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委托方:渭南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甲方)受托方:渭南城投立通物业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财富大厦物业服务代管事宜达成一致,签定本合同。第 一 章 物 业 基 本 情 况第 一 条 物 业 基 本 情 况 :物 业 名 称 : 财 富 大 厦 A 座 物 业 类 型 : 商 用 、 行 政 办 公 楼 物 业 位 置 : 渭 南 市 车 雷 大 街 与 仓 程 路 交 汇 处 西 南 角 建 筑 面 积 : 42172.66 第 二 条 本 合 同 相 关 名 词 的 含 义1.物 业 :
2、是 指 财 富 大 厦 的 各 类 房 屋 建 筑 及 与 之 配 套 的 设 施设 备 和 场 地 。2.物 业 服 务 区 域 : 是 指 渭 南 市 车 雷 大 街 与 仓 程 路 交 汇 处 西南 角 财 富 大 厦 的 各 种 建 筑 物 、 构 筑 物 、 以 及 相 关 配 套 的 设 施 、 设备 、 场 所 。3.大 楼 共 用 部 位 : 是 指 大 楼 承 重 结 构 部 位 、 户 内 外 墙 体 面 、天 井 、 门 厅 、 楼 梯 间 、 走 廊 通 道 、 卫 生 间 、 设 备 间 等 。4.共 用 设 施 设 备 : 是 指 本 物 业 服 务 区 域 内 ,
3、 物 业 使 用 人 共同 使 用 的 供 配 电 系 统 、 弱 电 系 统 、 给 排 水 系 统 、 空 调 系 统 、 消/防 系 统 、 通 风 系 统 、 监 控 系 统 、 电 梯 系 统 、 建 筑 智 能 化 系 统 、 车库 管 理 系 统 、 建 筑 物 防 雷 设 施 及 其 它 共 用 设 施 设 备 。5.物 业 使 用 人 : 是 指 实 际 使 用 物 业 的 单 位 及 部 门 。6.管 理 用 房 : 是 甲 方 给 乙 方 提 供 的 物 业 服 务 用 房 、 库 房 等 。7.合 同 所 称 的 大 、 中 修 是 指 房 屋 、 设 施 、 设 备
4、维 修 费 用 在同 类 结 构 新 建 造 价 25%-20%以 下 的 维 修 项 目 。8.日 常 消 耗 品 : 是 指 清 洁 用 品 、 会 务 用 品 、 维 修 用 品 。9.固 定 资 产 : 是 指 乙 方 为 开 展 服 务 购 置 的 使 用 寿 命 在 一 年以 上 的 商 品 。第 二 章 委 托 物 业 服 务 事 项第 三 条 双 方 约 定 的 物 业 服 务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1.办 公 楼 的 维 修 、 养 护 及 办 公 楼 的 日 常 管 理 。 包 括 楼 外 散 水 、楼 顶 、 楼 内 门 厅 、 楼 梯 间 、 走 廊 通 道 、 会
5、 议 室 、 卫 生 间 、 地 下车 库 、 地 面 停 车 场 共 用 设 施 设 备 使 用 的 房 屋 以 及 相 关 的 行 人 道 、行 车 道 等 公 共 设 施 的 维 修 、 养 护 和 管 理 。2.办 公 楼 管 辖 的 共 用 设 施 设 备 的 维 修 、 养 护 、 运 行 和 日 常 管理 。 包 括 供 配 电 系 统 、 给 排 水 系 统 、 空 调 系 统 、 消 防 系 统 、 通风 自 控 系 统 、 车 库 管 理 系 统 、 监 控 系 统 、 电 梯 系 统 、 建 筑 物 防雷 设 施 及 其 他 共 用 设 施 等 。 ( 见 附 件 一 )
6、3.保 洁 服 务 。 负 责 物 业 服 务 区 域 公 共 环 境 的 清 洁 保 洁 , 包 括大 楼 屋 顶 、 幕 墙 、 外 墙 面 ; 楼 内 楼 梯 间 、 电 梯 间 、 走 廊 通 道 ,约 定 清 洁 的 会 议 室 、 接 待 室 , 地 下 停 车 场 、 公 共 卫 生 间 以 及 相/关 的 行 人 道 、 行 车 道 及 其 它 公 共 部 位 的 清 洁 保 洁 , 负 责 室 内 石 材的 结 晶 。4.秩 序 维 护 及 消 防 服 务 。 包 括 办 公 区 域 的 秩 序 维 护 、 消 防 的管 理 。 负 责 大 厦 安 全 及 监 控 系 统 的
7、 秩 序 管 理 , 在 消 防 部 门 的 指导 下 , 负 责 消 防 系 统 的 管 理 和 维 护 。5.地 下 及 地 面 ( 含 非 机 动 车 ) 停 车 场 服 务 。 负 责 车 辆 进 出 、停 放 的 秩 序 及 安 全 防 范 工 作 。6.会 议 室 有 偿 服 务 。 负 责 会 议 室 内 设 施 设 备 的 管 理 与 维 护 ;在 甲 方 的 统 一 调 配 安 排 下 , 做 好 会 议 室 的 布 置 、 会 前 、 会 中 、会 后 服 务 及 迎 送 、 接 待 、 礼 仪 等 ; 根 据 甲 方 要 求 , 承 担 一 定 场合 的 迎 送 、 接
