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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行为量化考评标准.doc

上传人:kpmy5893 文档编号:9217107 上传时间:2019-07-29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3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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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德园管理学院学生行为量化考核标准德园管理学院学生综合量化考核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学生管理中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并在以后不断完善和改进,本考核标准学生基准分为 100 分。有各班级根据考核标准统计出学生的考核初始分值。有团总支学生会组成考核小组根据各班考核情况统计出各班学生的最后考核分值。考核分值要进行公布,评选出优秀的同学和较差的同学要进行公开公布。学生量化考核分值是作为评优、评先以及其他各项奖励和惩罚的重要依据。一、1.遵守校纪、团结同学、宿舍同学关系良好,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加 1 分,2.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表现突出者加 1 分;3.积极配合老师的工作,

2、服从教育和管理,加 2 分;4.积极向老师反映班级情况、提出建议、思路的同学根据情况加 2 至 5 分;5.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思想作风正派,敢于抵制不良风气倾向,表现突出者加 1 分;6.积极协助老师工作,出色地完成老师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者,加 2 至 5 分;7.发现安全隐患与其他重要情况及时向老师汇报,每人次加 3 分;8.出现安全或者群体性聚集事件中主动帮助老师控制事态者每人次加 5 分;9、被通报批评者或者被老师公开批评者每人次扣除 2 分。被老师公开表扬者加 2 分。10.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诽谤污蔑他人、发表非法或者不文明言论者扣 10 分。二、1.早晚自习 无故不到扣 0.5 分

3、,每月全勤者每月加 1 分,一学期全勤者额外加 2 分。2.旷课 旷课一节每人次扣 1 分,迟到早退每人次扣 0.5 分。3.通过四级的同学每人次加 3 分、通过六级的同学每人次加 5 分。 4,数学或英语在班级前三名同学依次加分 2 分、1.5 分、1 分。考试不及格扣 1 至 5 分5.在德园管理学院组织的学习类竞赛中前三名的同学加分 1.5 分、1 分、0.5 分。6.在全国、省市、学校、学院社区等获得名次的同学根据情况分别加分 2 分至 10 分。7.因为学习方面表现突出活动通报表扬的同学每人加 1 分。8.态度端正,学习方面表现突出,受到老师表扬的加 2 分;9.上课玩手机、睡觉、说

4、话、扰乱课堂者扣 0.5 分。10.因为学风、学习等方面受到老师公开批评者每人次扣 2 分三、1.早操 无故旷操,一次扣 0.5 分、迟到 2 次扣 0.5 分,一月出操请假 3 次以上的扣1 分。 无故晚归一次扣 2 分.2.违反学校考场纪律者扣 2 分;3.醉酒闹事、打架者一经发现每人次扣 2 分,.与同学以及他人发生争吵每人次扣 0.5分。4.不服从老师教育和管理者,每人次扣除 3 分。5.每两周早操、自习、上课出全勤的班级全班同学每人加 0.5 分。6.在节假日或者请假期间结束后延长时间者扣 1 分,无故延长时间者扣 3 分。7.未履行请假手续而离校的者扣 3 分。8.受到社区学院及以

5、上机构批评者扣 5 分,受到公安机关处理者扣除 5 至 10 分9.在校园、宿舍、教室、餐厅、图书馆等场所出现不文明行为者扣 1 至 5 分。10.参与非法组织、以及其他违反学校纪律者,根据情况扣除 2 至 10 分四、1.每周被评为“优秀寝室”的宿舍每人次加 0.5 分,每月被评为“优秀寝室”的宿舍每人加 1 分;每周被评为“最差寝室”的宿舍成员每人次扣 0.5 分、每月被评为“最差寝室”的宿舍成员每人次扣 1 分。2.不配合学生会、自律委员会、班委会团支部工作者,每人次扣 1 分。3.凡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党、团员和其他个人荣誉称号的,视情况加 2 至 10 分。

6、4.凡评为国家级、省级、校级、学院社区级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 3 至 10 分,其他学生干部加 1 至 5 分。5.有在校园、宿舍以及其他场所引起安全隐患的行为者,扣 2 分6.组织小团体者、散动同学抵制学校教学与管理者,扣 2 至 5 分。五1.被评为“优秀干部” 、 “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及受校表扬的每人次加 5 分。 2.能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表现突出者加 1 分;3.集体组织的各种活动分配到但无故不到者每人次扣 0.5 分。4.按要求撰写新闻稿、等各类稿件,积极参与板报、宣传栏编辑、制作,加 1 至 3 分;5.参加各项活动,表现积极,受到校、学院社区、团委表扬、奖励者依次加 4、3、

7、2分;6.扰乱集体活动开展的或者不配合活动组织与管理的同学扣 2 分;7.参加校级、市级、省级以上各种文体比赛,个人获得规定名次者按等级依次加5、10、15 分;获得团体规定名次者,按等级依次加 3、8、12 分;7.参加大型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者加 2 分;8.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学校各项活动受到奖励者加 315 分;9.其他各种对个人、学校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的同学扣除 2 至 10 分六、1.担任职务每学期加分:辅导员助理 10 分,副书记副主席 10 分,主席助理 8 分,办公室助理 6 分、第一副部长 6 分,副部长 5 分、班长团支书 5 分,班委 2 分。2.担任自律委员会学生干部职务加分:副主席 10 分、主席助理 8 分、副部长 5 分、成员 2 分。3.副书记副主席对属组织成员拥有 10 分内加减分权限,第一副部长对所属成员拥有 5分加减分权限,各班负责人对所属班级成员拥有 3 分加减分权限。4.学生干部除需要遵守本考核标准外,还要认真执行学生干部量化考核标准。5.本标准根据施行的情况将逐步进行完善。2012 年 4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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