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粤建管字200297 号)2002-09-06 下午 02:51:06 来源: 点击数:2868粤建管字200297 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南海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将于 2003 年 1月 1 日起实施。为认真及时贯彻执行,规范监理行业行为,确保施工监理到位,确保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现将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02189 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具体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各地在执行中有
2、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建设厅。一、工程监理项目招标需将旁站监理方案列入评标内容,监理企业参加监理项目投标的文件必须同时提交旁站监理方案。二、项目总监必须对项目旁站监理负总责。旁站监理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省建设厅将委托省监理协会负责开展监理员培训工作,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监理人员由省建设厅核准后统一颁发监理员岗位证书。三、为确保监理人员到位,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现场监理人员参照附表配套。四、凡不按规定实行旁站监理的监理企业或旁监的监理人员不到位不履行旁站监理职责的,一律视为监理形同虚设,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附件:工程项目监理最少人数配置参照表广东省建设厅二 00 二年九月三日工程项目监理最少人数配置参照表施工阶段(人)工程类别投资额(万元)前期阶段(人)设计阶段(人)施工准备阶段(人)基础阶段主体阶段高峰阶段收尾阶段M10000 5 5 5 9 11 12 8M10000 5 5 4 - 9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