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型污水处理设备设计规范 江苏鹏鹞环境工程设计院 小型污水处理设备设计规范 一、说明 为规范我公司的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设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 规范与标准,制定本公司的小型污水处理设备设计规范。 本规范适合应用于 2000m - 3 /d以下的生活污水处理。 参考的主要规范与标准如下: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J14-87,1997版 )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J13-86,1997版 )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GB/T50331-200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五册:城市排水 给水排水快速设计手册第二册:排水工程 二 污水量的计算
2、2.1 以用水量的 85-90%计。 2.2 参考用水量 (以人或床位计算 ) 2.2.1 住宅小区水量南方地区以 250-350L/Cap.d计,北方地区以 200-300L/Cap.d 计。 2.2.2 医院污水量计算,特 大 医院 按 800-1000L/床 .d计, 中 小医院 按 600 800L/ 床 .d计。 2.3 参考用水量 (以 面积 计算 ) 2.3.1 高档 住宅小区以 1-1.2m 3 /100m 2 .d计, 普通 住宅以 0.8-1m 3 /100m 2 .d计。 2.3.2 宾馆 以 2-3m 3 /100m 2 .d计。 2.3.3 写字楼 以 0.6-1.2
3、m 3 /100m 2 .d计。 2.3.4 其他类 型 建筑物可 参考 上述建筑物 标准 进行 计算。 小型污水处理设备设计规范 江苏鹏鹞环境工程设计院 2.4 时 处理量 宜按每日 16-20小 时 计算 时 处理量。 三 、污水水 质确 定 3.1 污水的设计水 质 , 无确 定 资料时 ,一 般 应 按 下 列 要 求采 用:五 日 生 化需氧 量应 按每 人 每日 20-35g计算 ;悬浮固体 量应 按每 人 每日 35-50g计算。 3.2 污水水 质可 参考下 表确 定: 水 质指 标 单 位 BOD 5 COD Cr SS NH 3 -N 南方地区 mg/L 150-200 2
4、50-350 200-250 25-35 北方地区 mg/L 200-250 350-450 250-350 30-40 国家一 级 标准 mg/L 20 60 70 15 注:部分地方标准可能严于国家排放标准。 四 、处理工 艺 4.1 处理工 艺 的 选 用 4.1.1 时 处理量 不大 于 7.5m 3 /h(含 7.5m 3 /h)应 采取 如下处理工 艺 : 风机 水 泵 污水 沉砂沉淀池 调节池 曝气 生 物流化 床 沉淀池 消毒池 排放 气提 排 泥 4.1.2 时 处理量 大 于 7.5m 3 /h时 , 首选采 用外 置沉淀池 ,如 无条件时 , 则选 用 沉 淀过滤池 ,一
5、 般采取 如下处理工 艺 : 风机 水 泵 污水 沉砂沉淀池 调节池 曝气 生 物流化 床 沉淀池 消毒池 排放 气提 排 泥 注:上述工艺中采用沉淀池或沉淀过滤池。 小型污水处理设备设计规范 江苏鹏鹞环境工程设计院 4.1.3 日 处理量 超过 1000m 3 /d时 , 原则上选 用 双线 制 进行 处理。 五、工 艺 说明 5.1 格栅 5.1.1 由 于设备 运行管 理方 面 的 原因 ,一 般不建议选 用 格栅 。 5.1.2 如 按 用 户 要 求 设 置格栅 , 可采 用手 动清 污 格栅 , 栅隙不宜 小于 30mm。 5.2 沉砂沉淀池 5.2.1 沉砂沉淀池 水 力停留 时
6、 间 一 般 为 1.5小 时 。 5.2.2 沉砂沉淀池 的 分 格 ,一 般 小处理量 ( 5m 3 /h)不 得少 于 2格 ,处理量 大 于 7.5m 3 /h一 般采 用 3格 。 5.2.3 沉砂沉淀池 分 格 间 的 过流 孔 采 用 H型 管 , 管 内 流 速 按 平均 时 处理量 时不 宜大 于 0.2m/s。 H型 管 的 管 径 不 得 小于 200mm, 大 型 号 的 沉砂沉淀池可 采 用 多根 H型 管 。 具 体 设 置 参 见附图 1。 5.2.4 沉砂沉淀池 的人 孔 一 般宜按每格 1个 设 置 , 同 时 必须 设 置 爬梯 。 5.3 调节池 5.3.
