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封建”名实问题研讨会发言汇编“封建”名实问题研讨会发言汇编(一) 2“封建”名实问题学术研讨会开幕词和闭幕词 2我为什么要写文章讨论“封建”名实问题 4关于马克思的封建社会原论 6“封建”名实问题研讨会发言汇编(二) 10从经济形态看中外封建社会 10“封建”概念讨论中若干问题的探讨 12封建社会本质特征的共同性及其具体形态的多样性 15“封建”名实问题研讨会发言汇编(三) 19“封建”名实问题讨论的实质 19秦以后的中国是有中国特色的封建社会 20中国的地主制与西欧的领主制的统一性大于特殊性 21“封建”名实问题研讨会发言汇编(四) 22加强研究 坚守阵地 22中国的封建制社会历史阶段不
2、容否定 23全面完整地把握马恩关于封建主义和社会形态的理论 27“封建”名实问题研讨会发言汇编(五) 32从学术史看“封建” 名实问题的讨论 32西方非马克思主义学界对“封建主义”的反思 34从四种封建概念的演变看三种封建社会的形成 35封建与半封建理解的表达误区 39“封建”名实问题研讨会发言汇编(六) 43关于“封建”名实讨论的若干问题 43在承认历史普遍性的基础上更多注意历史特殊性的研究 46“去社会形态化” 思潮与“ 封建 ”名实问题讨论 47“封建”名实问题研讨会发言汇编(七) 51“封建”问题讨论的三个层次 51“封建”名实问题和马恩的社会经济形态学说 51简评“封建”考论否定中国
3、封建社会的论点和方法 542“封建”名实问题研讨会发言汇编(一)说明:该汇编根据历史所提供的会议发言录音和根据录音整理的部分文字稿整编而成。个别参考了发言者提供的论文。基本上按发言的先后顺序编排,间或作了一些调整。为了阅读方便,每篇发言前加了标题和提要。由于有些地方录音不清楚,可能会影响整理稿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言整理稿未经作者审阅,读者如欲引用,应以其正式发表的文章为准。会议秘书组 2007/11/21“封建”名实问题学术研讨会开幕词和闭幕词卜宪群(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副所长)2007 年 10 月 11 日上午开幕词尊敬的各位来宾,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4、中国社会科学院杂志社历史研究编辑部协办的“2007 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古代史论坛”如期召开了。为了召开这次会议,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历史研究所、经济研究所以及历史研究编辑部等相关单位的同志为本次会议的召开付出了辛勤的努力。本次会议尤其得到了各位专家的大力支持,在百忙中抽出时间莅临会议,使我们感到非常的荣幸。有些先生由于特殊原因,本要与会,但是没有能够来。但他们把文章寄来了。也有的答应会后为本次会议写文章。由于名额的原因,也有一些想来的同志没能够参加会议。这些都说明我们今天所要开的这个会和讨论的问题是大家都十分关心和关注的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今天与会的嘉宾有北京大学马克垚先生、沙健孙先
5、生、黄春高先生,北京师范大学龚书铎先生、瞿林东先生,清华大学张岂之先生、张国刚先生,中国政法大学郭世佑先生、刘丹忱先生,首都师范大学陈丽先生,河北大学刘秋根先生,天津师范大学庞卓恒先生, 史学月刊李振宏先生, 读书编辑部叶彤先生, 光明日报危兆盖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马研院李红岩先生,世界史研究所廖学盛先生,近代史所史建云先生、黄敏兰先生,科研局刘晖春先生,经济研究所吴承明先生、方行先生、李根蟠先生、史志宏先生、魏明孔先生,历史研究编辑部王和先生,历史研究所刘荣军先生、陈祖武先生、林甘泉先生、卢钟锋先生、栾成显先生、彭卫先生、周自强先生、朱昌荣先生等。我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向与会的全体嘉
6、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如众所知, “封建”一词的名与实的争论并不始于今天,上个世纪 2030年代,各种争论就已经开始,并且很激烈。此后,在很长的时间里,这个问题并没有在中国史学界引起太多的争议。但是自上个世纪末以来,关于“封建”3一词的含义,以及是否能够使用“封建”一词来概括中国古代自秦至清的社会,争议再起。这次争议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双方的分歧日益明朗化,不同观点的阐述也都比较完整,思考也比以前更加得全面和深入。可以说,这是近年来能够在历史学界引起较广泛关注的一个重要的议题。但是这个问题并没有解决,没有解决的原因在于这既是一个非常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牵涉面非常广泛的具体的学术性的问题。正因为如此
