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 疫 科 国 家 临 床 重 点 专 科 建 设 项 目 评 分 标 准 (试 行 )一、本标准分 5 个部分,实行量化 900 分制,其中“ 基础条件”占 55 分, “医疗技术队伍” 占 245 分, “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 300 分, “医疗质 量状况” 占 200 分, “科研与教学”占 100 分。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4.专科整体实力强
2、,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5.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6.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无特别注明,其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 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 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七、本标准中涉及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 1 年以上、年工作时间
3、8 个月以上。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 SCI 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 、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 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一 基础条件 55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3 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 2 分;规划合理得 1 分;无规划不得分。1发展环境(5)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 2政策、措施齐全,为医院内重点学科得 2 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 1 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是医院重点学科不得分。床位数 5 至少有 1 个护理单元,床位总数达 30 张得 3 分;每增加 5 张床加 1 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2专科
4、规模(10)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 56 平方米得 5 分;每减少 1 平方米扣 3 分;少于 4 平方米不得分。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要 10医技科室整体实力:有医学影像科、并设有风湿专业方向的技术人员得 4 分;有康复科得 3 分;配备专科药师得 3 分。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20具备风湿病诊断相关的 B 超设备得 3 分;CT 设备得 3 分;MRI 设备得 3 分;病理设备得 4 分;具备能满足风湿免疫专科临床诊断的检验条件得 5 分;其他辅助实验室设置得 2 分。3支撑条件(40)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 10 评估前 5 年投入200 万
5、元得 10 分,每减少 20 万元减 1 分。未专款专用的,不得分。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二 医疗技术队伍 2454技术团队(20)整体实力 20医护人员的配备满足工作和发展的需要;形成技术团队,处理疑难重症能力强得 10 分;各级医师能够掌握相应技术得 5 分;对中青年医师进行科室核心技术的培养和锻炼得 5 分。学术地位 13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 2 分;博士生导师得 3 分;任国际学术组织副主委以上职务得 3 分,任国家级学术组织常委以上职务得 2 分;任 SCI 收录杂志的副主编以上职务得 3 分,任国家级医学期刊副主编以上职务得 2 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临床能力 15
6、掌握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技术得 3 分;有本专业疑难病种较高的诊治能力,诊疗效果好得 3 分;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 1 项以上得 3 分;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 30 次以上得 3 分;年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会诊次数10 次得 3 分。5学科带头人(40)教学水平 12评估前 3 年:指导毕业博士生4 名得 2 分;主持在研国家级课题,每项得 2 分;作为第一或通信作者发表 SCI 收录论著,每篇得 1 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6学科骨干(不包括学科带头人)数量 32有6 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学科骨干人员,能够满足各专业方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得 20 分。每增加 1 名加 4 分。每减少
