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全面和片面对一个人的评价不应该只看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应该全面的去看待一个人。不但看其在公众场合的表现还要看其在私人场合的表现,不但看其现在的表现,还要看其过去的表现,不但看其缺点,还要关注其优点,这样才能做到客观的评价,形成正确的结论。一句话,不了解矛盾各方的特点。这就叫做片面地看问题。或者叫做只看见局部,不看见全体,只看见树木,不看见森林。看人如此,对待事情也是如此,只有全面的了解事情的缘由经过,才能找到事情的本质,才能达到全面客观的认识,进而作出符合规律的决策来。2、绝对和相对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任何事物都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这就要求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去看问题,而不能用静止的
2、观点看问题,把事物绝对化就是静止观点的一种,比如说,这个人是个坏蛋,这样评价一个人是不客观的,因为也许他曾经很坏,现在却变好了,也许他对一部分人很坏,但对另一部分人却很好,也许有时很坏,有时也很好,所以说不能绝对的从一而论,对任何事情要用联系的、变化的、发展的眼光去看问题,要结合历史的情况,现在的现状和未来的趋势去看待事物,做到相对的、正确的认识。3、本质和现象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本质,也会表现出一定的现象,现象往往是其表面的,浅显的东西,要透过现象抓主事物的本质,只有抓住了本质,才能找到问题的要害,才可以按照事物的规律办事,才能作出正确的决策来。例如:股票市场价格波动是现象,其波动的本质是什么
3、?房价上涨是现象,上涨的本质问题在哪里呢?政府经常下发各种各样的政策,这些政策的本质是什么?4、内容和形式5、整体和局部整 体 和 部 分 既 相 互 区 别 又 相 互 联 系 。 二 者 的 地 位 与 功 能 不 同 , 整 体 居 于 主 导 地 位 , 统 率着 部 分 ; 整 体 具 有 部 分 根 本 没 有 的 功 能 ; 当 各 部 分 以 合 理 的 结 构 形 成 整 体 时 , 整 体 就 具有 全 新 的 功 能 , 整 体 的 功 能 就 会 大 于 各 个 部 分 功 能 之 和 ; 当 部 分 以 欠 佳 的 结 构 形 成 整 体时 , 就 会 损 害 整 体
4、 功 能 的 发 挥 。 整 体 的 性 能 状 态 及 其 变 化 会 影 响 到 部 分 的 性 能 状 态 及 其变 化 , 反 之 , 部 分 也 制 约 着 整 体 , 甚 至 在 一 定 条 件 下 , 关 键 部 分 的 性 能 会 对 整 体 的 性 能状 态 起 决 定 作 用 ; 整 体 和 部 分 的 地 位 在 一 定 条 件 下 是 可 以 转 化 的 。6、长期和短期7、偶然和必然8、质变和量变一 切 事 物 的 变 化 发 展 , 都 是 首 先 从 量 变 开 始 的 。 没 有 量 变 作 准 备 , 就 不 会 有 质 变 发 生 。量 变 是 质 变 的
5、前 提 和 必 要 准 备 。 事 物 的 量 变 达 到 一 定 程 度 时 , 又 必 然 会 引 起 质 变 。 质 变是 量 变 的 必 然 结 果 。9、普遍和特殊:矛 盾 是 普 遍 的 和 客 观 的 , 矛 盾 存 在 于 一 切 事 物 中 , 并 且 贯 穿 于 每 一 事 物 发 展 过 程 的 始终 , 即 事 事 有 矛 盾 , 时 时 有 矛 盾 。 矛 盾 的 特 殊 性 , 是 指 矛 盾 着 的 事 物 及 其 每 一 个 侧 面 各有 其 特 点 。 矛 盾 的 特 殊 性 表 现 在 不 同 事 物 的 矛 盾 具 有 不 同 的 特 点 ; 矛 盾 的