8、待 、 礼 仪 、 横 幅 、 鲜 花 等 有 偿 服 务 。7.内 庭 院 绿 化 、 花 木 的 养 护 与 管 理 。8.管 理 与 物 业 相 关 的 工 程 图 纸 与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 建 立 住 用 户档 案 和 管 理 台 账 。9.根 据 业 主 及 物 业 使 用 人 需 求 提 供 相 应 有 偿 服 务 。 包 括 : 入室 保 洁 、 家 具 翻 新 、 地 毯 清 洗 , 代 收 普 通 邮 件 , 代 订 一 般 性 报刊 、 杂 志 等 。10.配 合 业 主 及 物 业 使 用 人 开 展 文 化 、 体 育 、 展 览 等 活 动 。11.乙方负责
9、节日装饰并承担其费用。12.乙方承担3F、4F员工/自助餐厅及1F大厅大屏公共电视接收系统费用及其它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3F、4F会议室、接待室、报告厅公共电视接收系统费用及其它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由甲方承担。13.为抵御意外不幸,同时督促物业公司健全制度、完善服/务,避免因管理上的疏忽或过失而发生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管理纠纷和经济赔偿,要求物业公司办理公众责任保险。第 三 章 物 业 服 务 质 量 标 准第 四 条 物 业 服 务 质 量 标 准 :物 业 服 务 目 标 : 乙方严格按照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中的标准及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标准操作管理,实施专业化、
10、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详见附件一、二。第 四 章 物 业 服 务 期 限第 五 条 本 合 同 的 期 限 为 二 零 一 七 年 七 月 一 日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 本 合 同 条 款 自 二 零 一 七 年 十 一 月 一 日 起 正 式 使 用 ,甲 方 不 承 担 任 何 费 用 。第 五 章 物 业 服 务 费 用第 六 条 物 业 服 务 费 的 构 成 :1.物 业 服 务 人 员 的 工 资 、 社 会 保 险 和 按 规 定 提 取 的 福 利 费 等 ;2.物 业 公 共 部 位 、 共 用 设 施 设 备 、 配 套 设 施 的 日 常 运 行
11、 维 护费 用 ; 3.物 业 服 务 区 域 清 洁 卫 生 费 用 ;4.物 业 服 务 区 域 秩 序 维 护 费 用 ;5.物 业 服 务 企 业 办 公 费 用 ;/6.物 业 服 务 企 业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费 ;7.物 业 服 务 区 域 绿 化 养 护 费 用 ;8.物 业 共 用 部 位 、 共 用 设 施 设 备 及 公 众 责 任 保 险 费 用 ;9.更 新 储 备 金 , 即 物 业 配 套 设 施 的 更 新 费 用 ;10.法 定 税 费 ;11.其 他 费 用 。第 七 条 物 业 服务费用收取1.乙 方 向 业 主 或 物 业 使 用 人 收 取 以
12、下 物 业 服 务 费 :(1)物业服务费 8 元/m 2月;(2)水费 5.5 元/吨,电费 1.3 元/度;(3)电梯费 1.1 元/m 2月;(4)空调费用 8 元/ m 2月,采暖费用 8 元/ m 2月;(5)租用车位:车位服务费 60 元/月(6)已购车位:车位服务费 60 元/月以上物业管理费用由乙方收取后向相应的收取管理部门缴纳本项目所有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车位的买卖和租赁由甲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收取,所有车辆在甲方处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地下车库停放,由乙方实施车位停放管理服务。2.本 合 同 签 订 后 , 双 方 同 意 以 本 合 同 约 定 的 地 上 建
13、筑 物 总 面积 为 基 数 , 关 于 入 住 率 , 按 政 策 规 定 : 入 住 率 达 70%及 以 上 甲 方不 负 担 空 置 房 屋 的 物 业 管 理 费 用 , 不 足 70%的 甲 方 应 按 物 业 管 理费 收 取 标 准 的 70%支 付 给 物 业 。 本 合 同 约 定 , 空 置 房 屋 双 方 按 照集 团 公 司 的 总 体 安 排 执 行 , 不 得 有 异 议 。/3.乙方负责供电及照明系统、供水系统、日常保洁的耗材的购买,质保期内其他设施设备维护单项、购置、维修在500元以内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过500元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超500元费用维修项目,事前
