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07 年 6 月 29 日上午,卫生部召开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专题发布会,介绍新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及相关检测方法。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水质安全监测室主任鄂学礼在会上介绍,经过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等专家一年多的努力,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之上,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由卫生部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了。 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共分十个章节,一个附录。本标准的修订原则如下: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解决人的基本需求,保护人体健康,才能构建和谐社会。为了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切实体现社会公平,应保障人
2、人都能享有卫生安全的饮水,饮水标准应适用于各类人群的各类生活饮用水,不应因农村经济发展落后于城市而降低对其饮水质量的要求。生活在 960 万平方公里土地上的所有人,饮用的水都应遵循同一标准。新标准(GB5749-2006)适用于我国的城市或农村的各类生活饮用水,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不论是集中式供水还是分散式供水,都应符合新标准的要求。生活饮用水包含两个含义,即指日常饮水和生活用水,但不包括饮料和矿泉水。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是指水在供人饮用时所应达到的卫生要求,是用户在取水点获得水的质量要求。新标准要求在居民取水点处的水质应符合本标准要求。2确保饮用安全的原则生活饮用水应保证人群终身饮用安全
3、,并应以此为原则确定水质指标限值。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定义,所谓“终身”是以人均寿命 70 岁为基数,以每天每人摄入 2 升水计算。所谓“安全”是指终身饮用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新标准中明确规定生活饮用水必须满足以下三项基本要求:(1) 保证流行病学安全,即要求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应防止介水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2)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不得产生急性或慢性中毒及潜在的远期危害(致癌、致畸、致突变);(3) 生活饮用水必须确保感官性状良好,能被饮用者接受。3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原则水质指标是饮水标准的主要组成部分,虽然在本次修订过程中水质指标显著增加,但是并
4、不是指标数量越多水质标准就越先进,在指标的选择和限值的确立时,应重点关注那些对饮用者人体健康能造成不良影响、流行病学或毒理学资料齐全、在饮水中含有一定浓度且有可能常检出,同时具有检测方法的污染物质。与此同时,我们也该认识到:水中的污染物种类繁多,人们对污染物的认知程度、水质项目的检测能力受到科技水平的限制,水质标准无法完全含盖所有污染物。因此在本次修订过程中将 28 项在我国可能具有参考意义、但目前所掌握资料尚不足以确立限值的水质指标以资料性附录的形式发布。4密切结合实际的原则根据我国的国情,在保证饮水安全的条件下,本标准中适当放宽了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中部分水质指标的限值要求。新标准颁
5、布之前,我国农村饮水一直参照农村实施准则进行评价,此次修订中将标准适用范围扩大至农村。但是,由于我国地域广大,城乡发展不均衡,乡村地区受经济条件、水源及水处理能力等限制,实际尚难达到与城市相同的饮用水水质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新标准一方面在城乡统一饮用水水质要求,另一方面对农村日供水在 1000m3 以下(或供水人口在 1 万人以下)的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采用过渡办法,在保证饮用水安全的基础上,对 10 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1 项微生物指标及 3 项毒理学指标,现阶段放宽限值要求,参考了农村实施准则中二级水质的要求,改变了以往同时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农村实施准则的局面。5保证可
6、行性的原则制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时,注意了结合国情,进行风险效益和投资分析,既考虑达到饮水水质目标的可行性,又考虑实现水质目标所需的经济和技术投入,如若要求过高、过严则需要投入巨额资金,一旦技术水平或经济条件不能满足要求,标准将形同虚设。此外,新标准中涵盖 106 项水质指标,虽然这些指标的超标对人体健康都会产生影响,但是针对某一个具体地方而言,不大可能会遇到所有指标都出现超标的情况。粗略计算,对单一水样按新标准全项检验的费用约 1.5-2 万元,同时各级供水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的检验室还需增加一定的设备投入。为此,新标准中将水质指标分为常规指标与非常规指标两类。所谓“常规指标”是指能反映生活饮