7、1 名减 5 分。最多不得超过标准分。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学术地位 18 任省级学术团体委员以上或核心期刊编委(含通信编委)以上职务,每人次得 3 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临床能力 30能够掌握代表其专业方向先进水平的技术得 6 分;具有其专业方向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治疗效果好得 6 分;有保障学科骨干技术水平持续提高的制度得 6 分;3 年内年均主持学科组内专科查房,每周1 次得 6 分;应邀参加外院疑难危重病例会诊,每年平均5 次得 6 分。(110)教学科研水平 303 年内指导硕士以上研究生毕业每名得 2 分(最高 10 分);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每项得 2 分;作
8、为第一或通信作者发表 SCI收录的临床方向论著每篇得 1 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年龄结构 10 年龄结构合理,能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得 10 分。学历结构 5博士研究生学位人员比例60%,得 5 分;50%,得 3 分;20% ,得 2 分;比例20%不得分。7医师队伍(20)职称结构 5高级职称医师比例不超过 40%,中级职称医师比例不超过40%,各级人员比例可上下浮动 20%范围,符合要求者得 5 分。8护士队伍(30)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 10人员满足临床要求(符合 1:0.4 的标准)、结构合理得 6 分;学历结构合理,大专以上学历60%得 4 分。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
9、分 评分标准 备注护士长能力 10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 2 分;省部级以上学术组织任职,得 2分;主编(译)或副主编(译) 风湿病专著每本得 2 分;作为第一或通信作者发表护理方向核心期刊论文每篇得 1 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护理专科业务培训及能力 10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及教学查房得 1 分;在省市级以上继续教育项目授课每人次得 2 分;承担护理相关科研课题得 2分;作为第一或通信作者发表护理方向核心期刊论文每篇得 1分(不包括护士长) ;接受过 GCP 培训的专业护士每名得 1 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人员培养情况 10 培养方向明确得 4 分;规划合理得 4 分;落实到位得 2 分。9
10、人才培养(25) 进修学习情况 15 近 5 年内到国外进修(3 个月)超过 3 人次得 10 分,每增加 1人次得 2.5 分。最多不得超过标准分。不达标,不得分。三 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300平均住院日 5 符合医院平均住院日要求者得 5 分,不达标,不得分。10总体水平(50) 疑难危重病例比例 45 疑难危重病例在出院患者中比例大于 40%得满分;每下降 5%扣 10 分。低于 15%不得分。重症指有严重脏器或系统损伤者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亚专业与专科发展适应性 15 重视临床专病建设,每开设一个风湿免疫学科专病门诊得 5 分。最高不超过标准分。未开设,不得分。11
11、亚专业 建设(35) 各亚专业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20 评价临床专病的技术水平,每一个专病最高得 5 分。最高不超过标准分。12技术特色(30) 技术特色和先进性 30过去 3 年内开展的先进风湿病诊疗技术,如各种新型自身抗体检测、关节 MRI、各种新型治疗等,每项得 3 分。最高不超过标准分。能否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种 20能独立诊治本专科临床诊疗指南中规定的主要病种得 20分。缺 1 个病种扣 5 分。疑难病种诊治能力 30根据医院收治疑难病例的总体情况,以及病例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打分。疑难病种诊治有效率80%得
12、满分,每下降 5%扣 5 分。13诊治能力(80)危重症诊治能力 30根据医院收治危重病例的总体情况,以及病例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打分。危重病例抢救成功率60%得满分,每下降 5%扣 5 分。危重症指有严重脏器或系统损伤者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创新项目的数量 30有国内外先进的创新项目,带动诊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每项得 10 分,最多不超过标准分;创新项目少,临床诊疗水平停滞不前,不得分。创新项目包括诊疗方面的新技术、新方法等。创新水平 10 对创新项目的先进性和临床实用性情况综合评价打分。14创新能力(50)创新
13、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 10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强,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和效果者,得 10 分。年出院患者中省(市) 外患者比例 30年出院患者中,省(直辖市)外患者比例35%得 30 分;20%-34%得 15 分;小于 20%,不得分。进修医师、护士来源情况 15 每年 5 名得 10 分,每增加 1 名得 1 分。每年 5 名以下不得分。技术推广情况 5 技术推广项目每年 1 次得 2 分,超过两次得 5 分。15辐射能力(55)受邀在国(境)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做学术报告情况5评估前 3 年,每人次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做学术报告得 1 分。最高不超过标准分。四 医疗质量状况 20016