14、专题报告,审批后实施,特殊情况先口头报告,经同意后实施。(前期物业服务设施设备在总包质保范围内)。4.本物业服务费中不含特约代办服务产生的费用,具体费用根据实际发生金额另行结算。5.乙方账户:开户行:浦发银行渭南分行户名:渭南城投立通物业有限公司账号:21210154800000407第 八 条 物 业 服 务 费 实 行 包 干 制 , 盈 余 或 亏 损 由 乙 方 承 担 。第 九 条 其 他 费 用 :1.房屋、设施设备大、中修及更新改造项目,不包含在物业服务费中,根据需要乙方单独提报计划,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房屋维修基金进行修缮,或由房屋产权业主共同承担。2.乙 方 可 向 业 主 提
15、 供 有 偿 特 约 服 务 , 按 事 先 公 布 的 有 偿 特 约服 务 收 费 标 准 收 取 费 用 。3.工程质保期内非人为破坏的维修项目及材料由甲方负责,具体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实施。第 十 条 车 辆 管 理车 位 买 卖 及 租 赁 由 甲 方 负 责 , 费 用 由 甲 方 收 取 , 所 有 车 辆 在甲 方 处 办 理 完 相 关 手 续 后 , 方 可 进 入 地 下 车 库 停 放 , 并 由 乙 方/实 施 停 放 管 理 。第 十 一 条 三 四 层 会 议 室 、 接 待 室 、 报 告 厅 使 用 管 理1.乙 方 按 甲 方 要 求 可 承 接 三
16、 、 四 层 会 议 室 、 接 待 室 、 报 告 厅有 偿 接 待 服 务 ;2.乙 方 须 在 甲 方 处 备 案 ;3.费 用 由 甲 方 收 取 , 乙 方 有 义 务 督 促 使 用 人 缴 纳 使 用 管 理 费 ;4.每 年 末 甲 方 向 乙 方 支 付 会 议 室 使 用 费 年 总 收 入 的 20%的 服务 费 。第 六 章 双 方 权 利 与 义 务第 十 二 条 甲 方 权 利 和 义 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制度及其它管理规定。检查监督物业管理方案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2.交付乙方管理的物业达到设计和使用验收标准的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确保施工单位履行
17、工程保修的责任和义务。3.为乙方提供必需的物业服务用房、工程技术资料,并在乙方服务期满且未获续约时予以收回。4.协助乙方约束进驻大楼的工作人员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定。5.按照服务标准(见附件二),甲方每周负责检查一次,发现达不到标准的,每次处罚 500-1000 元;每年进行考核评定,年检累计达不到标准五次以上的处罚 1 万元,造成管理失误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选聘新物业。/6.甲方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7.政策法规规定,属于甲方应遵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1.制定履行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制度、服务标准和相关方案,不得转包、分包本合同项
18、目(需要特殊资质的须经甲方同意和备案),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责任转给第三方。2.承 接 本 物 业 时 , 负 责 对 共 用 部 位 、 共 用 设 备 设 施 进 行 承接 查 验 。3.依 据 本 合 同 委 托 服 务 事 项 , 向 甲 方 提 出 合 理 化 建 议 。4.发 生 安 全 事 故 , 在 采 取 应 急 措 施 的 同 时 , 及 时 向 甲 方 报 告 ,做 好 救 助 工 作 。5.工作人员应遵纪守法,服从甲 方 管理,不得泄露秘密。工作人员发生的工伤、安全责任事故与甲方无关。6.乙方根据甲方对岗位要求自主选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决定薪酬。7.乙方在物业管理工
19、作中向甲方提出的整改建议,甲方未及时采纳或拒绝采纳的,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8.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商议后由乙方组织实施。9.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记载有关变更事项。合同终止时,必须向甲方提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10.做好公共财产、固定资产的看护管理。/11.政策法规规定,乙方应遵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 七 章 合 同 的 履 行 及 违 约 责 任第 十 四 条 乙 方 提 供 的 服 务 达 不 到 合 同 约 定 标 准 , 甲 方 有 权要 求 乙 方 限 期 整 改 , 整 改 后 仍 达 不 到 约