7、1 调节池 一 般 水 力停留 时 间 以 4-12h设计,如 无 特 殊 要 求建议选取 6小 时 。 5.3.2 调节池 预 曝气 量 选取 0.6-0.9m 3 气 /m 3 .h池 容 。 (可不 设 置 预 曝气 ) 5.3.3 调节池 有效 水 深 一 般不宜大 于 3.5m。 5.3.4 调节池 有效容 积大 于 100m 3 时 ,人 孔 不 得少 于 2个 ; 人 孔 规 格 分 为 500mm 600mm(内净尺寸 )、 600mm 1000mm(内净尺寸 )(用于 安装 水 泵 )两种 。 5.3.5 调节池 必须 设 置 爬梯 。 5.3.6 调节池 必须 设 置泵 坑
8、 , 泵 坑深度 不宜 小于 500mm, 尺寸尽 可 能 设 置大 一 点 。 5.3.7 如 有 可 能 ,调节池 必须 设 置超 越 排放 管 ,以 便 设备 维护 时 污水 能正常 排放。 5.4 潜 水排污 泵 5.4.1 调节池 内 设 置 潜 水排污 泵 , 选 用型 号必须 进行流 量与 扬 程的 复核 。 5.4.2 潜 水排污 泵 一 般 设 置 两台 , 单 独出 水, 两台 水 泵 轮替 工 作 。 小型污水处理设备设计规范 江苏鹏鹞环境工程设计院 5.4.3 潜 水排污 泵 出 水 管上不 得 设 置 阀门 进行 限 流 。 5.4.4 潜 水排污 泵 出口 管 路
9、上需 设 置 回 流 装 置进行流 量 调节 , 回 流管 一 般 小于 出 水 管 1-2级 , 并 设 置 阀门控 制。 阀门 不 得 选 用 蝶阀 , 宜选 用 闸阀 或 球阀 。 5.4.5 潜 水排污 泵 的 安装 方 式 一 般不 推荐 采 用 耦 合 安装 方 式 。 5.4.6 潜 水排污 泵运行由 液 位 控 制, 液 位设 置三 个 : 即警戒液 位、 起 动 液 位、 停 机 液 位, 其中 起 动 液 位 宜 设 置 于 有效 的水 深 的 1/2处。 5.5 生 物 处理 5.5.1 生 物 处理 采 用 填 料 法, 填 料 一 般选 用 流化 床 填 料 。 5.
10、5.2 生 物 处理水 力停留 时 间 一 般 设计为 4小 时 。 5.5.3 生 物 处理 装 置 填 料 充填率 宜按 20%计。 5.5.4 生 物 处理 分 级不 得少 于 2级 , 分 级可按 60%、 40%分配 ,处理量 大 于 15m 3 /h 时 , 建议采 用 3级 , 分 级可按 50%、 25%、 25%分配 。 5.5.5 空 气流 量的 分配分 2级时按 70%、 30%分配 , 3级时按 60%、 20%、 20% 分配 。 5.5.6 生 物 处理的 气 水 比 建议选 用 12:1。 5.5.7 供 气 装 置 一 般选 用 PGB管 式微孔 曝气 器 ,设
11、计 通气 量 建议选 用 12m 3 /个 .h。 5.5.8 生 物 处理 暂 不 考 虑除磷 ,如 有 需 要, 必须 进行 针对 性 的设计。 5.5.9 生 物 处理 池单级 长 度 不宜大 于 6m,如 果 大 于 6m, 宜采 用 两 端 进 水, 中 间 出 水 进行 控 制。 5.5.10 为 防止 进 水 虹吸 回 灌 , 进 水 管宜 设 置上 端 进 水, 具 体 参 见附图 2。 5.5.11 填 料 水 力分 离 装 置 的设计下 向 流 速处理量 10m 3 /h时 , 建议选取不大 于 50m/h,处理量 10m 3 /h时 , 建议选取不大 于 80m/h, 高
12、 度 为 1200mm, 上 部 设 置 稳 流 板 , 板 间 距 60mm左右 , 高 度 200mm。 5.5.12 为 保证 填 料 的 流化 , 曝气管 安装 位 置 距 中 心轴 300-400mm, 并 离底 300mm。 5.5.13 生 物 处理 池 的 进 出 水 宜采取上进 下 出 的方 式 。 5.5.14 如 果源 污水为 餐饮废 水或 洗衣 水 较 多 时 , 首 先 必须 考 虑预 处理, 其 次在 生 物 处理 池中 考 虑 设 置采 用 回 流 冲洗 进行消 泡 。 小型污水处理设备设计规范 江苏鹏鹞环境工程设计院 5.6 沉淀池 5.6.1 生 物 处理 后