7、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非常规指标”是指相对局限存在于某地区或者不经常被检出的指标项目,可根据地区、时间或具体情况,降低检测频率和有选择的进行检测。这种将水质指标分类的方法是从我国经济条件出发的。6与国际水质标准相接轨的原则近年来,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的饮用水水质标准有很大进展,世界卫生组织 2004 年发布了饮水水质准则(第三版)中水质指标增至 144 项;美国 2004 年的饮水水质标准中涵盖水质指标 102 项。在我国水质标准的修订中重点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欧盟、美国、俄罗斯、日本等组织和国家现行饮用水标准,指标限值主要取自世界卫生组织 2004 年 10月发布的饮水水质准则第三版及
8、 2006 年的增补本资料。由于各地饮用水水质和水处理工艺存在差异,新标准选择的项目尽可能涵盖不同情况,一方面力求与国际标准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另一方面结合我国现状,解决我国实际问题。7与相关标准协调一致的原则饮水安全保障是一项系统工程,水源保护、水质处理、饮水监测监督等各个环节缺一不可,新标准中引入了多个相关的标准,为了保持标准的一致性,提高标准的可行性,新标准中对涉及到的相关标准只做了原则性规定,具体要求则参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如水源水应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执行;水质检测、供水企业管理则应分别参照 CJ/T206-2005 和 SL
9、308-2004 和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规定执行,以确保标准的协调一致性。新华网北京月日电(记者周婷玉 艾福梅)记者日从卫生部获悉,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原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了修订,联合发布新的标准。新标准将于今年月日正式实施。据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张成玉介绍,新标准具有三个特点: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新标准中的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项增至项;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实现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由于中国地域广阔,各地具体情况不同,新标准中的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的实施项目和日期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
10、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全部指标最迟于年月日实施。卫生部还确定年月日举办主题为“关注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卫生标准宣传周活动,将组织专家通过讲座、访谈等形式广泛宣传饮用水卫生知识。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不少地区水源短缺,有的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严重,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已不能满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需要。据介绍,新标准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新标准中的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 35 项增至 106 项,增加了 71 项;二是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三是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实现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
11、2007 年 7 月 1 日,国家新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正式施行,延续 21 年之久的老标准(GB5749-1985)终于完成了历史使命。新标准规定的指标由原来的 35项大幅增加到 106 项,部分指标的限值也更加严格了。因此,在新标准的贯彻和执行当中势必会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就此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秘书长邵益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邵益生认为,新标准的颁布无疑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对于保障人民的饮水健康、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然而,就目前的水源污染形势、供水设施条件、技术管理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等现实状况看,施行新标准可能面临三大挑战: 第一大挑战:能