20、定 服 务 标 准 的 , 甲 方 有权 解 除 合 同 , 如 造 成 经 济 损 失 的 , 乙 方 应 予 以 赔 偿 。第 十 五 条 因 乙 方 管 理 不 善 及 操 作 失 误 等 原 因 造 成 重 大 事 故的 , 由 乙 方 承 担 全 部 责 任 及 后 果 。 如 因 甲 方 房 屋 建 筑 质 量 、 设施 设 备 质 量 及 安 装 技 术 等 原 因 造 成 重 大 事 故 的 , 责 任 及 后 果 由甲 方 承 担 。第 十 六 条 以 下 情 况 乙 方 不 承 担 责 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
21、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网络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4.非因乙方管理失误导致的失窃、失密等其他损失。第 八 章 其 他第 十 七 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可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补充协议仍未规定的事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 十 八 条 甲 方 在 大 厦 运 管 中 所 购 置 的 一 切 固 定 资 产 , 物 业仅 有 使 用 权 , 不 拥 有 产 权 , 必 须 保 证 资 产 的
22、完 整 性 及 功 能 性 ,不 归 入 乙 方 资 产 折 旧 范 围 , 服 务 期 满 时 , 必 须 完 整 移 交 给 甲 方或 新 承 接 物 业 。第 十 九 条 对 合 同 履 行 当 中 的 争 议 , 双 方 应 友 好 协 商 , 协 商不 一 致 时 , 可 申 请 渭 南 市 行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调 解 , 仍 不 能 取 得一 致 时 , 可 向 当 地 当 地 人 民 法 院 提 请 诉 讼 。第 二 十 条 本 合 同 签 订 后 , 不 以 法 定 代 表 人 改 变 而 改 变 。 合同 执 行 期 间 , 如 遇 不 可 抗 力 ( 国 家 大
23、 的 政 策 调 整 、 地 震 、 战 争 等 ), 导 致 合 同 无 法 履 行 , 双 方 免 责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提前进场,熟悉掌握情况,介入大楼的查验、设施设备调试,接受相关培训。第二十二条 乙方承担其聘用的本物业服务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疾病等责任。第二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配备的物业管理用房,详见附件三。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到期前两个月,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继续履行无异议,双方续签合同,如有异议则提出书面说明。第二十六条 本 合 同 一 式 柒 份 。 双 方 各 执 _叁 _份 , 壹 份由 监 事 会 登 记 备 案 ,
24、 均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 本 合 同 经 双 方 签 字盖 章 后 生 效 。/甲 方 ( 签 章 ) : 乙 方 ( 签 章 ) :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一、行政方面:集团公司领导的信件、报刊办理及分发(密件除外);二、秩序维护、消防管理:1.秩序维护部的组织建设; 2.门岗(形象岗); 3.巡逻岗; 4.突发事件应急反应;5.车辆秩序管理;6.消防安全管理;7.其他安全防范措施。三、设施设备维护管理/1.工程巡检;2.油漆粉刷; 3.给水设施;4
25、.排水设施;5.供配电系统(含照明、景观灯管理);6.避雷接地系统;7.电梯运行与管理;8.中央空调运行与保养;9.道路、停车场及配套设施运行;10.安防及消防系统;11.中控与楼控系统。12. 燃气系统13. 电视音响、会议系统。14. 停车场系统。15. 楼宇智能化系统。四、清洁环境管理1.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屋面、外墙面、幕墙、各休息厅、大厅、楼梯、过道、地下停车场及广场等公共场所保洁; 2.电梯及电梯厅保洁;3.公共卫生间保洁;4.会议室及健身房、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保洁管理;5.停车场保洁;6.室外道路及人行道的保洁;7.标识、宣传牌及信报箱保洁;8.楼梯、楼道、连廊、灯具及空调出风口保
