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商务活动中相关法律问题你能想到那些商务活动?又会涉及什么法律问题?同学们对商务活动,有什么法律困惑?专题一:商务合同法国际商务合同n 国际买卖合同 n 商务代理合同n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n 其他什么是合同?第一节:合同的概念一、英美法系传统定义:合同是法律为之提供救济的诺言;现代定义( Blacks law dictionary) :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之间的协议,该协议创设做或者不做某特定事情的义务;合同的本质:许诺因此恩惠性或赠与性的协议不同于合同二、大陆法系大陆法系认为,合同的本质是 “ 合意 ” ,或称协议,即合同各方的意思的一致。大陆 法系 合同的概念源于罗马法。 查士丁尼的
2、法学总论 对合同 下的定义是 : “合同是由双方意愿一致而产生相互间法律关系的一种约定。 ” 法国民法典 :合同是一人或数人对另一人或数人承担给付某物,做或不做某事的义务的合意。三、现代商法的倾向合同与 “ 协议 ” 没有本质的区别,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即可使合同成立,而不管其中的诺言是否有对价。四、中国 合同法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习题 3.法国法强调合同的概念为 ( ) A.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事实 B.须依法成立 C.当事人所作出的一种允诺 D.是当事人的一种合意 6.英美普通法强调合同的实质在于当事人所作出的 ( )A.合意 B.
3、法律行为 C.协议 D.许诺 第二节:合同的有效成立一、 合同的形式二、 当事人订约能力三、 意思表示一致四、 对价与约因五、 合同的内容 六、 意思表示真实一、 合同的形式 从订立的形式角度看,合同可以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两种。 要式合同 是必须按照法定的形式或手续订立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 是法律上不要求按特定形式订立的合同。各国对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的规定各不相同(一) 中国法的规定(二) 法国法的规定 (三)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的规定(四) 英美法的规定 (一) 中国法的规定 合同法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
4、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法 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二) 法国法的规定 法国法把要式合同分为两种情况: 以法定形式作为合同有效的要件 赠与合同、夫妻财产合同、设立抵押权的合同都以公正人的文书作为合同有效成立的形式要件,没有公正书,这些合同不能成立。 把某种法定形式作为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其内容的证据。法国民法典条规定 “一切物价的金额或价额超过新法郎者,即使是自愿的寄存,均须于公正人前作成公正书,或双方签名作成私证书 ”没有证书合同有效但不能得到强制执行
5、。 (三)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的规定公约 11条规定,买卖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证明,在形式方面不受任何其他条件的限制。我国对该条款提出了保留,坚持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英美法把合同分为签字腊封合同和简式合同两类1 签字腊封合同 。签字腊封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守特定的形式,主要是合同必须以书面作成,有当事人的签名,加盖印戳,并须把它交给合同的对方当事人。现在只需在合同上加一条Seal” 或 ”L S“字样的标签,然后由允诺人把合同文本交给对方当事人即告完成按照英国的判例法以下合同必须采用签字腊封形式 :(1).转让船舶的合同(2).转让地产权益的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超过三年的合同(3).抵押合
6、同简式合同 . 简式合同是指必须有对价的合同。一般是不要式的,但也有一些必须以书面形式作成,否则合同无效或不能强制执行。这样的简式合同主要有以下两种 :( 1) 要求以书面形式作为合同有效成立要件的合同 。( 2) 要求以书面文件或备忘录作为证据的合同 。( 1) 要求以书面形式作为合同有效成立要件的合同 。 英国法规定下列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否则无效: A 汇票、本票和支票 B 海上保险合同C 债务承认D 转让公司股份E 消费者信贷合同( 2) 要求以书面文件或备忘录作为证据的合同 英国法规定下列合同须有书面证据:A 保证合同B 有关地产买卖或处分土地权益的合同 美国法规定下列合同需有书面证