13、 的 泥 水 分 离优先 选 用 沉淀池 。 5.6.2 沉淀池 设计 表面 负荷 不 得 大 于 1m 3 /m 2 .h, 泥 斗倾角圆斗 不宜 小于 55度 , 方 斗 不宜 小于 60度 。 5.6.3 时 处理量 不大 于 7.5m 3 /h(含 7.5m 3 /h)时 ,沉淀池 内 置;时 处理量 大 于 7.5m 3 /h 时 , 沉淀池 外 置 。 5.6.4 沉淀池 出 水 堰 宜 设 置 挡渣板 。 5.6.5 外 置沉淀池 设 置 形 式 优先 选 用 多 斗 式 , 其 次 宜采 用 刮 泥机 。 5.6.6 沉淀池 排 泥采 用 气提 排 泥 , 每 斗 单 独 设
14、置 排 泥 系统 ,排 泥 系统 (空 气泵 )见 附图 3。 5.6.7 处理量 15m 3 /h以 上 的 沉淀池 的 有效 水 深 不 得少 于 2.5m。 5.6.8 沉淀池 出 水 堰负荷 不宜大 于 1.7L/(s.m)。 5.7 沉淀过滤池 5.7.1 在 设 置沉淀池 有 困难 时 ,生 物 处理 后 的 泥 水 分 离 可采 用 沉淀过滤池 。 5.7.2 沉淀过滤池 一 般 为工 厂 预 制设备。 5.7.3 沉淀过滤池滤料采 用 泡沫 滤 珠 , 粒 径 3mm左右 。 5.7.4 沉淀过滤池过滤 速 度 一 般 设计 选取 2m/h。 5.7.5 沉淀过滤池滤 床 深度
15、 一 般 为 1.2m。 5.7.6 沉淀过滤池滤 出 水 收集 采 用排水 帽 ,排水设计 通 量 宜按 正常 处理量的 4 倍 设计。 5.7.7 沉淀过滤池宜 设 置 搅拌 装 置 , 具 体 设 置 见附图 4。 5.7.8 沉淀过滤池 总 高 度 不宜 小于 4m。 5.8 风机 5.8.1 设计 采 用 风机 必须 采 用 同 一 类 型,一 般选取 回 转 式 风机 。 5.8.2 风机 设 置 一 般采 用 2台 , 1用 1备或 2用 1备。 5.8.3 风机类 型的 确 定如下: 小型污水处理设备设计规范 江苏鹏鹞环境工程设计院 风机 房 与居民区 距离 (L) 风机类 型
16、 L 30m 严禁 选 用 罗茨 风机 30mL100m 优先 选 用 回 转 式 风机; 如 选 用 罗茨 风机 , 必 须 设计为地下 式 风机 房 L 100m 优先 选 用 回 转 式 风机;可 考 虑 选 用 罗茨 风机 5.8.4 风机 房 必须 设 置 降噪隔声措施 。 5.8.5 风机 的 风 压 应 根 据 有效 水 深 、 局部阻 力 与 管 路 沿 程 阻 力 确 定。 5.8.6 供 气提 用 空 气管 路必须 考 虑有效 保证 ,如与 大 供 气管 绑 定。 5.8.7 地下 式 风机 房 必须 设 置进风 设 施 与 风机 房 的 散热 设 施 。 5.8.8 地下
17、 式 风机 房 应设 置 防 回 水 装 置 , 风管 应 超 出液 面 30cm; 如 果 采 用 PGB 曝气 头 , 则不 须 设 置 止 回阀 ,如 采 用 穿 孔 管 或 其他 形 式 的 装 置 , 则 应设 置 止 回阀 。 5.9 消毒 5.9.1 生活污水排放 前 一 般 均 需消毒 , 消毒 剂优先 选 用 三 氯异氰尿酸 ,或 选 用 次 氯酸钠 。 5.9.2 生活污水 加氯 量一 般 为 5-10mg/L,医院污水为 20-30mg/L。 5.9.3 消毒池 水 力停留 时 间 ,生活污水一 般 为 30min, 普通 医院污水应 大 于 1.0h, 传染病 医院应
