边复垦”的要求,及时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复垦矿山压占和损毁土地;暂时难以治理的,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对环境的负效应。矿山地质灾害隐患应得到有效控制。6.3.4 临时用地应落实表土(土壤)剥离与保护措施,表土堆放场应布置合理、堆存有序,耕作层土壤剥离应符合 TD/T 1048 规定。6.3.5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后的各类场地应实现:安全稳定,对人类和动植物不造成威胁
15、;对周边环境不产生污染;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区域整体生态功能得到保护和恢复。6.3.6 土地复垦应恢复土地基本功能,因地制宜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土地复垦质量应符合 TD/T 1036规定。6.3.7 应建立环境监测与灾害应急预警机制。具体要求如下:a) 对生产废水、噪声、粉尘等污染源和污染物实行动态监测,制定抽采、输送和贮存等全过程监控机制,并做好环保处置应急预案。b) 对复垦区土地损毁情况、稳定状态、复垦质量等实行动态监测。c) 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环境实行动态监测。d) 建立地表沉降、位移观测站,并定期观测,记录存档。7 资源综合利用7.1 伴生资源利用7.1.1 宜对伴生资源进
16、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发。7.1.2 对伴生资源和有益元素宜回收利用。7.2 固体废弃物利用7.2.1 钻井泥浆、加工废渣等固体废弃物应分类处理,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应达到开发方案设计要求。7.2.2 锅炉煤烟废气脱硫脱硝产生的芒硝、石膏和燃烧产生的煤渣应用作水泥原料,废料综合利用率不低于 95%。7.3 废水利用7.3.1 应建立废水处理和循环利用系统,处理后资源化利用,利用率达到 100%。7.3.2 加工厂区应建立地表径流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处理后资源化利用。8 节能减排DB41/ T XXXXXXXXX58.1 节能降耗8.1.1 生产全过程应建立有能耗、水耗核算体系,控制并减少单
17、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矿山单位产品能耗指标应符合当地主管部门下达的指标要求,年度考核合格。8.1.2 开发利用高效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的工艺和设备,推广使用变频设备及节能照明灯具。8.2 减排8.2.1 老卤应资源化利用或回注,减少排放量。8.2.2 宜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替代内燃动力设备,降低废气排放对空气的污染。9 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9.1 科技创新9.1.1 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宜建立科技研发队伍,推广转化科技成果,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动产业绿色升级。9.1.2 企业宜建立产学研用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创新团队。企业的科技创新投入应不低于上年度主营
18、业务收入的 1.5%。9.2 数字化矿山9.2.1 建设数字化矿山,实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化。9.2.2 推进开采、输送、加工自动化建设,关键生产工艺流程数控化率不低于 70%。9.2.3 宜采用计算机和智能控制等技术建设智能化矿山,实现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深度融合。10 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10.1 企业管理10.1.1 应建立产权清晰、责任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化企业制度,形成科学高效、集中统一的管理架构体系。10.1.2 应建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重视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卫生防治、安全等工作的过程管理控制。应建有资源储量管理制度,运行有效。10.1.3 各
19、类报表、台帐、档案资料等应齐全、完整、规范。10.1.4 安全生产标准化,应通过三级以上(含三级)达标验收。10.1.5 应建立职工培训制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记录清晰。10.2 企业文化10.2.1 企业文化应充分体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发展理念和行业特色。10.2.2 企业发展愿景应符合全员共同追求的目标,企业长远发展战略应和职工个人价值的实现紧密结合。10.2.3 应健全企业工会组织,并切实发挥作用,丰富职工物质、文化、体育生活,建立企业职工满意度调查机制,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应不低于 90%。10.2.4 宜建立企业职工收入随企业业绩同步增长机制
20、。DBXX/ XXXXXXXXX610.3 企业诚信10.3.1 应构建企业诚信体系,信誉良好,履行社会责任,没有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系统异常名录,或被列入异常名录后经整改已移出异常名录。10.3.2 建立重大环境、健康、安全和社会风险等危机事件应对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当地民众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诉求。10.3.3 企业应履行矿产资源权益金缴纳义务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义务,公示、公开相关信息,确保与利益相关者交流顺畅。10.4 企地和谐10.4.1 坚持企地共建、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办矿理念,宜通过创立社区发展平台,构建长效合作机制,发挥多方资源和优势,建立多元合作
21、型的矿区社会管理共赢模式。10.4.2 应建立矿区群众满意度调查机制,宜在教育、就业、交通、生活、环保等方面提供支持,提高矿区群众生活质量,促进企地和谐。10.4.3 应与矿山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建立磋商和协商机制,加强对企业职工及其家庭的人文关怀和矛盾调解,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纠纷,不得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建设平安矿区。DB41/ T XXXXXXXXX7A A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天然碱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天然碱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是指天然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三项指标,是评价天然碱矿山企业开发利用天然碱资源效果的主要指标。经研究,其指标要求如下
22、:一、“三率”指标要求(一)开采回采率。天然碱矿采用水溶法开采回采率不低于 27%。(二)选矿回收率。天然碱矿不进行选矿作业,暂不设置选矿回收率指标要求。(三)综合利用率。天然碱矿为仅有采矿、加工工序的矿山企业,其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不作指标要求。碳化后的废液加热后(75)应重新注入井下用于开采使用,锅炉煤烟废气脱硫脱硝产生的芒硝、石膏和燃烧产生的煤渣应用作水泥原料,废料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5%。说明:本附录选自河南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天然碱资源合理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行)”,如有新要求则从其最新要求。DBXX/ XXXXXXXXX8参 考 文 献1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
23、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 号)2国土资源部关于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54号)3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修订稿)(国土资发2014176号)4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国银监会河南监管局 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工作方案(豫国土资规201819 号)5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豫政办2017149 号)6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金、钼、铁、铝、耐火粘土、水泥用灰岩、珍珠岩、天然碱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豫国土资公告第20163号)7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