7、,我们今天组织这个论坛来继续深化讨论这个问题。我们的目的有三点,第一,为各方的讨论提供一个学术平台,在这个平台上,使不同的观点和意见得以更广泛的交流。第二,相互交换学术资源,扩大知识面。使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进一步地深化。第三,通过本次会议,即使我们不能够在整体上达成一致,如果能够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哪怕是在一些局部问题上形成一些共识,也可以为将来的研究和讨论提供一个新的起点。所以,我们希望在有限的一天半时间里,大家充分地发表意见,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实事求是,追求真理,扎实地推进封建名实问题的学术研究,也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学说及其与中国历史实际的结合做出更一步地探讨。今天以主题发言
8、为主,明天我们自由讨论。闭幕词这次会议得到各位学者的大力支持,许多学者在百忙中参加会议,认真讨论,我想主要是由于大家对讨论问题高度重视。昨天我谈了会议的目的。目的之一是让不同意见展开广泛的讨论,第二是交换学术资源,使对问题的认识进一步深化。第三,即使我们不能在全局上,哪怕我们在某些局部问题上达成共识,对将来我们推动这个问题的研究,会有积极意义。应该说通过一天半的讨论,我们这三条基本上达到了。大家本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实事求是、追求真理的精神,在很短的时间里,关于“封建”名实和马列主义封建观,在一些问题上取得了一些共识。比如说,关于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基本理论的正确性,及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学说与
9、中国历史实际结合的科学性,大家认识基本上一致。第二方面,对用“封建”这个名称概括自秦到清的社会形态,大家认识也基本一致,达成共识。当然,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大家还有不同看法。第三点,对近年来否定中国古代存在封建社会的这种具体的观点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在若干问题上的认识,应该说大家也是一致的。比如说, “封邦建国”的与我们所说的“封建”概念的差异,以及是否能用“宗法地主专制”社会来概括自秦至清的社会形态,以及中西封建社会的统一性和差异性等等,在这些问题上大体达成一致。这次会议,开幕时我们也说了,是纯粹的学术性讨论,是不同的学术观点进行交流,不是有什么其他的某种背景。这点,我最后还要强调一下。非常感谢大
10、家对这次会议付出的辛勤劳动。现在会议闭幕。4我为什么要写文章讨论“封建”名实问题李根蟠(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研究员)2007 年 10 月 11 日上午否定鸦片战争以前中国的封建社会,势必导致否定马克思主义社会经济形态学说和中国共产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纲领,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工作者应该作出回应。我今天发言想谈三个问题,第一个是我为什么要写文章讨论“封建”名实问题,第二个是我的基本观点,第三个是学风问题。如果时间不够,第三个问题就不谈了。新中国建立以来,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我们史学界取得很大成就,但十七年史学也出现一些问题,出现了一些“左”的教条主义。文革以后,史学界进行反思,解放思想,拓展了研究
11、领域,取得很大成绩。在反思过程中,有的学者对原来的一些“定论”提出了质疑,形成了一股思潮。这些问题主要有三个:一个是中国历史上有没有奴隶社会?第二个是中国历史上,尤其是秦以后是不是封建社会?中国历史上有没有封建社会?第三个是中国历史上是否有过资本主义萌芽?跟这些问题相联系的是:“五种生产方式”的理论能否成立,或者说,马克思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的学说究竟还能不能用来指导我们的历史研究?最初,八十年代主要是围绕奴隶社会是不是人类社会的必经阶段,中国历史上有没有奴隶社会讨论的,不少先生认为中国没有奴隶社会,但也有一些学者坚持中国有过奴隶社会。有些先生认为没有奴隶社会已经取得共识,他们已经“得胜回朝”了。
12、到了九十年代,否定中国历史上存在过封建社会,尤其是否定秦以后是封建社会这样一种声音越来越大。我觉得这个问题奴隶社会有无的问题更加重要。因为奴隶社会离我们比较远,主张中国历史上没有奴隶社会的先生,虽然我也不大同意这种观点,但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并没有完全抛弃社会经济形态的学说,例如有的先生不承认中国有奴隶社会,但认为中国有封建社会。但封建有无问题不一样。因为如果奴隶社会不存在,封建社会也不存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经济形态学说就基本上被否定掉了。另外,对封建社会的认识与中国革命关系非常密切。我们知道,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代,中国共产党通过调查研究,制定了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纲领,认定中国当时是一个半