18、大 于 1.5h。 5.9.4 消毒池 应 分 格 设 置 , 保证 消毒 剂 与污水 充分 接触 。 5.9.5 如 果 污水排放 口有 余 氯 控 制要 求 , 可 设 置 脱 氯 设备。 5.10 污 泥 处理 5.10.1 日 处理量 1000m 3 /d至 2000m 3 /d,应考 虑 专 设污 泥 浓缩 池 , 上清 液回 流 至 调节池 。污 泥单 独 处理的污 泥 浓缩 池 , 容 积 应 不 小于 时 处理量的 2倍 。 5.10.2 日 处理量小于 1000m 3 /d,污 泥 直接 排 至 沉砂沉淀池 ,定 期抽 吸 外 运 (一 般 2-3次 /年 )。 5.10.3
19、 具 体 的污 泥 脱 水处理规定 可 参 照 室外排水规范相关 条 文 。 小型污水处理设备设计规范 江苏鹏鹞环境工程设计院 5.11 通风 5.11.1 离 居民区 30m以 内 的污水处理设备一 般 应考 虑 通风 。 5.11.2 消毒 间必须 单 独 设 置 , 宜采 用 玻璃钢 离心 通风机 , 选 用 升 压 不 小于 300mmH 2 O,应 保 持 消毒 间内 不 小于 200mmH 2 O的 负压 。 5.11.3 尾 气 排放一 般可采 用 高 空 排放或 接至远 离 居民区的地方排放。 5.11.4 通风 量 可按风机 供 气 量的 2倍 设计。 5.11.5 设备、地
20、下 构 筑物 的 隔板 上 部 必须 开 孔 ,人 孔 要 密封 统 一排 气 。 5.11.6 建筑物 如 风机 房 通风 散热 , 风 扇 或 通风 孔 设 置 应 按 下 进上 出 原 理设 置 。 5.11.7 如设备放 置 于室 内 或地下室,室 内 换 气 次 数 不 小于 每 小 时 30次 。 六 、 电 气 控 制 6.1 潜 水排污 泵 的 控 制 6.1.1 调节池 设 置 3个液 位, 即 低 位 停 泵 液 位、 中 位 起 动 液 位 和 高 位 报 警液 位, 报 警液 位 启 动 2台 。 6.1.2 潜 水排污 泵 控 制 优先 考 虑 2台 泵 轮 换 起
21、动 。 6.1.3 如 果 单 台潜 水排污 泵 连续 运行 , 则 连续 运行 24小 时 后 进行 切换 。 6.1.4 如 果 有 一 台 水 泵 损坏 则 另 一 台常 开 。 6.2 风机 的 控 制 6.2.1 风机 与 潜 水排污 泵 联 动 。 6.2.2 风机 如 2小 时不动 作 , 则运行 0.5小 时 以 保 持 微 生 物 的活 性 。 6.2.3 风机不 切换 运行 。 6.3 沉淀过滤池 的 控 制 6.3.1 沉淀过滤池 反 冲洗 周期 按 累 计 运行时 间 12小 时 设计。 6.3.2 反 冲洗 运行 程 序 : 首 先 停 止 进 水 泵 及 风机 5m
22、in; 同 时 起 动 排 泥泵 与 潜 水 搅拌 机 ,排 泥泵运行时 间 设定为 5min, 潜 水 搅拌 机运行时 间 设定为 2min; 排 泥泵 停 止 运行 后 ,程 序 进 入 正常控 制, 起 动 工 作 泵 (潜 水排污 泵 )及 风机 。 小型污水处理设备设计规范 江苏鹏鹞环境工程设计院 七 、规范用 词 说明 7.1 执 行 本规范 条 文 时 , 对 于要 求 严 格 程 度 的用 词 说明如下,以 便 在 执 行中 区 别 对 待 。 7.1.1 表 示很 严 格 , 非这样做 不可 的用 词 : 正面词采用 “必须 ”; 反面词采用 “严禁 ” 7.1.2 表 示
23、严 格 , 在 正常 情况 下 均 应 这样做 的用 词 : 正面词采用 “应 ”; 反面词采用 “不应 ”或 “不得 ”。 7.1.3 表 示允许稍 有 选 择 , 在 条件 许 可时 , 首 先 应 这样做 的用 词 : 正面词采用 “宜 ”或 “可 ”; 反面词采用 “不宜 ”。 7.2 条 文 中指 明 必须 按其他 有 关标准 和 规范 执 行 的 写 法为: “应 按 执 行 ”或 “应 符 合 要 求 或规定 ”。 非 必须 按 所 指 定的标准 和 规范 执 行 的 写 法为 “可 参 照 ” 。 八 、 附 加 说明 编 制 单 位: 江苏鹏鹞环境工程设计院 主要参 编 人 员 : 王洪春 黄政新 张国平 强绍杰 吴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