12、否有效遏制水环境的恶化趋势,并尽快改善水源水质。 众所周知,水源污染是饮用水安全的最大隐患,保护水源是饮用水安全保障的根本途径。通常情况下,没有合格的水源就难以生产出合格的饮用水,当然在水源遭受突发性污染时,采取得当的应急措施也能使供水水质达标,但那毕竟是权宜之计,风险很大,代价也很高。然而,松花江、北江、太湖等流域相继发生的重大水污染事件,一再告诫我们水源污染的严重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如针对这次太湖的水污染事故,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开展多年,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太湖水污染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我国的水污染形势已非常严峻,有的甚至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
13、,造成的后果是,重的,最近几年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多次调查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据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 2004公布的结果,2004 年我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 5118 亿元,其中水污染的环境成本高达 28628 亿元;另据有关资料分析,目前我国至少有 30的饮用水源不合格,有近 4 亿城乡居民饮水不达标,由此产生的安全风险令人担忧。如果以新的标准来衡量,问题将更加严重。 第二大挑战:如何尽快改造供水设施,提高净水技术、工艺和管理水平。 在水源水质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之前,供水系统便成为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关键所在,而这个过程可能会非常漫长,供水企业将面临巨大挑战,可谓是任重道远,步履艰难
14、!难的不仅仅是工艺技术问题,还有设施改造的投资问题,有了投资还需要有足够的时间去实施,其后,供水成本也会随之上升,水价格上涨压力也会增大。据有关专家分析,若在现有的常规工艺基础上增加臭氧、活性炭、膜等强化或深度处理,可基本保证出厂水水质能够达标,但需增加制水成本 0.3 元/立方米左右,再加上配水管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等需要增加的投入,供水的总成本会有较大幅度提高。 另据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国城镇绝大多数供水设施不能满足新标准的要求,配水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的差距更大、隐患更多;农村的供水设施非常简陋,农民饮水的达标程度基本上取决于水源水的状况。如果严格按新标准的要求来衡量,目前绝大部分人口的饮
15、水都难以达标,正因为如此,国家在颁布实施新标准时,给出了一个五年的宽限期,即将饮用水全部达标的最后期限推迟到 2012 年 7 月 1 日。 同时考虑到我国不同地区水源状况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性,作为过渡性的安排,允许各省级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非常规检测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然而,五年的时间并不长,供水企业面临的挑战显而易见。 第三大挑战:如何快速提高水质检测能力,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管力度。 水质标准提高后,检测能力跟不上,也就无法判断水质是否达标,执行新标准便成为空话。事实上,供水企业指导生产需要检测数据,政府部门监管需要监测数据,广大消费者也期望了解水质状况。因此,提高水质检测能力和监管
16、水平与改造供水设施同样重要,也是施行新水质标准必须同步完成的重要任务。然而,目前我国大多数供水企业的水质检测能力都不高,截至 2005 年,在全国几千家供水企业中,只有 43 家重点城市的规模较大的供水企业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1985)中规定的 35 项指标的检测能力。其中,供水能力超过 100 万立方米的企业实际能够检测的项目平均为 57 项,供水能力低于 10 万立方米的平均只能检测 26 项,大部分县城以下供水企业尚未配备基本的水质监测设备,甚至不能对常规水质指标进行监洲。 供水企业普遍较低的检测能力将严重影响新标准的实施进程,水质标准提高必然对水质的检测方法、药剂、仪
17、器等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必然会增加企业的成本支出。如目前检验一个水样即对全部 106 项指标进行检验的费用高达 1.52 万元,这笔费用已经不低,但添置相应的仪器设备的费用更高,如何消化这些费用,如何整合社会检测资源,如何提高检测设备的利用效率等,不仅是摆在供水企业面前的一个难题,也是各级政府需要认真研究并妥善解决的问题。 城乡供水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供水行业是公共服务行业,全社会要共同应对挑战:各级政府应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供水企业应承担更重的保障任务,消费者应自觉交纳水费并争做节水减污的模范,行业协会要做自律的表率!饮用水标准起草人:饮用水必须符合卫生标准http:/ 2007 年 07
18、月 12 日 09:00 三联生活周刊 “饮用水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专访 2007 生活饮用水标准起草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水质安全检测室主任鄂学礼( 有删节,全文请翻阅 三联生活周刊今年第 25 期 74 页,2007 年 7 月 9 日出刊)三联生活周刊:7 月 1 日开始执行的生活饮用水标准是什么时候开始准备?这个 20 年停滞不变的标准,是什么力量推动了这次修改?鄂学礼:1985 年制定这个标准以后,按照国家规定应该 5 年修订一次,特别是 90 年代,国家经济快速发展以后,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也亟需有一个标准出台。但由于国家部门之间的关系,又没有办法