13、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是在受到帝国主义侵略的条件下,从鸦片战争以前的封建社会演变而来的。如果秦以后的中国不是封建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定性也就不能成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纲领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取得了革命的胜利,应该说,革命实践已经证明这种认识是正确的。否定秦以后封建社会的先生,不管主观动机如何,客观效果是否定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纲领。有人可能说,这只是一个名词问题,不要提那么高的纲。如果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人民起来革命,是根据一种外来的,在中国没有根的、完全不符合中国历史实际的观念进行的,这不是胡闹吗?如果是这样,中国革命不可能取得胜利。因此,我觉得这是一个
14、很重要的问题,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工作者应该作出回应。5我在 2003 年写过一篇文章,题目是中国“封建”概念的演变和封建地主制理论的形成 。写这篇文章的直接原因是回应台湾学者赵冈的叫阵,他几次点名批评我在中国封建经济史若干理论观点的逻辑关系及得失浅议一文中关于封建地主制的论述。当时就碰到这样的问题:如果秦以后不是封建社会,封建地主制的问题就不用讨论了。所以我必须首先回答这个问题。文章发表后,有表示赞同的,也有表示反对的。去年出了冯天瑜先生的一本新著“封建”考论 。我很早就看到这本书,觉得许多问题值得商榷,但当时很忙,来不及细究,就丢开了。后来从我院院报看到一篇报道,武汉大学为这本书专门开了研讨
15、会,当时有不少知名学者参加会议,对这本书给予很高评价。我感到这本书似乎影响颇大。网上一查,起码有七八篇书评,是为冯先生叫好的,说是“今年学术书界最重大的创获” , “概念史跨文化研究的成功尝试” , “破解一则现代寓言” ,等等。我觉得冯先生的书问题很多,可以说错误百出。这样一部从历史观、方法论到行文逻辑和史料引用,都存在严重问题的著作,竟然受到如此的热烈的吹捧,在我看来,反映了史学界思想的混乱已经到了严重的地步。所以,我就写了“封建”名实析议这篇文章。我写第一篇文章的时候,否定中国存在封建社会的主要论点有两个:一个是中国古代固有的“封建”指“封邦建国” ,西欧中世纪“Feudalism”也有
16、其特定含义;我们现在使用的“封建”概念不符合封建的古义和西义;另一个是我们讲中国有封建社会是抄西方的东西,是“西方中心论” 。我主要是针对这两个问题谈些看法。冯先生的文章有一个新的提法。说新也不很新。因为李慎之先生在 1993 年的一封信中已经谈到,我们现在使用的“封建”概念,除不符合“封建”古义和“西义”外,也不符合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的“封建主义”的本义。我当时不很重视这句话,认为这从何说起!因为我们现在所讲的封建社会,完全是根据马列主义的社会经济形态学说立论的。这次冯先生的书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用很大的篇幅论证主张秦以后为封建社会的这种“泛封建观” ,是与马克思封建主义原论相悖的。这对
17、马克思主义史学工作者,是严重的挑战,你搞马克思主义史学,但使用的概念理论,根本不符合马克思主义,这当然是很严重了。我的这篇文章着重谈这个问题。现在简单谈谈我的基本观点。概念这个东西,包括封建的概念,是历史地发展变化着的,我们不应该用凝固不变的观点看待它们。中国古代“封建”固有的意义是“封邦建国” ,这没有争论。但“封建”的概念在一定范围内已经有所变化。进入近代,严复用“封建”对译西欧中世纪的“Feudalism” , “封建”突破了过去作为一种政治制度的含义,被当作一种社会的名称。后来我们接受了马克思主义,把“封建”看作一种生产方式。所以我们现在使用的是作为一种社会形态的“封建”概念,要求它完
18、全符合“封建”的古义或西义,是不妥当的。对严复的翻译,史学界有不同看法,有认为对的,有认为不对的。认为翻译不对的,最早恐怕是郭沬若,后来有侯外庐、日知等。但他们只是认为翻译得不准确,他们都赞同和采用马列主义的封建观,把封建视为社会形态,并主张秦以后为封建社会。所以,用侯外庐、日知等人对严译的批评作为否定秦以后为封建社会的所谓“泛封建论”的论据,是不妥当的。马克思、恩格斯确实在很多场合下是从西欧的历史实际出发谈论“封建”的,而且也受到西方学者“封建”概念的影响,但他们超越了它,把封建看作人类历史上的一种生产方式,一种社会形态,所以他们6并不把封建社会局限于西欧一个地方,他们事实上也谈到了东欧、亚
19、洲等地区的封建社会。尤其重要的是,马克思、恩格斯从剩余劳动的获取方式,从剥削方式,从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方式揭示封建社会形态最本质的东西。这种思想和论述,集中反映在资本论第三卷关于前资本主义地租的一章中。应该说,已经谈得非常清楚。这实际上是拓展了“封建”的概念,为我们利用这一概念进一步研究世界其他地区历史上相似的社会形态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冯天瑜先生说列宁是“泛封建观”的“袓义” 。如果从列宁拓展了封建概念这个意义上说,是有道理的,但如果说列宁违背了马克思的封建观,这是不对的。我们只要把列宁关于徭役经济的前提和特点的论述跟资本论第三卷的论述对照一下,就可以发现是一脉相承的。列宁没有突出封土封臣,