7、据: A不动产买卖合同B从订约时起不能在一年内履行的合同C为他人担保债务的合同D价金超过 500美金的货物买卖合同二、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能力 (一)自然人订立合同的能力 1.中国法的规定 2.德国法的规定3.法国法的规定4.英美法的规定1.中国法的规定(1)无行为能力人 : A.不满 10岁的儿童 B.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限制行为能力人:A.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B.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 ,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
8、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3)完全行为能力人。A.18周岁以上的公民B.已满 16岁未满 18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2.德国法的规定 ( 1)无行为能力人:A.未满 7岁的儿童B.处于精神错乱状态,不能自由决定意志,而且按其性质此种状 态并非暂时C.因患精神病被宣告为禁治产者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律无效( 2)限制行为能力人:7岁以上不满 18岁的未成年人。此类人订立合同须经代理人同意,未经同意的须经追认,或未成 年人成年后自己追认 ( 3)完
9、全行为能力人。禁治产人是大陆法一个独特的术语,是指因精神病、或因有酒癖不能处理自己的事务,或因浪费成性有败家之虞者,经其亲属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宣告禁止其治理财产的人。3 法国法的规定法国民法典 1124条规定,无订立合同能力的人包括 :A 未解除亲权的未成年人(岁成年)B 受法律保护的成年人 (包括官能衰退者和因挥霍浪费、游手好闲以至陷入贫困者)他们订立的合同必须取得其监护人或管理人的同意,否则无效。但须经法院宣告无效未成年人解除亲权有两种情况:A 因结婚而解除亲权B 年满 16岁以后,由其父母或其中一方向监护法官提出申请,宣告解除。解除亲权的未成年人有处理一切民事行为的能力, 但不得经营商业
10、。 4 英美法的规定英美法规定, 未成年人、精神病者、酗酒者 都属于缺乏订约能力的人,对他们订立的合同,根据不同情况可能产生三种结果:具有约束力、可以撤销、无效()未成年人。原则上未成年人没有订立合同的能力,未成年人对其订立的合同,在其成年后可以予以追认,也可以要求撤销。但属于必需品的合同除外。()精神病人。A.精神病人在被宣告神经错乱以后订立的合同一律无效B.精神病人在被宣告神经错乱之前订立的合同可以要求撤销()酗酒的人。酗酒者订立的合同原则上有强制力,但如果酗酒者 在 订立合同时,由于酗酒而失去行为能力,则可以要求 撤销合同。 (二)法人的订约能力(二)法人的订约能力 关于法人的订约能力,
11、根据各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须通过其授权的代理人方能订立合同,而且其活动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国合同法解释一,对法人超越其章程的合同,也给于有限承认。 第十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 三、意思表示一致(一)、要约( offer)1、要约的定义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另一方当事人所做的一种意思表示,即一项愿意与之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 要约的构成要件 1) 、 要约必须表明要约人愿意按要约的内容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2) 、 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 ,肯定3) 、 要约必须传达到
12、受要约人才能生效4) 、 要约必须向特定的人发出 (大陆法国家 的要求 ,英美认为要约可以向全世界发出 )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而作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本身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所以也可称缔结合同的准备行为。 在商事交易中,一方向交易对方寄送的报价单、价目表、商品目录等材料都被视为要约邀请。拍卖广告、招标广告、招股说明书等也是要约邀请。要约要约发价发价询价询价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吉布逊诉曼彻斯特议会案 1970年 ,保守党占多数议席的英国曼彻斯特议会决定出让议会的房子 .就写信给原告吉布逊 “市议会有可能出让房子 ,价格约有 2725英镑 , 如你想买的话 ,请正式写信申请 .” 原告写好了申请并回了信 .但这时市议会重新选举 ,工党占了上风 ,决定不出让该房子了 . 原告遂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认为信中 “ 如你想买的话 ,请正式写份申请 ” 属于要约邀请 .即请原告向议会提出要约 , 市议会后来未接受要约 ,所以合同没有成立 ,原告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