26、洁;9.室外栏杆及石材表面保洁;/10.垃圾桶、果皮箱保洁;11.垃圾的收集、清运。五、会议服务(有偿)1.会议室卫生保洁;2.根据办会单位的需求,提供相关有偿服务。3.提供茶水服务;4.提供正常的音响保障。附件二: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一、基本要求1.物业管理企业应持有物业管理资质证书。2.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各岗位职责明确,有具体工作标准,有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3.物业管理企业所有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标志,规范标准服务用语。4.按规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公开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公示服务、监督联系电话。5.实行每天接待服务,受理甲方报修、投诉、求助,有效投诉办结率
27、90%以上。6.每半年征询一次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7.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和客户资料基本齐全,分类/成册,查阅方便。二、房屋管理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外墙面、幕墙、天台)完好、整洁、无污迹、无缺损现象,涂料墙面定期粉刷;房屋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涂、乱画、乱张贴、乱悬挂现象;室外标志牌、景观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 90%以上;房屋零修工程合格率 95%以上。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4.房屋使用单位不得另行安装空调,乙方要协
28、助甲方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有私自安装空调现象,及时告知甲方。5.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装修管理制度和装修管理协议;有对装修公司及装修人员登记、巡查记录;对私改乱拆管线、损坏房屋结构和他人利益现象及时劝止、报告。6.主要路口设有路标,有楼号标志。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设施设备运行良好,有运行、巡查记录;有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工作场所明示;设施设备及责任人均应挂牌标识。2.设备运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记录。3.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保证可随时启用。4.设备主管或设备员每周 2-3 次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巡视,并有巡视日志(如供水、供电、供热、监控系统及
29、电梯等)。5.实行 24 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一般维修 30 分钟内或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到达现场,确保维修及时,维修质量合格。对投诉处理结果应建立回访制度,有回访记录,年回访率 90%以上。6.庭院灯、楼道灯、围墙灯、喷泉灯、车库灯、指示灯等完好率 95%以上,并按规定时间开关。7.道路、停车场平整;护栏、围墙完好无损。8.对有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9.对蓄水池、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定期清洗、消毒、加药,水质符合卫生要求。10.化粪池每二个月检查一次,每年清掏、疏通 2 次,滤油池每月清淘一次,并留影像资料。11.定期检查、保养给排水管道并
30、及时清理雨、污水井。12.上门服务应文明礼貌,做到工完料清场净。13.在接到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停水、停电通知后,及时通知房屋使用单位。四、公共秩序维护1.出入口 24 小时值班,8 小时立岗,重点区位每三小时巡查一次,有巡查记录。2.主监控室应有专人 24 小时值守,各监控室摄、录像资料电脑存档保留。3.进出车辆实行登记管理,引导车辆有序停放。4.对搬出大件物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5.对进出的外来人员实行登记管理;对可疑人员应进行盘问、登记。6.对公共娱乐设施、水池、设备房、顶层天台等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7.对火灾、水浸、电梯困人等突发事件有处理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习)。保持