20、但强调了剥削方式和人身依附关系,这符合马克思的思想。中国马克思主义学者在社会史论战中提出秦以后为封建社会的论据,主要就是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对立,地租剥削方式(实物地租,劳役地租残余)和人身依附关系等,完全是依据马克思、列宁的理论来的,也符合中国的历史实际。而且在论战过程中逐步形成封建地主制这样一个理论,揭示秦以后的中国既是封建社会,又有不同于西欧中世纪的特点,而把它定名为“封建地主制”或“地主经济的封建制度” 。这本身就是对马克思主义封建学说的一个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原理与中国历史实际相结合的成果。关于学风问题,由于发言的人比较多,时间较紧,不展开讲了。我的想法是,在讨论中应该树立好的学风,无
21、论对经典作家,还是对中外学者,都不应该离开他们思想体系的整体,不应该离开他们有关论述的背景,孤立引证,片面解释,断章取义,为我所用。我为这次会议提交了一篇论文:官僚体制与制中国地主封建制王亚南关于中国封建社会的理论不容歪曲 ,就是用一个具体事例阐明我的上述思想。大家在兴趣的话,可以看一看。关于马克思的封建社会原论栾成显(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研究员)2007 年 10 月 11 日上午马克思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划分是其唯物史观合乎逻辑的引申。经济形态是马克思提出的划分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唯一基准。劳动地租、产品地租、货币地租构成了封建时代地租发展演变的完整体系;以产品地租为基本生产方式的地主制
22、经济属于封建经济形态。认为前期马克思注重普遍规律而后期马克思强调多样性的说法,是对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的误解。在关于“封建”名实问题的争论中,冯天瑜先生提出很多论断,期中有一点很突出,他不同意秦以后是封建社会的说法是因为它不符合马克思主义,他是以马克思的名义提出反对意见。冯先生说:“泛化封建观有悖马克思的封建论“,他的结论是:“将秦汉至明清称封建社会,显然与马克思、恩格斯的封建社会原论相悖。“ 这里,冯先生提出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封建社会原论“,那么,马克思、恩格斯的封建社会原论到底是怎样的?我打算就这一问题发表7一些意见。第一点:经济形态是马克思划分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唯一基准。冯先生认为,“在
23、马克思看来,氏族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此一西欧社会史模式,并不是普世性的发展系列。“ 也就是把马克思有关氏族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等论说,定位于“西欧社会史模式“,从而认为它不具有普遍性。这种说法令人难以苟同。马克思、恩格斯确有很多关于西欧社会历史的具体论述。但是,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提到氏族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时,更多是对整个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概括。如马克思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说:“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都是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而其中每一个生产关系的总和同时又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 ”这类论述很多。在这些论述中的范围和
24、对象,或者指“人类历史“、或指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大的“文明时代“,都是指整个人类社会而言的,表述明确,不容置疑。而且,对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性的探索,这正是马克思、恩格斯一生所致力追求的。应指出的是,即使马克思、恩格斯对西欧历史的论述,也绝不是单纯地就西欧而论西欧,而是在解剖西欧历史的基础上,从更高的层面上进行了理论概括与总结,进而揭示出其有关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性的东西。这种达到事物本质层面的理论概括与原理性的总结,当然具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如众所知,任何特殊存在的个体,都持有同类事物共性的一面,因此仅从某一个体事物之中亦能揭示出有关同类事物共性的东西。关键是你作怎么样的探索。科学研究既要关注事物