19、议论这个事情。卫生部在 2001 年出台了一个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提出了 96 项指标,按照标准的格式进行了编写,是按照行业的,就是卫生部系统下发的。2005 年,建设部出台了一个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提升到 103 项指标。但是目前看,这都是行业标准,行业标准在执行中可能都受到一些制约。我们国家按级别分为几个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还有企业标准。国标是强制性的,大家都得遵守。行业性的标准主要是针对本行业,从全国饮水标准来看,可能不是很全面。2004 年,中央对重庆市饮用水水源地的有机污染物做过一次批示,在这种情况下提出一个问题:什么是安全的饮用水?目前看,主要依据还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标
20、准。三联生活周刊:这么多行业标准,执行起来,会不会混乱?鄂学礼:会的。指标就不一样,卫生部和建设部的两个行业标准的指标分别是 96 项和103 项,多出几项,检验还是不检验,肯定会有矛盾。新标准出台之后,这个矛盾就会减少。比如卫生部的标准就不用了,建设部的标准也依据国家标准。三联生活周刊:在这个生活饮用水新标准执行钱,有条关于水的新闻:一批依云矿泉水在上海市出入境检疫局被查出细菌严重超标,但也有专家认为,中国目前关于饮用天然矿泉水水质的标准的确与 WHO 及美国有关标准在细菌菌落含量问题上有所不同。这是由于标准差异引发的吗?我们新的标准会不会也在一些项目上和国际标准存在差异?鄂学礼:目前没有跟
21、国际标准不一致的地方,化学物质的要求是,70 年间每天喝 2 升水,保证人体健康,这是安全的。但是对于微生物,都是 0,不得检出。化学物质的损害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微生物是吃完以后有毛病马上就出来了,所以微生物一个都不能有。从依云的事情来讨论饮用水标准实际上是两回事。因为饮用水不是饮料,生活饮用水标准指的是饮用水,水和饮料最大的区别是,水是没有办法选择的,一个城市的水都是统一供应的,一旦爆发疾病,就是大面积的。所以制定水的标准和饮料的标准不一样的,水是 70 年寿命,每天 2 升,饮料是 70 年寿命,每天 500 毫升,依云的事情应该归在饮料里,而欧盟实际上也有细菌总数的检测。三联生活周刊
22、: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觉得,在很多人的概念里,他们已经把饮料当作“生活饮用水”了这是瓶装水商业长期灌输的结果。我想知道,生活饮用水的标准,会给瓶装水标准带来什么影响。鄂学礼:今天中午卫生部刚开会讨论了这个标准和瓶装水、桶装水的关系问题,认为由于人们大量饮用瓶装、桶装饮用水,所以就将这个作为生活饮用水的一个补充。对于商品,大家是可以选择的。如果作为饮用水,必须先要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还要符合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标准要高于生活饮用水标准。当两者产生矛盾时,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为准。比如说,现在桶装水的标准还是参考 1985 年的标准,砷的含量标准还是0.05 毫克/升,现在改成了 0.01
23、毫克/升了,它就得按新标准改。有一个新的基本标准之后自然会修订,而这些产品的标准有一些已经列入了国家标准,比如说矿泉水和纯净水的标准。像矿泉水和纯净水的国家标准,就是根据水的品质区分的,矿泉水的全名是天然矿泉水,它们任何一种都绝对不是生活饮用水的概念,天然本身是一种资源,有自己的特性,有一些指标一定要超过这个量才能叫矿泉水。一定要区分矿泉水和生活饮用水的概念,并不是说纯净水、矿泉水天天喝就好,它是一种饮料,有些指标是高的,比如氟,饮用水规定不得高于 1,矿泉水规定不得高于 2,如果长期饮用氟含量为 2的水,人肯定要出毛病的,偶尔喝没问题。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一个基本文件,既然它出来了,所有标准
24、都要根据这个标准进行修改。现在桶装水标准已经开始修订了。 水质指标是饮用水标准的主要组成部分。业内专家认为,虽然在本次修订过程中水质指标显著增加,但是并不是指标数量越多,水质标准就越先进。在指标的选择和限值的确立时,应重点关注那些对饮用者人体健康可能造成不良影响、流行病学或毒理学资料齐全、在饮水中含有一定浓度且有可能经常检出,同时具有检测方法的污染物质。很多消费者习惯于饮用瓶装纯净水和人工矿物质水,觉得卫生安全较有保障。按照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标准,即使是安全的、干净的水,也不等于百分之百的健康好水。众所周知,没有污染,不含致病菌、重金属和有害化学物质是健康好水的必备条件,在这一点上,优质的桶装
25、纯净水完全可以达标,因为它经过人工处理,不含任何添加物,水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也得到了彻底的净化。但事实上,如果过度“纯净”,所有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也被滤去了。此外,不少消费者对人工矿物质水青睐有加,觉得它由未受污染的地下矿泉水加工而成,含有人体所需的天然矿物质和微量元素,既有利于健康,口感也非常好。专家也对此指出,人工矿物质水片面迎合了对少数几种矿物质的要求,并没有考虑到矿物元素的均衡。新标准的实施大幅度提高了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指标和质量门槛,但全面推广尚需时日。质检专家提醒消费者,应注意饮用水的感官质量。合格的饮用水一般应无色、透明、清澈、无异味,无肉眼可见物。人工矿物质水允许有极少量的天然矿物盐沉淀,但不得有其他异物;在购买瓶装饮用水时要注意,包装瓶应由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材料制成,瓶体应光滑、清亮,透明度高,质感好。可以用手挤压塑料瓶身,检查瓶盖是否密封良好。如果瓶口有水渗出,说明瓶盖密封不严,饮用水可能已经受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