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船舶签证注意事项一、 船舶签证的方式:根据 2007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船舶或者其经营人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EDI)等方式办理船舶签证”。 目前为止海事管理机构还未全面提供船舶电子签证服务,海事管理部门是否提供电子签证,请向当地海事管理部门进行咨询。二、 船舶签证申请人:国内船舶一般是三副,或者委托代理人办理。三、 船舶签证时间:申请人应当在船舶抵港后 24 小时内办理进港签证。如果抵港前 24 内已向拟抵港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情况的,进出港签证可以合并办理。四、 申请进港签证情形: 由港外驶入港内; 因作业需要在 1 2港内航行驶入港内泊
2、位; 驶入船舶修造厂点、港外作业点、 3海上作业平台。五、 申请出港签证情形: 由港内驶出入港内; 因作业需要 1 2在港内航行驶出港内泊位; 驶出船舶修造厂点、港外作业 3点、海上作业平台。申请办理出港签证的船舶,应当处于适航或者适拖状态。六、 签证一般程序: 报港(第三项已说明) ; 受理签证; 1 2港口建设费审核; 签证审查; 询问与交待; 办 3 4 5 6理船舶签证; 对签证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 7处罚,并责令整改。七、 港口建设费审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经批准的船舶载运危险 1货物申报单(适用船舶) ; 固体散装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 2(适用船舶) ; 固体散装货物适运水
3、份检测报告; 船舶 3 4货物载运清单(加盖海事局港口建设费审核专用章) ; 非 5集装箱货物交接清单; 水路货物运单和交接清单及复印件; 6港口建设费专用发票或者复印件; 货物装载积载图; 7 8散装船舶装卸船/岸安全检查项目表(适用船舶码头提供) 。 9装运一级危险货物的船舶持有监装或监卸证明和/或县级10及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爆炸品准运证 (适用船舶) 。以上内容基本不涉及到事业部船舶。八、 签证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的适用本船的材料: 船舶签证 1簿及 IC 卡; 船舶国籍证书; 船舶检验证书; 2 3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防止油污证书; 船舶安全 4 5 6检查记录簿; 安全管理证书和
4、船公司符合证明副本; 7船舶营运证(从事国内运输的老旧运输船舶) ; 船员 8 9职务适任证书; 船舶港务费缴纳或者免于缴纳证明(适10用船舶) ; 船长开航前声明和车辆安全装载记录(适用船 11舶) ; 护航申请书(适用船舶) ; 船舶压载水排放申请 12 13报告(适用船舶) ; 其他相关证书; 14以上部分内容不涉及事业部船舶。九、 船舶港务费缴纳的方式: 托收方式:本地的船公司及船舶 1代理公司,由公司与港口海事处签定托收协议,每航次结算,但不当场收取港务费,公司收到港务费收据后,向海事处进行转帐。担保金方式:外地船公司,由公司向港口海事处交纳一定 2金额的担保金,在担保金额内可以不必
5、到港口海事处缴纳港务费,港口海事处定期或担保金额使用完毕前向公司统一结算,统一出具收据。协议方式:经常去的港口海事处辖区靠泊作业的个体经营 3船舶,由申请人与该港口海事处签定港务费缴纳协议,确定每月的港务费缴纳艘次,按协议当场收取港务费,并出具收据。计次方式:不经常在某港口海事处辖区航行作业的个体经 4营船舶,由申请人先向海事处缴纳港务费后,按实际作业艘次按次扣款,直至港务费扣完 净吨位大于主机功率,按照 1净吨位0.25 元/吨,长江港口:净吨位0.55 元/吨;缴费应用银行卡刷卡。港务费基本在办理签证时三副在现场用银行卡刷卡扣除。十、 重新申请船舶出港签证的情况: 船长或者履行相应职责的
6、1船员发生变动; 船舶结构、有关航行安全的重要设备发生 2重大变化; 改变船舶航行区域、航线; 出港签证办妥 3 4后 48 小时内未能出港。十一、 补办船舶签证的情况:船舶由于抢险、救生等紧急事由,不能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船舶签证的,应当在开航前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在任务完成后 24 小时内补办船舶签证。十二、 免于办理船舶签证的情况:船舶因避风、候潮、补给等原因临时进港或者航经港区水域的。但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船长或者履行相应职责的船员发生变动; 上下旅客; 1 2装卸货物。 3十三、 签证簿填写几点注意: “停泊地点” 和“上/下一港(泊位) ”, 1必需包含港口所在地名称和码头名称,下一
7、港填之前应请示船长。 “进 /出港时间” ,为船舶实际进港时间和计划出港时 2间,非办理时间。并且时间应该准确到几时几分,示例“2012-4-30 1500”。 本港装卸的客货名称和吨位数量必须 3与实际装载数量相符合,不能出现超载数量; 签证簿是具 4有法律效力,不规范的填写也会对海事日常签证系统输入、网格化监管和数据化统计造成了一定的麻烦和障碍。 严禁 5签证造假。签证簿作为签证时最常用和重要的证明文件,例如“魔术笔案件 ”,船民利用可擦写笔,随意更正目的港,为了减少船舶航行计划变化时需重新签证校核的麻烦以及引发的一系列费用。 “假公章案件 ”, 通过非法途径购买或私刻船舶签证章,随意填写
8、签证簿内容,伪造船舶签证记录,逃避正常的海事船舶签证以及相关安全检查。此类情况危害极大,不但损失了大量的行政规费国有资产流失,更严重的是影响正常的航运市场和航行安全。十四、 船员变动情况:靠港期间如有船员变动,船长应当填妥船员服务簿上下船记录(任职表现不用填写) ,并持上下船员身份证到签证海事处办理系统录入,双职务(白皮证书实习生)的船员应当和签证海事办理人员说明情况,完整录入系统,避免以后换证资历麻烦。十五、 船舶办理签证出港后,途中如改港,船长应在航海日志中记录情况,到下一港签证时,应出示本航次航海日志复印件。十六、 其他相关注意事项,根据申请人的经验积累和出色发挥,一定能顺利完成工作任务。谢谢大家参考!如有不足之处,请大家多多指正!健康安全环保部马云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