25、的特殊性,又要揭示事物的规律性。在这里,既需要洞察力,阐述事物个体之间的区别与特征;又需要抽象力,从理论上概括事物的共性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性。马克思、恩格斯既十分注意西欧历史的特殊性,又同时从西欧历史的发展之中深刻地揭示出有关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性的东西。正是由于马克思以卓越的思维能力做出的这种成功的理论概括,才使得马克思主义大放光彩。这是马克思成为历史伟人的过人之处。何况,马克思、恩格斯在探索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时,事实上并没有局限于欧洲,在当时的条件下,已尽可能地注意到了亚洲,注意到了其他地域。所以,把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探索定位于“西欧社会史模式“,从而认为其有关封建社会的论述是
26、只限于西欧,而不具有普遍意义,这显然与马克思、恩格斯的原论不符。那么,马克思、恩格斯又是如何阐述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阶段呢?冯先生在其著作中援引了马克思1857-1858 年经济学手稿中关于人类发展的三大形式的一段话,然后讲:“马克思所作三段划分是从历史主体人的发展来论定的,故不限于经济范域。我觉得这种看法也值得商榷。如众所知,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划分,是与其所发现的唯物史观密不可分的。因此,提到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划分,对其提出的关于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基本论述是不能回避的。马克思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
27、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 ”马克思指出,过去的一切历史观完全忽视了物质生产这一历史的现实基础。马克思从分析人与自然的关系入手,深刻地认识到所谓人的社会关系,本质上8即是同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正是从这里出发,马克思进一步总结出: “生产关系总和起来就构成为所谓社会关系,构成为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为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都是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而其中每一个生产关系的总和同时又标志着人类历
28、史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我们完全可以说,马克思对人类社会发展各个阶段的划分,本是唯物史观合乎逻辑的引申,顺理成章的表述。这种划分,正是在充分认识了人类社会经济发展演变状况的基础上,以物质生产力的发展的不同阶段,以社会经济形态所具有的独特的特征为其划分标准的。马克思在表述其唯物史观原理之后还特别指出:必须把物质生产即经济条件这一考察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标准,与其它标准区别开来;而明确表示不能用意识形态的各种形式(包括政治形式)进行判断。正像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一样。可以说,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或者说经济形态,乃是马克思提出的划分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唯一基准。而不是以抽象的“人
29、的发展”来划分人类社会历史阶段的标准。第二点: 地主制经济属于封建经济形态冯先生断言:“用马克思的逻辑判断周秦以下中国社会形态:绝非封建社会“ ,而应拟名“宗法地主专制社会“,或简称“地主社会“。 即断定中国周秦以下绝非封建社会,但又认为其是属于地主制经济。那么,按照马克思的理论又应怎样定位地主制经济呢?关于封建领主制与地主制的生产方式,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详尽的分析和阐述。在该书资本主义地租的产生这一章中 ,系统论述了资本主义地租产生之前即封建地租的各种形式,从分析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入手,阐明各种地租形式的性质特征与历史定位,并与奴隶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对比,在广阔的视野下揭示其产生、发展与
30、解体的演变过程,实则是马克思对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演变所作的一个系统阐释,被视为关于封建经济形态的经典性论述。马克思首先考察的是劳动地租。所谓劳动地租,也就是实行徭役劳动的农奴制的经济形式,其所体现的正是领主与农奴即封建领主制经济的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劳动地租在西欧中世纪占主导地位。这是最简单的和最原始的地租形式。马克思接着又考察了产品地租。产品地租又称实物地租,耕种地主土地的农民不是通过徭役劳动,而是以实物形式向地主交付地租。产品地租即是地主制经济的基本形式,其所体现的正是地主制经济的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马克思阐述了产品地租产生的前提以及它与劳动地租的区别,又明确指出:“劳动地租转化为产品地租