14、质量概况(35)合理用血 5 综合专科患者输血比例及合理性进行评分。有一项次不合理扣2 分。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合理用药 20综合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百分率、门诊、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和药占比,综合评分,有一项次不合理扣 4 分。本项将综合医院情况打分。病人满意度调查 10 满意度大于 90%得 10 分,每下降 1%扣 1 分。临床主要诊断符合率 40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征、强直性脊柱炎、硬皮病、肌炎/皮肌炎、系统性血管炎、成人斯蒂尔病、混合性结缔组织病等 9 个种病平均诊断符合率大于 95%,得 40 分,90%-95%得 30
15、分,85%-90% 得 20 分,85%以下不得分。甲级病案率 20 甲级病案率大于 95%得 20 分,每降 1%,扣 2 分,有丙级病历不得分。出院患者随访及治疗效果评价结果 10建立患者随访制度,得 5 分,重点病种的出院患者随访率大于50%得 5 分。建立并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质量评价标准 20有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质量评价标准,并有规范的效果评价月检查记录,得 10 分;有反馈及持续改进的措施意见,得 10 分。无护理质量评价标准,不得分。不熟悉标准或执行不到位,不得分。17病区质量(115)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 15 大于 95%得 15 分,每下降 1%,扣 2 分。序号
16、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10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得 10 分。有 1 项缺项或 1 处不落实扣2 分。专家出门诊情况 20 每天均安排高级职称人员出门诊,所有专家平均每人每周出门诊2 次,得 20 分。有一人不符合要求扣 3 分。门诊管理措施 15 有门诊宣教措施得 5 分;有门诊便民措施得 5 分;有独立的专业治疗室得 5 分。文明缺陷管理 5 有门诊文明缺陷管理机制,患者满意度达 90%以上得 5 分,每降低 5%减 2 分,低于 80%不得分。18门诊质量(50)门诊患者预约挂号患者情况 10 已开展门诊预约挂号工作得 10 分。五
17、科研与教学 100学术委员会任职 5全国性学术组织主委 5 分,副主委 4 分,常委 3 分,委员 2 分,中青年委员 1 分;省部级学术组织主委 3 分,副主委 2 分。1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 1 次。省部级学术组织副主委以下任职,不得分。19 学术影响(10)学术刊物任职 5SCI 收录杂志的主编 5 分、副主编 4 分、常务编委 3 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的主编 4 分、副主编 3 分、常务编委 2 分;其它医学杂志主编、副主编 2 分,常务编委 1 分。一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一次。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20专科方向(12)专科的临床研究方向 12专科
18、有明确的研究方向,研究内容系统,并有相应科研项目支持或有相关成果者,每个研究方向得 4 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国家级项目 10 达 5 项得 8 分,每增加 1 项加 1 分,5 项以下不得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21科研项目(14) 部(省)级项目 4 达 2 项得 2 分,每增加 1 项得 0.5 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国家级、部(省) 级科技奖励 10国家级科技奖得 10 分;部(省)级二等奖以上得 6 分;三等奖得 4 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SCI 收录、中华医学系列杂志及统计源期刊论著 12SCI 收录每篇得 1 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得 0.5 分;统计源期刊杂志得 0.
19、5 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22临床方向的科研成果(25)发明、新型实用、外观设计专利 3每项发明专利得 3 分,新型实用专利得 1 分,外观设计专利得0.5 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23学生教育(14)本科生教学 4临床教学不少于本学科课时的 80%,见习、实习轮转安排合理、到位,得 4 分;未承担者不得分;无临床授课扣 3 分;无见习、实习扣 3 分。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研究生培养 10评估 3 年内,毕业及在读的博士后:2 人得 3 分,1 人得2 分;博士生:10 人得 5 分,5 人得 2 分;硕士生:10人得 2 分,5 人得 1 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国家级、省级(甲类) 、市级(乙类 )继续教育项目;深入基层举办继续教育项目(学习班、论坛)10举办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每项次得 8 分,省级每项次得 2 分,市级每项次得 1 分;深入基层举办继续教育项目得 1 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24继续教育(20)规范化医师培训 10 培养合格率大于 95%,得 10 分;每低 5 个百分点,扣 2 分。25编写教材及专著(5)五年内参加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院校规划教材或风湿病专著编写工作5 五年内每参编 1 本普通高等院校规划教材得 1 分,每主编或主译 1 本风湿病专著得 1 分,最高不超过标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