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施工合同甲方(发包单位):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 公司项目开发公司 乙方(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就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厂前区施工用“临时水池”及商砼站部分工程的施工等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工程名称: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前区施工用“临时水池”及商砼站部分土建工程。、 工程地点:蒲城县平路庙乡。、 工程工期:根据业主要求进度施工。、 质量技术要求:符合行业规范、规程和甲方要求。、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结算及付款:按照甲方同建设单位所签合同执行,
2、详见大合同附表 1:建筑安装工程费率表(采用固定费率合同) 。、 发包人的责任:(1)办理应由发包人办理的有关手续;(2)按时参加和组织有关工程验收,协调办理有关签证,协调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2(3)如承包人有下列情况时,发包人有权收回其部分或全部工程,有权拒付工程款,并要求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且将承包人清退出场。具体情况如下:工程转包;由于承包人原因进度滞后或者未能按期交付使用;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遵守发包方有关工程管理规定;向承包人收取合同总价 10的管理费;负责审核承包人工程成本资料;建设单位款到账后,尽快付到承包人账户。、 承包人责任: (1)开工前应编制施
3、工组织設计,并报建设单位,由监理单位审批,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2)履行投标承诺、施工机具及人员足额按时到场;(3)按图施工,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与施工质量,并按期竣工交付使用;(4)合法经营,正规核算,逐月向发包人提供成本资料,否则工程款拒付;(5) 执行建设、监理单位的有关项目建设管理文件和相关规定;(6)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 10的管理费;(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金。、 施工安全:3(1)承包人应按建筑行业法规及有关规定做到安全施工,并承担在施工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和一切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重大安全伤亡事故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建设单位代表及监理单位;(2)承包人在
4、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否则发包人有权进行处罚。、 违约责任:(1) 承包人违约责任。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负责返修,直至工程质量合格,并承担返修的一切费用。由于返修造成逾期交工,应赔付逾期交工的违约金;保修期如发生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 2 日内进行修理,否则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修理。因此发生的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2) 发包人违约责任。当发生下列情况时:由于建设单位的责任造成施工过程中途停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由建设单位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工程未经验收,如建设单位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因此而发生的质量问题或其他问题,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因不可坑拒因素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十一、 争议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4解决或上诉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十二、 附则: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