31、,从经济学的观点来说,并没有改变地租的本质。就我们这里考察的几种形式来说,地租的本质就在于地租是剩余价值或剩余劳动的唯一的占统治地位的和正常的形式。 ”也就是说,产品地租与劳动地租相比尽管在形式上有所不同,但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并且,它们的前提和经济基础也是相同的。最后,马克思又分析了货币地租。指出作为产品地租的转化形式和它相对立的货币地租,乃是提供无酬剩余劳动的正常形式的地租的最后形式,同时又是它的解体形式。总之,劳动地租为地租的原始形式,产品地租为地租的发展形式,而货币地租则是地租的最后形式与解体形式,它们构成了封建时9代地租发展演变的一个完整序列。这就是说,它们都是属于同一种生产方式,即
32、“封建主义生产方式“之内的。这三种地租尽管在形式上有明显的不同,但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作为地主制经济基本生产方式的产品地租,乃是封建地租发展演变体系之中的一个正常环节,一个必经阶段。所以,从马克思的观点来说,以产品地租为基本生产方式的地主制经济属于封建经济形态,这是理所当然的。马克思在论述封建地租的各种形式的同时,还阐述了属于封建生产方式的一些历史规定性,即封建经济形态的基本历史特征:一个是自然经济,一个是大地产所有,再一个是超经济强制。从马克思所阐述的地租和封建经济形态的其他特征来看,秦汉至明清的中国社会虽然与西欧中世纪有很大的不同,但显然都属于马克思所讲的封建社会形态的范畴。例如,自然经济
33、仍占据统治地位。“小农业和家庭工业的统一形成了生产方式的广阔基础。“地主掌握大部分土地,对租地农民收取产品地租,无论农民对国家,还是佃户对地主,都存在着一定的依附关系,等等。20 世纪以来众多学者的研究,将秦汉至明清这一历史时期论定为封建社会,既遵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也符合中国的历史实际。所谓“用马克思的逻辑判断周秦以下中国社会形态绝非封建社会“的说法不能成立。第三点,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性与多样性冯先生还提出了这样的说法:“如果说,前期马克思用力于阐述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那么后期马克思更强调各地区、各民族历史发展的多样性。“ 这种把马克思分为前期和后期,说什么前期马克思注重普遍规律,后期马
34、克思强调多样性的说法,对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至少是一种误解。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到了晚年才强调人类历史发展的多样性的吗?事实绝非如此。仍以资本论为例,在阐述封建社会各种地租形态的同时,也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性与多样性作了如下经典性的表述:“任何时候,我们总是要在生产条件的所有者同直接生产者的直接关系这种关系的任何形式总是自然地同劳动方式和劳动社会生产力的一定的发展阶段相适应当中,为整个社会结构,从而也为主权和依附关系的政治形式,总之,为任何当时的独特的国家形式,找出最深的秘密,找出隐蔽的基础。不过,这并不妨碍相同的经济基础按主要条件来说相同可以由于无数不同的经验的事实,自然条件,种族关系,各种从外部
35、发生作用的历史影响等等,而在现象上显示出无穷无尽的变异和程度差别,这些变异和程度差别只有通过对这些经验所提供的事实进行分析才可以理解。 ”在这里,马克思既阐述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又深刻地揭示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多样性。从上述马克思的论述中还可看出,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性实属本质范畴,而人类社会发展的多样性则属现象范畴。二者实为事物的本质与现象之间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从其形成之日起就是一种科学的理论。马克思是在充分地认识到本质与现象、必然性与偶然性、规律性与多样性等这些事物发展变化各方面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唯物而又辩证地阐述自己学说的。10“封建”名实问题研讨会发言汇编(二)从经济形态看中外封建社会马克垚
36、(北京大学教授)2007 年 10 月 11 日上午关于“封建主义”的讨论与二战以后西方史学界的对原有概念和理论的反思有关。作为大土地所有制和小生产的结合的社会形态,封建社会在世界上有其普遍性。应该历史地看待马克思主义的封建社会理论。如果如实把西欧中世纪看得长些,西欧封建社会也有君主专制。我讲几点意见:第一点。为什么会有关于“封建制度”的讨论?西方史学在二战后发生了一些变化,因为西方史学的一些概念、定理是十九世纪中期兰克以后定下来的,二战以后有三个方面的倾向值得注意:一是原来强调单线进化,现在比较多的学者主张多线发展。这是因为对东方了解多了,发现东方的发展并不一定与西方一致。二是原来强调断裂,
