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监测妇幼保健信息量化考核制度 为加强我市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信息报送工作管理,进一步健全信息报送网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提高信息报送质量,促进各地交流沟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基层卫生、妇幼保健的各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信息的桥梁作用,实现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基本原则 客观、公正、兼顾数量与质量。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信息采集、报送工作的领导及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网络2、各乡镇卫生院和助产机构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综合素质好的专人担任信息通讯员,负责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的信息采集、填报、组稿、报送工作。 4、日常工作信息于每月 25 日前将上报,新出台的政策和重要活动情况即时即报。5、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各类相关报表、资料要按时限上报,数据准确,符合逻辑。 四、评分标准 1、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规定的月报、季报及时每次计 1 分,数据准确无误每次计 1 分。2、上级要求的临时报表及时、准确,每次计 1 分。 各地要认真做好信息工作,我局将把信息考核纳入年终考核统一评分,信息报送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