31、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应随时启用。五、保洁服务(一)公共场所、主次干道(不少于以下频次)1.硬化地面 2 次/天清扫。2.主次干道 2 次/天清扫。3.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1 次/周擦拭。4.水池、沟、渠、沙井 1 次/周清理。(二)房屋内公共部位1.多层楼内通道、楼梯 1 次/天拖扫。2.高层电梯厅(白天)2 次/天拖扫。3.公共活动场所 4 次/天清扫。4.楼道玻璃 1 次/周擦拭。5.高层大堂、会议室(有条件的参照下列标准执行)。石料地面 2 次/天全面拖洗。木地板地面 1 次/天全面拖洗。地砖地面 2 次/天全面拖洗。地毯地面 2 次/天全面吸尘。6.扶手、开关面板 1 次/1
32、天全面擦拭。7.消防栓、过道门、踢角线 1 次/1 天全面擦拭。8.公共卫生间应无异味、无污物外渗等现象。9.电梯轿厢 1 次/天全面清洁、消毒,养护 1 次/周。10.室外不锈钢扶手、护栏、柱灯、音响、花钵(盆)、灯罩、灯具、停车场(库)出入口的阳光板、减震板等定期擦洗,/每天不定时巡查,保持干净、明亮、无积尘。11.积水、积雪清扫及时。12.清洁区域(部位)无垃圾、无杂物、无异味,并进行保洁巡查。13.外墙面 1 次/年,幕墙 1-2 次/年。(三)垃圾的处理与收集1.合理布设垃圾桶、果壳箱。2.垃圾每日收集 1 次,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壳箱满溢现象。3.垃圾桶、果壳箱每日清理,定期
33、清洗,保持洁净。4.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冲洗、消杀,有效控制蚊、蝇等害虫孽生。(四)定期灭虫除害。六、会议服务(一)会议准备工作1.每日上班前,按行为规范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要求精神饱满的上岗。2.办会单位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交会议申请单。3.根据会议申请单上的会议召开日期及会议需求,会议服务人员提前一天填写会议接口单。会前 24 小时内(特殊情况除外)发送到使用单位,得到使用单位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4.会议服务人员会前 1 小时进入会场,迅速查看音响设备、空调设备等是否正常,会议桌椅是否整洁、干净。5.先进行茶水服务,再按座次及人员数量将纸杯摆放整齐,如参会人员自带茶杯将剩余纸杯及时收回。6.遇有会
34、议要上果盘应提前 30 分钟摆放在指定位置。/7.遇有会议要上方巾或消毒纸巾时,待与会人员到来逐一送上。8.遇有重要会议需要守侯服务时,会议服务人员应在会议室门外呈标准站姿等待与会人员到来及守侯服务。(二)会议进行中的服务标准1.倒水服务标准(1)右手持壶,左手持杯;(2) 倒水时,距座位一步避免烫伤参会人员;(3) 遇倒水时杯盖敞开,倒完水杯子仍按敞开方式放回原位;(4) 倒水间隔按前一次倒水后与会人员饮水情况灵活掌握,每 15 分钟倒一次;(5) 会议服务人员在进行会议服务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2.会议服务其他要求(1) 遇重要会议接待,按会议申请单上开始及结束时间,会议服务人员提前 10
35、 分钟到门外迎、送参会人员。(2) 为各会议室准备干净方巾,遇桌面水渍及时清理。3.守侯服务标准:(1) 要以标准姿势站立:头正微收下颌,嘴微闭,面容平和自然;上身挺直,挺腰收腹提臀;双肩放松,双手自然交叉放于小腹处,两手弧口相交,右手搭在左手上;双腿立直,脚跟相靠脚尖张大 60角。(2) 严禁依靠墙壁;(3) 不得在会场外交头接耳或喧哗;(4) 不得远离会场;/(5) 遇会议时间较长的大型会议(会议时间超过 1 小时),会议服务人员每半小时轮流守侯在会场外。4.进出会议室的注意事项(1) 在会议室外轻声叩门三声,在不影响会议进行情况下方可进入会场。(2) 会议服务人员在会场内走动脚步要轻,严
36、禁发出“踢踏”声。(3) 会议服务人员退出会议室时开关门声要轻,不影响会议进行。(三)会议结束服务标准1.每次会议结束后,清点会议消耗品数量,检查会议室设施设备有无损坏丢失。2.及时进行会后清洁工作。3.整理完毕后关闭音响设备、照明灯后锁门。(四)保密制度1.严守通信机密,在任何情况下不泄露会议主办方任何资料。2.不得向非本次会议服务人员透露会议的相关内容。3.做好保密工作。各种资料、文件应及时存档,以免有关资料泄露。/附件三:配置的物业管理用房情况1.配置物业办公用房为二楼原休息区改造房,面积184.85,地下室办公用房 43.68。2.配置物业管理运营用房为消防监控室面积 30.80,物业服务中心和监控室用房 69.67以及其他设备用房。