37、强调革命,强调截然的分期,现在则强调延续。三是对过去的定义重新思考,是否太机械了,或者只是从西方情况出发。这些反思有一个好处,一些西方学者发现西方中心论有问题。他们对西方历史有了新的认识,“黑暗的中世纪”已经不提了,中世纪也有商品经济,也有人性、理性。宗教改革的断裂性,工业革命的断裂性降低了,对原来工业革命的定义、农业革命定义、封建主义的定义等等,提出怀疑。这些反映了一些西方学者对西方中心论的质疑和批判。我的观点,虽然单线进化有毛病,应该注意各国历史的多样性和特殊性,但共同性、统一性,仍然是有的。如果没有,历史就是乱七八糟的,社会无法发展,我们现在讲的“现代化”也无从谈起了。虽然应该注意到历史
38、的延续性,但断裂仍然存在,如果光有延续,没有断裂,社会就划分不出发展阶段来。宗教革命、工业革命虽然不是与以前截然不同的变革,但仍然是一种革命。如果一切都变动不居,都成为模糊的东西,科学也没有了,定义也没有了。西方这样一种思潮确实有进步意义,但不能走过头。国内也是这样,史学也应该反思。过去确实过于强调阶级斗争,强调经济,而相对忽视文化、政治等因素的作用。现在重新讨论资本主义萌芽、农民战争的作用,封建社会的内涵等,是有好处的。但我仍然认为社会形态学说是正确的,经济是基础。虽然以前经济的作用强调过头,但如果反过来经济无关紧要,个人决定一切,文化决定一切,我也不同意,那就从一个极端跑到另外一个极端。总
39、之,现在我们应该对过去的观念、理论进行正确的反思,以推动史学的前进。对“封建主义”的讨论也反映这种趋势。第二点。11关于封建主义,我过去写过一些文章,主要从西方出发,现在又补充不了什么东西,就表一个态吧。我觉得应该区分狭义的封建主义和广义的封建主义。狭义封建主义是从西方来的,主要是从政治形态讲的,强调西方的封建君臣关系。广义的封建主义是指一个社会,包括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两个方面。现在说中国没有封建的人(叶茂的综述已经介绍了有关情况) ,我看大部分是从狭义封建制度来讲的,说我们的“封建”和和西欧中世纪对不上号。其实外国人早就说过这些话,如顾立雅,他就比较过西周“封建”与西欧的封建,哪些合适,哪些
40、不合适。柯尔本也作过这种比较。各个国家有各个国家的特点,我国的封建,细细来抠,当然不会与西欧完全一样。但是作为一种社会形态,作为大土地所有制和小生产的结合的社会形态,封建社会在世界上有其普遍性,这不能否认。秦晖说关中“无地主” ,也有人说中国地主越来越少,占有土地越来越分散,但还是有地主。关中只是一个特例。第三点:讨论中涉及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封建的理解。我们应该历史地对待马克思的理论。关于封建主义,马克思讲了不少话,这些话是在不同场合讲的,我们对它的意义还需要作进一步的考察,现在应该重新学习马克思主义的时候。马克思对封建主义主要是从西方历史来了解的,因为他对东方历史确实了解不多。我们还要注意到
41、,在马克思的时代(19 世纪中期) ,即使西方封建的定义也在形成过程中。如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还没有提出封建制度,而是说封建法律,根据的资料也有限。后来兰克的一些学生,搞经济史的,才对封建主义作初步的总结。那时封建概念仍在变动中。现在被认为是的经典性封建主义著作布洛赫的封建社会和冈绍夫的封建主义尚未出来。在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讲“封建”时,首先想到的往往是封土封臣,这是西方人的习惯思维。但马克思提出社会形态学说,把“封建”视为一种社会形态,这也是没有疑问的。马克思评论科瓦列夫斯基的笔记,指出印度没有欧洲式的封建制度,指的就是封土封臣制,后来又说印度没有农奴制,这就涉及基础。因此,需要对马克思的著
42、作进行深入的研究。国际上有出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的大规模计划,要出 114 卷,要作详细的注释。我非常欣喜地注意这个信息。我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也有在这方面开展研究的计划。这些东西出来,可以帮助我们解读马恩的著作,特别是早期著作,了解马克思对“封建”的早期论断和晚期论断,他的根据是什么。这对我们讨论封建社会形态,讨论五种生产方式等问题是有好处的。当然,各种各样的说法很多,例如有人说马克思和恩格斯是不一样的,恩格斯修改的资本论第二、三卷不符合马克思的思想。考证未必正确,因为它带有考证者的主观印象。但也可以提供我们研究的参考。我们对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应该作更深入的研究。第四点有的中国学者把
43、封建和专制对立起来,说“中国无封建,中国有专制” ,把中国称为“专制主义社会” 。这也是从政治层面看问题,因为专制不专制是政治制度。这种意见不一定对。13 世纪的西欧国家,中央的权力比较小,领主割据的情况比较严重,所以从政治上看,西欧的封建和专制有距离。以此衡量中国,中国就没有封建了。但我要说,西欧的封建社会也是比较长的。我的这个老弟12(指庞作恒先生)不同意我的观点,哈哈!现在有的西方学者确实把西欧封建越说越短,过去说 15 世纪,现在有说 13 世纪的。甚至说封建没有了。我们本系(北京大学历史系)的黄春高介绍过苏姗雷诺兹这方面的意见。所以,外国也有无封建论。但我觉得从经济形态,从经济方面看
44、,西欧的封建社会是很长的。过去说,西欧圈地运动以后,一帆风顺,工业革命发展很快,实际上发展不太快。我在1997 年主编出版的中西封建社会比较研究一书序言中,曾经提出封建社会由于其生产力低下,发展缓慢,所以不可能太短。西欧的封建社会不应该截止于 15 世纪,也不应该截止于 17 世纪,而是还要晚,应该截止于 18 世纪。所举出的理由是经济上,直到工业革命以前,西欧仍然是一个落后的农业社会;政治上则到处充满了封建的统治。还引用了法国中古史家勒高夫的观点,他也早就提出中世纪应该延长到 18 世纪工业革命(910 页) 。现在再补充一点材料。过去大都认为,西欧从世纪以后,资本主义就一帆风顺,快速成长。