6、特 殊 性 还 表 现在 同 一 事 物 的 矛 盾 在 不 同 发 展 阶 段 各 有 不 同 的 特 点 ; 矛 盾 的 特 殊 性 还 表 现 为 事 物 矛 盾 的双 方 也 各 有 其 特 点 。10、可能和现实11、主观和客观12、原因和结果事 物 之 间 存 在 着 因 果 联 系 , 因 果 之 间 既 有 先 行 后 续 , 又 有 引 起 和 被 引 起 的 关 系 , 原 因 与结 果 相 互 区 别 相 互 联 系 。 承 认 因 果 联 系 的 普 遍 性 和 客 观 性 , 是 人 们 正 确 认 识 事 物 , 进行 科 学 研 究 的 前 提 ; 正 确 把 握
7、 事 物 的 因 果 联 系 , 才 能 提 高 人 们 实 践 活 动 的 自 觉 性 和 预 见性 。13、个性和共性矛 盾 的 普 遍 性 和 矛 盾 的 特 殊 性 的 关 系 , 就 是 矛 盾 的 共 性 和 个 性 的 关 系 。 其 共 性 是 矛 盾 存在 于 一 切 过 程 中 , 并 贯 串 于 一 切 过 程 的 始 终 , 矛 盾 即 是 运 动 , 即 是 事 物 , 即 是 过 程 , 也即 是 思 想 。 否 认 事 物 的 矛 盾 就 是 否 认 了 一 切 。 这 是 共 通 的 道 理 , 古 今 中 外 , 概 莫 能 外 。所 以 它 是 共 性 ,
8、是 绝 对 性 。 然 而 这 种 共 性 , 即 包 含 于 一 切 个 性 之 中 , 无 个 性 即 无 共 性 。假 如 除 去 一 切 个 性 , 还 有 什 么 共 性 呢 ? 因 为 矛 盾 的 各 各 特 殊 , 所 以 造 成 了 个 性 。 一 切 个性 都 是 有 条 件 地 暂 时 地 存 在 的 , 所 以 是 相 对 的 。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14、内因和外因内 因 是 事 物 变 化 发 展 的 根 据 ; 外 因 是 事 物 变 化 发 展 的 条 件 ; 外 因 通 过 内 因 起 作 用 。
9、15、主要和次要在 事 物 发 展 过 程 中 处 于 支 配 地 位 、 对 事 物 发 展 起 决 定 作 用 的 矛 盾 , 叫 做 主 要 矛 盾 ; 其 他处 于 从 属 地 位 、 对 事 物 发 展 不 起 决 定 作 用 的 矛 盾 , 叫 做 次 要 矛 盾 。 主 要 矛 盾 和 次 要 矛 盾相 互 依 赖 、 相 互 影 响 ; 主 要 矛 盾 和 次 要 矛 盾 在 一 定 条 件 下 可 以 相 互 转 化 。 在 事 物 内 部 居于 支 配 地 位 、 起 主 导 作 用 的 矛 盾 方 面 , 叫 做 矛 盾 的 主 要 方 面 ; 处 于 被 支 配 地 位
10、 、 不 起 主导 作 用 的 矛 盾 方 面 , 叫 做 矛 盾 的 次 要 方 面 。 矛 盾 的 主 要 方 面 和 次 要 方 面 的 关 系 是 对 立 统一 的 。 它 们 相 互 排 斥 , 又 相 互 依 赖 , 在 一 定 条 件 下 可 以 相 互 转 化 。 要 善 于 抓 住 重 点 , 集中 主 要 力 量 解 决 主 要 矛 盾 ; 要 学 会 统 筹 兼 顾 , 恰 当 地 处 理 次 要 矛 盾 。 矛 盾 的 主 要 方 面 和次 要 方 面 相 互 关 系 的 原 理 , 要 求 我 们 看 问 题 既 要 全 面 , 又 要 善 于 分 清 主 流 和 支 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