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终奖多发 1 元税后或少得万元(组图) 正文 我来说两句(25 人参与)2011 年 12 月 04 日 08:12来源:海峡都市报 复制链接 打印 大 中 小 N 羊城晚报本报讯 年关将近,许多企业、单位又开始筹划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以下通称“年终奖”,指在一个月内发放的属于年度性的奖金)。由于这是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后的首个年终奖发放季节,因此,搞清楚年终奖发放与计税问题中的道道,对一些纳税人和企业、单位来说无疑是必需的。有税务专家特别提醒:年终奖发放请尽量避开“盲区”,否则,会“得不偿税”,多发有可能不能多得,甚至还会遇到“要为多发的 1 元年终奖多缴纳百元、千元甚至万元的税”这种
2、极端情况。“盲区”在作怪案例:今年年底,单位发给小李年终奖 18800 元,按有关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政策计算,小李应为这笔收入缴税 1775 元,即税后小李实际拿到手的钱是 17025 元。同单位的小王年终奖是 18000 元,同样方法计算,应该缴税 540 元,税后小王实际拿到手的钱是 17460 元。这样,就造成小李比小王只是多了 800 元年终奖,但却要比小王多缴 1235 元的税,导致小李实际上是“得不偿税” ,还要倒贴,结果拿到手的钱就比小王少了 435 元。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所得与税负不匹配的情况?这就是“盲区”在作怪。什么是“盲区” ?“盲区”,是因我国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导致的
3、特别结果。根据我国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会出现这样一个规律:如果年终奖数额增加到或超过某个临界点时,使得对应的纳税税率提高一档,如从 3%提高到 10%,随之纳税额也相应地大幅增加,这时会出现一种特别的情况,就是年终奖数额增加“一小步”纳税额却提高“一大步”、多发不能多得的情况;不过,这种情况在奖金增加幅度大到一定数额(或称“平衡点”)时又会消失,重新回到奖金增加的幅度大于纳税额提高的幅度的状态,即多发奖金税后也能多得。由于个税税率有七档,这些临界点也有多个,每个临界点与平衡点之间的区间,在业内,人们形象地称之为“盲区”,表明在这些区间内,所得增加与税负增加不相匹配。“盲区”在哪里?据了解
4、,在 9 月 1 日新修订的个税法施行之前,年终奖“盲区”共有八个,在这之后,因为个人所得税法在费用扣除标准、税率等方面均进行了调整,导致“盲区”也随之发生变化,形成了新的“盲区” 。据北京中翰联合税务师事务所提供给记者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临界点节税安排表”看,新的“盲区”共有六个,分别是:(18001 元,19283.33 元);(54001 元,60187.50 元);(108001 元,114600 元);(420001 元,447500 元);(660001 元,706538.46 元);(960001 元,1120000 元)。如果发给员工的年终奖数额正好落在“盲区”内,对员工、企业、
5、单位来说,本来企业想多发奖金奖励员工,但结果却让员工实际到手的奖金“缩水”了。多发 1 元多缴万元税根据我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税计算方法,发给个人的年终奖多出 1 元,真的会导致税后实际奖金收入少千元甚至万元的情况。以第一个“盲区” (18001 元,19283.33 元)为例:18000 元年终奖,对应税率是 3%,应纳税 540 元,税后可以拿到 17460 元。但如果年终奖增加 1 元到 18001 元,对应的计税税率为 10%,应纳税上升到 1695.10元,结果,税后能拿到的年终奖只有 16305.9 元。也就是说,多发 1 元年终奖会导致税后少得 1154.1 元(见上表)。以第四个
6、“盲区” (420001 元,447500 元)为例:420000 元年终奖,对应税率是 25%,应纳税 103995 元,税后可以拿到 316005 元。但若年终奖增加 1 元到 420001 元,对应的计税税率为 30%,应纳税上升到 123245.30元,结果,税后能拿到的年终奖只有 296755.7 元。即多发 1 元年终奖会导致税后少得19249.30 元(见上表)。以“舍”来避“ 盲区”如何避免好心办“坏事” ?用税务界人士一句调侃的话概括就是:舍得是福。也就是说,在发放年终奖时,只有“舍”才能“ 得”。根据北京中翰联合税务师事务所计算出来的临界点,个人年终奖在 18000 元(含
7、)以下的,纳税额不超过 540 元,也不用担心“盲区”;但如果个人年终奖达到 18001 元19283.33 元之间,那么,就应考虑选择发 18000 元;如果个人年终奖达到 54001 元60187.50 元之间,也是如此,应考虑选择发 54000 元以此类推(见上表),避开“盲区”。年终奖新盲区最佳推荐理由:年终奖发放要防“得不偿税”。 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个人工薪所得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3500 元)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第二种: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个人工薪所得低于费用扣除额(3500 元)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薪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上述两个计算公式中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是多少?答案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12(一年 12 个月)后得出的商数,再对照工薪所得个税税率表即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