45、由于西方计量经济学的发展,已经可以计算出当时的许多生产数字。说明就是英国,这个被认为是工业革命的源头,它的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也是十分缓慢的。直到 18 世纪甚或更晚,传统的封建经济仍然十分强有力。我现在举一个比较精确、学界认可的计算例子。一般认为 17601830 是工业革命的年代,但根据麦克可洛斯基的计算,在 17801860 年间,传统经济(包括农业和其他手工业等)占不列颠的经济比重为 79,这就意味着在工业革命开始的 1760 年,它会占到 90。而在这一段时间内,传统经济还在发展,但现代经济发展更快。传统经济的劳动生产率以每年 0.6的速度增长,而同一时间,现代经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
46、为 1.8,三倍于传统经济。(Mokyr,J., The British Industrial Revolution, p.11)农业的发展更为缓慢。里格利曾以英国乡村农业人口和全国人口之比来表示英国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则 1700 年为1.82,1750 年为 2.19,1801 年为 2.76。就是说,19 世纪初,一个农业人口只能养活两个人多一点。农业的现代化,要使用拖拉机耕地和化学肥料才可以实现,那是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年的事。 )最近彭慕兰等人主张的中国在 18 世纪不落后于西欧的观点,也证明西欧的封建社会应该长一些。如果把欧洲的封建社会看的长一点,则它的政治体制到后来也发展出
47、专制主义的统治也是没有疑问的,只是表现形式与中国不一样。“封建”概念讨论中若干问题的探讨张岂之、刘文瑞(清华大学教授)2007 年 10 月 11 日上午以“封建”对译 feudalism,是当时能够找到的对应这一社会形态的恰当翻译。运用“封建制度”这一范畴来研究中国历史,并没有产生与西方中世纪或西周“封建”的混同,反而能够更好彰显中国封建社会的特色。 “封建社会”13这一概念的提出及其广泛运用,反映了中国史学界在西学东渐的大背景下,几代学者推进史学理论建设的成果,是不可以任意加以否定的。我六月份接到历史所开会的通知,当时我正在住院,但觉得这个问题很重要。我们高校系统往往会听到这样的训词,某某
48、教学大纲有关社会形态一律不提,这使我很吃惊。如果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形态都不提,那么共产党领导的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从何说起?当然,现在还没有看到明文否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但慢慢来嘛!中国的奴隶社会否掉了,封建社会也不能用,是不科学的名词,也否掉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就逐渐挖空了,唯物史观都不存在了。应该承认,在历史学学术讨论领域里,有些问题需要严肃对待。我和刘文瑞同志写了封建社会概念辨析这篇文章,我们的基本观点是:赞成继续沿用“封建”概念,不改。前人已经作出很大成绩。文章讲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 “封建”争论的由来,不多讲了。把 feudalism 翻译成“封建” ,开始于日本学者;把
49、“封建”这个词汇用在中国历史研究上,首推梁启超和严复。我们看了很多的材料。正式把feudalism 翻译成“封建”制的是严复。 “封建”一词,无疑是当时能够找到的对应这一社会形态的恰当翻译。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后,人们把封建制作为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阶段,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形态,给这一词汇注入新的内涵。经过长期的讨论,现在我们学者也不同于西欧中世纪的领主封建制。所说的封建社会,既不同于传统的西周的“封建”制度。现在没有人会把我们所说的封建社会误以为是西周的封建或西欧的封建,没有人会产生这样的误会。从梁启超、严复就有这个苗头,起端是比较好的。我看了冯天瑜教授和其他一些人的论文,好像考察不大全面,把封建社会概念的广泛使用完全归罪于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影响,这是不大符合历史实际的。第二个问题:中国封建社会的特点。我们要理解封建社会,就要把二十世纪、特别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分析取得的成果,以及中国封建社会具有的特点进行一些归纳。我们前辈学人,不管是实证主义史学家,还是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对中国秦汉以来到清中叶这一段历史的分析,有一些共同点,不完全是相悖的。我们把它概括一下:第一,皇权专制和等级制度:我觉得专制这个词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